龚家栋
深化党建带工建是坚持党对工会工作领导的重要政治制度安排,是推进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力保障,是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重要举措。2020年,自治区总工会组成调研组,深入呼和浩特等地的部分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通过召开座谈会、与职工群众交谈、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开展了党建带工建、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会建设情况的专题调研。各盟市工会同步开展相关摸排调研,提供了相关数据和典型经验。
全区各级党组织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始终关心和支持工会建设的各项工作。各级党委把工会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把党建带工建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和“五级示范抓引领”的重要内容,坚持党建工作与工建工作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评。全区各级工会组织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增强“三性”(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去除“四化”(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强基层、促创新,着力夯实组织基础,自觉承担起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努力把广大职工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调研表明,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的党建和工建工作整体推进、共建互促的格局正在进一步巩固发展,党建带工建的主导作用、工建服务党建的能动作用和党工组织双向促进的互动作用正在得到更好体现。
政治带动。各级党组织在加强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过程中,重视对工会组织、工会干部及职工群众思想政治的教育引领,保证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依法建立的工会组织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坚持正确发展方向,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组织带动。各级党组织重视在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中推动工会组织建设,注重发挥党员在工会中的“头雁”作用,推行党工组织负责人交叉任职,让党员干部进入工会组织,优化工会干部构成,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工作带动。各级党组织在制定涉及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的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时,注重吸纳工会的意见和建议;在工作上充分赋能,确保各级工会依法履行维护服务职责;在保障上大力支持,使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中建立的工会组织有阵地场所、活动载体。
作风带动。各级党组织以党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优良作风,引领包括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在内的工会干部提升实践能力和为职工群众服务能力;引导工会资源向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倾斜;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听取意见建议,努力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会工作中存在的现实问题。
强化组织建设,夯实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一是稳步扩大会员覆盖面。自治区各级工会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以广覆盖、深组建为主要内容的建会入会行动。通过单独建、联合建、区域建、行业建等形式,加大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的建会力度,注重把其中的职工群众组织到工会中来。截至2020年,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中有5.8万个已建立工会组织,共有会员282.2万人。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吸纳农牧民工会员和货车司机、快递员等“八大群体”会员。二是着力抓好规范化建设。全区各级工会大力开展基层工会基本问题自查自纠和规范化建设,推动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筑牢“中枢站”,村(社区)、区域(行业)工会当好“桥头堡”,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会做好“子细胞”,参与到以“六有”“双亮”“双争”“双创优”及“会员评家”等为内容的职工之家建设活动和“建会、建制、建家”一体化建设中,许多中小型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会开始转起来、活起来。三是加强基层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队伍建设。调研表明,一些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充分发挥了工会作为党领导的群众组织的独特优势,通过把生产经营骨干和劳模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和劳模的“双培”工作,不但当好了党组织建设的铺路石,还为工会工作输送了相关人才,有效优化了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两支队伍。
担当好政治责任,引领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引领。调研显示,绝大多数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会能够在职工中宣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引导职工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职工心中落地生根。二是开展群众性建功立业活动。一些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会围绕本单位实际,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劳动技能竞赛、素质提升培训、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等活动,推动生产经营和服务持续发展,引导职工当好主力军、建功新时代。三是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调研发现,各级工会重视在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中培养、推荐、选树劳模、工匠、技能人才等先进人物,深化职工创新工作室建设,在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中努力营造创先争优、精益求精、人人可成才、人人可出彩的氛围,使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价值导向落实到最基层。2015年以来我区受到表彰的133名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1564名自治区劳模和先进工作者中,由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会推荐产生的分别为31人、432人,占比分别为23.3%、27.6%;近五年命名的40名北疆工匠、248个自治区职工创新工作室中,来自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的分别有6人、54个,占比分别达到15%、21.8%。
