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华 胡萌
摘 要:企业财务目标是企业进行财务决策的行为规范,是财务行为和理财绩效的考核标准。企业作为盈利性组织在不同发展阶段有着不同的财务目标。企业具有社会性质,在承担经济责任外,还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利用矛盾分析法的“两点论”“重点论”“普遍与特殊相联系”和“发展论”四个观点,交叉阐释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目标之间的内在联系,论证了两者之间不是相互矛盾,而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企业所履行的社会責任是和企业的实力相关的。企业的实力不断增强,企业所履行的社会责任的范围与程度等也是不断变化的。
关键词:矛盾分析法;财务目标;社会责任
企业存在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盈利。现阶段企业为了追求财务目标而忽略履行社会责任的事件时常发生。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曝光、2009年“血汗工厂”成为年度词汇、2010年“小学生调查蘑菇九成被漂白”、2011年“毒豆芽”事件、2012年“毒胶囊”事件、2016年魏则西事件、2018年权健陷“药品骗局”漩涡事件等,无疑给我们敲响一记又一记警钟。到目前为止,社会各界对社会责任与财务目标的普遍关系探讨的比较多,而对两者之间的具体关系探讨的还比较少。汪名扬(2019)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管理需要变革[1],说明了变革的必要性,但并未具体说明两者之间存在何种必要的联系以及具体该如何改革。薛才玲与谭雅妮(2019)以社会责任为前提[2],对现行财务管理目标理论在当前企业的实际应用中存在的普遍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韩磊与陈默(2018)认为企业要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就需要对企业管理制度与机制等进行改革。[3]笔者打破常规,从企业发展的各阶段入手,把企业生命周期理论与罗宾斯的社会责任优先秩序理论相结合,运用矛盾分析法的四个观点来说明企业在不同的阶段都需要对社会责任和财务目标进行动态调整、每个阶段都有不同的矛盾点以及矛盾的解决会促进新矛盾的产生等,将矛盾分析法运用于企业社会实践。
一、相关概念界定
(一)矛盾分析法
矛盾分析法是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的基本方法之一,是辩证唯物主义的根本方法,对研究社会现象具有普遍适用性。运用矛盾分析法可以客观地观察与评价事物的发展以及用以研究社会现象的普遍规律。[4]本文引用了矛盾分析法的四个具体观点进行研究,矛盾分析法的具体观点如表1所示。
“两点论”要求我们对待事物或现象要用一分为二的观点去看待,要研究本质,防止顾此失彼,片面地看待问题。“重点论”要求我们在分析矛盾时要分清主次、抓住关键,从关键问题入手。“普遍与特殊相结合”认为研究对象的共性与个性可以共存,既要特殊情况特殊看待,又不能脱离普遍规律。“发展论”认为事物或现象之间是相互促进、相互发展的,矛盾是动态的、变化的。
(二)企业社会责任
近年来,随着违反企业道德与企业社会责任的事件频频爆发,我国政府逐步加大了这方面的控制力度,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规范和道德标准,或积极鼓励或强制约束。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效果逐渐受到重视,例如2000年联合国的“全球契约”计划、2002年纽约世界峰会“企业社会责任”成为热点话题、2002年《联合国全球契约》的正式推出、2005年《公司法》的颁布——社会责任第一次被纳入国家立法、2010年国内首次举办“企业社会责任案例的评选”。根据会计司2017年发布的《综合报告研究简报》显示,我国内地企业编制社会责任报告的数量大幅度上升。
企业社会责任对象在企业经营环节往往容易与企业产生利益纠纷,而在企业经营进程中采取措施予以限制恰恰是对企业相关权益对象的维护。按照企业社会责任存在的意义,企业社会责任可划分为以下三个层次,具体如表2所示。
法规层是对企业的基本要求,要求企业遵纪守法、交纳税款等。法规层是企业的基础保证,能使企业正常存在。立足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企业就必须关注各利益层。利益层起着维护消费者和企业职工权益的作用,要求企业保证企业投资者的利益、在与供应商和销售商的交易过程中做到诚实守信等。道义层要求企业节约资源、投身于慈善事业等,是企业给予社会的反馈。
(三)企业财务目标
为保证各个环节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企业需要设定相应的财务目标。这是评价企业各项财务管理活动的基础。到目前为止,财务管理目标有最具代表性的四个理论。具体如表3所示。
理论一中所涉及的利润最大化是指以提高利润为目的,但是企业利润实现的时间和资金时间价值、投入与产出情况以及风险问题不在其考虑范围之内,这样就很容易造成企业短期行为。由于非上市公司股价难以获得,因此理论二的股东财富最大化对于非上市公司难以适用。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股价的变动受市场等多方因素影响,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状况,但能避免利润最大化存在的短期行为等问题。理论三的企业价值最大化综合了前两者的优点,摒弃了缺点,化价格为价值,对报酬取得的时间进行了计量。但其原理与过程过于烦琐、不易操作。理论四的利益相关者可以较好地兼顾各利益主体,为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融合提供便利条件。但目前想要实现还有一定难度。在实际的工作中,随着实力增强,企业的财务目标也会改变。处于不同环境或阶段的企业,横向比较或是纵向比较,其企业财务目标影响因素也不一样,因此,企业财务目标从理论上来讲会有很大的差异。
二、企业不同阶段财务目标与社会责任的联系
美国著名管理学家罗宾斯曾在《管理学》中提出社会责任优先秩序理论: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会逐步随着企业能力的增强而扩大范围。企业的能力决定着其在不同阶段承担着不同的社会责任。企业所履行的社会责任与和企业的能力之间存在着很强的相关性。
