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嘉成
(辽宁省辽阳水文局,辽宁 辽阳 111000)
水功能区划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确立的水资源管理基本制度之一,是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基础性工作。为了指导和规范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发挥水资源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根据灯塔市水资源的自然条件和属性,按照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及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协调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整体和局部的关系,合理划分水功能区,突出主体功能,实现分类指导,是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水环境综合治理和水污染防治等工作的重要基础。
2016年8月《辽宁省水功能区划调整报告(辽阳市)(征求意见稿)》已对辽阳市的主干河流、省直大型水库进行了水功能区划,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这条红线,加强灯塔市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要求,对灯塔市未划分的三级以上河流的水域功能进行功能区划尤为重要。此次监测评价是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水环境综合治理和水污染防治等工作的重要基础,也为有效实施水功能区纳污控制“红线”和“河长制”提供支撑。
根据可持续发展、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前瞻性、便于管理,实用可行、水质水量并重原则对灯塔市进行水功能区区划。
区划现状水平年为2016年,规划水平年为2030年。
灯塔市境内35条10 km2以上河流,分为9个一级区,均为开发利用区;16个二级区,其中,工业用水区5个,农业用水区7个,景观娱乐用水区1个,排污控制区2个,过渡区1个。每个水功能区布设一个监测断面,共16个,其中黄蜡坨桥不参与评价。
水质监测项目选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规定的基本项目,分别为水温、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等24项;水量监测项目主要为流量。
考核因子: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
监测频次为1次/月,全年共12次。
地表水水质评价数据采用2019年监测成果,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SL 395-2007)等有关技术规范进行评价。
根据《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SL 395-2007)和《辽宁省水功能区划》,采用单指标评价法(最差的项目赋全权)确定各断面水质类别,浓度超过水功能区水质目标的评价项目属于超标项目。水功能区的达标评价采用双因子评价法。选择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两个指标,对水功能区断面进行达标评价。
超标项目的超标倍数按式计算:
式中:FBi为水功能区某超标项目的超标倍数;FC为水功能区某水质项目的浓度,mg/L;FS为水功能区水质管理目标对应的标准限值,mg/L。
在评价水期或年度内,达标率不小于80%的水功能区为年度或年度达标水功能区。水期或年度水功能区达标率按下式计算:
式中:FD为水期或年度水功能区达标率;FG为水期或年度水功能区达标次数;FN为水期或年度水功能区评价次数。
表1 灯塔市水功能区基本信息表
参与2019年度评价的灯塔市水质断面有16个,根据2019年全年实测的水质监测资料,对16个监测断面进行水质现状评价。16个断面中达到I类水标准的有0个,占0.0%;Ⅱ类水标准的4个,25.0%;Ⅲ类水标准的0个,占0.0%;Ⅳ类水标准的5个,占31.3%;超Ⅳ类水标准的7个,占43.8%。
按照不同时间分期,以汛期、非汛期、全年期为分期,灯塔市16个水功能区总评价河长458.9 km,其中有水质目标的15个水功能区,汛期11个水功能区综合水质达标,占73.3%;评价河长454.9 km,综合水质达标河长375.1 km,达标河长占评价河长的82.5%。非汛期9个水功能区综合水质达标,占60.0%;综合水质达标河长288.5 km,达标河长占评价河长的63.4%。全年期9个水功能区综合水质达标,占60.0%;综合水质达标河长288.5 km,达标河长占评价河长的63.4%。具体达标情况见表2。
