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业视角下农户对天气指数保险的支付意愿研究
——基于湖北荆州和潜江稻虾共作农户的调研数据

2021-04-10 01:07谭淑豪
湖北农业科学 2021年5期
关键词:意愿气象灾害

程 颜,谭淑豪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北京 100872)

中国自然灾害频发,气象灾害是农业生产面临的一大威胁,如何防范气象灾害并保障农业收入是一大难点。传统农业保险对此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1]。为此,许多发展中国家尝试通过发展天气指数保险来弥补传统农业保险的缺陷[2]。天气指数保险是以气象要素(如气温、降水等)这一与农作物产量高度相关的替代性指标作为保险赔付依据的保险产品。近年来,中国出台了一系列举措推动天气指数保险发展。2014 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要求探索天气指数保险等新兴产品和服务。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要求推进天气指数保险试点,鼓励地方建立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制度,加大针对小农户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力度。在政策推动下,天气指数保险的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暴露出有效需求不足等问题[3,4]。支付意愿是指在各种约束条件(收入水平等)下农户愿意以何种价格购买保险[5],能够反映农户的保险需求,研究农户对天气指数保险的支付意愿及其影响因素有助于探究农业保险需求不足问题[6]。

稻虾共作是一种通过在改造的水稻田里合理套养一定数量的小龙虾实现水稻和小龙虾共生,集种养于一体的生态农业生产方式,有利于增加农户收入。小龙虾作为其中的主要收入来源,受天气影响较大,尤其是低温冷害和连阴雨会降低小龙虾生长速度,增加病害发生率,导致延迟上市或产量下降,给农户造成经济损失。为降低农户生产风险,有关部门和保险公司开始为该特色产业推广天气指数保险。调研发现,许多农户对农业保险认知不足,对天气指数保险缺乏了解,不同兼业程度农户的保险需求也有所差别。中国农户分化趋势明显,纯农户比例不断下降而非农户的比例不断上升[7],农户对农业保险的需求也因兼业程度的不同而存在显著差异[8],在兼业视角下探讨农户对保险支付意愿的差异有助于分类施策、精准施策。基于上述背景,本研究选定对低温和雨涝等气象灾害较为敏感的稻虾共作农户,以小龙虾天气指数保险为例,研究兼业视角下农户对天气指数保险的支付意愿,旨在探讨纯农户和兼业户对天气指数保险的支付意愿是否存在差异,其支付意愿受哪些因素的影响,有支付意愿的农户愿意支付的价格是多少。

已有研究大多选定种植户或养殖户作为研究样本,未将种养结合农户纳入研究,也较少考虑农户兼业分化的现实状况。为此,本研究将稻虾共作农户作为研究对象,在兼业视角下分析比较不同农户对天气指数保险的支付意愿差异,探究影响支付意愿的因素,并进一步运用条件估值法(CVM)测算农户平均支付意愿,为有关部门推广农业保险提供参考。

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参照2004 年10 月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农村住户调查方案中的相关标准,依据农户非农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将农户划分为纯农户(非农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不超过10%)、一兼户(非农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为10%~50%)、二兼户(非农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为50%~90%)和非农户(非农收入占家庭总收入比重超过90%)4 种类型。限于样本数量,本研究只将纯农户、一兼户和二兼户作为研究对象。

不同兼业类型农户的风险收入和无风险收入占总收入比重的显著差异导致其对保险的需求存在差异。假设存在纯农户、一兼户、二兼户,在没有农业保险的情况下,他们的总收入为:

式中,α 为非农收入,β 为农业收入的最大期望值,p 为农业气象灾害损失率。假定非农收入不受气象灾害影响,将其看作无风险收入,农业收入受气象灾害影响,将其看作风险收入。假设发生气象灾害时,所有农户的收入都受影响,纯农户受影响最大,二兼户受影响最小。为便于比较,对3 种农户的收入进行赋值,假定无气象灾害(p=0)的情况下3 种农户的最高收入均为10 000 元,纯农户农业收入和非农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分别为90%和10%,一兼户农业收入和非农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分别为60%和40%,二兼户农业收入和非农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分别为10%和90%。

