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时代入籍外国人国家与民族认同:存在问题与路径选择

2021-04-17 05:56燕新华
关键词:入籍外国人中华民族

周 明,燕新华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根据国家移民管理局统计:2019年全年,内地居民出入境3.5亿人次,外国人入出境9767.5万人次,呈现出“双向对流”趋势,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外籍人员入境出境的数量均迅速增加。(1)具体参见国家移民管理局网站,载https://www.nia.gov.cn/n741440/n741567/c1199336/content.html,访问时间2020年10月10日。随着出入境人次的增加,我国在移民管理领域相关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在入籍外国人国家认同方面的规定、措施比较少,尤其是还要认定入籍外国人民族成分,更是增加了入籍外国人国家认同的复杂性。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入籍外国人民族成分有四种情形,但这四种情形都或多或少存在问题,这些问题对入籍外国人国家认同和民族认同、公安外国人管理以及社会治安管理都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一、全球化时代的“国家认同危机”与入籍外国人的国家认同问题

传统社会中,公民个人或者一个群体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下,在没有“外人”侵扰的情况下进行生活与生产。对于社会和国家的认同是自然而然产生的,具有一定的先赋性,即公民个人或者群体对于国家认同并不需要经过特别的干预、选择和建构。在这种状态下,可能会产生所谓的“忠”“孝”冲突问题,在家与国、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协调中,会通过道德观念、习俗等文化因素得以解决。

在全球化时代,国家认同会成为一个问题。现代发达的通讯和交通使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不断缩短,国与国之间的交往日益频繁,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完全与世隔绝,会不断与外界进行信息、物资、文化等方面的交流,而这不可避免地会带来人员的跨国流动。文化的互动、人员的流动、信息的传送、舆论的传播等都会使传统社会中对于国家、社会的认同结构发生变化,一些外来流入人口与其所带来的观念会冲击本地原有的价值观念,出现认同主体的模糊性和认同参照客体的缺失。很多国家面临“国家认同危机”,“国家认同危机成为一个全球性现象”[1]。发达国家尚且面临认同危机,处于全球化时代相对弱势地位的发展中国家的问题就更为突出。发展中国家经济相对薄弱,社会制度不够完善,文化附着力较低,很容易受到来自外界的影响和冲击,进而造成国家认同危机。

(一)入籍外国人的国家认同问题

在国家认同问题上,入籍外国人的国家认同问题非常突出。当前,各国交往日益频繁,国家越来越包容,国民的迁徙自由得到充分的保障,世界主要国家的《国籍法》都允许外籍人员入籍本国,甚至为数不少的国家还允许双重国籍、多重国籍的存在。这是否就意味着对于国家的忠诚不重要,不需要对于国家的认同呢?答案当然不是,强调“忠诚”并刻意构建“国家认同”对于国家来说还是绝对的主旋律。即使是全球化时代,国家依然需要国民对其的认同并履行忠诚义务。国家认同与忠诚密切相关,忠诚是营造国家认同的重要因素,国民对于国家的忠诚又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与命运。

外国人在入籍过程中及入籍之后,需要强调其对于新入籍国的忠诚,完成对于新入籍国的国家认同。各国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来强化入籍外国人的忠诚意识和国家认同,有的国家通过入籍忠诚宣誓制度来解决忠诚问题。作为一个群体的“新成员”,加入群体之后遇到的首要问题就是能否取得群体其他成员的信任并被接纳,获取社会群体的信任能够有力地推动入籍人迅速融入新入籍国。入籍宣誓在取得信任这一环节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通过宣誓,群体其他成员认为新加入的成员与他们一样,都会像誓言中所说的那样切断与前群体的关系,并切实维护新加入群体的共同利益[2]。

