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波
(内蒙古工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51)
木兰围场是清代前期皇帝北巡秋狝的重要场所。木兰围场始置于何时,传统看法认为在康熙二十年(1681年)①,同时也有质疑的声音,认为文献没有明确记载,不能作为定论[1]63。另有学者指出,康熙十六年(1677年)、二十年(1681年)康熙皇帝的首次、二次北巡地区均在喀喇沁右旗中偏东南部,不在木兰围场范围;康熙二十年(1681年)建立说所据关键史料《康熙起居注》所载“相度地势,酌设围场”,只是“蒙古王公对皇帝狩猎场地的酌定”,与木兰围场无关;康熙皇帝第一次到达木兰围场是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按照惯例”,木兰围场开创于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②。亦有认为木兰围场始置于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翁牛特右翼旗献地之时[2]13。本文综合已有研究成果,补充部分新资料,对清代康乾时期清帝北巡活动和木兰围场的设置相关问题做进一步探析。
康熙十五年(1676年)王辅臣、耿精忠先后降清,三藩之乱的形势向有利于清军发展。次年,康熙皇帝开始着手经营北边。康熙十六年(1677年)北巡活动及行程,前人研究多有涉及,为便于后文分析及前后比较,在此仍做整体简述。
九月初十日,康熙皇帝玄烨“驾往阅仁孝皇后山陵”,十一日至蓟州东,十二日率内大臣、侍卫、大学士、三品以上官员至陵寝行礼,十三日“诣孝陵,读祝展祭”,十四日即“车驾起行,巡狩沿边内外”,“巡狩边外时,调喀喇沁部落多罗杜棱郡王扎锡、镇国公吴忒巴喇、一品塔布囊席达等三十二塔布囊、精奇尼哈番、副都统等率兵丁一千五百名来为向导”。沿途驻跸三屯营、四十堡、商坚台、宽城东、达希喀布齐尔口、察汉城地方、席尔哈河、喜扎忒河、和尔和克河、喀喇城南、胡西汉图口、俄伦蒿奇特地方、雅屯河、达希喀布齐尔口、冰窖地方,于二十八日“自边外巡狩还”,驻跸滦阳城南,续经闫家屯东、温泉、林河西、邦军城南、夏店南、通州河东,于十月初十日自朝阳门进午门回宫。巡狩边外期间,有喀喇沁、科尔沁、扎赖忒、敖汉、翁牛特、巴林、奈曼、土默特等蒙古部落的公主、格格、额驸、王、公、台吉、塔布囊等,或来朝,或遣使问安,贡马、驼等,皇帝赐食、褂、弓矢、衣、帽、带、靴、白金、缎、布等[3]326-329。
从北巡活动看,先是往阅孝陵,然后巡狩沿边内外;巡狩边外时,蒙古各部来朝或遣使问安,皇帝的赏赐也丰厚。关于北巡行程,前人通过地名释义来查证对应的今地名,从而确定具体路线③。在此,笔者主要利用《康熙皇舆全览图》(见图1)为确定康熙十六年(1677年)清帝北巡区域添一佐证。
图1 《康熙皇舆全览图·热河图》④局部
《康熙皇舆全览图·热河图》中虽未完全标出康熙十六年(1677年)巡狩沿边内外涉及的地名,但其中宽城驲、西儿哈河、活尔活克河、喀喇河屯几处关键地名,与起居注所载巡狩路线中的宽城东、席尔哈河、和尔和克河、喀喇城南可产生对应关系。乾隆敕撰《钦定热河志·凡例》称:“边外山水地名多蒙古语,向无准字,我朝《同文韵统》切音精当,旧时对音未合者,遵加校订……以免沿习之讹。”[4]上述几组地名实际是分别采用不同汉字记录同一地名。从地图上的相对方位看,宽城驲位于喜峰口北偏东方向,从宽城驲沿山势、水系向东北行,可抵西儿哈河、活尔活克河,沿活尔活克河向东北行,不远即达老哈河畔的喀喇河屯。此喀喇河屯系明代冯胜新筑的大宁新城,在今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八里罕东南的黑城沟”[5]9,10。清代文献中称其为喀喇城、黑城、青城、新城等,“辗转改称其实一地”[4]。康熙二十年(1681年),玄烨北巡塞外的路线,相较康熙十六年(1677年)几乎相同,只是增加了一些驻地,行程时间更长,终点由喀喇城改为巴尔汉汤泉[6]2。因此,康熙皇帝最初的两次北巡塞外地区,的确不曾涉及后来界限明确的木兰围场地域范围。
有学者认为,康熙首次北巡塞外选择这一路线,原因是沿途及终点主要属于郡王札什的喀喇沁右翼旗,该旗距北京近,札什在平定布尔尼之乱时有功[5]10。然而,这应只是原因之一。为此有必要回顾一下顺治时多尔衮的出边行围活动。
探讨清初诸帝巡幸塞外行围活动,不能回避顺治时期摄政王多尔衮修建口外避暑城喀喇城和设置边外围场问题。清朝顺治七年(1650年),摄政王多尔衮因京城“地污水咸”“夏月溽暑难堪”,遂借鉴辽金元于边外建城避暑的办法,筹建边外小城,“以便往来避暑”[7]卷49。史料没有明确指出避暑小城在边外何地。同年底,多尔衮出边行围,“薨于喀喇城”,《皇父摄政王多尔衮外出围猎日记》记载了顺治七年(1650年)十一月至十二月间多尔衮因病出边前往围场进行围猎的经过。多尔衮死后,顺治皇帝颁谕停止了边外避暑城的建设,并将多尔衮行围所占用之蒙古地归还原主。分析多尔衮出边行围路线,基本可以确定多尔衮在边外修建避暑城和设置围场的大致范围。
据载,顺治七年(1650年)“十一月十三日。皇父摄政王身体欠安,居家烦闷,欲出口外野游。率和硕郑亲王、和硕巴图鲁亲王、多尼亲王、满达海亲王、多罗承泽郡王、端重郡王、瓦克达郡王、贝勒、贝子、公、固山额真及每牛录护军六人、披甲四人前往围场”[8]12。“身体欠安,居家烦闷”是多尔衮出边的直接原因,而“出口外野游”的场所是“围场”。汉代刘向在《说苑·善说》中解释:“野游则驰骋弋猎乎平原广囿,格猛兽。”野游实即狩猎。多尔衮前往口外的围场进行狩猎说明当时已在边外设置了“围场”。
《清朝前期理藩院满蒙文题本》载,顺治十年署理理藩院尚书明安达礼“遵旨将睿亲王所占行围地归还原主喀喇沁部杜棱贝勒、色棱公”[9]卷1,37。满文题本提供了佐证。该题本明确记载睿亲王多尔衮在喜峰口边外圈占蒙古喀喇沁部之地用于打猎,可知顺治七年(1650年)十一月多尔衮率众前往行猎之围场,应即是占用蒙古喀喇沁部之地所建;多尔衮死后,清廷不但废止了修建边外避暑城的计划,也将多尔衮设置于边外的围场予以废弃,占用之蒙古地也返还给了喀喇沁部原主。