根据美国管理学家伊查克·爱迪斯的生命周期理论:企业的发展不是一成不变的,其能力呈现出由弱到强的变化。企业的发展包括发展、成长、成熟与衰退四个阶段。我们结合罗宾斯的社会责任优先秩序理论进行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目标的探讨:在企业的发展期,企业的实力不够强大,应当把股东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暂时把满足股东利益以及实现企业的利润作为企业的首要责任。这一阶段企业既需要发展又需要积累资源,要承担的社会责任范围较小,只要遵守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产品质量、对企业员工负责、对供应商诚实守信等。在企业的成长阶段,企业规模有所扩张,仍属于实力加强阶段,应该关注雇员的自身发展,以此来推动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范围在原来的基础上有所扩大。例如企业对员工的责任到了这一阶段不再仅仅是满足于保证基础工资。杜鹏(2020)认为企业培养出符合市场要求的高素质人才[5],可以增强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企业在进行人才培养的同时要相应提供更多的员工福利,改善员工的工作条件,关注雇员的未来发展方向,增强雇员的工作信心。这样一来,企业对员工的投入加大了,其社会责任也就相应地增加了。经过了长时间的发展,企业到了发展的中期——成熟阶段。在这一阶段,企业实力强大,会吸引众多投资者、债权人以及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关注,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这些都纳入了企业社会责任的范围。随着不断发展壮大,企业要承担的社会责任范围也会逐渐超出企业对自身行为的想象。此时,环保、公益等会归入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范畴之内。
三、矛盾分析法的运用
(一)坚持“两点论”
“两点论”也称为“两分法”。在对企业发展的同一阶段的财务目标与社会责任进行分析时,我们需要用“两点论”的方法,寻找出矛盾的两个对立面,即本阶段的财务目标与社会责任。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要与财务目标相一致,防止急功近利、顾此失彼地看待问题。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支持湖北省和福建省抗击病毒,作为新冠肺炎疫情捐赠领头人,福耀集团董事局主席曹德旺先生慷慨解囊,捐赠1亿元人民币。通過后期了解才发现,曹德旺先生从1983—2019年期间的捐款出资额已超过110亿元。令人惊讶的是,这110亿元全部为曹德旺先生的个人出资,未动过公司一分钱。他曾明确表示:“我做慈善决不会影响员工、股东的利益和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我们通常提到企业社会责任,大多数脑子里的第一反应是企业捐赠,但事实并非如此。捐赠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而非唯一途径。[6]现代管理学之父彼得德鲁克曾说过:要在企业的盈利能力范围之内解决社会问题。一旦超过企业的盈利能力,就不是正确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为,会妨碍企业的正常发展。
承担社会责任必然要增加企业的经济负担,影响企业的利润实现。因此,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要与其财务目标相匹配。假定企业承担着过重的社会责任成本,就有可能造成资金链断裂,对制定下一步骤的财务策略造成重大影响。同样地,企业也不能因为要完成本阶段财务目标而不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这样势必难以使企业向前发展,会使员工等利益相关人丧失对企业的信心,不利于企业提升形象。这样的做法对企业完成既定的财务目标也是不利的。在分阶段对企业财务目标与社会责任进行分析时,要对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进行有效预测和计量,使两者在共同发展中处于动态平衡状态,切不可片面化地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
(二)坚持“重点论”
“重点论”要求我们在分析矛盾时要分清主次、抓住关键,从关键问题入手。我们可运用矛盾分析法的“重点论”结合前面所说的“两点论”来分析企业不同阶段的主要矛盾。在不同的阶段分别抓主要抓关键能使企业平稳进入下一发展阶段。例如在企业的发展阶段,我们要抓住矛盾的重点——企业的储备资源(人力、物力和财力)不足,再如企业的成长期是企业雇员的能力以及企业需要进一步发展与企业社会责任范围的扩大之间的矛盾。此时我们就要抓住重点,一方面要关注雇员的现状与未来发展方向,公司实力如何进一步增强;另一方面,要关注企业为雇员制定的个人发展计划是否与企业的发展相匹配。
站在企业的整体角度来说,消费者与产品是企业取得利润的基础保障,企业获得利润才有进一步提升的可能。如果产品质量不达标或者是对外宣传的与产品质量不相符甚至是出现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消费者就会本能地维护自身利益,轻者寻找替代品,重者则会对企业提起诉讼,社会公众也会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声讨,企业声誉就会受到严重损害,甚至是面临破产。
2008年河北石家庄“三鹿奶粉事件”家喻户晓,三鹿集团的雄厚资本与品牌优势在短短几个月之间荡然无存,举国哗然。根本原因是企业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企业对于消费者的社会责任的缺失,最终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结果。再如2017年11月,吉林长春长生生物公司被曝出现问题疫苗,百白破疫苗指标不符合标准,紧接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7月15日在其官网上发出公告称,长生生物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有记录造假。一年之后,长生退(原长生生物)于 2019年11月7日在其官网上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宣告破产。
