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乐教化思想的生成及其新时代价值旨归

2021-04-16 22:47
关键词:礼乐教化儒家

牛 娜 娜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音乐学院,河南 郑州 450046)

一、礼乐教化思想的起源

礼乐是中华文明的核心,也是儒家思想产生和发展的重要源泉和载体。从西周开国之初周公制礼作乐开始,在中国文明史中,礼乐文化的生成与发展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时期,并体现出一定的阶段性。从黄帝时代主导原始文化的“巫史传统”开始,历经有文化典章意义的西周时期的“礼乐制度”,直到文化巅峰的春秋战国时期的“哲学突破”三个阶段,从文化生长的逻辑来看,“礼乐”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从文明童年的萌芽到相关制度的生长、提升与转变,再到哲学突破的具有密切联系又有阶段特征的文化基因。“礼乐”的发展向度也从“礼乐仪式”的形式,发展成为“礼乐制度”的典章化,进而提升至“礼乐教化”的实践三个递进和升华的层次。

从社会实践形式上讲,中国古代的“礼”和“乐”起源于远古的原始崇拜,礼乐的出现是人类由野蛮时代进入文明时代的重要标志。在上古时代的祭祀与习俗中,其贡献的礼品、击鼓而作乐,便是最早的礼乐仪式。因原始崇拜的祭祀而起,礼乐之仪可以说是原始社会礼乐文明的第一个文化样态。以功能而论,礼用于规范行为、区别是非、划分等级、维持秩序;乐则用于促进和谐、增进美感、提升境界、陶冶情操,即“用乐之和弥补礼之分”。中国古代的礼乐文明是在周代形成和完备起来的。结合国家治理的目标,通过大量的社会实践,周代不仅形成了系统的礼乐制度,而且构成了一个完整有序的社会政治文化生态,赋予礼乐以丰富的人文内涵。

从宗教的视角来看,“礼乐”的产生具有自然宗教的基本属性,以“巫祝文化”为突出特点。周公“制礼作乐”,提出“敬德保民”的思想,使“礼乐”从神的世界走向人的世界,转向以社会伦理为核心的礼乐制度。“礼乐”规制化以来,逐渐体现出两个方面的内涵:一是政治制度开始具有等级化、差序性的特征,并显示出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二是形成特定的礼仪化的文化生活,并盛行于贵族阶层,成为社会层次划分的重要标志。从内涵的意义来讲,前者以“乐悬”制度为代表,对不同的社会阶层,“礼乐”通过某种形式体现其所拥有的相应等级的社会权力;后者以兴诗作赋的文雅之风为代表,盛行于士人阶层交往的社会生活之中[1]。两者在社会生活的洗礼之下分别体现出礼的仪式化表征和内在的价值,即形成传统的“礼仪”和“礼义”内外呼应的架构,共同构成西周礼乐制度的整体风貌。

西周末期,因为中央和地方的权力出现失衡,“礼仪”与“礼义”开始出现明显的分离倾向。“八佾舞于庭,是可忍孰不可忍”(《论语·八佾》),是孔子对季氏破坏礼仪的指责,也是对诸侯僭越天子礼仪现象的形象描述。这种“礼崩乐坏”的社会现象,开始引起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者反思传统的礼制文化,并希望在解决社会问题的过程中矫正“礼乐”之序。孔子提出:“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 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论语·阳货》)旨在告诫人们注重礼乐并不是要注重演奏的器物,而是要注重礼乐的精神和内涵。强调相对于形式上的“礼仪”,其所蕴含的“礼义”才更应当是本质追求。重点在于说明所谓的礼乐,是不能重于物而简于敬,不能敲击钟鼓而不合雅颂。孔子提出“以仁释礼”,对“礼乐”文化以“仁”当之,是对“礼乐”创造性的解释。孔子主张通过教化向全社会普及,并以“仁”为中心思想,开启儒家“礼乐教化”的制度设计,旨在激活根源于人内在的“仁爱之心”与“不忍之心”,突破礼制解体的困境,使“礼乐教化”成为儒家文化的核心论域[2] 。