基于以上假设,依据公式(1)分别计算3 种农户在遭受不同损失程度的气象灾害时总收入的分布情况。由表1 可知,二兼户在遭受最严重气象灾害时总收入依然可达最高期望值的90%,说明其受气象灾害影响较小,理论上对保险的需求也较弱;而纯农户在遭受最严重气象灾害时总收入仅为最高期望值的10%,说明其受气象灾害影响较大,理论上对保险的需求较强。兼业农户对农业生产的依赖程度相对较低,气象灾害一般不会对其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传统小农户的风险应对措施基本满足他们的风险规避需求,其非农收入也能够基本弥补风险发生带来的损失[9]。从家庭收入稳定性来看,纯农户更需要农业保险提供风险保障,也更愿意通过支付保费来换取风险保障[8]。部分学者在对农业保险支付意愿的研究中考虑了兼业的影响[10-14]。据此,本研究提出假说1:相较于兼业户,纯农户对天气指数保险的支付意愿更强。

表1 不同农户在遭受不同程度气象灾害损失下的收入测算

已有文献为本研究提供了重要借鉴,除户主或被访者个人特征、家庭经营特征外,学者们还将是否遭遇灾害[15,16]、风险意识[10,17,18]、是否买过保险[17,19]、保险了解程度[20,21]、保险认知[22,23]等因素纳入研究。谢谦等[24]对47 篇有关农业保险需求影响因素的代表性实证文献进行荟萃分析,发现超过50%的文献都选取以下6 个指标作为研究的自变量(影响因素):年龄、受教育程度、耕地规模、农户家庭收入水平、农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比重和对农业保险的了解程度。参照大多数研究,本研究选取被访者年龄、受教育年限、种养规模、家庭人均年收入、兼业类型和农业保险了解程度分别对应以上6 个指标,并结合天气指数保险的特点和调研实际,从农户感知角度入手,将农户对气象风险认知和对农业保险评价的相关变量也考虑在内,研究农户天气指数保险支付意愿的影响因素。综上,本研究提出假说2:农户个人特征、家庭经营特征、风险认知与管理以及保险认知与评价影响农户对天气指数保险的支付意愿。

2 天气指数保险支付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

2.1 数据来源

2018 年6 月,调研组在湖北省荆州市和潜江市进行了预调研,调研发现两地大都推广了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但并未开展天气指数保险。2018 年8月,调研组集中在湖北省荆州市和潜江市开展正式调研,采取随机抽样入户调查方式,共收回有效问卷229 份。

2.2 模型设定

本研究采用二元Logistic 模型实证分析农户天气指数保险支付意愿的影响因素,将愿意支付赋值为y=1,不愿意支付赋值为y=0,设y=0 的概率为p,则y的分布函数为:

农户愿意支付天气指数保险的概率为:

式中,pi(y = 1)为第i 个农户的支付意愿,βj为第j 个影响因素的系数,Xij为第i 个农户在第j 个影响因素上的数值,β0为截距项。Odds Ratio(OR)发生比率为某一事件发生与不发生概率的比值,表示为:

上式两边取对数后得到Logistic 回归的一般方程:

最终将本研究模型设定如下:

式中,Y 为农户愿意支付天气指数保险事件发生比的对数,μ 为随机误差项。

2.3 描述性统计

被访农户中,有103 户(45%)表示愿意支付,有126 户(55%)表示不愿意支付。将不同兼业类型农户对天气指数保险的支付意愿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如表2 所示。由表2 可知,纯农户支付意愿最强,二兼户支付意愿最弱。

表2 不同兼业类型农户的天气指数保险支付意愿

参照已有研究,结合调研实际,本研究将农户个人特征、家庭经营特征、风险认知与管理、保险认知与评价4 个维度的变量纳入模型,并引入兼业类型这一虚拟变量。其中,农户个人特征包括被访者年龄和受教育年限,家庭经营特征包括家庭人均年收入和种养规模,风险认知与管理包括气象灾害发生频率、气象灾害影响程度、天气预报准确程度和是否买过农业保险,保险认知与评价包括农业保险了解程度、农业保险保障能力、农业保险理赔程序和农业保险理赔速度。具体赋值见表3。

2.4 实证结果与分析

通过卡方检验分析不同兼业类型农户对天气指数保险支付意愿差异的显著性,结果如表4、表5 所示。由表4 可知,不同兼业类型农户对天气指数保险的支付意愿存在差异,随着农户兼业程度的提高,天气指数保险的支付意愿逐渐降低。由表5 可知,卡方统计量为17.556 1,P 为0.000,小于0.01,但是期望频数大于5 的单元格超过25%,且存在期望频数小于1 的单元格,为此采用Fisher's 检验,结果显示P 依然小于0.01,说明3 种不同兼业类型农户对天气指数保险的支付意愿有显著差异。由此,假说1得以验证。