有些国家则要求入籍外国人必须通晓本国的语言文字、接受本国的法律制度与社会制度等,通过入籍考试制度等来增强入籍外国人对于国家的了解,强化其国家认同感。韩国就规定入籍韩国需要通过入籍笔试,内容涉及韩国法律制度、政治制度、历史、文化、语言等方面。生活在同一个国家或者区域的人,通常都有共同或者近似的心理特征,有共同的生活观念、价值观体系,形成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3]。很多外籍人士的行为习惯、心理意识、价值观体系与新入籍国有一定差异,通过入籍考试,让新入籍的成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接受新入籍国的法律规范、道德规范等,有利于维护新入籍国的共同价值观体系。

(二)我国的入籍外国人国家认同问题

全球化时代,人才是科技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资源,全球人才争夺战愈演愈烈,吸引国际高端人才是为科技发展注入活力的捷径。美国在二战后之所以能够飞速发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国际高端人才源源不断地涌入。当前,我国同样面临着发展高科技与吸引国外高层次人才的问题,而给予这些高层次人才中国国籍是让这些人才真正落地生根的“重磅”条件。

我国《国籍法》明确规定不承认双重国籍,加之入籍中国的门槛较高,实际入籍我国的外国人数量并不多。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的国际影响力也在不断增强,来中国旅游、学习、工作的外国人越来越多,愿意取得中国“绿卡”、甚至愿意入籍中国的外国人数量也在迅速增加。这是世界发展的趋势,也是我国将来一段时期的发展大势,这种趋势与经济、社会、国家发展、国际关系等因素密切相关,是社会发展规律,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

近几年,即使是相对保守的社会舆论,对于入籍我国的体育界人才也是持积极欢迎的态度。如近几年入籍我国的足球运动员李可(原名尼古拉斯·延纳里斯)、侯永永(本名约翰·侯·塞特)、巴西球员高拉特、阿兰、费尔南多、阿洛伊西奥等,他们的“加盟”为我国体育事业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带来了新的风格。他们并没有被排斥,相反得到了大众的认可。相信未来还会有越来越多的外国人入籍为我国发展贡献力量,入籍外国人的类型也将不仅仅限于体育人才,会不断扩展到我国亟须的科技高端人才,相信中国人民也非常欢迎这些高素质外国人的“加盟”。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改革开放初期入籍中国的群体不同,当前有意愿取得中国国籍的外国人更多的是体育、科技人才以及经济实力雄厚的外籍人士。这些入籍中国的外国人能否迅速取得对中国的国家认同,对于入籍人个人及国家的发展都有重要意义。我国当前没有设置入籍忠诚宣誓制度或入籍考试制度,对于入籍外国人的国家认同是一个有研究空间、值得关注的领域。尤其在我国,入籍不仅要面临国家认同问题,还要确定入籍人的民族成分,存在着民族认同问题,这使得我国入籍外国人的国家认同问题更为复杂。

二、入籍外国人的民族成分确定问题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入籍外国人除了需要确定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等信息之外,还有一项非常重要的信息就是民族成分。这些信息是社会治安管理过程中所必须采集、入籍外国人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信息。公安机关、民族事务管理机关等有关部门在确定入籍外国人民族成分时,有四种不同的处理情形,但这四种情形都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确定入籍外国人民族成分的四种情形

根据现行法律(主要为1990年5月10日,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国务院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共同发布的《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分的规定》),有四种确定入籍外国人民族成分的情形。

第一种情形:如果入籍外国人在其原籍国的所属民族在中国境内有相应的民族,可以选择这一民族作为自己的民族。如朝鲜人在入籍中国的时候,就可以选择国内的朝鲜族作为自己的民族。但是,如果外国人在其原籍国的所属民族的名称与中国的不同,应当以中国的为准,如越南的京族,在入籍中国时,就应当被认定为汉族。

第二种情形:入籍外国人的父母有一方或者双方是中国人,则可以选择其父母所属的民族作为自己的民族。比如球员李可(原名尼古拉斯·延纳里斯)在入籍中国的时候,之所以选择汉族作为自己的民族,是因为其母亲是中国人,且是汉族。另外,球员侯永永(本名约翰·侯·塞特)在入籍时选择汉族的原因也是其母亲为汉族。