社会是礼乐思想生长的肥沃土壤,礼乐思想也在不断的社会变迁中得到升华。“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阳货》)在众多的社会规范体系中,孔子对周朝礼乐制度的欣赏与留恋溢于言表,对其中的内涵和要义推崇备至,但他并不是把周朝礼乐制度作为一成不变的教条来崇拜和遵守。从社会发展的时代特征来看,孔子所面临的社会是一个礼崩乐坏的社会,伦理道德文化的日渐散失导致人心不古,主流价值观受到极大的威胁,雅乐制度无法贯彻,社会失序。一方面,作为国家典章、制度、仪式的礼乐遭到破坏;另一方面,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等级的新的礼乐典范尚未建立,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无所遵循,在新的时代需求下改造旧的礼乐典章成为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担负的主要任务。儒家学派不断对礼乐做出新的解释和理解,形成适应新时代社会规范的理论根据和心性道德的支撑。“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在这里,乐是表达人们思想情感的一种形式,而仁既是统领礼乐的灵魂,又是人们内心的道德情感和要求,所以乐必须反映人们的仁德。孔子把仁爱作为礼乐引领人向善的一个目标提出来的,把礼、乐与仁紧紧联系起来,进而用“仁”的理念来调适自我与他人、社会的关系。在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儒家根据时代现状和要求不断改造礼乐制度,把外在的形式与人的内在道德修养做到完美的统一,进而把人的社会行为和仁、不仁密切联系起来,以社会对待或遵守礼乐典章制度的态度和行为来评判主体人是否具备道德理性自觉 [3]。儒家这种对传统礼乐制度的阐释,把整体的道德规范集于一体,并扩充发展成包括思想、政治、文化等多方面的施政纲领,形成了以“仁”为核心的伦理思想结构,是对礼乐制度本质意蕴的升华。

二、礼乐教化思想的演进

“教化”一词最早出现在《礼记·经解》中,其最初的含义就是以礼乐之教而化民于善,即教化具有安上治民之功效[4]。所谓“教化”,是施教者向被施教者施予的某种精神、价值导向的感化和内化的人文过程。

礼乐教化在西周被用于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是社会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的实施过程。后经儒家的系统性改造,逐渐向以人性的疏导为中心转移,通过阶层化的复杂规范形式,形成社会的主流理念,唤起内在于每个个体生命中的道德理性,引导人们的行为逐渐适应特定的规范,成为道德自觉的实践者。到战国时期,孟子提出人性中天生具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回答了关于人性是否天生善良的问题(《孟子·公孙丑上》)。孟子主张人内心的道德是“仁义”得以生发的种子,这是对孔子的“仁学”进行的扩充。荀子在继承孔孟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系统地论述了以礼乐为基础设计社会治理制度的重要性,强调制度化设计中要“礼乐并重”“礼乐一体”。荀子主张,“人”的社会性是其能够得以教化的前提,因“人”的社会性,故能“论礼乐,正身行,广教化,美风俗”(《荀子·王制》),并进行了合理的制度化的设计。荀子从人的本质出发,强调“人”的社会性,并指出社会性是人与一般动物的根本区别。人的社会性是由后天具备的,可以通过礼乐来实行教化。教化的目标在于在社会中树立一盏明灯,照亮每一个生命个体的内在道德,实现德性的社会化。长此以往,便可起到化民风、变民俗的功用。

先秦儒家注重“礼乐”教化的方式和途径,在教化实践中提出“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 的主张,将教化之功融入各类学校,以《诗》《书》《礼》《乐》等作为教材,沿着教化思想主线,博采众家艺术形式之长,试图通过诗歌、音乐等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艺术化的学习,开化社会大众,使接受教育的个体“文之以礼乐,亦可以成人矣”(《论语·宪问》),进而实现礼与乐的高度契合,达到身心一体、美善合一的君子状态[5]。

