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师范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西 上饶 334001)
党内政治生活是党内各项政治活动的总称,是调节党内关系、解决党内矛盾和问题的主要途径,是教育管理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是全体党员应该遵守的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才能更好地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2016年10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党内政治生活进行规范[1]。党内政治生活是近年来学界研究的重要领域,在研究党内政治生活的内涵、意义、存在问题及对策等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果,但对党内政治生活进行追根溯源的研究还有待深入,对闽浙赣苏区党内政治生活的专门研究尚待开展。
习近平强调,“加强党的建设,必须营造一个良好从政环境,也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增强党内政治生活,要吸收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积累的宝贵经验,以及形成的优良传统和优秀基因。包括闽浙赣苏区在内的苏区精神,其彰显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文化的核心价值、奠定中国共产党政治文化的传统根基,是党内政治文化的重要源头。对闽浙赣苏区党内政治生活进行历史考察,可以为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实现党内政治生活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供启示与借鉴。
方志敏领导创建的闽浙赣苏区又称赣东北苏区,它的发展从1928年1月开始经历了弋横起义,建立了弋阳革命政权,从信江特委发展为赣东北特委,后来经中央批准为赣东北省委再到闽浙赣省委,是中央苏区“有力的右翼”,被毛泽东誉为“方志敏式”根据地①1930年1月,毛泽东在《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一文中说:“朱德毛泽东式、方志敏式之有根据地的,有计划地建设政权的,深入土地革命的,扩大人民武装的路线是经由乡赤卫队、区赤卫大队、县赤卫总队、地方红军直至正规红军这样一套办法的,政权发展是波浪式地向前扩大的,等等的政策,无疑义地是正确的。”参见《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98页。,“有很好的创造”了“苏维埃模范工作者”①在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上,毛泽东在称赞赣东北苏区的工作时说:“赣东北省和兴国县的苏维埃工作,都是苏维埃工作的模范,主要的是因为他们能将战争动员与改善群众生活两下密切地联系起来。”参见《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0页。。方志敏十分注重加强党内政治生活,使闽浙赣苏区党内政治生活内容丰富。
1.闽浙赣苏区在党的建设中非常重视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由于闽浙赣苏区大部分党员都是农民,文化水平不高,为了维护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苏区党组织根据苏区的实际情况加强党员的理想教育、纪律教育和军事教育,使每一个党员牢记党的宗旨,为实现党的最终目标而努力工作。1928年4月,方志敏和中共江西省委特派员冯任共同编写《怎样做个好共产党员》,又称《共产党员守则二十二条》,要求党员能够以身作则,走在最前面,虚心接受批评,时刻想着去组织群众,密切联系群众,按时缴纳党费,严守党的秘密,永远忠诚于党[3],等等。这22条规定对提高党员思想政治觉悟起到很大作用,也成为赣东北苏区广大党员干部的行动准则,是进行党员思想教育的重要材料。《共产党员守则二十二条》也是方志敏进行党性教育的基本教材。闽浙赣苏区党员主要是以本地区的优秀知识分子党员为骨干,以参加革命的进步农民党员为主体。为此,方志敏在做党员工作时将党员思想建设摆在首位,提出“十百倍的加强政治工作”的主张。他把《共产党员守则二十二条》作为党员的必读教材,对党员进行教育,同时还创办《红旗》周报以及《支部生活》《党的生活》等理论刊物,加强对党员的党性教育。
随着根据地的巩固与发展,党组织逐渐加强对广大党员的马克思列宁主义基础理论教育,逐步形成支部民主生活会和支部流动训练班的制度。党支部民主生活会规定每7天召开一次,党员无故一律不准缺席,与会党员都要结合政治问题、理论问题、联系群众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个党员都必须轮流参加支部流动训练班,次数不限,县委、区委宣传部必须分开去讲课。