做好维权维稳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依靠方针。一是推进依法维权。各级工会通过设立帮扶服务中心、法律援助窗口,推动法院开通劳动争议审理绿色通道等方式,织密工会维权网点,让包括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职工在内的广大职工群众方便地获得了低成本、低门槛的维权渠道。近5年来,自治区总工会推动16个旗县(市、区)有序开展诉裁调对接工作,通过诉讼、仲裁、调解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49件,为包括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在内的近万名职工维护了合法权益,展现了党对职工群众劳动权益的尊重与维护。二是深化民主协商。各级工会通过开展民主管理建制专项行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和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在4万多家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中建立起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与协商机制,积极践行党提倡的“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人民民主,推动基层单位和职工群众两个主体构建风险共担、效益共创、利益共享的命运共同体,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三是做好普法维稳工作。自治区总工会连续5年开展“劳动托起中国梦·法治烛照职工心”全区职工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累计300多万职工踊跃参与,引导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携手多家律师事务所深入非公企业等用人单位开展“劳动用工法律体检”公益活动,针对存在的问题及风险开出整治良方,从微观层面进一步消除劳动关系和谐隐患;通过购买服务,联系引领390多家劳动领域社会组织听党话、跟党走,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
做实帮扶服务工作,为党和政府分忧。一是做好帮扶救助工作。各级工会认真做好包括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困难职工在内的建档立卡工作,积极开展困难帮扶和临时性救助,帮助职工解决因收入低、患有疾病等造成的困难问题,协助当地党和政府编牢织密特困职工托底安全网。近5年来,各级工会共筹集“两节”送温暖慰问款3.8亿元,慰问包括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在内的各类单位6787个、困难职工38.4万户。二是擦亮关爱服务品牌。调研表明,送岗位、送清凉、金秋助学、送温暖等工会组织的服务品牌,在大量的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职工中获得了充分认可;各级工会建设打造的工人文化宫、职工之家、帮扶中心、爱心驿站、爱心妈咪小屋、职工书屋等阵地,为广大职工提供了多元化的贴心服务;近年来开展的工会普惠性服务工作吸引了近40万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的工会会员;2019年以来,1595个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的18多万名会员加入全区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行动。
对加强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会建设工作的认识仍然需要进一步提高。部分地区担心因建立工会组织影响投资环境,一些工会干部对小微型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的工会建设工作重视不够,一些非公有制企业主对中国工会的性质、职能理解有偏差,对建立工会组织有抵触心理。
党建带工建工作联动机制还不完善。持续推进新时代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工作还缺乏机制保障,部分区域党建与工建存在“两张皮”现象,一些非公企业党工建设没有形成合力,没有形成集约效应。
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的工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许多小微型非公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还没有建会,联合建会质量不高,社会组织建会率还比较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下的经济体建会还面临不少困难,货车司机、送餐员、快递员等新就业群体,多数还游离于工会组织之外,组织覆盖还有很大空间。
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会的力量建设与履职需要、职责任务之间不相匹配不相适应。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的工会干部大多数处于兼职状态,业务知识和工作经验不足;多数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会经费税务代收不能足额到位,经费缺乏稳定来源;一些基层工会干部的后顾之忧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不同程度存在不想维权、不敢维权的现象。
提高思想认识,不断营造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的良好氛围。主动争取、积极引导各级党政领导进一步深化对新形势下工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工作放在新时代背景下、发展大局中思考和把握,高度关注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发展的形势需求,不断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负责人和职工群众充分认识到开展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工作对于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促进本单位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健全完善机制,切实做好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的系统谋划。积极研究制定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的指导性政策文件,从顶层设计上完善党建带工建制度机制。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把党建带群建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要求,把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会组建目标融入各级党委基层党建的目标考核之中,形成党建和工建工作整体联动机制。借助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活动,带动新经济组织工会同步建立、制度同步完善、阵地同步建设、活动同步开展,不断完善资源共享机制,从而实现基层党工组织建设合力推进、统筹覆盖。
加强工会组织建设,进一步夯实工会围绕党建工作搞好“大合唱”的群众基础。集中力量推进职工人数多、社会影响大的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规范建立工会,推动有政治身份和荣誉称号的经营者带头依法支持组建工会、承担社会责任。采取单独或联合建、区域或行业建、依托或挂靠建等多种方式,通过建立楼宇工会、商圈工会、市场工会、园区工会等形式,尽力扩大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会建设的覆盖面。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及各类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的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农牧民工、货车司机、快递员等灵活就业群体入会中的兜底作用。
加大保障力度,着力增强工会立足基本职能种好“责任田”的工作底气。推动200人以上的非公企业配备专职工会干部,积极发展壮大工会积极分子、志愿者及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加强对他们的工会知识和业务培训,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会有人干事、能干事的问题。将工会经费更多地向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会倾斜,加大对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工作的宣传和落实力度,为他们加强阵地建设、开展工会工作和活动提供支持。坚持“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合伙人以及他们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单位工会委员会委员和主席、副主席候选人”的规定,健全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在内的基层工会干部合法权益保护制度,切实落实基层工会主席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离、辞退或者免职、降级的政策。
加强分类指导,切实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会作用。组织各级工会真正将工作重心、资源配置和组织力量向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等工会工作相对薄弱之处下沉,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任务和具体举措。实施精准化、差异化指导和服务,切实帮助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会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升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的工会工作水平。善于发现、总结、推广鲜活经验和做法,发挥示范作用,带动广大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会成为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