到了西汉初年,“礼乐教化”已经成为主要的社会管理政策。西汉统治者重视“礼乐教化”,主要受到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方面是政治的需要。汉初更为重视人的价值,儒家所提出的关于政治思想和政治制度的设计和安排,迎合了当时社会现实的需要。统治者为了赢得支持,得到民众的认同,为教化的政治性寻求社会化的过程。经过这样的形式,开始占统治地位的儒家思想取得了“普遍性”的形式。“礼乐教化”在统治者的推动之下开始较好地融入到这种“普遍性”之中,从而更好地凝聚社会人心和加强王朝政制的合法性。因此,从政治治理的角度和文化的整体性来看,教化可以视为这一时期儒家政治思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政治需要升华为政治理想,以至于“礼乐教化”与汉儒的治世理想产生密切联系。从汉初的社会治理实践来看,汉儒不断优化“礼乐制度”,并躬耕实践。同时,对所谓“俗吏”“酷吏”持续不断地批判,并在批判中推行自己的主张。儒家对“俗”“酷”的批评,显示其在推行礼乐制度时,不仅对礼乐制度本身进行不断的更新和改良,而且深刻地认识到礼乐制度所实施的效果与实施者的能力高度相关。以礼乐教化世人,既要体现出工具性,又要在“儒者”的操作中体现出蕴涵其中的丰富的思想价值,即所谓“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礼记·中庸》)。这种对参政施政者的理想想象,外在表现为对“俗吏”的批判,内在地反映出对“礼乐制度”社会教化目标的期盼。关于人之道,孟子有云:“后稷教民稼穑,树艺五谷;五谷熟而民人育。”(《孟子·滕文公上》)关于非人之道,孟子说:“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孟子·滕文公上》)孟子推崇礼乐教化的力量:“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孟子的主张代表了儒家思想的主流,即通过“礼乐教化”达到“移风易俗”的目的,并由微见著,最终达到“六合同风,九州共贯”的理想境界(《汉书·王吉传》)[6],实现政令统一的大一统状态。

三、礼乐教化思想的实践向度

礼乐教化和政治治理在传统社会的国家治理中相辅相成,以致“入其国,其教可知也”。儒家认为“由教观政,政由教成,其国之政无非其国之教而已”(《论语·曾子》)。在儒家众多著述当中,《诗》《书》《乐》《易》《礼》《春秋》皆可为教化之用也,一方面教人疏通知远、广博易良,另一方面教人洁静精微、属辞比事。通过礼乐教化,和谐的人文之美渗透在个人、社会和国家治理的复杂关系之中。如若失却礼乐教化,则会使人自身手足无措、人与人之间进退无制。及至社会治理中,则会出现失和、失序、失策,进而使整个国家陷于失治之中。

(一)从人性的美好期待到现实社会的人文转向

人性是礼乐教化的基础,儒家推行礼乐教化是基于对人性的美好期待。《易》曰:“君子慎始,差若毫厘,缪以千里,此之谓也。”(《礼记·经解》)礼乐教化的重要目标之一是培养社会中的君子,以更好地起到“止邪于未形”的作用,最终能够在社会治理中达到“使人日徙,善远罪而不自知”的安上治民之功效。礼乐教化的人本立场在《战国策》中有较为明显的记载:“教化喻于民,三百之城,足以为治;民无廉耻,虽有十左氏,将何以用之?”(《战国策·宋卫》)旨在说明教化在社会治理中当以人为本,其意义在于使民有廉耻之心。人文主张也较多地出现在《荀子》中:“论礼乐,正身行,广教化,美风俗。”“尧舜者至天下善教化者也。”(《荀子·王制》)以礼乐之教而化民于善的天下治理内涵强调的是安民乐民,其政治意义在于使民能够于不知不觉中远离坏的德性,达到建立公序良俗的功效。