2.在组织建设上坚持党的领导。这是中国共产党一切工作的重要基础,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发挥党总领全局的作用。随着闽浙赣苏区不断发展,各个乡、村都建立了党的组织机构,在军队中建立了党的各级组织。此外,还非常重视在白区城乡建立党的秘密支部,开展党的活动。党支部在发展党员时,积极吸纳贫苦农民和工人加入党的队伍。要求党员要有坚定的信念,工作积极,被百姓爱戴。在选择培养干部时优先选择那些斗争坚决、不怕吃苦、贴切群众的党员干部作为培养对象。方志敏还亲自带着培养对象到实际斗争中训练,因此涌现一批像邵式平、黄道等优秀干部,对闽浙赣苏区各项事业的兴旺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3.在作风建设上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方志敏时刻都想着如何改善群众的生活,事事处处为群众着想,他亲自撰写《苏维埃与群众关系问答》《怎样做乡苏维埃工作》等文章,要求党员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群众放在心中,要紧紧依靠群众,培养党与群众的“鱼水”情。为密切党群关系,方志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组织党员和干部参加劳动,党员除了做打仗的先锋还要做生产的模范,农忙时节党员和干部都要参加生产,并使之制度化;二是党员和干部与群众同甘共苦,不搞特殊化,为此方志敏带头与战士一样,每天只花4分钱的菜金;三是实现党员军事化,全体党员都要学习军事技术,随时准备参加武装斗争;四是在党的机关设立交通联络处,以便随时接待来访群众、处理群众来信,不得推诿。正是这种密切的党群关系,广大群众也从心里把党视为自己的命根子,比什么都重要,“只要有党的干部在,我们就有办法”[4]。
4.充分发扬民主作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方志敏要求各级党委在制定政策和解决问题时充分发扬民主,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即使有不同的意见,经最后表决也一致通过执行。若出现错误和缺点,同志们都能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光明磊落、知错就改。这些举措让党的民主作风得到充分发挥,使广大党员深受鼓舞,增强党内团结和提高党的战斗力。
1.闽浙赣苏维埃政权一经建立,就着力完善各级政权建设。1929年10月制定的《信江苏维埃政权组织法》规定,工农兵代表会议是最高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此外,还明确规定闽浙赣苏区的政权建设要以“忠实的为群众谋利益”为执政理念,要“时时刻刻都在想着如何去领导和组织工农群众去参加国内战争,时时刻刻在想着如何去改善群众生活”[5]。经此,闽浙赣苏维埃政权已经初步建成严密的政权组织系统,以及创立工会、共青团、贫农会、反帝大同盟等群众性组织,成为中国共产党和苏维埃连接人民群众的纽带。
[23]童建安:《论马克思哲学真理观的三个特征——读〈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2条》,《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5期。
2.完善闽浙赣苏区的法制建设,做到有法可依、司法民主,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1928年1月,方志敏主持制定《土地分配法》和《平债法》。1929年10月,信江特区苏维埃政府又颁布《施政大纲》《土地临时分配法》《信江苏维埃临时组织法》《婚姻法》等法律。尤其是1931年5月制定的《赣东北特区苏维埃暂行刑律》被认为是一部创制性的法律,全文共36章149条,内容十分全面,在闽浙赣苏区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1931年11月,闽浙赣苏区成立了相当于检察院的工农检查部,其主要工作是监察各级政府是否执行苏维埃政府的各项指令政策,打击各种违法行为。1932年11月,成立了相当于法院的裁判部,其主要工作是审理各种案件,在审判案件时做到公开、公正、透明,此外还实行合议和上诉制度,体现了苏区法律面前人人一律平等的原则。1932年下半年,建立了劳动感化院,其坚持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不仅对犯人实行感化教育,还帮助他们学习劳动技能,掌握谋生的本领。
3. 十分重视廉政建设。闽浙赣苏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保持清贫自律、艰苦奋斗的作风,严厉惩治腐败,保持清廉的政治本色,形成“清正廉洁”的政府。如方志敏虽然担任赣东北省政府主席,但一直过着清贫的生活,从来不拿公家一分钱,正如他在《清贫》中所说,“清贫、洁白朴素的生活正是我们革命者能够战胜许多困难的地方”[6]。同时,颁布惩治贪污的训令,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严惩贪官。1933年12月5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颁布《中央执行委员会第26号训令——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严厉惩治贪污行为,规定贪污公款在50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贪污公款在100元到300元以内者,处以两年以下监禁,若因个人原因致使国家财产受到损失者,撤销职务或者监禁[7]。在反腐倡廉中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不仅在成立的工农检查部下设“控告局”,还在各乡村普遍设立“控告箱”,检举揭发干部受贿等腐败行为。
此外,党组织特别注重发挥党报党刊的监督作用。1932年,红色旅馆的主任何坤生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同年12月,《工农报》发表《生财有道的红色旅馆主任》一文,对他进行公开曝光,何坤生受到撤职查办的处分。1933年7月17日,《红色闽北》发表方志敏写的《好阔气的铅山县委》,报道铅山县委一个月内用公款12元买黄烟用来招待,这作为铺张浪费的典型被公开登报批评[8]。