对于企业的发展,企业要站在整体角度把握住重点。这两个案件证明,产品质量是企业要抓住的重点。企业要想进一步发展,必须改善产品质量,生产出优质产品。
(三)坚持“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相结合”
企业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重点矛盾,在同一阶段我们要一分为二地看待问题。在实践中,企业需要结合行业特点来处理财务目标与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运用矛盾分析法的“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相结合”的这一观点,既要具体考虑行业特殊性,又要注意不能使企业脱离财务目标与社会责任原本存在的普遍矛盾性。例如,立白集团因为其行业的特殊性而更加注重环境保护方面的企业社会责任。多年来,立白集团一直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16年在北京水立方发布了行业内首个“绿色健康战略”,把立白绿色生活研究院的技术研发作为创新驱动。立白番禺工厂经过处理之后的污水甚至可以养鱼,该项目被评定为“广东省环境保护示范工程”。立白集团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加大了对环境治理方面的研发投入,在遵从矛盾的普遍发展规律的同时结合了行业自身特点来对社会责任程度进行适度的调整,使得企业更加适应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
(四)坚持“发展论”
运用矛盾分析法观点中的“发展论”,分析企业发展过程中财务目标与社会责任矛盾的动态变化,防止思想僵化。随着矛盾的不断解决,在理想条件下,企业的发展如同人的发展,在不断探索之后,最终会实现两者的共同发展。
企业社会责任承担的范围以及程度与其自身发展状况存在着必然联系。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在一种或系列责任为主的情况下,不能否认另一种责任或另一系列责任以及下一阶段矛盾的存在。上一阶段的矛盾会转化为下一阶段的新一轮矛盾,并由此促进企业财务目标的不断实现,促使企业向前发展。冯锋与张燕南(2019)通过对我国上市公司2006—2016年公布的社会责任报告作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判断依据进行实证研究[7],探讨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程度对企业发展以及公司绩效产生的影响。他们所得出的结论是: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与公司绩效、企业发展之间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刘朝霞(2020)选取的研究样本是我国沪深A股主板上市公司2014—2017年的数据[8],其对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可持续发展之间存在的关系也做了相关的实证研究,得出的结论是:在加快改善生态环境与经济“新常态”背景的双重压力下,企业的社会责任、成长性与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正相关,说明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越多、成长性越高,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水平会越高。
针对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目标或企业发展之间相互促进、相互协调并最终取得共同进步的结果,笔者认为,企业要明确这两者之间最终是共同发展的状态。企业在制定财务目标时应该注意考虑社会责任所带来的预期影响。同样地,企业在确定当期或后期所承担的社会责任范围与程度的同时也应该考虑财务目标对它的影响。
四、结语
综上所述,通过矛盾分析法我们可以知道企业的财务目标与社会责任,在企业的不同阶段、同一阶段或是整体发展中,都是不可分割的两个关系主体,两者之间可以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促进。企业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不可能以一个单一目标贯穿始终,必须要在不同发展阶段制定不同的财务目标。企业在制定不同阶段的财务目标时要考虑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企业对社会责任的履行状况,也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企业的发展。要想真正做到社会责任与财务目标相匹配,企业还需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阶段分步骤对两者之间的匹配度进行研究。
参考文献
[1]汪名扬.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管理变革[J].中国市场,2019(12):69-70.
[2]薛才玲,谭雅妮.基于社会责任观的企业财务管理目标体系的构建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9(4):204-206.
[3]韩磊,陈默.浅谈社会责任观下企业财务管理的变革[J].现代经济信息,2018(2):221.
[4]《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编写组.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5-42.
[5]杜鹏.企业人力资源强化建议及实践意义分析[J].商场现代化,2020(7):88-89.
[6]邓玉华.基于社会责任的企业竞争力研究[D].南昌:江西财经大学,2013.
[7]冯锋,张燕南.社会责任承担对企业发展的影响:行业竞争的调节作用[J].山东大学学报,2019(5):93-101.
[8]刘朝霞.履行社会责任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实证研究[J].经营与管理,2020(6):6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