《尚书·虞书·舜典》中也有对夏朝社会教化活动的明确记载:“帝曰:契,百姓不亲,五品不逊,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宽。”(《尚书·舜典》)帝舜命契、夔教化百姓说,现在百姓不能够很好地融洽相处,在父子、君臣、夫妇、长幼、朋友之间难以达到和谐相好的状态,因此让你担任司徒,对人民进行五伦的教育,重在宽厚。其中所提到的“五教”之教,就是教化之义。作为政治风化和教育感化意义上的“教化”一词出现之前,“教”与“化”两者独立使用,有各自的内涵和指向,但又常常密切关联。“教,上所施下所效也。”(《说文解字》)这里的“教”已经成为某种思想传递的行为。“化,教行也。” (《说文解字》)这里的“化”已经成为“教”的目标或者成效了,是谓“教行于上,则化成天下”(《周易》)。“化”是一种由微而著的渐变过程,是一个在春风化雨中使民心不断得到滋润的过程,强调的是潜移默化的“无为”状态。同样,教化百姓,在于润物无声,有教而成。《礼记》说:“君子如欲化民成俗,其必由学乎。”(《礼记·学记》)而“教”的目的,是为抑恶扬善,即“教也者,长善而救其失者也” (《礼记·学记》) 。“教”和“化”的意义生成和转化,是一个不断演进的过程。《礼记》对教化的理解与认识,也是对前人思想的继承与发展。教化的意义,因人而起,向人而生。在肯定其上行下效之渐变渐化的社会治理功能的前提下,一定程度上突出个人层面的意义,更加强调远恶向善之价值。儒家秉持“以善先人”,肯定了以善为本进行教化的意义,就是以善行影响、引导于人。儒家同样认为民之成善者,“教”乃是必由之路,上有为之,下则效之,故民有质朴,不教不成。通过富有成效的社会之“教”,某种精神和价值导向才能化育成民众的精神生活和价值取向,才能改变社会风貌[7]。概而言之,“教化”就是上“教”之而下“化”之的人文历程。

教化的治国安邦之功需要相应的管理体制才能有效实施,《礼记·王制》记载,国家主要用掌民事的官员——司徒来具体负责社会的教化和引导,对人民施以“六礼”“七教”“八政”等治理之法。在儒家看来,“教化”的“化人”意蕴是其深刻内涵的基础,而“化家、化国、化成天下”才是其治国安邦的目标。教化的目的起于对人的气质熏染,使人通过礼乐的浸润而变化其气质,旨在形成一个全社会既美且善、崇礼重德的人文环境,使人民向善的身心有肥沃的土壤。但如果通过一系列的社会教化之后,对于始终冥顽不化者则屏之边远之地,终身不再启用。教之日进必有化成之功,对服从教化的优异者,则经过逐级提升,改变其社会层次,使之有最好的机会进入相应的社会统治阶层。《周礼·地官·大司徒》载有大司徒掌管教化民众之职,通过不同的途径即“十二教”来实施教化。十二种教化的方式表明,教化一方面完成了个人风范教养的使命,另一方面更是实现社会良风美俗与政治清明的人文历程。

深入理解教化的人文性,需要对教化和教育做出明辨。传统意义上“教化”一词的特质是“一天人,合内外”“由人文而重归自然”。虽然跟“教育”的意义在一定程度上有吻合之处,但前者更加具有一种重人文、崇尚自然的思维特征。“教育”一词来源于孟子的“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是促进人们尤其是青少年学习或获得知识、技能、价值观、信念和习惯的过程。而教化则是面向整个社会的全面持久的人文活动,并以礼乐活动作为主要内容。儒家经典《仪礼》《周礼》《礼记》等对礼仪形式的记载,详细、全面而具有可操作性,完全可以用“经礼三百,曲礼三千”来描述。相对于“教育”所承担内容的单纯性而言,礼乐教化以内容而论涵盖了人生、家庭、社会、政治、伦理等几乎每一个社会单元,以时间而论涵括了个体从出生到死亡的整个生命历程。也正是源于这两个方面的特点,统治阶级更加强调礼乐教化的作用[8] 。

