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评论员
山西:2021年4月起。湖北:6月1日前。甘肃:6月30日前。上海:首批6月底前落地实施,全部2022年6月底前落地实施……从各省份的时间表来看,2021年是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之年。从“一摞证明”到“一纸承诺”,意味着民众、企业大得便利,“证明我妈是我妈”之类的奇葩证明或成明日黄花,意味着整个社会的交易费用大幅降低。
2020年11月发布的国办《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规定:2020年12月31日前,各省份和国务院各部门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方案。上面列举的时间表就来自各省份出台的实施方案。这一次给证明瘦身,有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瘦下来后不反弹。此话怎讲?
证明多如牛毛、荒唐证明时而冒头,用国办指导意见的话来说,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祟。这源于机构与办事员的风险规避倾向:设想某个部门及其办事员,当有人来办事时,最能规避风险的策略是“公事公办”,一切按照明文的规定与程序来办,必须要提供的信息要来者证明其真实性,可要可不要的信息也尽可能地要并要求提供真实性证明,这些证明需要别的职能部门开具,这样风险就可以向来办事者、向别的部门转移。
惜乎别的同级部门也是这么样的。各部门规避风险的行为,导向两个结果,一是水往低处流,大量证明开具工作压向权力上最弱势的基层与社区;二是给需要办事的个人与企业增加了诸多麻烦,为了办成一个事儿在多个部门之间来回跑断腿,遇到“循环证明”则是彻底晕菜。备受其害的这两类人要求改变现状的呼声很高。
针对第一类人,2020年4月,民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用3年左右时间,给社区出具证明工作瘦身,改变“社区成为证明大本营”的现状。
而国办的指导意见,层级更高,权威性更强,解决方案更是跳出了扬汤止沸的窠臼,釜底抽薪、直抵根本。一是让社区及来办事的个人与企业有了“尚方宝剑”,理直气壮抵制来自办事部门的不合理要求。二是寄希望于办事部门一夜之间改变风险规避的倾向那是奢望,改变风险的分布才是可取之道。承诺制意味着来办事者书面承诺某些信息为真,并承担说谎的法律后果,让来者珍视自己的信用、自行承担风险。
从实践上看,2019年5月,司法部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选取了13个省份、5个部门,截至当年年底累计试点以“承诺”代替“证明”约2500个事项。民众反映的奇葩证明等问题明显减少,相关投诉急剧降低。承诺制大显神效,终从“试点”升级为“全面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