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特色古村落保护与申遗研究

2021-04-15 02:15刘志宏
广西社会科学 2021年4期
关键词:古村落村寨村落

刘志宏

(苏州大学 a.建筑学院;b.中国特色城镇化研究中心,江苏 苏州 215000)

古村落,又称传统村落,指形成时间较早、历经年代较为久远的村落。古村落拥有较丰富的文化与自然资源,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经济、社会价值,是一种活态的遗产,包含了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大部分[1]。西南地区是少数民族的聚居地,也是古村落的聚集地。近年来,新型城镇化建设在为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特色古村落的发展带来契机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经济不断发展和村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众多的特色古村落民居建筑和环境风貌日益趋同,少数民族地域传统文化渐渐淡化[2]。对于古村落文化遗产来说,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以下简称申遗)无疑是一个有效的保护与发展途径。然而,当前关于少数民族地区古村落申遗的相关研究相对不足,所提出的古村落文化遗产保护措施也不够科学。本文拟基于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特色古村落保护与申遗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分析,对如何有效推进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特色古村落保护与申遗进行深入探讨。

一、相关研究现状

国内外关于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文化遗产的案例研究成果较多,其研究的对象以文物建筑和历史文化城镇等居多,如英国B.M.费尔顿的《欧洲关于文物建筑保护的观念》,日本董少君的《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等主要从文物建筑所承载的历史时间进行研究[3]。然而,对古村落保护与申遗的相关研究较少,大多体现在古村落保护与发展理论研究上。如法国的学者尼科尔斯提出传统村庄保护与发展方向的设定及解决路径[4]。韩国的学者李柱玉、韩毕元通过比较分析中韩两国的古村落保护制度与方法等,主张借鉴申遗的经验方法来进行古村落的修缮[5];金圣祖、金英泰提出围绕建筑遗产的历史性、文化性、地域性、象征性、创造性等精神价值进行挖掘与保护,以保全建筑遗产的价值[6]。国内学者从保护与建设角度出发,提出了一些较为科学有效的古村落保护方法,总结了申遗的成功经验及后期管理机制[7-8];也有学者针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文化特色,提出了民族文化保护与发展新模式[9-10]。

上述研究的研究对象、研究角度、研究方法和理论应用都为古村落的保护与申遗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方法,是进行特色古村落保护与申遗研究的重要理论依据。然而,当前尚未有文献从少数民族地区的角度进行特色古村落保护与申遗研究,特别是关于如何有效申遗的研究缺失。

二、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特色古村落保护与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特色古村落保护与发展现状分析

古村落保护与发展最基本的问题是:如何选定入选对象,如何保护与评价被选定对象,如何在保护与发展的过程中提升古村落活态化价值[11]。为了科学有效地保护我国的村落文化遗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发起了“中国传统村落”调查和评选工作,目的是更好地掌握传统村落的现状,并开展有效的保护和建设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公布第一至第五批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名单的通知,2012年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组织在全国开展了5次传统村落调查,评审出第一至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总共6819个传统村落。从中国传统村落分布上看,长江中游地区和西南地区分布范围最广,在总的名单中长江中游地区有1607个、西南地区有2155个传统村落入选,分别占据24%和32%[12]。其中,西南地区的2155个传统村落主要分布于广西(280个)、重庆(110个)、四川(333个)、贵州(724个)、云南(708个)等区域,其中数量最多的是贵州和云南地区。

为进一步推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与发展、扩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品牌的影响力和辐射力,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也开展了针对少数民族地区特色村寨的调查与统计。根据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命名首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通知》《关于命名第二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通知》《关于做好第三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命名相关工作的通知》,截至2020年5月,全国共计1652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被列入《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命名挂牌名录》。从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命名挂牌名录的空间分布来看,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特色村寨入选的数量超过其他地区的入选数量之和。列入《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命名挂牌名录》的西南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共有845个,主要分布于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贵州和云南两个省份分布最多,其村寨分布特征呈现上升趋势。

