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高水平导师队伍是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核心支撑资源,开展导师评价工作是持续提升高校立德树人建设能力的有效途径,当前研究生导师工作及评价机制中,评价标准不够科学合理、考评的主体不够全面、考核的奖惩形式较为模糊。研究生导师非权力影响力的发挥增添了独特的个人魅力,通过内在渗透的方式进行教育。本文将非权力性影响力融入质量导向型评价指标,同时从扩展考评主体、完善奖惩激励机制、更动考核频率研究导师评价体系。
【关键词】研究生导师评价 非权力性影响力 立德树人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21)29-0177-03
一、引言
我国高校主要采取“导师负责制”的研究生培养方式 [1]。研究生导师担当着塑造高级人才的灵魂、增进高级人才学识、培育高级人才德性的重任的关键力量[2],高水平导师队伍为研究生的教育提供了重要保障。《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明确了导师要更加注重研究生人格培养。突出“德”在研究生培养中的地位,并强调完善评价考评机制[3]。“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才可将培养高层次、高技能,高素质、高德行的人才落到实处。构建科学合理的导师评价机制,有利于厘清导师职、责、权,是促进导师队伍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二、导师非权力性影响力在研究生培养中的科学定位
导师制是研究生教育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导师的师德水平助于研究生的理想信念形成;导师的教学水平助于研究生可持续发展;导师的实践水平助于研究生专业能力提升;导师的科研水平助于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主要通过研究生教育。在研究生的教育和培养过程中,导师作为教育者个体的影响力,一方面是权力影响力,是外在属性的影响力;另一方面是非权力影响力,基于导师自身的学识能力和人格品性产生的学术造诣、治学态度、教育方式等非权力性影响力[4]。它通过内在渗透的方式达到教育目的。对学生的教育价值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对学生思想道德的教育价值
思想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学高为师,德高为范”说明教育中师德的重要性。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要靠教师去引导;不良的思想品德要靠教师去矫正。无论是引导还是矫正,都要靠身教示范来带动,即有赖于教师的非权力影响力。导师的德行、道德理念的渗透对学生产生了助力。
(二)对学生情感的教育价值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的情感伴随着教育思维和教育行动发挥作用。教师在思维的过程中必定会反映他的情感倾向,传授知识的同时也传递着情感。随着教育过程的延续,教师的情感与学生的情感反应会不断发生碰撞。使学生产生高级的情感性反应,愉快状态和沮丧状态下的学习效率有极其显著的差异。
(三)塑造者与被塑造者的关系
一方面,教师的言语、行动、仪表和气质等一系列信息符号,潜移默化地影响和感染着学生,不断地传递各种规范和价值系统的作用。学生经历少,阅历浅各方面相对很不成熟,很容易接受这些规范和价值系统,内化为自己的人格部分。另一方面,学生在有意无意间学习模仿自己认同的教师的一言一行。研究生导师的非权力性影响相较于权力性影响更重大、深远,在研究生培养质量中也起到了不容忽视的重要作用 [5]。
三、当前研究生导师工作及评价机制中存在的偏差
研究生导师考核评价体系研究给研究生导师考核相关理论提供理论价值;同时助于深入发展立德树人思想;同时促进研究生导师考核制度改革、增强研究生道德素质培养。作为研究生培养大国,目前的导师考核制度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难度。导师考核制度也显得尤为重要[3]。
从评价指标的评价体系不同程度存在以下问题。
(一)考评标准不够科学合理
