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危化企业专职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探讨*

2021-04-09 04:22:58张春艳茆文革孙佳佳吴菲
工业安全与环保 2021年7期
关键词:危化专职化学品

张春艳 茆文革 孙佳佳 吴菲

(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南京 210042)

0 引言

近年来国内发生多起重大危化企业安全事故,如2017年连云港“12·9”重大爆炸事故、2019年江苏响水天嘉宜“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等,为各大危化企业一遍遍敲响了警钟,也给企业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提出了新的挑战。作为企业围墙以内的“驻防部队”,企业内部的专职应急救援队伍成为应急救援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企业应急救援队伍不能仅仅定位为一个救火队,还可以通过现场消防巡查、特殊作业监护、预警平台监控等手段,做好事故防范,消灭事故苗头,并在事故发生后能快速响应,及时、高效、有序处置事故。大型危化企业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能力主要体现在队伍人员组成、装备物资配备、专业救援能力和自我保障能力等多个方面。政府和企业可以从优化应急救援队伍人员构成、多形式提升人员业务水平和专业救援技能、构建危化品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培训平台和培训机制、加强高精尖应急救援装置配备、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经费保障等方面予以入手,全方位提高大型危化企业应急救援队伍能力水平。

1 大型危化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现状分析

1.1 大型危化企业定义

本文中危险化学品企业是指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含加油站,无储存设施的企业除外),简称危化企业。大型企业是指超过《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型企业上限的企业。对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化工企业来说,从业人员不少于1 000人,且营业收入不少于40 000万元即为大型;对于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来说,从业人员不少于200人,且营业收入不少于30 000万元即为大型。

1.2 大型危化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要求和标准

根据十三部委联合发文的《关于规范和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6]25号),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大型企业应建立专职消防队;距离综合消防队或政府专职消防队较远(综合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接到出动指令后到达该企业的时间超过5 min),且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其他大型企业,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的要求,其他消防站(包括企业消防站)的建设可参照该建设标准来执行,具体企业要建成何种规模的消防站未作详细说明,但一些地标对此予以了补充。以江苏省为例,江苏省出台了地方标准(DB32/T 3293—2017)《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和管理规范》,该规范明确说明:主要港口内的石油化学危险品码头、大型石油化工企业要建立特勤消防队,中型石油化工企业应建立一级普通消防队。

1.3 大型危化企业应急救援队伍能力提升面临关键问题分析

(1)应急救援队伍数量建设不足

根据上述政策规范的要求,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或距离城市消防站较远的大型危化企业存在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应建未建的现象。以南京为例,根据2019年统计情况,南化、扬子石化及一些油库建有专职应急救援队伍,一些大型化工厂、炼油厂仅上报了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

(2)应急救援队伍功能定位单一

企业的应急救援队伍多定位于灭火,仅仅作为一个“救火队”在运作[1],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易燃易爆液体泄漏、剧毒品泄漏等方面的应急救援能力相对薄弱。出现此类事故时,企业多依赖懂生产工艺、设备设施和危化品特性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处置,这方面的应急救援超出了很多企业内部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的既有功能。

(3)应急救援队伍专业能力欠缺

企业专职应急救援人员多为非应急救援相关专业出身,接收系统化的正规培训不够,特别是在先进的应急装备使用和维护、企业所涉及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处理知识、灾情发展趋势的研判等方面。当地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领域专业培训机构和培训基地的缺乏也对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队伍中危化品行业专家或技术人才比例偏少,队伍整体专业素质有待提高。

(4)应急救援队伍资金投入不足

应急人员数量及装备力量配备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经费保障不到位,资金的投入受企业经营状况影响比较大。经费投入不足会导致应急救援人员待遇比较低,无额外经费保障和救援补贴,人员流动性大,救援队伍不稳定,招录相对困难,进而影响了队伍的战斗力[2]。

(5)应急救援队伍用工方式待规范

根据《劳动法》及《关于规范和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6]25号)中的相关要求,企业专职消防队应依法规范用工,不应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但根据小范围抽样调查发现,部分企业建立救援队伍存在劳务派遣用工的现象。

(6)应急救援装备配备不到位,更新不及时

大型危化企业所配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其数量和质量都有待提升。例如处置石油化工生产装置及储罐燃爆事故等大型特殊灾害事故的高精尖装备配备不足、智能化和自动化程度较低、质效较差,影响救援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另外,很多救援队伍建成后缺乏正常的装备投入、维保和更新机制,装备陈旧老化,影响抢险救援时的应急使用。

(7)应急救援预案有待完善

部分危化企业应急预案存在缺乏实战性、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等问题。例如,既有应急预案存在危险源辨别不细致、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不恰当、人员分工不合理、对于周边风险防范性不强、未与周边企业做好连接、信息共享滞后等问题[3]。应急预案是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实战演练的指导性文件,一定要确保其合理性和科学性。