此外,在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的中国村落中,有3个古村落被入选为正式名录,还有4个古村落被列入预备名录。其中预备名录中,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古村落就占据了3项(贵州的苗族村寨、四川的藏羌碉楼与村寨、广西和贵州的侗族村寨)。

从名录入选情况来看,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特色古村落的保护与发展已经具备一定的基础,但仍面临如何保护与评价被选定对象、如何在保护与发展的过程中提升古村落活态化价值的问题。

(二)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特色古村落保护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特色古村落保护与发展中主要在特色古村落利用、地域文化保护与传承以及古村落特色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方面存在问题。

一是特色古村落利用方面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协调管理机制不够完善,在特色古村落保护与申遗上不够重视,没有发挥古村落的独特文化价值;对古村落的利用意识不强,缺乏专业技术的指导,利用方法不科学,致使很多少数民族特色古村落文化遗产受到破坏。总之,活态的古村落文化遗产面临着保护力度不足、利用不科学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少数民族特色古村落的可持续发展[13]。

二是地域文化保护与传承方面的问题。有的地方的古村落无序发展,盲目开发,对古村落文化遗产保护和文化传承产生较大的伤害,少数民族特色古村落原始风貌及传统民居形式渐渐消失,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传统文化符号、传承人技艺和少数民族特色服饰礼仪等也慢慢消失。由此出现了少数民族特色古村落文化传统的嬗变和失传现象,并且出现“空心村”现象。

三是古村落特色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方面的问题。为了促进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特色古村落经济发展,很多村落都采取“文旅融合”的发展模式,更新观念,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乡村振兴。但是,一些地方盲目发展古村落的旅游产业,破坏了古村落的真实性,形成了诸多雷同的新建民居。此外,一些少数民族古村落地处偏远,在招商引资上困难较大,加之当地政府和村民支持力度不够,政策落实不到位,缺少专家指导和科学认证,阻碍了古村落特色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特色古村落保护与申遗的策略

(一)确定文化遗产建设区与保护区,加强古村落保护与建设

构建囊括少数民族特色古村落生活群体、民居和自然环境等要素的总体构架,基于对古村落原始风貌建设和保护现状与问题的分析,总结出“人、自然、古村寨、民居”整体保护和建设发展途径,以实现古村落保护与建设的平衡。一是明确建设区与保护区。根据世界文化遗产登记标准的变化,确定文化遗产建设区与保护区,确定少数民族特色古村落保护与发展中的核心主体,合理划定特色古村落的保护范围和保护对象。从保护分区上把古村落分为控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和协调保护区,对古村落的原始风貌、历史街区和文化遗产等实行长期的保护管理,科学制定保护与申遗的长效机制。在无形遗产方面,根据少数民族特色古村落文化遗产的特殊性,对古村落的工艺技术等无形文化遗产加以保护。在整体景观环境方面,对古村落建设区与保护区进行强制性管控。二是确定重点建设与保护区。由政府主导,对文化遗产区域进行全面调查,明确重点建设与保护范围。将历史和文化底蕴深厚、风貌特征明显的少数民族特色古村落和传统民居作为抢救和保护重点进行分级分类保护与建设,由当地主管部门实施挂牌保护,统一管理,并与其他建设与保护区做好协调。

(二)保护与活化古村落文化资源,加强古村落特色文化传承

根据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入选的重要条件——突出的普遍性价值、真实性、完整性,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古村落特色文化传承:一是加强古村落的原始自然形态文化的规划与保护,做到科学规划、典型保护。一方面,对少数民族特色古村落进行准确定位和科学规划,即依据古村落的特色,结合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政策,科学制定古村落原始自然形态文化的保护规划;另一方面,对古村落原始自然形态文化进行典型性保护,以起到典型示范作用。二是突出古民居的文化价值特色,并活化古村落的文化资源。首先,根据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产业、文化经济学等多学科理论,通过“文旅融合”的形式带动少数民族特色古村落的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凸显古民居的文化价值特色,以古村落山水文化为基础、文化资源价值提升为目标,实现遗产活化;其次,系统分析少数民族地区古村落文化资源保护困境及活化的现实需求,深入分析古村落文化资源的价值构成和古村落文化资源活化机理,进行价值评估,以此作为活化古村落文化资源的依据。三是根据世界性文化遗产的真实性价值和完整性价值标准,通过修复和更新两种技术路径来体现少数民族地区古村落文化的真实性价值与完整性价值。

