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河北省迁西县采取县、乡镇、企业三级联动形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和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一是企业自查。各行业企业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骨干和岗位管理人员,深入细致地自查安全隐患,做到无盲点、无死角、无漏洞。对自查出的所有隐患建立明细台账,制定了整改方案,做到“五落实”。二是乡镇检查。乡镇属地检查与企业自查同步开展,全覆盖检查辖区内高风险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并对辖区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和执法检查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抽查。全覆盖检查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对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清单、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建立档案,进行对照检查、核实情况。三是县局排查。该局成立督导检查组,分行业领域逐企督导排查,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对各乡镇、街道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对执法案卷进行抽查。针对问题集中的地区,聘请专家组织开展“解剖麻雀式”“问诊式”执法检查,始终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
(马鉴良 杜文利 贾尚林)
(本刊讯)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应急管理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在全区选树示范企业作为样板,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
据了解,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共分为宣传发动、自评申报、审核评定和结果公布四个阶段。目前经过层层筛选,已有15家企业进入初选名单。对此,该区应急管理局详细制定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示范企业评分表”,根据企业当前安全生产现状,以创建工作的66条具体安全指标进行考核打分,并针对扣分项帮助企业进行及时整改,考核满分100分,所有初选企业须达到98分才能通过考核。
丹徒区以本次创建活动为契机,通过选树一批安全生产基础扎实的企业作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示范企业”培树对象,使其达到管理制度完善、现场一线规范、安全氛围浓厚、社会形象良好的目标,从而以政策引领、示范带动的方式,全面推动全区企业安全从“被动监管”向“主动管理”转变,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周华 姚剑)
(本刊讯)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发布《省应急管理厅关于遴选确定省级特种作业实操考试示范基地的通知》,确定6家考试机构为全省特种作业实操考试示范基地。其中,昆山安全生产考试点成功入选,是此次唯一入选的县级市示范基地。
该考试点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及相关标准,统一配备远程考试系统,具备远程考试、监考、监控等功能。考试点投入300多万元用于考试设施设备采购,理论考试全部实现无纸化,统一使用省计算机网络考试平台。特种作业实操考试实现智能化,配备身份证识别、指纹识别、人脸识别设备、排队叫号系统,确保考试考核客观公正。下一步,昆山将进一步提升考试考核软硬件设备设施建设水平,严格考试考核行为,全面提升安全生产考试考核质量,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坚实的基础支撑。
(本刊讯)浙江省义乌市江东街道商苑社区青岩刘村是“中国网店第一村”,这里人流量大,工商主体和库存地下室较多,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叠加,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为夯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基础,义乌市江东街道以青岩刘村为试点,联合应急办、消防站、派出所等部门开展新农村地下室全面整治行动。组织辖区工作人员开展拉网式摸排,对不符合规范的地下室及存在问题进行逐一登记,实行隐患清单销号制。在排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发放《江东街道住宅地下室整治标准》,为居民群众解读地下室消防安全知识,提前与居民群众做好沟通,为后期整治工作打下群众基础。另一方面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党员、干部带头整、带头拆,营造良好的地下室整治氛围,特别是单通道使用传送带隐患,村干部逐户做工作,确保隐患整治到位。
(施晓剑)
(本刊讯)江苏省东台市应急管理局与东台市检察院联合开展安全生产预防约谈,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扎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东台市应急管理局、检察院负责人及“两法衔接”工作组成员参加,对当地存在安全隐患的5家企业进行约谈,并切实增强企业安全管理的震慑力和约束力,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下一步,东台市应急管理局和检察院将继续加强“行刑衔接”协作联动,推动约谈机制的常态常效化,筑牢安全防线,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朱捷)
(本刊讯)为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河北省滦南县从五方面着手保障冬季安全生产工作。
“打”,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施重点打击,对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导致事故的责任人进行严格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停”,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不齐全、安全培训不严格、存在重大隐患等问题的立即停产整顿。整改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整”,继续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力求做到不留隐患,不留死角。
“关”,凡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生产的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来列入关闭范围的一类企业(单位)、政府明令要求关闭的企业、拒不接受安全监管的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整改无望的企业全部实施关闭。
“扶”,对新办企业和证件齐全且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给予政策支持。采取“专家会诊”的方式,帮助企业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王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