闽浙赣苏区党组织从建立之日起就树立起牢固的大局意识,坚定理想信念,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当时党中央在上海处境艰难,经费尤其缺少,于是指令各个苏区解送经费到上海。闽浙赣苏区尽管生活也十分艰苦,但还是把财政节省下来的1000多两黄金分成三次送给党中央[9]。
蒋介石对中央苏区发动第四次“围剿”,中央苏区形势危急。1933年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下令把红十军抽调到中央苏区参加反“围剿”斗争。红十军是闽浙赣苏区唯一的主力红军,如果被调走,赣东北省的形势就更加危险。但是为了支援中央苏区的第四次反“围剿”,方志敏把红十军和大批干部输送给中央苏区。他在送别红十军的时候教导大家:“我们一切都该听中央指挥,尤其是军事,更要集中和统一。”[10]
随着第五次反“围剿”的失利,党中央决定进行战略大转移,为牵制敌人组建了北上抗日先遣队。1934年11月4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命令闽浙赣苏区的红十军与北上抗日先遣队合编为中国工农红军第十军团,对外仍称北上抗日先遣队,继续担负抗日先遣队的任务,牵制敌人主力。1934年11月18日,方志敏顾全大局,临危受命,出任红十军团军政委员会主席一职。正如他自己所说:“党要我做什么事,虽死不辞!”[11]他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命令,不顾个人安危,以带病之躯毅然带着队伍北上。1935年1月,方志敏在怀玉山被捕,同年8月,他在南昌英勇就义。
闽浙赣苏区是依靠当地农民建立武装和根据地、再建立正规红军的,以新形式创建起来的根据地,开创了土地革命建立根据地的新形式。闽浙赣苏区鼎盛时期有52个县,100多万人口,是全国六大苏区之一,同时党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党支部有972个,党员达17375人,是苏区坚强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12]。闽浙赣苏区党内政治生活在方志敏领导下坚持正确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表现出以下方面的特色。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基础和前提,就是加强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教育。只有让广大党员干部坚定远大理想,才能实现党的伟大奋斗目标。方志敏非常重视对各级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创办了信江军政学校、红五分校等,加强他们对党的宗旨、革命形势的认识。他还设立党团组织、工会干部训练班负责培养各级干部;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更加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牢记党的宗旨。方志敏说:“我们始终是党的拥护者和执行者,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竭诚的信仰者。”[13]正是由于这种坚定的理想信念,方志敏不惜牺牲一切,乃至生命,发出“敌人只能砍下我们的头颅,决不能动摇我们的信仰”的铮铮誓言。胡锦涛曾对方志敏的理想信念给予高度评价,提出要像他那样“树立坚定正确的理想和信念,不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都始终不渝、毫不动摇”[14]。
闽浙赣苏区党内政治生活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许多工作仍是摸着石头过河,经验不足,难免会遇到各种问题、出现各种错误。比如,曾洪易等人以“反AB团”“反改组派”的名义实施“家长制”,践踏民主集中制,进行“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党内斗争,这种教条主义和宗派式的党内政治生活方式一度给苏区的党和革命事业造成巨大损失,教训深刻。闽浙赣苏区党员干部直面自身错误,深刻反思自身,在党的生活会上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开诚布公、光明磊落。对犯了错误的同志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进行严肃批评。正是这种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党内民主作风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水平,使党能够一直保持纯洁性和战斗性,赢得人民群众的爱戴。
闽浙赣苏区中国共产党作风建设的独特之处,是坚持清贫自律、艰苦奋斗的作风,严厉惩治腐败以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做到思想上倡导清贫自律、制度上保证廉洁奉公、行动上始终艰苦奋斗。方志敏过着“清贫,洁白朴素的生活”,同时他也要求党员干部克己奉公、清正廉洁。闽浙赣苏区为惩治贪污腐败,建立了完善的监督、惩治制度,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反腐惩贪的法律法规体系,对贪污腐败分子依据危害程度的不同进行严厉惩处;成立轻骑队、突击队等群众监督组织,加强人民群众的监督,还注重利用苏区的党报党刊公开曝光贪腐分子,起到以儆效尤、警示教育他人的作用。这一系列的反腐败措施,使闽浙赣苏区党员干部能够保持清廉本色,建立高效廉洁的政府。