(三)依托文化产业,促进少数民族特色古村落可持续发展

少数民族地区特色古村落资源丰富、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独特,根据现有的基础条件和文化遗产价值特色,可以树立少数民族特色古村落“文旅融合”理念,打造少数民族特色古村落发展新模式。如利用大数据时代下智慧乡村的规划设计理念,实现少数民族特色古村落保护传承与产业融合发展的新路径,促进特色古村落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业、一家一艺”的新格局[14]。首先从保护与申遗的角度,建立遗产保护型、文化价值型和自然生态型特色古村落;其次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构建旅游观光型、科技智慧型和绿色产业型古村落;最后将无形文化遗产(如村落历史典故、村落传承人、村落民族文化)和有形文化遗产(传统民居、自然环境和经济产业等)相结合构建发展体系,不断优化少数民族特色古村落保护传承的空间布局,发挥少数民族特色古村落传统地域文化的特色价值与作用,从而提高少数民族特色古村落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借鉴申遗成功案例,制定科学有效的古村落保护与申遗研究方法体系

上文提到的几个古村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成功案例,为其他古村落申报提供了经验。可以通过分析这些成功案例,总结其方法与路径,从中找到适合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特色古村落保护与申遗的方法。同时,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确定文化遗产价值指标,制定科学有效的古村落保护与申遗方法体系,通过政府主导、各界推动,积极争取古村落入选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

根据古村落保护与申遗的现状,完善具体的保护与申遗研究方法体系,需要采取“重点保护、创新性发展”的思路。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特色古村落保护与申遗的研究方法体系由目标和体系构建两大部分组成,按照四个阶段来展开:第一阶段,主要从研究原则、研究类型和研究目的三方面来进行目标的设定;第二阶段,主要通过模型设计、结构与体系的建立,制定保护与申遗标准;第三阶段,选取古村落保护与申遗预备指标,同时确定评价领域和评价类型;第四阶段,根据第三阶段的实施,构建评价指标,并通过专家问卷调查进行评价指标论证,论证指标的正确性。最后,建立研究方法体系框架。

(五)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完善相关的保障机制

首先,建立古村落文化保护与申遗的科学管理机制,通过国际考古等各领域专家的建议与评价认证,加强古村落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同时,建立专业化组织和学术研究团队,对古村落文化遗址进行客观、专业和深入的考古研究,开展古村落文化遗产价值的挖掘与标志性调查。其次,完善相关的保障机制。其一,构建古村落文化遗产的独特价值活态传承与保护振兴的共融机制。少数民族特色古村落的多元文化价值传承与活态化保护发展是一个有机融合的体系,应将古村落保护与申遗有机融合,激发古村落的活力,实现特色古村落活态化保护与申遗的协调发展、和谐共荣。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指引下,做到古村落全民保护、全民发展,让村民积极参与到古村落的建设与保护中。同时,推进古村落与城镇融合发展,促进村民经济收入不断提高,改善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升村民的生活质量,使村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其二,构建多元主体协同参与古村落保护与申遗的共建机制。构建以政府主导、村民自主、专家参与等多元主体协同参与少数民族特色古村落保护与申遗共建机制,科学有效地推动少数民族特色古村落保护与申遗工作。制定多元化激励机制,调动政府、村民和社会群体等主体协同合作的积极性;同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少数民族特色古村落保护与申遗的专项资金,支持多元主体参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特色古村落的规划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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