为避免产生多重共线性,在二元Logistic 回归之前,先对模型进行VIF 检验,得到VIF 最大值为1.78,平均值为1.35,远低于临界值10,说明模型的多重共线性在较合理范围内。为避免产生异方差,对模型进行White 检验,P 为0.003,强烈拒绝同方差假设,故在拟合过程中存在异方差,为此输出稳健标准误。回归结果如表6 所示,P 为0.000,拟合优度为0.334 2,整体拟合效果较好。

表3 模型解释变量及估计结果预期

表4 不同兼业类型农户支付意愿的列联表分析

表5 卡方检验结果

由表6 可知,不同兼业类型农户对天气指数保险支付意愿的差异较大,一兼户和二兼户的支付意愿显著低于纯农户,且分别在5%和1%的水平上通过显著性检验,假说1 再次得到验证。与纯农户相比,一兼户对天气指数保险的支付意愿下降58.1%,二兼户对天气指数保险的支付意愿不到纯农户的1/4。可能原因是从纯农户到一兼户再到二兼户,农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依次降低,说明农户对农业收入的依赖程度依次降低,由此对农业生产的重视程度也会依次降低。一般来说,兼业化程度越高,气象灾害对家庭收入造成的冲击越小,天气指数保险发挥的作用越有限,农户对天气指数保险的支付意愿也就越低。

2.4.1 农户个人特征 年龄对农户天气指数保险支付意愿的作用为负,但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年龄可能不是影响支付意愿的显著因素。受教育年限在1%水平上显著且系数为正,表明受教育年限对农户天气指数保险支付意愿具有正向影响,在其他条件一致的情况下,农户的受教育年限每增加1 年,其天气指数保险的支付意愿就会提高27.7%。

2.4.2 家庭经营特征 家庭人均年收入对农户天气指数保险支付意愿的作用为负,影响程度较小,且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可能原因是保险的保障力度对高收入农户来说并不高,难以产生较大吸引力,从而出现有支付能力而无支付意愿的现象。种养规模对农户天气指数保险支付意愿的作用为正且在1%水平上显著,表明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种养规模越大的农户面临的气象风险也越大,更愿意通过天气指数保险来分散风险。描述性统计发现,纯农户的平均种养面积大于兼业户,可能种养面积较大的农户对农业生产的依赖程度更高,因而对天气指数保险支付意愿也越强。

2.4.3 风险认知与管理 气象灾害发生频率在10%水平上显著且系数为负,这与预期相反,可能原因是气象灾害频发会抬升出险率,从而造成保费的升高,进而削弱农户的支付意愿。气象灾害影响程度在1%水平上显著且系数为正,气象灾害影响程度每提升1 个等级,农户对天气指数保险的支付意愿就会提高68.4%。天气预报准确程度对天气指数保险支付意愿的影响为正,但影响程度较小,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可能是因为农户对天气预报准确程度存在认知偏差,对天气指数保险运作机制的理解不够深入,所以对天气预报的弱信任没有显著影响农户的支付意愿。农业保险购买经历对天气指数保险支付意愿具有正向影响,但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可能的原因是有过投保经历的农户对传统农业保险的保障程度并不满意,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户对保险的认可度。

2.4.4 保险认知与评价 农业保险了解程度对天气指数保险的支付意愿具有正向影响,且在5%水平上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对农业保险了解程度更深的农户更愿意支付天气指数保险,农户对保险的了解程度每提升1 个等级,其支付意愿会增加51.0%。农业保险保障能力对农户天气指数保险支付意愿的作用为正,且在1%水平上显著,农业保险保障能力每提高1 个层次,农户对天气指数保险的支付意愿就会提高63.5%。农业保险理赔程序和理赔速度对支付意愿的作用为正,但均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可能原因是相对于保险的理赔程序和理赔速度,农户更关心理赔的额度,对保险的理赔程序和理赔速度不太敏感。