2 政府对大型危化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问题分析

2.1 相关政策标准不完善

鉴于消防救援归入应急管理部门不久,应急管理部门对企业的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方式尚未理顺。按照以往的管理模式,以江苏省为例,根据苏政办发〔2011〕17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凡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单位,必须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并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但是专职消防队验收或考核的标准缺乏,仅参照JB 152—2017《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GB 30077—2013《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来予以判别,依据并不充分。

2.2 培训服务不到位

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决定了其应急救援队伍多方位、高质量、专业化的培训需求。但是目前多地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存在培训方式单一、无正规训练场地、无系统培训大纲、缺乏联合演练等问题,队伍的组织指挥能力、队员的专业应急救援业务水平和综合实战救援技能均有待提高,而这与当地政府的培训服务是否到位有着很大的关系。

2.3 政府对应急救援队伍支持力度不够

救援队伍日常支出及救援经费缺乏相应的经济政策支持。某些政府为当地大型化工企业的应急救援队伍建立省市级应急救援基地,此类应急救援队伍得到政府经济上的帮扶。除了这类队伍,其他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政府缺乏经济方面的支持。而这些队伍的运营维护受到企业当年的营运状况影响较大,在企业有经济困难时,从安全的角度,也急需要政府的帮扶。新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规定:“应急救援队伍根据救援命令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耗费用,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无力承担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协调解决。”该条例体现了救济原则,也突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解决了应急救援费用承担难题,但是仍没有消除参与救援的其他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的顾虑,他们的利益如何得到充分的保障需要政府进一步明确。

3 加强大型危化企业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应对措施探讨

3.1 企业层面

(1)完善企业应急救援管理

疏理企业内部可能发生的燃爆事故、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事故、机械伤害等各种事故类型,从人员、装备、物资等方面予以考虑,制订科学、合理、有效的应急预案[4]。对于周边外来风险,也应调查和评估,共同做好风险防范工作。通过安全检查、企业事故预警监控系统等手段,尽早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做出应急处置。应急救援不仅仅依赖于救援队伍,需要对所有员工加强应急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知识,在紧急关头,方能配合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工作。

(2)完善基础设施及装备物资

危化企业要为企业应急救援队伍提供值班、训练等用房和场地。根据各单位自身的危化品种类和数量、生产和储存状况,在必要的场所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配备必要的报警、灭火、通风设施,以及危险化学品泄漏抢险等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以便应急救援时取用。同时可适当配备一些高科技器材设备,例如灭火机器人、无人机、多功能消防车辆等,这些设备能有效地提高队伍应急救援能力,减少人员伤亡。

(3)优化应急救援队伍

大型危化企业应对专职应急救援队伍中人员结构进行优化调整,从人员年龄分布、服务时间、专业类别、技术水平等方面完善队伍组成确保队伍人员职责清晰,岗位分工明确,技术人员配比合理,新老配比合理。适当提高企业救援人员待遇,不应低于企业员工平均薪资水平,并给予在战训工作和灭火应急救援中表现出色的应急救援员一定的奖励。留得住人才,方能守得住安全。

(4)加强业务培训和演练

过硬的身体素质是专职救援人员作为“逆行者”的基本要求,是完成各项应急救援任务的保证。企业应制定体能训练计划,定时、定量为救援人员打造体能训练任务。鉴于危化品的特殊性,应急救援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技能。通过专项及联合演练,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组织应急专业救援队伍进行业务学习和实战演练,并对培训内容进行考核,分析培训效果,积累应急救援经验,提升应急救援水平。另外,救援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素质教育也不应忽视。救援队伍指挥人员要依据AQ/T 3043—2013《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管理人员培训及考核要求》等规范标准,多渠道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水平,不断提升应急救援科学决策能力。

(5)拓宽企业应急救援队伍职能范围

对于某一特定企业来说,全年当中应急救援次数有限。除了培训和救援工作,还应积极作为,充分融入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职能拓宽:一是参与企业高风险作业监护,二是牵头负责应急设施和应急防护用品定期维保,三是负责企业内部消火栓系统、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系统等消防设施的定期维保,四是对企业内部员工及承包商等开展日常应急培训,五是牵头开展各项隐患排查和落实整改工作。另外,充分利用大型危化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的专业性,例如对周边中小危化企业开展培训、联训和救援工作,扩充经费保障的同时,也能提升队员的业务能力水平。

(6)完善救援人员激励机制

在实际的战训中,要根据救援人员战训成绩和灭火次数、业务水平、抢险救援能力,给予奖励立功、发放奖章和奖金,同时相应晋升职位,以此调动全体救援人员更加积极地投身于工作[5],同时能够激发其不断主动学习,不断自我完善的内在需求,从而提高救援人员业务水平和实战应急能力,提升应急救援人员职业认同感。