第三种情形:如果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形的外国人入籍,可以自由选择任一个民族作为自己的民族。当然,这种选择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可能会被批准,也可能会被驳回。根据规定,入籍申请人必须持有相关证明文件向省级行政区的民族事务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只有完成了相关的审批手续之后才能取得“自选的民族”。如山东鲁能泰山足球队的归化球员德尔加多在入籍的时候,就自愿选择了汉族。

第四种情形:如果不符合上述第一、二种情形,且不愿意自选任一个民族的入籍外国人,在申请入籍时,民族一栏就会以“入籍(原国籍)”的方式进行标注。比如原巴西球员高拉特、阿兰、费尔南多、阿洛伊西奥等,在入籍中国之后,其身份证上“民族”一栏标注的就是“入籍(巴西)”。

(二)四种情形存在的问题

第一、二种情形是入籍外国人与中国、中国人存在某些连接点,属于非典型外国人入籍;而第三、四种情形的入籍外国人与中国、中国人不存在连接点,是典型的外国人入籍。不管有无连接点,这四种确定外国人民族成分的方式都或多或少存在问题。

第一种情形,原籍国所属民族在文化传统、生活习俗等各方面是否与中国境内相应的民族存在差异?这种民族成分的确定方式对入籍外国人的国家认同是否有影响?另外,以这种方式确定民族成分的情况大多发生在我国的边境地区,以国外的相似民族确定入籍外国人的民族成分,是否会增添边境地区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是否会影响与相邻国家的外交关系?

第二种情形,以父母民族成分确定入籍外国人的民族成分,这种情形可以说是与国内确定民族成分的方式最为相似,也是看上去最合理的。然而,这种情形也存在问题,即入籍外国人父母是国内的某一个民族,但该入籍外国人也不一定在国内生活,对于父母的民族是否具有认同?在国内,以父母民族确定子女民族成分的过程基本上都在子女未成年阶段就已完成,子女在成年之前有充足的时间去完成对于本民族的认同。而第二种情形则可能大量发生在子女成年之后,此时完成对于父母所在民族的认同难度就要大得多。

第三种情形看似比较尊重入籍外国人的意愿,实际上却存在以下不合理之处:(1)入籍外国人能够自由选择一个国内的民族,中国公民是否有该权利?如果中国公民都不能够自由选择国内的任何一个民族,那么给予入籍外国人的待遇是否高于“国民待遇”?(2)国内对于各民族的政策有所不同,特别是针对少数民族有一定的优惠政策,如果让入籍外国人自由选择民族,是否会影响该民族其他公民的权益?(3)自愿选择民族的标准是什么?现行法律法规并未做出明确的规定,如果不加限制,自由任选(当然要经过审核),入籍外国人随便选择一个国内的民族确定自己的民族成分,那么他对该民族能否产生认同是一个问题。

第四种情形,国内有学者认同这种解决方式,在申请加入中国国籍的外国人人数较少的情况下,认为“可以继续执行入籍外国人在民族一栏统一加注的管理办法”[4]。不过,随着入籍外国人数量越来越多,会不会在事实上造成“第五十七个民族”甚至更多“新民族”?

加注“入籍(原国籍)”类似于美国按照入籍外国人的来源国划分民族成分的方式。美国的种族分为五大类:美洲印第安人和阿拉斯加人(这是美国的土著民族,人数并不多,根据美国人口统计,在美国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不高于1%)、美国白人(主要来自欧洲,特别是英国的白人);非洲裔美国人(主要来自非洲的黑人);亚洲裔美国人(主要来自中国、韩国、日本等亚洲国家的黄种人)、夏威夷及其他太平洋岛[5]。如果入籍中国的外国人数量不断攀升,数量和比例达到一定的程度时,是否也会出现美国这种按照来源国划分种族的情况,而这样只会使得中国的民族问题更加复杂。因此,这种方式并非长久之计,短期来看并不会出现大问题,但如果长期施行对中国的发展与稳定并非益事。另外,这种“入籍(原国籍)”的标注方式是人为地在入籍外国人经常使用的证件上打上其来源国的标签,是在不断地提示其与普通中国人的不同,强调差异,不利于国家认同的产生,这与入籍外国人尽快融入中国社会的初衷相违背。