《清世祖实录》顺治八年(1651年)二月癸巳(十五日)载,苏克萨哈等首告时称“睿王薨于出猎之所”[7]卷53,而在同书顺治七年十二月戊子(初九日)载:“摄政睿亲王多尔衮薨于喀喇城”[7]卷51,《皇父摄政王多尔衮外出围猎日记》记载的多尔衮出口外围猎活动的地点只有刘汉河、喀喇城两处,多尔衮又死于“出猎之所”喀喇城,显然,多尔衮的喀喇城和围场应在相同地方。
关于喀喇城位置,口外称喀喇城(或喀喇河屯、黑城)者有多处,多尔衮猝薨之喀喇城在何地?《爱新觉罗家族全书·典迹备览》认为多尔衮去世的喀喇城是在呼和浩特[10]卷3,287,其所据史料为乾隆朝《大清一统志》[11]卷124。从现有史料看,塞北名为喀喇城(或称喀喇河屯)之地不止一处,其中靠近喀喇沁部者有二,按《康熙皇舆全览图·热河图》标示,一在古北口外地区、滦河与伊逊河交汇处附近;另一在喜峰口外地区、老哈河与活尔活克河(或称和尔和克河)交汇处附近。从《皇父摄政王多尔衮外出围猎日记》所载多尔衮的行程看,多尔衮出边行围继而身死之喀喇城更可能是喜峰口、古北口附近的某处,而非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附近之喀喇城。
顺治七年(1650年)十二月五日,多尔衮驻跸刘汉河,刘汉应即老哈之音转⑤。一日之内,蒙古各部落分两次向摄政王多尔衮进贡,先是喀喇沁、土默特,然后是敖汉、翁牛特。从侧面说明刘汉河附近之喀喇城更可能是在这进贡的蒙古四部牧地中的适中之地,而不应偏处四旗区域边缘之一隅。喀喇沁部归附后金之后,于天聪九年(1635年)分编左、右翼二旗,牧地范围“大体是明正统以后朵颜卫的原地,略为东移”,“西及今河北承德、围场,东跨今辽西凌源、建昌”[12]67。翁牛特在喀喇沁之北及东北,敖汉与土默特在喀喇沁之东。前述两处喀喇河屯之中,喜峰口外老哈河畔的喀喇河屯正居于四部适中之地,更加符合条件。滦河附近之喀喇城,则明显处于四部的边缘。
前揭顺治十年(1653年)明安达礼题本,可证多尔衮口外围猎之围场系占用蒙古喀喇沁部之地所建,该地之原主为喀喇沁部。据《钦定热河志》:“承徳府各属惟府境与滦平不涉蒙古旗地,而滦平西南接内地边墙,属古北口、独石口汛兼辖,为较殊他州县云”[4]卷49。明确指出“滦平不涉蒙古旗地”,则坐落于滦平县内之喀喇城也不属蒙古旗地。多尔衮的围场是占据蒙古旗地而设,显然,也就不在滦平。滦平县境内之喀喇河屯不是多尔衮猝薨之地。
《钦定热河志》载:“(平泉)州北境为喀喇沁右翼地,喀喇沁札萨克公旗地在右翼中……其最著也,老河,发源于州北境喀喇沁属之霍尔霍克山,合诸水东北流,纳林昆都楞河东流会入焉,又东会乌鲁苏台河,东北流入朝阳县界。州北群山合沓……南境接永平府迁安县边外地,又南与喜峰口接”[4]卷49。霍尔霍克山,应是《康熙皇舆全览图·热河图》中的“活尔活岭”,《内府舆地全图》之《热河图》相同位置标为“活尔活岭”,图中清楚地标明“活尔活克河”从山中流出向东汇入老哈河,与《钦定热河志》描述相符。在汇入老哈河处附近,标有“喀喇河屯”。这段史料强调,平泉“州北境为喀喇沁右翼地”,霍尔霍克山亦为“喀喇沁属”,喀喇城正位于上述平泉州北境之内,即位于喀喇沁旗境内。多尔衮欲在永平府圈地并携其两旗移驻,而平泉州“南境接永平府迁安县边外地,又南与喜峰口接”,非常便利多尔衮居住和出口外避暑围猎。可见,多尔衮猝薨之喀喇城及其设于口外之围场,均应在老哈河上游附近地区。
多尔衮出边行围的路线可确定为:通州、夏店、汤泉、遵化、三屯营;三屯营地属永平,多尔衮停留近半月时间;三屯营往北即为喜峰口;喜峰口外,路线指向老哈河方向喀喇城等地域范围。
若将康熙前两次北巡与摄政王多尔衮顺治七年(1650年)十一月出边围猎相比较,会发现两条路线都出喜峰口,地点多有重合,所涉及的地域范围大致相同。多尔衮先赴永平再出塞围猎,康熙先拜谒孝陵再巡狩边外,情形相仿,主要活动是行围打猎、联络蒙古各部。多尔衮边外圈建围场、修建避暑城与康熙皇帝的北巡,具有明显的一致性。由此,似可认为康熙皇帝的北巡行围经营北疆首先是借鉴了多尔衮的策略和具体做法。同时,老哈河流域大宁一带,属兴安岭余脉和燕山交界区,是塞外通往中原的重要通道,“向为军事战略要冲”[5]10。北京往来东北的交通要道,主要有古北口、喜峰口、冷口、山海关四条。古北口关隘壅塞“崎岖难行”[13]7,不利于大队人马通行。冷口、山海关距北京相对较远,边内路程较长,出边不便。喜峰口较为通畅,是首选通道,也是明末清初满洲往来内地的主要路线之一,发挥过重要作用,这也应是康熙选择巡狩此地区的重要原因。
因此,若以清廷在京北长城边外设置围场最早时间论,顺治七年或更早时,喜峰口外老哈河喀喇城一带已设置围场。
据《钦定热河志》“国语谓哨鹿曰木兰,围场为哨鹿所,故以得名”[4]卷45。木兰围场在汉文资料中最早被称为“哨鹿所”。从目前掌握的文献来看,“哨鹿所”名称最早出现于一幅康熙年间绘制的内蒙古地图中(见图2)。
地图明确标示了“哨鹿所”,位于大兴安岭西南端的东侧,东邻翁牛特旗。据已有研究考证,该图绘制于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哨鹿所”反映的是始建于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的“木兰围场的雏形”[14]145。然而,该文称始建于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只是沿袭前人说法,并未论证。
哨鹿,狩猎方式之一。据《钦定热河志》载:“哨鹿以秋分前后为期,鹿性于秋前牝牡各为群,中秋后则牝分群而求牡也。哨鹿,择林壑深幽、兽群总萃之所,至期,上于昧爽前出营,旌门外燎火以俟随从,侍卫以次而留,从者不过数十骑,皆屏息单行,不闻声响,既至其所,各戴鹿首为导,其哨以木为之,随机达变低昂,应声鹿即随至,上每亲发神枪殪之。伏读御制前后哨鹿赋,研精物理,义蕴赅备,可以验气机,可以通道妙,非蠡管可能窥也。既竣事,回行营,或即其地启跸焉。”[4]卷48可见,哨鹿有非常明确的程序,有伪装、引诱、射杀等环节,狩猎方式与行围明显不同。昭梿在《啸亭杂录》中记载哨鹿:“寻见鹿群,命一侍卫举假鹿头作呦呦声,引牝鹿至,急发箭殪毙,取其血饮之,不惟延年益壮,亦以习劳也”[15]101。可知哨获牝鹿取血饮之以延年益寿、强壮体质,是哨鹿的重要环节和目的。