(二)从“君子”人格的塑造到化成天下的理想追求

《易·贲卦》有云:“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刚和柔相互交错糅合,这是自然的道理;文明礼仪而有一定的限度,这是人类的文饰。又云:“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治国家者必须观察天道自然的运行规律,以明耕作渔猎之时序。对于社会治理而言,必须把握现实社会中的人伦秩序,为社会等级阶层定序,使人们的行为合乎文明礼仪,并由此而推及天下。而礼乐教化正是化成天下的人文活动,通过社会“大化”,使人类社会生人伦之义而不同于自然,生精神教化之义而不同于神理,生文明之义而不同于野蛮,生文治之义而不同于武略。所以,先人制礼作乐,目的在于教化民众,以此而化成天下,勾画人类文明时代与野蛮时代的区别,标志出人之所以为人的社会化特征。礼乐教化就是一种用礼乐为仪式与表征,以礼乐之名教化社会,促使社会“徙善远罪”,这显然需要潜移默化、循序渐进。这种伦理价值向民众传达蕴于礼乐之中的义理精神,使民众在润物无声的状态下进行着“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正”的精神活动,使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达到“中和”的状态。

礼乐教化的人文价值取向,决定了若使人民安礼乐俗,需要建立一个既有序又和谐的社会共同体。无论是从个人层次的冠礼、婚礼等人生礼仪,还是从社会层次的乡饮酒礼、射礼、燕礼、朝聘等交接礼仪,都需要明晰“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中庸》)的理想的社会秩序目标。礼乐教化的人文价值的实现,途径在于彰显礼乐形式,包括朝觐之礼、聘问之礼、乡饮酒之礼等,而目的在于达到教化的效果,包括明君臣之义、使诸侯相互尊敬、明长幼之序等。无论是经过的形式还是达到的目标,渗透到了各种制度和具体的礼乐细节,以个人、社会、国家为载体形成丰富内涵的象征体系,使体系中的每一面向的人与事皆“动得其宜”,指向化人、化家、化国,最终化成天下的天人合一的理想秩序[9] 。

先秦时期的儒家圣贤“制礼作乐”创建以礼乐仁义为核心的儒学文化系统,孕育出一种伦理化的化成天下的人文活动模式,经后世不断地演进和完善,奠定了中国成为“礼乐之邦”的地位。礼乐教化的思想注重个人道德修养,从而引申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念,这种人伦教化和治世功能得到社会的不断印证和提升。《礼记》说:“是故礼者,君之大柄也,所以别嫌明微,傧鬼神,考制度,别仁义,所以治政安君也。”(《礼记·礼运》)道出了礼与治国安邦休戚相关的联系。《论语》中的“礼之所兴,众之所治也;礼之所废,众之所乱也”(《论语·季氏》),阐述了治理国家,以礼治国则“官得其体,政事得其施”,而治国失其礼则“官失其体,政事失其施”。以礼乐治国而不偏废,从而实现个体、家庭、社会、政治乃至天人的秩序与和谐。

虽然教化之义具有一定的时代特征,但西周开始提倡的礼乐教化,从承续关系上看是一脉相承的。周公制礼作乐,是对前人治国理政的实践路径的总结。及至春秋,孔子提出“以教化政”,将礼乐教化思想升华至知识、伦理道德和政治等领域。《论语·尧曰》中记载了孔子任鲁国司寇时以社会教化为己任,提出从政的“四恶”之首为“不教而杀谓之虐”。孔子提倡治理社会当以教化为先,推行“仁政”,以“教”化民。在社会治理中,首要的是通过教化使民知“仁”而循“礼”,从而步入治道。《论语·子路》载有孔子的“庶富教”的思想,即庶、富、教三者之间,其位阶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是递进关系。庶、富为治国之前提,而立国之根本,则确定为“教”。在儒家看来,国泰民安的本质绝不仅仅意味着国家强盛、人民富有,而应该是在对教化理念认同的基础上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孟子高度认同教化的力量:“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孟子·滕文公上》)认为只有人民懂得了伦理道德,才能自得其所。儒家的这种礼乐教化观,所肯定和弘扬的是蕴含其间的人文价值。一言以蔽之,礼乐教化旨在为国家和社会塑造一个和谐的文化心理与完满的“君子”人格,其价值属性就是人间的、伦理的、政治的化成天下的人文活动。