随着国家对外开放的进一步升级、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入籍外国人也将越来越多,特别是第三、四种情形的入籍外国人会不断增加。上述问题若得不到解决,将会影响国家民族政策的实行以及入籍外国人国家认同的构建。

三、入籍外国人的国家认同与民族认同问题

国家认同需要一系列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才能够取得较好的效果。国家认同涉及许多方面:对国家政治制度、社会文化、生活习俗、国家形象的认同等等。在我国,入籍外国人的国家认同还涉及民族认同问题。因此,有必要理顺国家认同与民族认同的关系。

对于国家认同与民族认同的关系,有很多学者发表过不同的见解,总结起来,有三种不同的观点:一是国家认同与民族认同互为前提,“是一对矛盾体”[6],即民族认同是国家认同的前提,反过来国家认同亦可以推动民族认同;二是从民族认同到国家认同[7],认为民族认同是国家认同的必经之路,民族国家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引导民族认同上升到国家认同;三是认为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可以并行不悖[8],并非必然路径的关系。

(一)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区别

民族认同,顾名思义是对自己所属民族的文化、生活习惯、宗教习俗等的认同,本质上是一种文化认同。这种文化认同是通过具体的语言、婚丧习惯、服饰习惯、饮食习惯等生活习惯、宗教习俗体现出来的。

国家认同则体现为对国家政治制度的认同,对于整体国家形象的认同,是国家全体成员政治认同感的集合体,其中包含了千千万万个体公民对于国家的认同,属于个体行为。

对于民族国家来说,对国家的认同是取得公民身份之后带有政治性的认同,而对民族的认同是取得族群身份之后带有文化性的认同,这两种认同本质上是不同的模式。

(二)入籍外国人的国家认同路径

入籍外国人在取得国籍之后,完成国家认同要经历一系列心理上的变化,即从心理上确定自己属于某一个国家并不是一次完成的,需要经历多个阶段。入籍后,面临的是国籍的变化,如一个美国人入籍中国之后,他需要将自己对于国家的认同由原来的美国调整为现在的中国,这种调整会带来心理上的变化。这种心理上的变化过程其实就是国家认同的形成过程,即国家认同是属于某一国的公民从其内心认定自己属于这一国家的心理活动。外国人入籍中国并获得对中国的国家认同,这种心理活动要经过三个方面的变化历程:

1.对国家这个政治共同体的认同

入籍中国的外国人原本拥有对其原籍国的国家认同,入籍后面临国家认同的冲突,这就需要入籍外国人能够克服这种心理障碍,取得对于中国这个政治共同体的国家认同,也就是说入籍外国人首先要从心理上认定自己属于中国。国家是一个政治性和权力性的特殊共同体,对这一特殊共同体的认同体现在对国家的政治体制、法律制度、公共政策、执政理念、国家形象等方面的认同,其中还包括对宪法等法律所规定的权利义务的认同,特别是涉及到国家关系、战争等方面的权利义务,这也是各国入籍忠诚宣誓誓言中所提到的各项内容。各国的入籍宣誓就是对国家认同的集中展现,表明对国家的认同是随入籍同步展开的,这项认同在入籍之前或在入籍同时就已经完成或者趋近于完成。

2.对国家文化的认同

取得了对国家这个共同体的认同之后,入籍外国人还面临对新入籍国社会文化的认同。与对国家这个政治共同体的认同不同,对国家文化的认同是双向互动的,即入籍之后,入籍外国人在生活的过程中主动感知、了解、认同中国文化,而中国的文化氛围也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其对文化的认同感。文化认同包括多个方面:国家的历史传统、风俗习惯、饮食习惯、语言习惯、宗教信仰、族群观念等等。相比于对国家的认同,对文化的认同更重要,所耗费的时间更长,过程更为曲折,特别是从未接触过中国的外国人入籍,对中国文化的认同历程更长、难度更大。