据清代要臣汪由敦言,“哨鹿,盖索伦旧俗,惟精于猎者能之,圣祖仁皇帝妙解其术,岁以白露之候,晨兴亲举,高年弗倦,众蒙古王公从猎者惊传以为神”[4]卷107。汪氏于康熙末年入京,历康雍乾三朝,学识渊博,随侍清帝近30年,信息来源较为可靠。按汪氏所言,哨鹿是一种高超的狩猎技术,“惟精于猎者能之”,康熙皇帝因“妙解其术”,每岁亲举不倦,除对猎技的追求与享受外,恐怕更多的是向蒙古王公炫耀,效果一如康熙所想,从猎蒙古王公颇为惊叹。
图2 《内蒙古图》局部⑥
康熙皇帝自幼学习哨鹿,对这种狩猎方式情有独钟。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八月,木兰围场行围的康熙皇帝谕称:“朕于骑射哨鹿行猎等事,皆自幼学习,稍有未合式处,侍卫阿舒默尔根即直奏无隐,朕于诸事谙练者,皆阿舒默尔根之功”,并公布“自幼至今”猎获各种野兽数量,特别提到“哨获之鹿凡数百,其余围场内随便射获诸兽不胜记矣”[16]卷285。因木兰围场可“哨鹿”,康熙皇帝将之与其他围场区别开来。
康熙对哨鹿的喜好,直接影响了乾隆皇帝,乾隆曾言:“我皇祖昔喜哨鹿,朕冲龄随侍,习闻其事,年来乃亲试为之”[4]卷48。“行围之次,择地数往,且御制赋述之”,该赋能令“虽未曾睹其事者,读焉不啻身历而熟究也”,体现乾隆皇帝深上接第41页)谙哨鹿,所谓“尽物之性,察物之情”[4]卷107使然。木兰围场也因乾隆皇帝“式遵前典”而得到进一步发展。为便利哨鹿,避暑山庄内亦养鹿,《钦定热河志》载“鹿哨早而麋哨迟,山庄内所有皆麋,木兰乃鹿”[4]卷15,是木兰围场和避暑山庄均可哨鹿,且哨鹿时间可前后接续。
上引内蒙古图中标出的哨鹿所,虽然表明该围场的哨鹿功能,但是,图中并未指明哨鹿所的边界,而蒙古各旗均划有边界线,可以看出,并非有界未画,而是当时的哨鹿所并无明确界限。哨鹿所最初设置之时,其状况如何?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六月十二日,“上奉太皇太后出古北口避暑”[3]1018,“随侍圣祖母临幸乌喇岱、兴安、拜察地方”[16]卷110。乌喇岱,又称红川,其地盛产一种“塞外红果”“乌拉奈”,在今围场东南部;兴安,即今之塞罕坝,大体在今围场北部;拜察,即今克什克腾旗芝瑞⑦。这三个关键地方,在清代地图上均有标注(见图3、图4、图5),能够对照确定哨鹿所、围场、兴安、乌喇代、拜察的位置关系。
图3 《康熙皇舆全览图·热河图》局部
图4 (道光)《皇朝一统舆地全图》局部
图5 (同治)《皇朝中外一统舆图》热河局部⑧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六月至七月间,康熙皇帝首次至兴安,驻跸于此,作《驻跸兴安八首·并序》[4]卷13。序中写道,驻跸后“远迩大小藩臣,各率其属趋侍行殿,既于苗以讲武事,复燕衎以怀远人”,即各藩部参加了行围和宴乐活动。帝王夏季狩猎称“夏苗”,所谓古之帝王四时出郊以示武于天下,即春搜、夏苗、秋狝、冬狩。“苗,为苗除害也。”既言“苗”,时令又在夏季,可见本年兴安的行围活动,性质不同于后来的木兰围场秋狝。
需注意的是,鹿鸣是开展哨鹿的前提条件。《钦定热河志》载:“白露后鹿始出声而鸣,人肖其声,可呼而至”[4]卷16。白露一般在农历八月,中秋节前。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因有闰六月,故白露较往常为早,是在七月十八。从巡幸路程时间看,七月初一日,“上奉太皇太后自拜察还京师”[3],虽然返程途中也会有行围,七月也被认为已进入秋季,然而,清帝一路南返较迅速,至十四日已达黄草川,离开乌喇岱、兴安、拜察地域,至十八日才是白露,至二十一日入古北口。史籍中也多见清帝于兴州、鞍匠屯、波洛和屯等地的行围活动,但并非哨鹿。而康熙选择“秋七月”初一日启程还京,似乎是为照应“奉太皇太后避暑来游”,入秋即返,并未打算哨鹿。本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至十二月七日间,康熙曾赴孝陵及附近活动,未再出口巡幸行围。因此,基本可以认为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清帝北巡并未能够哨鹿。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五月十九日甲申,“上出古北口避暑”,未奉太皇太后随行,但仍以出口避暑为名。本年白露节气在七月二十八日,在此前后,康熙皇帝主要在红川及附近行围活动,完全具备哨鹿的条件。因此,从“哨鹿所”和哨鹿活动名实相符角度而言,哨鹿所正式设置应该是在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或之后。考虑到前述绘制于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的地图中出现了“哨鹿所”,哨鹿所应是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设置。
除地图外,在清代汉文史籍中,目前得见用“哨鹿”表示地域范围,最早出现于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据《圣祖仁皇帝亲征平定朔漠方略》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十月丙戌载:“朕于二十九日度察罕拖罗会岭,驻跸于喀喇巴尔哈孙之地……向来闻张家口外甚寒,自今观之,颇觉和暖,河亦未冻,或一处始有薄冰,草虽黄而草根尚有青色,夜间帐幕中不必燃火,人服绵衣皮褂者甚多,闻他年亦不如此,较之哨鹿之地甚为温暖,朕行蒙古地方多矣,似此佳处未之见也”[17]卷31。此不见于《清代起居注册·康熙朝》《清圣祖实录》。“哨鹿之地”当即“哨鹿所”之意。