四、礼乐教化思想的价值旨归

在汗牛充栋的古代文献中,对人及人之性情的体认与理解的丰富阐述所面向的就是社会实践。在社会管理实践的基础之上,通过体察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存在的各种关系,发现和总结各种关系间的规律,分析人之性情的优劣良善,思考社会的发展矛盾和人生的价值意义问题,逐渐形成礼乐教化的人文思想。在新时代美好生活的构建中,礼乐教化思想中的涵养人之性情和调节人与社会关系的积极属性依然有重要的意义。

(一)以礼乐之和丰富新时代的人文教育

礼乐教化思想认为,通过教化,人们的生存和社会都会变得美好而有意义。人们在礼乐这套技艺的共同引导与教化之下,走向与他人之间的相互理解与相互关爱,走向了人的自我身心之和谐、社会人伦秩序之和谐。我们把这种“和”称为礼乐之“和”,这是建立在对人的关怀及人之性情的反思与理解之上的和谐之“和”。一个民族的人文教育,离不开对民族历史、民族性格的剖析和反思,其根基在于对这个民族中人性问题的深刻考察。在现代社会中,人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人性和民族性之间的关系如何?人文教育对人性的改造的价值在哪里?如何在社会优化治理的目标指引下观照人的精神世界?这些问题,构成人文教育的主流。古代先哲对人性善恶早已有充分的考察和理解,都强调人性中存有向善的趋向或者说端芽,强调人的可教化性。现在社会提倡的人文教育,重要目标就是要通过教育开发人的真善美,实现人的价值与意义。人们在接受现代人文教育的过程中,表现出对人性的美好期待,同时,人的社会地位和价值也得以体现。这种努力是对人性中蕴藏的更加美好向往与需求的体悟,追求的是内外之“和”,是对物质的占有带来的快乐所远不能超越的。

儒家思想中的礼乐之“和”,是对人性中“和”的理想状态的感触和追求。但由于受到私欲、外在习染等因素的蒙蔽,使人性的稳定状态受到冲击,往往因时因事而易变,以至于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中难以做到“发而皆中节”之“和”。现代社会的人文教育同样具有儒家思想中社会价值取向教育的诉求,以重建“精神自我”为现实起点,使人回复到人的中和本性。儒家礼乐教化的人性论基点为现代人文教育提供了良好的起点,在儒家看来,人性论是具有道德属性的天赋,这个起点为深入思考人性和全面关怀人的精神和价值拓展了可塑的空间[10]。

(二)以人性教化为载体塑造现代人美好品格

儒家从人本主义出发,提出治理人民的前提是尊重人性。对于统治者来说,只有充分注意到人民的好恶之情,社会才能长治久安。现代社会的人文教育,需要塑造时代需要的美好品格,使人的情感达到阴阳和谐的“至中”境界。但是,人的美善品格的养成是一个复杂的、与社会互动的过程,不是通过对道德艺术单纯知识化的学习而形成的。纯粹的说教事倍功半,美善品格的养成需要借助于一定的外在形式或者载体,建立起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礼乐文明,才能更好、更具体地引导人性,使之合于天道。传统文化中礼乐的形式和玉帛荐献、进退揖让等,复杂而具有仪式程序之美。这种需要身心参与其中的礼乐表达形式,作为社会教化的载体,重要的不是为了满足耳目之欢,而是通过人与特定的表达形式或内容的相触、相感,对自我产生情感的激发,使参与者能够体会礼乐文明引领人向善的本义 [11]。礼乐的形式或者载体,是能引发出人性中美善的情感的前提条件,通过形式与内容的完美结合,得以形成一个人美好品性养成的过程。礼乐作为古代儒家较为理想的教化方式,能够在漫长历史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关键是因为礼乐能够作为独立的外在形式,以特有的感召力和作用对人的性情产生强大而潜移默化的影响。所以,在现代人的美好品格塑造过程中,礼乐这种有丰富内涵和优秀传统文化背景的教育载体应当得到充分的重视。