3.认同感的正反馈

入籍外国人获得国家认同和文化认同之后,将认同感付诸实践,比如主动进行创作、主动参与国家的政治性活动、主动维护国家利益等,这其实是一种认同感的正反馈,也是国家认同和文化认同所要达到的终极目标。

对于个体来说,对国家的认同和对民族的认同并不是相互独立存在的,可以同时进行,并在进行过程中相互影响。但是,这种影响不见得是正相关的相互促进,在某些场景下,可能是相互制约。民族认同是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慢慢沉淀、积累下来的。个人的民族身份由其父母的民族身份决定,这种民族身份是先定的,即使在将来的生活中,民族身份会发生一定的变化,但这种变化在整体中所占的比重非常低。在外国人入籍中国的过程中,如果该外国人并没有在中国长期生活的经历,在其成长过程中,其父母、家庭也没有为其营造充分的“民族文化氛围”,让其在入籍后产生对于中国某个民族的“民族认同”实际上是为其产生国家认同人为地增加一道屏障。很多外国人对于中国各民族,特别是少数民族有一种新鲜感,有意愿去了解、探寻和学习。然而,一旦上升到融入这个民族并产生民族认同这一高度,难度就会大得多,动力就会小得多。当然,如果入籍外国人能够产生“民族认同”,会对其产生国家认同有一定的帮助。但在大多数情况下,产生对民族的认同难度要大于产生对国家的认同。对于一个外国人来说,国家是一个相对明确的概念,对国家产生认同的路径也较为清晰。但是,民族的概念、文化、生活习俗对于外国人来说较为模糊,对文化、宗教色彩较为浓厚的民族产生认同需要耗费的时间和精力可能要远远多于对国家的认同。同时,在产生民族认同的过程中遇到了问题和障碍,还会产生一种排斥心理,反过来影响其对中国的国家认同。

另外,还存在另外一种情形就是“民族认同则会对国家认同形成结构性的制约。多样性的民族认同及其增强,会对国家认同产生某种消解性的影响,会导致对国家认同的侵蚀。”[9]

从民族认同到国家认同是个体人先对民族产生认同,再对国家产生认同。如果这种观点成立,那么入籍外国人要想取得对国家的认同感,是否必须要经历民族认同的阶段,即是否一定要给他一个民族,而且需要他完成对这一民族的认同?很显然,这种从民族认同到国家认同的观点在外国人入籍问题上是站不住脚的。外国人入籍中国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可能是政治原因,也有可能是经济原因或者其他因素,并不见其得对中国的民族有多么了解,也不一定有足够的时间去了解、认同。如果入籍外国人必须要经过民族认同环节,就是人为地增加了国家认同的障碍。入籍外国人对一些少数民族的陌生感以及民族文化、风俗习惯上的差异、冲突,会使其产生抵触情绪,给国家认同的快速完成带来不确定因素。在入籍外国人国家认同之前,人为地增加民族认同环节,是没有必要的,也不利于国家认同的顺利进行。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很多国家都采用构建更高的“国族”观念来促进文化上的融合[10],通过“国族”的概念,强化文化上的统一,避免产生国家认同的心理阻滞。

(三)国外关于入籍外国人国家认同路径的规定

很多国家在入籍条件中设置了对于国家认同的规定,这意味着入籍外国人的国家认同从其提交入籍申请那一刻就开始,甚至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引导下,在准备入籍材料的过程中,国家认同就已经潜移默化地开始进行。比如根据法国《国籍法》规定,入籍法国需要掌握法语、充分了解法国的历史、文化、社会以及法国国籍所给予的权利和义务,能够遵从法国的社会规则和道德准则。另外,一些国家设置的入籍考试制度,旨在强化入籍外国人对本国的政治体制、法律制度、基本国情、历史文化、语言等方面的了解,进而推动国家认同的构建。

