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林
(广西艺术学院,广西 南宁 530022)
新媒体概念本身指的是便是一种相对的概念“从时间范畴看,新媒体的‘新’与‘旧’是相对且不断变化的,在李鹏先生的《新媒体概论》一书中曾指出‘每个时代都有其所谓的新媒体,每一种新媒体也都终将成为旧媒体。’”①而原本的计算机和互联网作为建构新媒体的组件,而随着科技和互联网的发展,移动手机媒体和数字电视媒体也都逐渐成为了新媒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戏剧影视文学随着我国新媒体技术的发展和进步,也得到了很好的发展,其发展的趋势也很好。在谈及对于戏剧和影视文学创作时候,都会提及到“戏剧影视文学是中国当代文学创作中较特殊的门类。‘剧本剧本,一剧之本’,戏剧文学和影视文学指的都是剧本创作。因此它们最大的特点便是艺术的可操作性非常强,必须利于演员的表演及各种现代技术的处理。”②
因此,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及其传承的实际需要则是培养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型的人才,随着人们认知的变化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对于跨入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人才门槛的要求越来越低,但对其创作出文艺作品的要求却在不断提高,这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我们,必须适应新媒体环境变化,紧随时代的潮流,响应人们内心对于优秀作品的呼声,把握好艺术的发展走向。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新媒体技术的进步,手机移动媒体和电视技术得到了很好的发展,往日人们只能通过电视以及电脑才能获取到的信息,而如今只需要通过手机移动媒体平台就可以欣赏戏剧影视作品。人们在大量通过手机媒体获取信息的同时也大大激发了戏剧影视文学编剧的创作热情。而用手机媒体来进行欣赏戏剧影视文学的这一特征也在当今很多年轻人身上得以体现,相对于老年人从报纸和电视上获取信息,年轻人会更喜欢用手机来进行欣赏戏剧影视文学作品,毕竟手机相对于报纸、电脑来讲其操作界面更加的简洁明了,在大数据库时代往往接收到的信息会更加倾向于个人的喜好。不过在某些方面手机移动媒体也是有一定的局限性的,没有电脑和电视那么稳定的接收信息,或许在没有网络的地方,手机也就没有办法接收到信息。“保罗·莱文森认为,‘边走边说’是人类的一种自然传播模式。在手机诞生之前,没有任何媒介可以复制和还原这种模式。手机媒体将人从电脑面前解放出来,让人类实现了在移动中交流,这可以说是一大变革。有人形容手机媒体是带着体温的媒体,这正好说明手机与人之间的亲密关系,它可以随身携带,这极大地便捷了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和信息的传播。手机媒体的移动性为其成为填补人们日常碎片时间的重要手段提供了可能,人们可以在候机、坐车的过程中享受手机媒体带来的丰富多彩的信息”③在这样的新媒体环境中,人们在碎片化时间段内想要吸收掉更多的东西,这也在间接的给编剧们带来了压力。因此仅仅只是生搬硬套戏剧影视作品是不够的。现在,人们往往比较喜欢短视频,如今手机上比较火爆的短视频App比如抖音、快手、微视等,都非常受到人们的喜爱,而在前不久比较火爆的剧情类短视频能够火爆也是有据可循的,当今快节奏生活下,人们碎片化的时间较多,而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最好的精神享受,则是人们所需要的。这便要求戏剧影视文学的编剧们,在新媒体时代创造戏剧影视文学短视频的时候,应当通过给受众推荐故事情节,再一次了解这个故事的核心,在戏剧影视文学作品再次创作的基础上,让人们对于作品留有期待感和满足感。
新媒体是基于互联网和数字媒体技术的基础上形成的,因此“传统媒体的受众在年龄上分化较小,无论是年轻人、中年人还是老年人都对传统媒体都一定的需要,这有赖于传统媒体一直以来形成的受众基础。而新媒体受众是从传统广播电视市场中分离出来的更为年轻的用户群体,新媒体为他们提供了很好的媒介产品的消费模式。虽然新媒体原则上面向的大众是十分广泛的,但实际情况是,就现状来看,年轻人在新媒体的接受和使用方面仍然是主力军。