“木兰”作为围场名称,在清代汉文史籍中,于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已经出现。据《圣祖仁皇帝亲征平定朔漠方略》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八月己酉载:“上密授科尔沁土谢图亲王沙津方略。时上猎于木兰”[17]卷16。该《方略》成书于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木兰”之名的使用最晚不会晚于此时。《清圣祖实录》虽有此段史事记载,但具体细节有所不同,无“时上猎于木兰”之句,亦未出现“木兰”字样[16]卷168。《清代起居注册·康熙朝》于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八月己酉未载此事。
值得注意的是,将“哨鹿”或“木兰”与“围场”组合为词汇,构成“哨鹿围场”“木兰围场”用于指代特定地域范围,目前所见最早都是出现于乾隆时期官修史籍。如“哨鹿围场”出现于乾隆时期《大清会典则例》[18]卷140,卷141;“木兰围场”“木兰秋狝”等词汇,始出现于乾隆朝《清高宗实录》[19]卷147《钦定热河志》《皇朝通志》《皇朝文献通考》等;“秋狝”“秋狝大典”等词汇,出现于乾隆时期《清高宗实录》《皇朝通志》《皇朝文献通考》《钦定日下旧闻考》等[20]卷140。
显然,在清代汉文史籍中,与木兰围场秋狝哨鹿活动相关的词汇,乾隆以前只有“哨鹿”“木兰”,而其他相关名词术语均出现于乾隆时期。
今人翻译《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中,“木兰围场”一词最早出现于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在朱批《山东巡抚佛伦奏报秋禾生长情形折》时,康熙皇帝言及:“今于七月下旬出游木兰围场”[21]28。其后,在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三十五年(1696年)、四十七年(1708年)、四十八年(1709年)、五十年(1711年)、五十五年(1716年)均有出现。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五十七年(1718年)、五十八年(1719年),“木兰围场”频繁出现于朱批奏折之中。似是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木兰围场一词开始形成,并广泛使用。可惜,这些均是今人翻译时采用的词语,并不能反映清代原貌。如果参照清代汉文史籍的词语使用情况,这些“木兰围场”译为“哨鹿之地”[21]446或其他变通表达,或许更为合理。
从木兰围场相关名词术语的出现与使用等情况看,木兰围场及相关制度在乾隆时期才达到成熟或制度化。认为木兰围场“在康熙年间逐步走向成熟和制度化”[2]16是不恰当的。
随着“木兰围场”之名称在乾隆时期出现并普遍使用,其含义也出现两方面变化。
一方面,从专指哨鹿场所的名称而泛化为围场的通称。《钦定热河志》所载“国语谓哨鹿曰木兰,围场为哨鹿所,故以得名”[4]卷45。此说影响广泛,也是木兰围场本义。《钦定热河志》另载:“白露后鹿始出声而鸣,人肖其声,可呼而至,国语曰木兰,今即为围场之通称矣”[4]卷15。“今”应是指《钦定热河志》修撰之前或之时,即乾隆时期“木兰”词义发生转变,无论是否为哨鹿围场,均可泛称为“木兰”围场。《清朝文献通考》亦载:“木兰者,围场之总名也。周一千三百里,南北相距二百余里,东西相距三百余里,周遭设卡伦守之。每岁白露后,鹿始出声而鸣,效其声呼之可至,谓之哨鹿,国语谓之木兰,今即为围场之通称矣。凡围场之名,曰塔里雅图、曰永安莽喀、曰巴颜喀喇……凡六十余所。每岁车驾大狝,或十八九围,多或二十围,盖于讲武中寓好生之德,与成汤三面解网之意同一揆也。”[20]卷140这里需要指出,众多木兰围场并不都适合哨鹿,据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满文谕旨:“朕原谕于二十六日自木兰启程。连日大雨,桥均冲毁,水并未退,八月初十日方修竣桥,启程急行抵至大雁岭,观之,因兴安方面大旱,兽无以停留,且兴安宁古池皆干涸,停止哨鹿,尘味甚劣,朕见情景差,急忙返回,逾乌里雅苏台(太)返回狩猎,兽异常丰富,于乌尔衮郭围场围鹿二三千只。尽足取之,余者均放之。众阿哥均哨鹿,惟三阿哥哨得一只,十六阿哥亦非入内而于外追捕者,此木兰围猎之概况也”[21]1407。这是康熙皇帝自述木兰围猎情况,从中可知:正常气候条件下兴安大雁岭(大衍岭)适合哨鹿,红川(乌喇岱)适宜行围。而乌喇岱、大衍岭分布在乌里雅苏太东西,仅一岭之隔。有学者认为木兰围场最初的范围要远超后来设厅置县的围场范围,“围场原有围址远不局限于现在的县境内,北接大兴安岭余脉,西越吐里根河,南连波罗河屯(今隆化县城),东跨内蒙昭乌达盟的赤峰县界”[22]85。正是对泛称意义的木兰围场地域范围的大致描述。
另一方面,木兰围场名称的泛化使用,导致一个较大的地域范围的形成,在此后演变过程中,木兰围场演化为一个有确切范围的地名。正如嘉庆时人吴振棫言及木兰围场“久则视若地名”[23]卷16,173。
《大清一统志》载:木兰围场“四面皆立界限,曰柳条边”,《钦定热河志》载:“围场四面立界,曰柳条边”,《清朝文献通考》载:木兰围场“周遭设卡伦守之”,都是在说木兰围场有明确的边界,设兵把守。设有界限的木兰围场,是经过不断发展而形成的,其最初的状态并不如此,前引康熙《内蒙古图》中的“哨鹿所”没有标明边界,它的范围,是以周围各蒙古旗的边界反衬勾勒而来。其中,东、北、西三面皆有蒙古旗界,唯独南面没有。木兰围场南面边界的划定,是木兰围场作为地名正式形成的关键事件。
乾隆《钦定热河志》载:木兰围场“地在蒙古各部落中,周一千三百余里,南北二百余里,东西三百余里。东北为翁牛特界,东及东南为喀喇沁界,北为克西(什)克腾界,西北为察哈尔正蓝旗界,西及西南为察哈尔正蓝、镶白二旗界,南为热河厅界。围场外,北为巴林,东为土默特,西为西四旗察哈尔,南则入围场之路也。围场四面立界,曰柳条边”[4]卷45。这段史料对木兰围场的南面边界记载明确,“南为热河厅界”,即南面与热河厅相邻,热河厅的边界也是围场的边界,再往南是“入围场之路”。康熙时期,在“入围场之路”沿途,清帝也会经常行围狩猎。热河厅最初设置于雍正元年,是承德府前身。在雍正元年(1723年)以后,古北口至木兰围场的道路沿途,亦有皇子等围猎,木兰围场的南面边界在设置热河厅之后一段时间里,才算明确下来。