从有些国家的入籍忠诚宣誓誓言中,也能够看到国家认同的路径。例如,美国的入籍宣誓誓言如下:在此,我宣誓我将完全放弃对以前所属任何外国亲王、君主、国家或主权之公民身份及忠诚;我将支持并捍卫美利坚合众国的宪法和法律,反对一切来自国内外的敌人;我将真诚信仰并忠诚于美利坚合众国的宪法和法律;我将根据法律的要求,代表美国拿起武器;根据法律的要求,我将在美国武装部队中服役;根据法律的要求,我将在国家管理人员的指挥下从事对国家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我自愿承担上述义务,思想上没有保留,也没有逃避;愿上帝保佑我。(2)US Citizenship & Immigration Services, How The U.S. Citizenship Oath Came To Be What It Is Today, All Things Considered; Washington, D.C. NPR. (Jul 4, 2019)。

这段宣誓誓词很明显地体现了美国对入籍人员的国家认同要求:(1)放弃前所属国公民身份。“我宣誓我将完全放弃对以前所属任何外国亲王、君主、国家或主权之公民身份及忠诚”。加入美国,意味着宣誓人放弃了原所属国的公民资格,彻底厘清其与原属国的关系,并效忠于美国。美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中虽然没有明确禁止双重国籍,但从这段誓言中可看出,美国对于入籍外国人的忠诚要求非常高,对于入籍外国人的国家认同有明显的排他性;(2)强调对美国国家的认同。美利坚合众国是一个典型的国家政治共同体,对美国的国家认同体现在对美国宪法法律、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的认同。这种认同还不仅仅限于“遵守”法律,而是要求“信仰和忠诚于”美国的宪法和法律,体现了美国通过构建对入籍者的法律认同进而实现其国家认同的目的;(3)将国家认同转化为实际行动。“将支持并捍卫美利坚合众国的宪法和法律,反对一切来自国内外的敌人”,意味着若其原属国与美国发生冲突,宣誓人要无条件地维护美国国家利益,不仅仅停留在口头,在美国国家需要的时候,要承担服兵役等义务。

不论是传统的移民国家(如美国、加拿大),还是非移民国家,都在强调入籍外国人的国家认同;入籍宣誓、入籍考试体现了一个国家的价值导向,也能够反映出入籍外国人在入籍之后的国家认同路径;入籍宣誓、入籍考试强调的是对国家的认同感,并没有将民族认同作为国家认同的前置阶段。

四、入籍外国人国家认同与民族认同统一路径

在面对入籍外国人民族问题上,没有必要纠结于从民族认同到国家认同,更没有必要必须给入籍外国人一个民族成分。在外国人入籍过程中,使用“中华民族”的概念作为其民族成分的标识,在民族成分一栏填写“中华民族”,以强调入籍外国人对于国家的认同以及对于整个中华民族的认同。

(一)强调入籍外国人国家认同的必要性

全球化时代特点之一就是各国间自由竞争,通过竞争发展国家经济,促进社会进步,这对于我国来说是非常好的机遇。全球化时代的竞争是全方位的,其中科技竞争至关重要,而人才在科技竞争中又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吸引国际高端人才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不可避免的,也是中国所不能回避的。中国坚持走改革开放之路,就要疏通国家间的人才交流渠道,欢迎各方面的高层次人才到中国发展,取得永久居留资格,拿到中国国籍,在中国落地生根。国家不但要引进人才,更要用好人才,让人才真正、真心发挥应有的作用。但全球化时代不代表“国家”的淡化,相反,对于国家的认同要更加强化。

国家认同关乎整个国家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国家认同感越强,维护国家统一与完整的内聚力就越强,抗风险的能力就越强,国家的发展就越稳定,特别是在国家遭遇突发危机、自然灾害、外敌入侵等关键时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国家认同是一项重要的国家软实力,引导、加强本国公民对于国家的认同也是各国政府的职责。

在我国,加强国家认同感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应有之义,需要处理好国家认同与民族认同的关系。入籍外国人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群体,需要每个成员产生对中国的国家认同感。对入籍外国人来说,其产生国家认同感的过程完全可以不经过产生对国内某个民族的认同这一环节,没有必要纠结于是先通过民族认同上升到国家认同、还是民族认同是否为国家认同的必要条件等。

