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自然“代言”的志愿者

2021-04-16 07:24
东方企业家 2021年4期
关键词:引导员野鸟之友

在动物园游览,你有时会看到引导员为游客娓娓道来相关知识,让人大开眼界。这样的引导员有时并不是动物园的员工,而有可能是民间环保组织的成员或志愿者;近年来推广实行的垃圾分类,会看到垃圾小知识的宣讲车和科普讲解员;休息日,家长带着小朋友在活动组织者的带领下观鸟赏花,亲近大自然……这些日常生活中再普通不过的场景,往往都离不开民间环保组织的努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倡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提高全民环保意识,这是我国环保民间组织最普遍的工作。

除此之外,民间环保组织甚至还会把生物样本统计的工作也一同接手。浙江野鸟会的创始人之一的范忠勇介绍:“我们相对来说比较专业,2002年成立时是省内唯一一个由鸟类爱好者组成的团体。成员的身份背景比较多样,有专门做鸟类学研究的,有学校的老师,有摄影爱好者,还有很多纯粹对环保、志愿行动感兴趣的人。不同的人,知识层次不一样,年龄结构也不一样。我们这些志愿者对浙江现有鸟类资源进行了比较系统的观察,有了经验后也会承接一些调查鸟类资源的项目。这对于浙江省的鸟类资源、鸟类生活栖息地和现状会有一个大致的掌握和了解,很多新的鸟种记录就是由会员们发现的,将来会呈现在正在编写的《浙江省野生动物志》中。根据统计结果,浙江省目前已经拥有558种鸟类,自浙江野鸟会成立以来,通過会员和志愿者观察到浙江鸟类新记录就有100多种。”

民间环保组织也可以看作为无告的大自然发声的“代言人”,在自然环境遭受破坏的时候可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通过法律途径保护大自然。自然之友品牌传播总监何苗认为:“政府对生态文明的重视和环境法治的进步,是我们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大背景。”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将“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作为主要内容之一。

图/浙江野鸟会

根据自然之友的官网统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自然之友共提起环境诉讼49起,其中立案42起,已结案22起。最知名的诉讼案件莫过于“绿孔雀案”——它也是中国首例濒危野生动物保护预防性公益诉讼。2017年3月,自然之友向原环保部发出紧急建议函,建议暂停红河流域水电项目,挽救已不到500只的濒危物种绿孔雀的最后完整栖息地,并提起公益诉讼; 2020年3月20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云南绿孔雀”公益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新平开发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基于现有环境影响评价下的戛洒江一级水电站建设项目。

原生于中国的濒危野生动物绿孔雀 图/自然之友

“这只能看成阶段性的胜利,离真正的胜利还很远。因此,行动不能停息,自然之友将继续坚持用法律与政策倡导的方法守护碧水蓝天。”何苗语重心长地说。

范忠勇也有同样的忧虑:“在长三角区,经济高速发展,很容易发生为了经济破坏环境的情况。我们希望把环保的种子播种在人们心里,大家对大自然更了解、更敬畏,才会在经济规划的初期就把环境因素考虑进去,避免出现类似为了‘保护环境把原生态湿地改建成现代花园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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