在高校中,教学、科研等硬性任务的评价可以将考核指标量化,而立德树人评价执行性、操作性较差,通常定性指标较多、定量指标较少甚至没有。主要分成合格性评价和水平性评价两个等次[6]。只要没有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相关规定认定为合格。此方式未能发挥奖优罚劣作用,无法实现立德树人的目标。水平性评价以导师自身业绩水平为主,淡化教书育人的评价,未考察对人才培养过程和产出成效。忽视导师对研究生的品德教育、服务社会、奉献祖国等引导作用的评价[7]。
(二)考评的主体不够全面
当前主要是教育教学管理部门对研究生导师的各项成绩进行的考评。评价主体显然不全面,导师自身、研究生、同行专家、社会均未在评价中体现。评价主体中加入导师自身、研究生、同行专家、社会形成“五位一体”的评价主体足够全面,可以反映研究生导师的综合素质,更加能体现考评的公平公正性[8]。
(三)考评的奖惩形式较为模糊
考评内容不科学、考核标准不严致使考核奖惩形式较为模糊,考核一定程度上存在形式主义。使得考核体系不能使所有老师高度重视。不能做到及时反思工作错误、进行工作总结,长期以往形成恶心循环[9]。只有考核奖惩分明才能起到真正检查管理导师,形成良好的竞争风气,选出真正优秀的导师。
评价内容中包含了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其中定量指標有职称、专著、论文和科研等。其他多数为定性指标,部分指标甚至无法量化[10]。评价内涵上,注重导师个人评价、业绩水平、学术成果数量,忽视培养研究生的质量、师德师风建设、创新性评价。评价形式上,指标导向作用有所偏差,忽视社会、单位和研究生等参与。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升[11]。
四、研究生导师评价体系的基本设想
(一)非权力性影响力融入质量导向型评价指标
导师培养研究生的综合性体现就是研究生的质量,同时也应该是绩效评价的重点内容。导师的学术水平合格性评估只是满足了导师上岗的基本条件和要求,而培养的人才培养质量应是评价的重点。教师的非权力影响力不仅是锻造成千上万栋梁之才的无形力量,也是教师自我激励、促进提高自身修养的内力。
(二)扩展考评主体
研究生是研究生教育的目标群体,为研究生创造机会参与到导师评价过程中,也就是从研究生层面构建导师考核评价,见证、参与、监督导师考核。要求研究生可实事求且公正客观地反馈导师的非权力影响力,通过构建研究生学业满意感指数体现,具体表现在研究生对导师进行的学术指导、培养过程、求职指导、导师课程教学、国际学术交流机会等维度的满意度,研究生培养质量状况由研究生的视角得以呈现,同时要加入同行专家的评价,社会对研究生导师的评价。
(三)完善奖惩激励机制
开展导师任期评价工作,完善研究生导师奖惩激励机制,评价指标得以更新,以达到“师德师风建设成效”“人才培养质量成效”的目的。处理方式分为警示、约谈、停止招生资格和取消导师资格等。评价结束后对不达标的导师给予相应等级的处理。激发研究生导师教学工作热情,增强立德树人使命感。
(四)更动考核频率
考核频率的高低影响着老师的能动性,频率较低时阻碍了导师自身的提高和总结,会导致导师产生松懈心理。频率太高会给导师的工作增添负担,考核的作用变得微乎其微。所以考核频率的设置显得尤其重要。经调查研究频率设为三年一次较合适,培养一届研究生所需要的时间是三年。三年一考核可以回推总结自身品德、学识、教学态度和教学业绩等,从而使得考核推动着研究生的培养。
因此研究生导师评价一方面包括师德、能(教学科研能力、指导研究生的能力)、勤(培养过程指导)、效(培养质量、学校与学生的满意度)等非权力影响方面的考核评价,另一方面包括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评价,全过程有课程学习、学位论文、毕业就业等。聚焦培养质量成效,以提升政治觉悟、思想道德水平、文化素养、创新能力为发展目标引导高校导师队伍建设工作形成新局面。
五、总结
导师评价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了持续提升高校的立德树人建设能力,是全面落实“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的重要指示。深化研究生导师队伍评价改革,从而解决导师评价指挥棒问题,更新不科学、不合理的评价体系,形成富有中国特色的研究生導师评价新体系,从而建设一支高水平导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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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秀琴(1988年-),女,汉族,山西吕梁人,硕士研究生,讲师,研究方向:模式识别与人工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