(7)确保应急救援人员自身的安全

由于危险化学品爆炸、失火以及中毒等事故的破坏严重性,应急救援属于重中之重。作为在这些事故之中扮演重要救援力量的应急救援人员,其自身安全性应该被重视。救援人员一定要加强自身的防护,穿戴适合有效的个体防护装备才能上事故现场。另外,危险化学品事故所存在着有毒有害、腐蚀性、爆炸、起火及扩散程度等特定环境属性,救援人员应有比较客观明确的处境意识,对正在聚集的潜在危险始终保持警惕性[6]。

3.2 政府层面

(1)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及标准

《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范》尚处于征求意见稿阶段,但是部分省市,如山东省和广州市,已制定地方规范。建议尽快推进该规范的出台,地方政府也可制定相关考核办法,从队伍设立与职责、综合管理、基础设施、教育培训、物资装备、人员数量、体能技能、防火监督、经费保障等方面设置考核项目,既可作为队伍成立时的验收标准,也可作为日常监督时的考核标准。

(2)督促企业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各地政府部门应在精准调研的基础上,摸清当地大型危化企业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情况,依法推进企业依规定和要求配齐配足企业专职消防队伍,确保队伍人员数量、物资装备、队员资质等满足指导意见及其他相关政策标准的要求。规范企业应急救援人员用工方式,不得劳动外包和派遣用工,以提高队伍稳定性。

(3)完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联运机制

地方政府应根据当地地理位置、危化企业分布等情况,鼓励和协调企业间签署救援协议,以便某企业事故发生后,可迅速得到其他危化企业救援队伍的支援。按照危险化学品行业救援特点,针对液氯、液氨等事故多发情况,鼓励开展行业之间的技术协作、经验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充分发挥企业在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方面的专业技术优势,通过开展联合培训和演练、技术对比等灵活多样的活动,增加政府的调度能力、协调能力和指挥能力,同时也提高企业的及时响应能力、抢险救援能力和协同合作能力。

(4)做好培训服务工作

化学事故应急,是一个专业性较强的领域,针对不同性质的化学品有不同的应对手段和方法,这些必要的应急方法和方案,应由专业的培训机构和培训师讲解[7]。政府应充分利用设备企业、消防部门、专业化工应急救援队伍、各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等资源,鼓励和扶持其成立专业培训机构或开展培训合作,提供学习示例和沟通交流平台。鼓励培训机构提供实训演练、比试竞赛,引进灾情仿真模拟等智能软件,以便为企业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服务。政府还应完善救援队伍培训考核规范,明确培训对象、培训要求、培训内容、考核要点及要求等要点,提高培训效果。

(5)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政府宜加大资金投入,通过考核等办法,以补贴、奖励等形式对企业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予以鼓励和支持。依托当地大型危化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现有资源,政府给予资金补助,在此基础上做大做强,为当地企业提供隐患排查和应急救援服务,提供教育培训、情景演练、技术对比等场所,发挥为当地社会安全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

(6)落实应急救援费用保障措施

被政府调动参与抢险救援的应急救援队伍的利益理应得到保障。建议各地政府因地制宜,制订与本地相适应的解决方案,以消除企业应急救援队伍被政府调用参与救援的顾虑。例如可成立应急救援抢险基金,专用于支持专业救援队伍在装备补充和抢险救援方面的开支,特别是责任单位无法承担费用的情况下,要予以补偿,确保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能及时补充相关装备物资,满足救援需要。人员因参与救援而受伤甚至死亡,应与当地综合消防救援队伍之消防员享受同等优抚待遇[8]。

(7)推进应急救援人员职业化发展

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人员被列入国家最新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应急救援员》,该技能标准明确了相应职业技能等级的应急救援员需要具备的职业道德、专业技能和相关知识要求。各地政府应积极推进建设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供基础保障,引导应急救援人员参加此类职业技能鉴定,鼓励用人单位将职业技能等级作为应急救援人员定级、晋级、任职、续聘以及实施岗位等级工资制的主要依据,打通应急救援的职业化通道。

4 结论与建议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指示精神,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企业自主负责,整合资源,全面覆盖”的总体思路。对企业自身而言,应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和装备投入,多方位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一支装备精良、技能过硬的高素质专业危化品应急救援队伍,在火灾爆炸事故、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质泄露等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在最为关键的黄金15 min内开展自救互救,尽可能将事故危害降至最低。对政府而言,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从制度上约束、资金上支持、业务上指导等多形式支持和鼓励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并通过信息化等手段,完善调度和应急指挥救援机制,促进当地大型危化企业应急救援队伍服务自身的同时,也为其他危化品企业提供专业应急救援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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