对木兰围场边界严格管理使其成为禁地,是乾隆朝前期实现的。乾隆十四年(1749年)谕:“哨鹿围场边口,设有蒙古驿站,穿行围场之地,不无惊扰,此等驿站原为递送院文于扎萨克而设,无甚紧要事件,若移设围场之外,不过绕道一二日,应于围场外何处设立,察明议奏。钦此。遵旨议准:五十家驿站移于围场界外妺儿岭东沟安设,此内有伊等原种地亩,应指定地方照数拨给,毋许容留民人,令伊等自行垦种”[18]卷140。理藩院为递送文书于蒙古各旗,在围场内设有驿站,驿站迁移于围场界外,驿道也从围场之外绕行,这样,木兰围场就成了皇家禁地。
木兰围场与其他一般的临时围场有很大区别。据《钦定大清会典》载:“凡巡幸所至各备围场,车驾东巡由部移文盛京等处将军,经行蒙古诸部由理藩院行知扎萨克王等,各率所属官兵以从,命统围大臣分翼合围”[24]卷61。可见,因清帝巡幸而沿途临时设置的围场数量不少,但均属临时围场。清代官书对木兰围场的记载日益详备,它的地域范围也相对确定下来,成为长期设置、有官员管理、官兵看守的围场,规模较大,特色是以“哨鹿”形式捕鹿。
从清代史籍行文来看,哨鹿、木兰、哨鹿所、木兰围场、木兰秋狝、秋狝大典等名词,是伴随清帝北巡行围活动规范化、制度化而逐渐出现并使用的,均有特定含义和使用的语境及时间范畴,大多时候不能相互混淆使用。而泛称意义的木兰围场包括了京北长城以外诸多围场,其中建立最早的围场可追溯至顺治七年或之前;严格意义的木兰围场则是在乾隆时期才形成并固定下来的,地域范围缩小,大约相当于今河北承德的围场县。
《清朝通志》载,“康熙二十四年上幸古北口外行围,实为秋狝大典所由始,自是每年肄武训戎,绥辑藩服,垂为成轨,增葺行宫,建立围场,法制昭于万古”[25]卷45。这是目前所见唯一明确记载建立围场的确切时间的清朝官方史籍,不过却找不到佐证史料。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的清帝北巡活动与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二十五年(1686年)相比,看不出具有开创性意义的重大变化;口外行宫修建最早的应是喀喇河屯行宫,是于康熙四十年(1701年)十二月降旨、次年春始建。《钦定热河志》在记述木兰围场秋狝时曾言“皇上式遵前典,每以八月行围上塞”[4]卷45,即是说乾隆皇帝木兰秋狝安排在八月进行,正是沿袭康熙皇帝的做法。然而,康熙皇帝的古北口外巡狩,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于六月初一起程,七月、八月都在行围。倒是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北巡是于七月二十九日离京,行围在八月进行,似是有意选择在七月二十白露之后数日出边,专为秋狝哨鹿。若以“八月行围上塞”标准界定,木兰秋狝应始自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就清帝北巡木兰秋狝频率而言,(乾隆)《大清一统志》载,“康熙间,圣祖仁皇帝岁举行围之典,乾隆六年,间岁一举,十六年以来定为岁一举行”[11]卷26,相关史料亦反映康熙时木兰秋狝的频率并不固定,而每年一次固定频率的木兰秋狝,从乾隆十六年(1751年)开始成为定制。显然,衡量角度不同,木兰秋狝形成的时间也不同。
虽没有直接的史料证明木兰围场的建立时间,然乾隆朝及以后的官方史籍都记载了与木兰围场建立密切相关的蒙古献地事件。《承德府志》载:“圣祖仁皇帝秋巡塞外,举蒐狩之典,因喀喇沁、敖汉、翁牛特诸旗敬献牧场,遂开灵囿”[26]399。指出木兰围场的创建是在清圣祖康熙时期,是以蒙古三旗敬献牧场而设,且叙事有时间顺序:蒙古三旗献地之前,康熙皇帝已有塞外秋狝,蒐狩场所应属临时划设,而蒙古献地设置木兰围场后,巡狩活动有了固定场所。
成书时间更早的史籍,记载略有不同。《钦定历代职官表》载:“木兰围场,在蒙古各部落中,周一千四百余里。国语谓哨鹿为木兰,故以得名。康熙间圣祖仁皇帝因喀喇沁、敖汉、翁牛特等诸部所献牧地置,岁行秋狝之礼。”[27]卷17,314。较《承德府志》表述意思略有不同,木兰围场于康熙年间以蒙古喀喇沁、敖汉、翁牛特等所献牧地设置,用以举行秋狝之礼。
(乾隆)《大清一统志》记载更详:“木兰围场,在承徳府北境外、蒙古各部落之中,周一千三百余里,东西三百余里,南北二百余里。东至喀喇沁旗界,西至察哈尔旗界,南至承德府界,北至巴林及克西(什)克腾界,东南至喀喇沁旗界,西南至察哈尔镶白旗界,东北至翁牛特界,西北至察哈尔正蓝旗界。圣祖仁皇帝秋巡塞外,举搜狩之典,因喀喇沁、敖汉、翁牛特诸旗敬献牧场,遂开灵囿……国语谓哨鹿曰木兰,围场故以得名。四面皆立界限,曰柳条边”[11]卷26。上引“圣祖仁皇帝秋巡塞外,举搜狩之典,因喀喇沁、敖汉、翁牛特诸旗敬献牧场,遂开灵囿”一句,应是《承德府志》所本,或两书史源一致。该志还对木兰围场的四至八到、外围蒙古旗的分布有明确交待,涉及喀喇沁、翁牛特、巴林、克什克腾、察哈尔诸旗,并无“敖汉”。前载敖汉旗献地,后述围场周边无敖汉旗,前后矛盾,需要合理的解释。该志史料来源,据其《凡例》称,“木兰围场前志未备,兹恭依《钦定热河志》分列籞苑四正四隅,载于新创承德府卷中”[11]。《钦定热河志》为其史源。而《钦定热河志》所载围场四周相邻蒙古旗中亦无“敖汉”,只言“藩部敬献牧场,肇开灵囿”[4]卷45,未载献地旗分。《清朝文献通考》将献地者概称“蒙古诸部”,献地时间延至避暑山庄建立之后[20]卷139。嘉庆皇帝在《木兰记》碑文中称:“木兰者,我朝习猎地也;旧为蒙古喀尔沁、翁牛特部落游牧之处。”“洪惟圣祖岁幸行围,诸部云集;神武聿宣,德化深洽,遂献斯地,开亿万年之灵囿焉。”[22]84认为木兰为蒙古喀喇沁、翁牛特部落游牧之地;而在述及圣祖时诸部献地,言“诸部云集”“遂献斯地”,也颇为模糊。
由此,令人产生疑问:喀喇沁、敖汉、翁牛特诸旗敬献牧场之事是否存在?