表2 灯塔市水功能区不同时期综合水质达标状况统计表
按流域划分,韭菜河排干、太子河、鸡冠山河、马峰河流域水功能区水质状况好,浑沙河、北沙河、十里河流域水质较差,超标项目较多。浑河监测的2个有水质目标的水功能区中,综合水质达标1个,达标率为50.0%。韭菜河排干监测的1个水功能区中,综合水质达标,达标率为100.0%。浑沙河监测的1个水功能区中,综合水质不达标,达标率为0.0%。太子河监测的4个水功能区中,综合水质达标4个,达标率为100.0%。北沙河监测的1个水功能区中,综合水质不达标,达标率为0.0%。鸡冠山监测的1个水功能区中,综合水质达标,达标率为100.0%。十里河监测的1个水功能区中,综合水质不达标,达标率为0.0%。葛西河监测的3个水功能区中,综合水质达标1个,达标率为33.3%。马峰河监测的1个水功能区中,综合水质达标,达标率为100.0%。具体达标情况见表3。
表3 灯塔市水功能区不同河流综合水质达标状况统计表
按水功能区功能区分,灯塔市辖区内水功能区二级区划中的工业用水区综合水质评价达标2个,占40.0%;农业用水区达标1个,占14.3%;景观娱乐用水区达标0个,占0.0%;过渡区达标0个,占0.0%;排污控制区没有水质目标,不进行评价。具体达标情况见表4。
表4 灯塔市水功能区不同类型达标状况统计表
按照不同时间分期,以汛期、非汛期、全年期为分期,灯塔市16个水功能区总评价河长458.9 km,其中有水质目标的15个水功能区,汛期12个水功能区双因子水质达标,占80.0%;评价河长454.9 km,双因子水质达标河长395.1 km,达标河长占评价河长的86.2%。非汛期9个水功能区双因子水质达标,占60.0%;双因子水质达标河长288.5 km,达标河长占评价河长的63.4%。全年期9个水功能区双因子水质达标,占60.0%;双因子水质达标河长288.5 km,达标河长占评价河长的63.4%。具体达标情况见表5。
表5 灯塔市水功能区不同时期双因子水质达标状况统计表
按流域划分,浑河上游、马峰河流域水功能区水质状况好,均能达到水质目标,浑河下游、太子河、鸡冠山河个别月份不能达到水质目标,进而影响水期水质达标。浑沙河、北沙河、十里河、葛西河流域水功能区水质较差,尤其氨氮项目超标严重。
按水功能区功能区分,灯塔市辖区内水功能区二级区划中的工业用水区双因子水质评价达标3个,占60.0%;农业用水区达标1个,占14.3%;景观娱乐用水区达标0个,占0.0%;过渡区达标0个,占0.0%;排污控制区没有水质目标,不进行评价。具体达标情况见表6。
表6 灯塔市水功能区不同类型达标状况统计表
通过以上分析评价,灯塔市参与评价的16个水质断面,综合水质达标率为60.0%,考核双因子达标率为60.0%;其中,浑河上游、韭菜河排干、太子河、鸡冠山河及马峰河水质较好,浑沙河、北沙河、十里河、葛西河水质较差;汛期水质较非汛期水质优良;工业用水区水质较好,过渡区及景观娱乐区水质较差,全部不达标。
1)增大治污力度,加强水资源保护
污水正严重的破坏着生态环境,影响着水资源的利用,威胁着人们的健康和生活质量。由于大量的点源和面源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都受到严重的污染。北沙河、柳壕河、南沙河已成了纳污河流,受到了工业、生活排污的严重污染,因此必须加强生产和生活废污水处理的管理,使污水资源化。通过加大废污水处理和回用来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缓解水资源的供需矛盾,有效改善水环境。
2)强化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建立合理的水资源质量监测系统
目前的水质监测状况,不能适应各水功能区监督管理的需要。为保证水功能区划方案的有效实施和水质目标的实现,需建立合理的水资源质量监测系统,根据需要增设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断面或增加水质监测频次,及时、准确地反映各水功能区水质状况和污染物入河状况,从而对水功能区的管理状况进行有效监督。水功能区的水质监测项目、时段、频次可根据水功能区的主导功能水质要求确定。
3)大力开展水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科学研究,促进水资源充分利用
应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大力开展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科学研究工作,如对环境生态用水、水体自净能力、污水资源化工程等基础项目的研究,为水功能区管理以及整个水资源的利用和保护提供科学的方法。实现在维持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情况下,使有限的水资源得到最大限度地利用,以支撑各地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环境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