(二)中华民族的概念与认同

中华民族的“民族”与中国有五十六个民族的“民族”含义是不同的,中华民族的“民族”对应的是英语中的“nation”,倾向于一种政治概念;而五十六个民族中的“民族”对应的是英语中的“ethnos”,更倾向于一种文化概念。早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我国学者提出“在中国,只有一个民族能够称作民族(nation),这就是中华民族(the Chinese nation)。”[11]只有中华民族才能够称为“nation”,少数民族则改称为“少数族群”,即“ethnic groups”。

有国内学者提出,在当前全球化浪潮中,“全球市民社会取代民族国家的趋势已显端倪”,指出“必须把对中国56个民族的民族意识升华为中华民族的民族意识,必须把对56个民族的民族认同提升为对中华民族的民族认同,整合出一个适应21世纪全球化的挑战,适应世界民族关系错综复杂变化的、民族认同与国家建构相匹配的民族认同平台,这就是中华民族。”[12]中华民族是全国各民族统一形成的“民族共同体”,当前发展的大趋势就是各民族的大融合以及整个“中华民族”认同感的增强,加强中华民族的建设,推进各民族之间的社会文化整合,淡化族际间的差距和界限。

中华民族历经千年沧桑,在所有中国人内心中已经形成了对其的深厚感情,我们都认可自己是中华民族的一员,也愿意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贡献力量。中华民族是全体中国人的名片,能成为中华民族的一员是每一位中国人的荣耀。

(三)以“中华民族”作为入籍外国人的民族成分

当前确定入籍外国人民族成分的四种情形都不是最优解,建议用中华民族的概念作为入籍外国人的民族成分,一方面能解决入籍外国人民族成分确定的难题,另一方面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增强入籍外国人对中国的国家认同,增进其对整个中华民族的感情。入籍外国人的融入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涉及多个方面和领域,其中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对国家认同的构建和完成。以中华民族作为入籍外国人的民族标定,能够一定程度地去除人为设置的障碍,消除隔阂,为入籍外国人顺利融入中国社会尽可能地创造条件。

以统一的中华民族形象来应对全球化时代人员自由流动带来的国家认同危机。入籍外国人完成国家认同历程后,以中华民族一员的身份与认同进行国际交流与合作,能够进一步扩大中国以及中华民族的国际影响力。

五、结语

社会治理是一项复杂工程,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至关重要[13],尤其是公安机关涉及民族、户籍等人口管理,每一项制度都与国家、被管理者的利益息息相关,需要有一定的前瞻性。时刻关注社会转型期人、地、事、物、空间和组织在发展变化过程中出现的新形态、新场景、新问题[14],做到未雨绸缪、统筹兼顾、综合施策,出现问题再“亡羊补牢”,则“为时已晚”。《礼记·中庸》有言:“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应该正视可能到来的外国人来华兴业发展的潮流,同时也应当做好相应政策措施的准备。要让这些国际高端人才进的来、留得住、用得好,就需要对相关社会治理政策、措施进行精准化设计。让入籍外国人真正快速产生对中国的国家认同以及对中华民族的认同,不能简单套用国内外的规定,应当根据入籍外国人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设置一系列制度,入籍外国人国家认同也并非一句口号,需要诸如入籍考试、入籍宣誓、民族成分认定等相关制度作为基础和保障。当前,我国移民管理领域很多制度、措施都存有一定空白,尤其是对外国人入籍程序、在华外国人管理、入籍外国人社会融入等问题都需要进行深入研究,需要尽快填补这些空白领域,提升管理档次和水平,为即将到来的人才大潮做好充分准备。

全球化时代,中国要融入国际社会,接受来自世界的各种风险挑战。以中华民族的姿态走向世界舞台的中央,能够更好地打造中国形象,凝集包括入籍外国人在内的所有中华儿女的人心,产生更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更好地服务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征程。希望所有的中华儿女都能够对国家有充分的认同,也希望入籍中国的外国人也能认可自己中国人的身份,认可自己中华民族一员的身份,融入中国社会,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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