有学者指出,献地者中无敖汉旗[1]62,却未提出史料依据。目前有确切史料证明的是翁牛特旗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献地之事。光绪八年(1882年)翁牛特郡王咨粮捕府公文载:“复查得康熙三十四年间,皇上巡狩木栏,敝旗先王敬献围场之地,各有疆界,继而三旗各设卡伦,图式等据,均在可查”[2]16。“木栏”即木兰,该档案明确记载翁牛特旗敬献牧场用于清帝巡狩木兰,时间在康熙三十四年。玉海认为,翁牛特旗献地明确,则喀喇沁旗亦有献地,正因两旗献地,才在清帝木兰行围时承担比其他蒙古各旗更多的义务,献地时间,推测应与翁牛特献地时间同年[2]16,17。
若喀喇沁、翁牛特两旗确有献地,则“因喀喇沁、敖汉、翁牛特诸旗敬献牧场,遂开灵囿”这段史料值得深思,清代官方史籍记事涉及蒙古部落,往往按一定标准进行排序,此事翁牛特排名最后,其献地之事得到档案确证,排位在前的喀喇沁、敖汉两旗,其献地之事很难否定。今人仅因敖汉旗与木兰围场不相毗连即予否定,也需史料支撑。
《啸亭杂录》载:“木兰在承德府北四百里,辽中京临潢府兴州旧地也,素属翁牛特。康熙中,藩王进献以为蒐猎之所”[15](卷2)95。既然木兰围场地属翁牛特蒙古,康熙中进献牧地之“藩王”也即指翁牛特旗藩王,是认为献地者只有翁牛特旗。从前引康熙二十三年(1694年)《内蒙古图》看,哨鹿所与东邻之翁牛特旗产生较大空间冲突,而喀喇沁旗、克什克腾旗并不存在这种情况,敖汉旗则相距更远。似乎献地者只有翁牛特旗也有很大可能性。
前引光绪八年(1882年)翁牛特郡王咨文称该旗于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敬献围场之地,“继而三旗各设卡伦”[2]16,“三旗”所指并未言明。《清高宗实录》载乾隆十六年(1751年)闰五月甲午上谕曰:“管理向导处大臣班第奏称:围场西南两边,设立行围马甲之卡座,东北两边,设立扎萨克蒙古之卡座,与伊等水草之地相近,倘于各处巡查,不无瞻徇掣肘,请将喀喇沁、翁牛特、克什克腾六哨,互相移易,等语。朕思令蒙古等各离水草另设卡座,则伊等不能照管牲畜,于生计无益,著加恩停其移易,仍令在原卡居住,并著围场总管、喀喇沁、翁牛特、克什克腾之扎萨克,于住卡之蒙古等,将朕体恤之意晓谕,伊等各将所住之卡,严行防守,察拏偷窃之人,如果奋勉,奏明鼓励。倘仍有瞻徇等弊,不惟将伊等从重治罪,必照班第所奏办理。”[19]卷391
从上谕可见,清廷将围场周边所设卡伦分为两类,西南两边为“行围马甲之卡座”,东北两边为“扎萨克蒙古之卡座”,皆系按就近原则派驻,东北两边涉及喀喇沁、翁牛特、克什克腾三旗蒙古,应即是前述“继而三旗各设卡伦”所指三旗。此三旗与文献记载的献地三旗不同,敖汉旗换为克什克腾旗。
《围场厅志》通过比较围场内山川“见之于喀喇沁者”“见于翁牛特部者”,认为“两部所献之山川均在伊逊河以东,为围场全境之东半”,并称“惟围场之东半,布敦川以北属翁牛特地,布敦川以南属喀喇沁地,是该二部之献地,确实可征也”[28]131。《围场厅志》也记录了另外说法,一是“喀喇沁、敖汉、翁牛特诸旗敬献牧场,康熙时名臣所为”,二是“巴林王及克什克腾献地”[28]131。对于这两种说法,该厅志持怀疑态度。然而,从前述围场设置卡座涉及蒙古三旗看,喀喇沁、翁牛特、克什克腾三旗均有献地条件,也具有更大的献地可能性。而所涉及的献地蒙古旗中,不与围场接境之旗,在敖汉之外,再增巴林,使问题更趋复杂。
不同文献之间、同一文献不同部分,记载同一史事却有不同,甚至前后矛盾,似说明修史者对木兰围场的设置及蒙古各旗献地情况并不十分了解。但这种情况出现在文化专制日益加强的乾隆中后期的官修史籍中,可能性微乎其微,对于此类关涉国家大典、边疆民族的重要事情,修史者必会进行一番考索,以审慎态度处之。
史籍对木兰围场相关史事记载的矛盾与混乱,似乎又与木兰围场名称的演变形成对应关系。木兰围场广袤辽阔,是古北口外各个围场的通称。随着清帝北巡行围,在蒙古各旗设置过数处围场,这些围场虽为临时设置,但是为使清帝再次临幸,蒙古各旗将这些围场敬献给清帝。这或可作为不与围场接壤各蒙古旗敬献牧地的合理解释。乾隆七年(1742年)十二月,弘历预备明年“自木兰由克尔素前往盛京,路由喀喇沁三旗、翁牛特二旗、敖汉、奈曼、阿禄科尔沁、扎鲁特等旗”[19]卷183,考虑到“所有喀喇沁等处之蒙古扎萨克等,因朕经过伊等地方,必豫备行围,随行效力。但喀喇沁地方,除数处围场外,沿途并无堪行大围之处”[19]卷181,随行人多亦无用处,反倒苦累蒙古,令王大臣等预行妥议堪设大围之处。显然,当时喀喇沁已设有数处围场。后经议准:“除喀喇沁围场之外,其敖汉一旗,于巴雅海地方,豫备一围,将近克尔素口,科尔沁一旗,于戥子村、和尔本淖尔地方豫备二围”,“至敖汉、科尔沁既各备围场,其捕户不必前赴木兰”[19]卷183,从这些表述中,可知敖汉、科尔沁等蒙古旗设立之围场,并不属于木兰围场。如此,则是古北口外除木兰围场外,还有蒙古各旗敬献设立之围场。这一认识与前述木兰围场名称与范围变化情况基本一致。反观《钦定热河志》等所载蒙古献地事,其所谓“肇开灵囿”,显然不是单指哨鹿所或明确地域范围的木兰围场的设置,而是泛指古北口外清帝巡幸行围所涉各种围场的设立。由此可见,乾隆时期官修史籍中围绕蒙古献地所谈及的木兰围场设置,都是指泛称意义的“木兰”围场,这在乾隆时期官修史籍中有明确说明,所谓“木兰,今即为围场之通称矣”,“木兰者,围场之总名也”[20]卷140。
以此认识为基础,再来理解乾隆时期官修史籍对木兰围场设置及蒙古献地事情的记载混乱,似乎就在混乱的表象之下有其内在的逻辑性与正确性。
以上认识,仍留疑问。康熙间创建哨鹿所时,所用之地,归属哪方?蒙古各旗献地是在木兰围场设立之前、之时,抑或之后?以往研究对此关注较少。
哨鹿之地所属兴安一带的归属问题,相关资料并未明言。“四十八部罔不倾心内附,古之瓯脱,今隶方舆”,只是说明蒙古诸部均归附于清。入清之后的“瓯脱”归属,需做梳理,要上溯至明末清初蒙古各部归附后金的历史。
明末,各部之间争战不断,攻占、兼并,土地和人口处于变动之中,各部之间已经没有明确的界限,相反,出现了各部落势力之间的缓冲区甚至一些无主地。非张穆《蒙古游牧记》所载各部互相连属、界限井然。这种状况,延续到各部归附后金又被命令“还归旧牧”之后。喀喇沁部被编为二旗之时或之后,才应该有了较为明确的牧地界限,这已是天聪九年(1635年)或之后的事情。其时,以别部身份承袭大营名号的朵颜卫,整合了原哈剌慎部分属众,成为清初的喀喇沁旗的主体,其酋长苏布地也成为该旗始祖⑨。