闽浙赣苏区通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发挥了党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了党的战斗力,建设了廉洁模范的方志敏式根据地,成为土地革命时期苏区的典型代表。在新时代,闽浙赣苏区党内政治生活的经验对加强党内政治生活仍可提供以下启示和借鉴。
第一,要维护党中央权威,树立核心和大局意识。方志敏与闽浙赣苏区有大局意识,坚持听从党中央指挥,抽调红十军参加中央苏区的反“围剿”,积极响应党中央成立闽赣省的决定,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而新时代全党更要有大局意识和核心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集体领导是党内政治生活的核心,开好组织生活会是发挥组织优势的重要途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既要重视领袖的带头、引领作用,又要重视集体领导和集体智慧,才能减少和避免决策的失误。同时,开好组织生活会,发展支部民主,这是党员当家作主的有效途径,也是党内民主充满生机活力的体现,既增强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又增加党组织的政治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第三,廉政是党的生命和政治本色。加强党员干部廉政建设是形成闽浙赣苏区干部好作风的重要途径,也是闽浙赣苏区党内政治生活的灵魂所在。只有建立一个廉洁高效的政府,才能获得人民的信任和支持。为此,必须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要建立法规制度打击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这是关系到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的大事。
第四,要健全党内政治制度,完善对党员干部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好作风的形成不仅需要党员的自觉性,还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对其手中的权力进行制约与监督。要使权力不被滥用,就必须建立相关制度进行制约,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闽浙赣苏区党内政治生活的历史经验表明,践行党的民主集中制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保证,完善党内监督是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有力抓手;更要依靠人民群众,增强全党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营造一个全党、全社会的监督氛围。
第五,牢固树立群众意识,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关键。“得民心者得天下”,人民拥护与支持是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加强党内政治生活要做到三个“决不允许”:决不允许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盛气凌人;决不允许当官做老爷、漠视群众疾苦;决不允许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只有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第六,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突出“严”与“规范”二字。“严”的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规范”是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按照原则和规定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总之,既要“严”起来解决问题,又决不能重犯过去那种“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错误。
综上,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保持党旺盛生机的动力源泉。在新时代要实现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消除贪污腐化等“政治雾霾”,就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只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才能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思想优势、组织优势、作风优势、纪律优势,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境界、政治素养、道德水平,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