从最为典型的网络受众来看,20~30岁的受众一直是网络使用的主力军,尽管这个比例有逐年下滑的趋势,但其主力地位仍然稳固。由此,在与网络紧密相关的许多新媒体在应用上,如数字报纸、数字电视等,年轻人都在一定程度上占有较大比例。”④年轻人和中老年人相比,同时接受新媒体技术,年轻人的接受能力会更强,随着科技的进步,新媒体发展所带来的影响也不断增加,尤其是在手机自媒体上便得以体现,相对于看电视,看报纸接收信息,手机对于人们接收信息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方式。这在另一方面也间接地提醒戏剧影视文学创作者们在进行当代戏剧影视创作的时候,要更加去把握手机自媒体大群体“年轻人”的喜好,对于人物性格塑造方面也要更加重视。新媒体作为当今传媒体制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发展,大众的生活与新媒体也是紧密相连。“伴随着网络的普及和新媒体的应用,受众渐渐地由被动地接受信息转变为主动地、有选择地寻找和使用媒体信息,并且还具有强烈的参与心理需求。受众的主体意识被从根本上调动起来。在网站论坛中,网友们可以经常发帖来交换心得,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聊天室等方式进行互动,特别是博客、微博、微信的出现,更是让新媒体用户意见的表达如虎添翼,一个个网络事件引发着一波波网络舆论热潮甚至是狂潮。”在当今的传播环境下,一件稍有影响力的事件都很容易就被受众所了解。与此同时,“受众”也不再只是表达单向地接受信息的一个代名词,在新的时代我们给予了它更多的解读,比如“受众”其也能拥有参与和发言的机会和权利。
总而言之,这些创作者为了在戏剧影视作品中塑造出典型人物形象时,其回归本质从社会生活中、从人自身出发寻找素材找寻新媒体时代下戏剧影视文学创作者们的定位。往往我们发现仅仅是利用剧本来表达作品的核心思想是远远不够的,这既不能满足人们的实际需求也限制了戏剧影视文学创作的广泛性,我们需要把一些文学作品中想要表达的思想和情感再一次进行凝练加工,通过代表人物表达出来。所以,新媒体接受群众相对来说是属于年轻化的,可随着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人们的综合能力以及接受能力都会得到增强,而那时是新媒体受众群体的分布将会愈加平衡,而对于戏剧影视文学编剧们的要求便是紧紧跟随市场的主体,创作出受众大群体所喜闻乐见的作品。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们的社交软件在不断的增加,我们表达自身想法以及去接收社会信息的路径也在不断增加,因此每当社会上出现了热点的话题,我们总是能够在第一时间接收到,并给予自身的一些反馈。新媒体技术的传播速度非常快,在人手一部手机的时代,或许上一秒在现实生活中刚刚发生的事件下一秒在手机上就可以接收到,在这种快节奏的信息多元化时代,形式的单调,只会让人们觉得枯燥。因此,戏剧影视文学作家在创作的时候,必须根据时代的变化而变化,将主题的多样性更好地呈现出来。塔可夫斯基曾说到“谈论艺术家‘寻求’主题是不对的。事实上,主题应该是自然孕育,就像果实一般,一旦成熟便自然有表现的需求,恰如新生儿的诞生……诗人没有什么可以自豪的,他并不是情境的主人,而是臣仆。创作是他存在的唯一可能形式,而且每一件作品就仿若一件他无力撤销的行为。”戏剧与影视文学的创作不能迫于创作而去创作,跟随时代的变化是一方面,而认真的生活发现生活中的美,进而加工成艺术成果,这样真真正的东西才能对受众起到吸引力。
戏剧影视文学大可以分为戏剧文学和影视文学两种题材来展现,而戏剧文学更是可以通过新媒体的手段使其更加受到年轻受众的喜爱,其实戏剧文学和新媒体的结合这一板块已经出现很久了,“新媒体与戏曲研究彼此渗透,主要有以下表现:
一是戏曲研究者越来越频繁地运用网络、数据库和各种软件工具搜集与处理资料,正如美国圣母大学古斯塔夫松(Sandra m.Gustafson)所指出的,互联网对于人文科学至今为止最重要的贡献是基于万维网的档案,它让过去的珍本在如今唾手可得,并使之可以按词搜索。
二是戏曲研究者越来越频繁地通过网络、手机等新媒体进行同行之间的交流,厦门大学戏曲研究网站所起的作用可以为证。”而电影文学这一板块和新媒体的联系更是非常紧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戏剧影视文学创作者应该在给受众带去娱乐价值的基础上,注重选题和板块给受众带来不一样的审美价值。
新媒体背景下的戏剧影视文学创作,无论是戏剧影视作品的特定情节还是题材的选择都必须要考虑新媒体的几种特点以及受众的实际需要。在新媒体技术的发展给戏剧影视文学作品创造出一个更便捷更广阔平台的同时,我们也必须考虑的到“人人都是艺术家”和“人人都不是艺术家”的区别,把握好艺术的发展走向,一方面不仅要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另一方面也要确保作品本身的艺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