表6 二元Logistic 模型回归结果

3 天气指数保险支付意愿测算

3.1 方法选择与问卷设计

借鉴宋博等[6]的做法,采用陈述偏好法中常用的条件估值法(CVM)测算平均支付意愿,并采用多界二分式选择法中的单向递减式进行询问。

利用CVM 调查WTP 时需要预先设定一个基准支付金额,由于支付金额的值域是以基准支付金额为中心向两端同比例等跨度进行延拓的,所以基准支付金额的设定会直接影响最终计算结果[6]。2017年湖北人保财险公司在咸宁试点签订小龙虾天气指数保险合作协议,根据保险条款,当地天气指数(含低温指数和降雨指数)达到123 时触发赔付,指数每增加1 个单位,赔款增加1.5 元,每667 m2最高赔付1 000 元,费率为6%,其中政府承担70%保费,投保户承担30%。预调研发现,相较于稻虾共作的成本投入,1 000 元的保额相对不高,难以调动农户的投保积极性,为此湖北省气象局会同保险公司尝试设计新型小龙虾天气指数保险产品。本研究在此参照咸宁试点的小龙虾天气指数保险,在费率6%不变的前提下,将保额提高至1 500 元/667 m2,按照政府补贴50%确定基准支付金额为45 元/667 m2,并分别向两端延伸100%,计算得出支付金额区间为[0,90],大致可以满足农户对小龙虾天气指数保险的支付意愿。根据调研经验,被访者更习惯于接受诸如5、10、15 等个位数以0 或5 结尾的数值,为方便实地调研和数据处理,本研究以15 为跨度划分投标值,将保额为1 500 元的投标值定为0、15、30、45、60、75、90 元/667 m2。

为了考察农户的支付意愿数值,在调查问卷中设计问题“在保险条款一定的情况下,如将保额提高到1 500 元,您愿意支付多少钱?”首先在最高的投标值(90 元/667 m2)上询问被访者的支付意愿,如果回答“愿意”,就停止询问,否则继续在下一个投标值(75元/667 m2)上询问其支付意愿,如果回答“愿意”,就停止询问,否则继续在下一个投标值(60元/667 m2)上询问,以此类推,直到被访者回答“愿意”或者所有投标值均被询问完毕。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农户在所有给定的投标值上始终回答“不愿意”,则认为农户的支付意愿为0。

3.2 平均支付意愿测算

为便于分析,将一兼户和二兼户统一合并为兼业户,同纯农户进行比较,结果见表7。由表7 可知,纯农户的支付意愿集中在30~45元,占比为36.51%,兼业户的支付意愿分布较为均匀。综合来看,支付意愿主要集中在30~45 元。

表7 支付意愿的分布状况

根据各支付意愿水平上样本的频数分布进行加权,测算被访者的平均支付意愿。具体计算公式为:

分析可知,虽然纯农户对天气指数保险的支付意愿高于兼业户,但是其支付能力(对天气指数保险所愿意支付的价格)明显低于兼业户,这说明纯农户对农业保险的潜在需求较高,但有效需求不足。

4 研究结论与政策启示

研究结果表明,稻虾共作农户对天气指数保险的支付意愿较高,但仍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间,农户的经营特征、对风险和保险的认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支付意愿,需要从相应方面入手提高农户的保险需求。农户的异质性影响了其对保险产品的选择,不同兼业类型农户对天气指数保险的支付意愿存在差异,农户的保险支付意愿随兼业程度的提高而降低,这说明在中国农户分化的趋势下,农户异质性已经成为影响农户行为决策的重要因素,下一步的保险推进工作中需要对此进行重点关注。另外,中国农户整体收入水平不高,目前保险公司收取的保费超出农户承受范围,造成保险的供给和需求不匹配,而且最需要农业保险的纯农户,其支付能力也最低,如何将农户的潜在需求转换为有效需求是中国农业保险推进的一个难点[11],对这一问题的传导机制及解决路径的探讨可能是下一步的研究重点。

根据研究结果,得到以下政策启示:①保险公司要通过强化宣传提高农户的风险意识,增强农户的保险认知。通过规范理赔程序和优化理赔流程提高农户投保满意度,激发农户的保险需求,同时在保险设计过程中应摒弃传统农业保险“一刀切”的做法,根据不同农户的特征细分保险市场和设计保险产品,并制定差异化的保险费率,引导不同农户群体选择适合自身的保险产品。②政府应充分发挥监管和弥补市场失灵的作用,在完善保险经营模式的同时引导农户分化,逐步构建多层次的农业保险体系。一方面要做农业保险的“稳定器”,依法规范保险人的理赔行为,降低农户索赔的交易成本,确保农业保险体系稳健运行,吸引潜在投保人参保;另一方面要做农业保险的“调节器”,加快推进土地向规模化经营的纯农户手中流转,通过规模化和专业化经营提高纯农户收入,以增强其保险支付能力,并健全弹性补贴体系,结合实际尝试为不同类型农户提供差异化保费补贴,通过实施差别化政策匹配农业保险供需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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