在日新月异的社会发展条件下,文明传递的形式和载体也更加丰富和多元。现代人文教育需要考虑利用多元化的载体来培养人的品格,对礼乐文明的完美人格塑造进行考察与研究。从形式和内容来看,现代礼仪是人类为维系社会正常生活而共同遵守的道德规范,无论是作为官方的正式的礼节,还是分布在不同地区的民间的、有地域特征的带有风土人情的遗风,甚至是从历史中走来的传统习惯、礼仪规范,都是人们在长期共同生活和相互交往中逐渐形成的。虽然带有一定程度的强制性与外在性,但是常常体现出个人的素质和教养,都是在对人情、人性的反思与顺应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现代的礼仪规范培养具有时代气息的人们的美好品格,逐渐上升和拓展为社会公德,使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的“礼仪之邦”,有了更加文明的弘扬民族文化、展示民族精神的重要途径。

“和谐”是传统中国社会悠久而珍贵的思想文化传统和价值追求,礼乐教化所孜孜以求的和谐思想,在现代社会的人文教育中依然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礼乐之精神以和谐之义对人的行举止进行引导与规范,提倡在人与他者的交流中做到敬人、自律、适度、真诚,形成合理的节度。现代礼仪规范中,注重相互的尊重与礼让。通过在社会交往中提倡文明、践行礼仪,可以使人的言行举止、音容声貌有所凭依,也使得是否文明、是否有教养成为现代社会评价一个人的品格是否美好的重要参照。显然,现代社会的人文教化需要结合现代社会的发展状况,建立和完善适应新时代需要,有利于培养人的身心和谐、促进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的、完备而充满人文蕴涵的现代礼仪规范,引导人们的言行与心理,塑造一种有时代特点的完善的君子人格[12] 。

(三)以崇德向善助力新时代和谐社会建设

“礼乐无常制”,顺势而为之。传统礼乐教化的实施路径和精神指向,只有与时俱进才会焕发时代活力。虽然几千年来以“礼乐”为核心的儒家文化早已深入人心,成为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和谐社会”建设的内涵更广泛而具体,既有国家层面上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又有社会层面上的诚信友爱、安定有序。从价值追求上讲,和谐社会建设对中和之美的追求,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等,都与传统礼乐教化思想有着高度的契合性。现代和谐社会的可持续性建设,需要我们对传统礼乐文明认真梳理和挖掘。

和谐社会是人类一直以来孜孜以求的美好社会,为人们描绘了最为幸福的生活场景。礼乐教化和现代和谐社会都追求井然有序的和谐社会秩序。“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礼记·乐记》)儒家以礼乐推动人性不断向善,实现以德为政、天地和谐的治国理想。“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荀子·修身》)。儒家强调为政需要有道德教化,倡导依靠礼治强化对人们和社会的规范和控制,从而形成较为稳定的社会秩序。现代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培育实质上也是文明教化、文化传递的过程。与礼乐教化相对应,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升过程更是一种社会道德净化、个体精神情操升华的过程。可以说,礼乐的积极思想在现代社会中对于个人素质的全面提升、社会的和谐安定、国家的长治久安,都展示出了极强的指导意义[13]。

在新时代,从历史发展的经纬审视传统礼乐教化思想,能够更加清晰地感受到从中折射出来的以“诚”相待、以“信”相许的情操,能够更加深刻地感受到从中生发的温良谦恭、平和中正的君子风范以及国富民安的理想追求。只有当传统礼乐教化思想中的精华成为现代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时,中国人民的崇高社会意识和文化精神的培育和发展才会有取之不尽的传统优秀文化的营养,中国才会更好地成为新时代的文明之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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