晚明的朵颜三卫作为非达延汗后裔部落,被“东虏”察哈尔大汗和“西虏”哈剌慎诸营争相兼并,泰宁、福余两卫很快被吞并,朵颜卫(即兀良哈)因“驻牧于蓟州以北燕山山脉的崇山峻岭中”,蒙古东西两大势力均无法将他们吞并[29]344,346,347。朵颜势力范围本在“自大宁前抵喜峰口,近宣府”,虽然“地险而强”,但受到东西两面强大势力的挤压,生存空间必然有所收缩。后续来自西面的哈剌慎势力占据了优势,朵颜沦为哈剌慎别部。而哈剌慎原来控制元上都区域、宣大边外之地,兼并朵颜后,其势力范围向东跨过兴安岭直达喜峰口以北地带。
察哈尔林丹汗向西发展吞并了哈剌慎驻牧之上都、宣府一带,附属哈喇慎之朵颜也一并归属于察哈尔林丹汗。这一地带被察哈尔占据未久,又被后金收服占有。因此,从兴安大岭的西南端至长城一带,并未被划归某一或划分到某几个蒙古部落,而是由后金(清)直接控制。清朝建立后,顺治初年多尔衮携年幼的顺治帝避痘西喇塔喇,将波洛河屯之地作为妆资地赐予下嫁巴林王的公主,兴建大量皇庄,显然都说明这一带归属于清廷。《围场厅志》载,“围场西境之山川,则与各蒙古旗者皆无所涉”[28]131即围场西境系由清廷直辖之地而设置。清廷后续在兴安大岭怀抱之中设置“哨鹿所”,兴建北巡秋狝诸行宫,不劳烦蒙古,更加顺理成章。清廷正是凭借对这一战略要地的实际控制与经营,实现了经营边疆、抚绥蒙古的目的。
清廷以直接控制的兴安至长城一带边外之地设置的哨鹿所为基础,整合各种临时布置的围场,形成泛称意义的辽阔的木兰围场,这一过程中,包括翁牛特等蒙古旗分都有“献地”行为。乾隆朝对木兰秋狝进行典制化过程中,木兰围场的名称意义、地域范围最终确定下来,成为定制的木兰围场,从这一角度而言,木兰围场至此才真正建立起来。
清代文献特别是乾隆朝官修史书对于木兰围场的记述颇多矛盾之处,正说明了康熙时期实际状况的复杂。这似乎还造成了乾隆初年清帝对此一问题认识上的模糊,乾隆十四年(1749年)上谕中甚至说“哨鹿围场系蒙古地方”[18]卷140,这显然与前述考据结论不符。乾隆时期官方史籍的错误记述,对后世形成持久而深远的影响。民国初年编撰的《清史稿》载:围场厅“本内蒙古卓索图、昭乌达东二盟地。康熙中进为围场,曰木兰,国语哨鹿也”[30]卷536。卓索图盟有喀喇沁、土默特二部五旗,昭乌达盟有敖汉、翁牛特、克什克腾等八部十一旗,《清史稿》将围场之地全部归属卓、昭两盟,既与实际不符,又将献地蒙旗广泛化。乾隆初年距康熙时期不过几十年,即使到了乾隆中后期,仍有诸多便利条件,弄清事实是可行的,且弘历较早就被接入宫中教养,又随侍康熙木兰行围,其中掌故必然闻悉。因此,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而其中最关键的应是乾隆皇帝有意为之。
自雍正皇帝中辍北巡木兰秋狝,至乾隆时期,国家形势已与康熙时期不同,木兰哨鹿行围活动的实施遭遇严峻挑战。乾隆皇帝重启北巡前后,服从于政治的需要,迅速将木兰秋狝典制化,并针对康熙年间诸多木兰故事予以粉饰,将哨鹿行围游乐之趣事,转变为肄武绥藩之大典。
顺治七年(1650年)十一月壬戌,摄政王多尔衮因“有疾不乐”率众出边围猎。顾名思义,多尔衮出边行围是为娱乐。学者们也认为他“心情烦躁,无法稳下心来干事情,所以打猎散散心,解解闷”[31]448。多尔衮出边行围与娱乐有直接关系。
康熙时期,木兰哨鹿首要的意义是“游乐趣事”、颐养身体,君臣于此并无避讳。胤祉在奏折中称:“夫哨鹿,虽系游乐趣事,诚颐养圣躬至要之策”,胤祉本身参与过哨鹿,作为皇子与康熙皇帝有频繁深入的交流,对哨鹿“系游乐趣事”的认识,应该是恰当的,对此种看法,康熙皇帝并无异议,在朱批中称“朕体安,哨鹿获十余只”,“近来渴望降雨,因得雨沾足,不胜快慰”[21]1574。这也应是当时了解哨鹿活动之人的普遍看法。即使是乾隆时期敕撰并钦定的《热河志》,也未能找到更好的说辞,仅在围场卷开篇部分恭录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九月谕议政大臣等的谕旨,其中提到“从前曾有以朕每年出口行围劳苦军士条奏者,不知国家承平虽久,岂可遂忘武备”,并举噶尔丹攻破喀尔喀至乌兰布通、康熙亲征剿灭之,以及击败策妄阿喇布坦、策零敦多布等为例,说明“此皆因朕平时勤于训练之所致也”[4]卷45。此已是康熙在位末年,且康熙谕旨仅强调“勤于训练”的益处,却并未否认“游乐”等事。
康熙时出使清朝的俄国使团成员,在笔记中明确记载清帝的行围是一项“娱乐”,称“皇帝在这项娱乐中度过几个星期,同时也猎取各种美味而营养丰富的野物:野猪、鹿、狍以及狼和狐。这一切我不仅听当地居民说过,也听耶稣会教士们讲过。皇帝每年打围都要携带二、三名耶稣会教士”[32]181。又称:“我们从中国式的行猎中得到了极大的乐趣。中国人把野兽和野禽惊起后,用弓箭射击疾驰着的野兽和飞行中的野禽”,“侍读学士驯养了许多能猎捕野鸡和兔子的鹰,鹰给他捕获了不少这类动物”[32]182。
雍正皇帝在位期间未曾木兰行围,原因复杂多样[33]239-251,而将哨鹿当作“游乐趣事”应是原因之一。雍正皇帝虽不亲为木兰行围,但在雍正二年(1724年),特派皇子王公大臣等赴围场“游猎”,雍正的言辞之中“习之”“悦之”“清除旧疾、肥壮身体”等表达颇为随意,并称:“若令初次学习游猎之人,并小子们,已经回家之后仍能思念,方为有趣”[34]884,885,913。显然,没有皇帝、大量官兵参与的行围,皇子、王公、大臣们更乐在其中。更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行围的皇子、大臣在“出来时,皇上特降谕旨不得烦劳蒙古”[34]908。雍正皇帝得知翁牛特、喀喇沁王、台吉等赴围场陪猎,批示:“尔等老幼多人前来,而王、阿哥等是否令尔等欢悦或难为?是否与尔等和睦相处?着据实具奏”[34]900。雍正皇帝强调“令尔等欢悦”,他自身不举行围,不劳蒙古,亦禁止行围诸皇子大臣烦劳蒙古,与康熙、乾隆皇帝之行事截然相反。
清帝木兰秋狝之再举并转变为肄武绥藩之国家大典是在乾隆朝。乾隆六年(1741年),乾隆皇帝欲举木兰行围,监察御史丛洞奏称:“皇上念切武备,巡幸行围,诚安不忘危之至意。第恐侍从以狩猎为乐,在京臣工,或因违远天颜,渐生怠安,所关匪细。方今纪纲整肃,营务罔弛,伏祈暂息行围,以颐养天和”[19]卷136。丛洞进言“暂息行围”,理由有三:一是“恐侍从以狩猎为乐”,虽言“侍从”,实指清帝;二是虑清帝怠政导致臣工“怠安”;三是当下“纪纲整肃,营务罔弛”,无须通过行围以习武。
而乾隆皇帝认为:“古者春搜、夏苗、秋狝、冬狩,皆因田猎以讲武事。我朝武备,超越前代。当皇祖时,屡次出师,所向无敌,皆由平日训肄娴熟,是以有勇知方,人思敌忾。若平时将狩猎之事,废而不讲,则满洲兵弁,习于晏安,骑射渐致生疏矣。皇祖每年出口行围,于军伍最为有益,而纪纲整饬,政事悉举,原与在京无异。至巡行口外,按历蒙古诸藩,加之恩意,因以寓怀远之略,所关甚巨。皇考因两路出兵,现有征发,是以暂停围猎。若在彻兵之后,亦必举行。况今升平日久,弓马渐不如前,人情狃于安逸,亦不可不加振厉。朕之降旨行围,所以遵循祖制,整饬戎兵,怀柔属国,非驰骋畋游之谓。至启行时,朕尚欲另降谕旨,加恩赏赉,令其从容行走,亦不至苦累兵弁。朕性耽经史,至今手不释卷,游逸二字,时加警省,若使逸乐是娱,则在禁中,纵所欲为,罔恤国事,何所不可,岂必行围远出耶!朕广开言路,丛洞胸有所见,即行陈奏,意亦可嘉,但识见未广。将此晓谕知之。”[19]卷136
乾隆皇帝反驳丛洞的理由有:其一,历代“皆因田猎以讲武事”,本朝行围于军伍最为有益,康熙年间屡次出师所向无敌,实即每年出口行围之实效,而今弓马渐疏,需以行围整饬戎兵;其二,康熙皇帝每年出口行围,纪纲整饬,政事悉举,原与在京无异,没有影响政务;其三,巡行口外,按历蒙古诸藩,是“寓怀远之略”,今仍需实行,以“怀柔属国”; 其四,重举木兰行围,乃效法康熙,“遵循祖制”,而且并非“逸乐是娱”,恰相反,是为“振厉”“狃于安逸”之人情。
乾隆皇帝对丛洞激烈的批驳有理有据,而其中之关键在于效法康熙遵循祖制。然而,正如前述,康熙、雍正对于行围的“游乐”“颐养”功能毫无避讳,这显然与乾隆皇帝的说辞主旨相悖。由此,在乾隆朝修撰的史籍之中,于哨鹿、木兰、木兰围场、蒙古献地、口外行宫等,篡改美化,混淆视听,也就容易理解了。木兰围场设置于何时、哪些蒙古旗“敬献”牧地用于木兰围场建设、蒙旗献地是否为主动“敬献”等问题,写入官方史籍时都进行了必要处理。乾隆皇帝在《于木兰作》中称:“上林牟内地,木兰辟塞甸。中外久一家,敬奉金瓯奠。单于让牧场,朝家置灵囿”[22]81,强调木兰围场的开辟,是中外一家之下,边疆民族将牧场献给朝廷之后设置的园囿。多尔衮圈占蒙古喀喇沁部地方用于行围打猎之事则不见于官方史籍。虽然乾隆朝的官方史籍《皇朝通志》将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六月“上幸古北口外行围”认定为“秋狝大典所由始”[25]卷45,将木兰秋狝的肇始追溯如此,然而,从康熙时期的官方史籍中却找不到“木兰秋狝”“秋狝大典”等关键词。这些词汇在乾隆朝的出现并广泛使用,应是标志着木兰秋狝相关内容的典礼化、制度化。伴随“敬天法祖”政治原则在乾隆朝的强化和理论化[35]74-85,木兰秋狝最终成为国家大典。《清朝通志》于此有明确记载,“皇上阐迪前光,以乾隆六年亲莅行围,嗣乃间岁一至,后遂定为每岁秋巡令典”[25]卷41。
与乾隆朝官方典籍记载清帝巡幸行围起源不同,康熙朝《大清会典》载:“巡幸之典,即古者省方蒐狩之遗意,其仪始定于太宗时,而详于顺治八年,至康熙二十三年,皇上东巡,轸念民依,特加蠲赈,銮舆所至,训饬官方,修明祀典,尤为隆备”[36]卷45。明确指出清朝之巡幸即巡狩,始于太宗、详于顺治、隆备于康熙。此段记载不见于乾隆朝及以后的《大清会典》等官方典籍,说明乾隆以后官方史籍并未继承这一说法。与此相关的木兰行围、木兰秋狝的典制化,一方面标志着木兰哨鹿行围制度的成熟,另一方面则反映了木兰行围的作用发生较大变化:在“遵循祖制”的政治意识与口号之下,康熙时期因避暑之名而举行围之实、达到肄武绥藩目的,转变为乾隆时期以秋狝之名而得避暑之实,肄武绥藩与避暑同等重要,甚至热河行宫的避暑、园居理政时间远长于木兰行围时间,正如乾隆皇帝所言,“朕每年夏间驻跸热河,至秋令进哨,以为柔远诘戎之举,典至盛也”[19]卷1332。前者更重实效,不避讳娱乐;后者更重形式,强调政治性。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是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时间,避暑山庄及南北两路行宫的政治地位被明确为“较之瀛台三海、圆明园三山等处相仿”,并因此参照京内园庭设置大员总辖、管理,考虑到“热河地处口外,虽不便特派大臣前来管辖,第以总管二人管理,职分较小,未免不协体制”,变通的办法是将现任热河总管董椿、佛保照京内园庭之例“赏给郎中职衔,管理热河事务”,又采取特殊措施——“赏戴花翎”,以使该官职更显尊贵,苑副“以原衔改为苑丞,以资协理”[19]卷1332。热河成为国家的政治中心之一,清帝的北巡活动具有更加充分的政治正确性。以此角度观之,康乾两朝官方典籍对清帝巡狩礼制的不同说法,都具有其合理性与正确性。
值得注意,木兰秋狝的典制化过程,明确地体现了乾隆皇帝的“法祖”并非形式僵化的继承沿袭,而是隆备其形式、变化其内容、升华其功能。木兰秋狝的典制化是敬天法祖政治原则强化和理论化的结果,同时,木兰秋狝典制化的过程,也促进了敬天法祖政治原则的强化和理论化。
北巡秋狝从康熙到乾隆的变化,有清帝主观为之的因素,也由诸多客观条件决定。例如,康乾时期北方蒙古的局势变化较大,至乾隆中晚期北疆战事基本结束,北巡行围的军事训练、防备作用大为减弱。再如,历经百余年的行围、开发,古北口外的自然环境变化较大,适宜行围之地不断减少。康熙时期古北口至热河沿途多有可行围之处,康熙皇帝初次出口巡幸,即是沿边行猎,后来以兴安大岭为目的地,也是沿途行围,路线并不固定。康熙中期俄国使团在喀喇河屯到长城这段路程前后,见到很多野兽,野兔、野鸡、鹿、狍子、成群的绵羊、长尾沙鸡等等。据说附近虎、豹、野猪、狼很多,“当地人说,甚至白天老虎经常把走进深山的人撕碎”,“由此到长城,人们因为害怕野兽,夜间不敢行走”[32]180-182。至乾隆时,清帝北巡至热河、至木兰围场,沿途基本不再行围,而是专门进入木兰围场之后在预定的围场内行围。沿途牲兽稀少是造成这种安排的重要原因。据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朝鲜使团随员朴趾源的日记所载,三间房南行数十里,使团路遇“皇侄豫王,与十五岁皇孙、十一岁皇孙,自热河还京,沿道打围”,一行共百余骑,佩带弓箭,“臂鹞者十余骑”,“一骑臂大鹰”,“问所获几何?答曰:三日围猎,得一鹌鹑”。这令使团成员们很奇怪,“意谓塞外搜猎之地,必多禽兽,今见塞上诸山益童濯,益不见一禽”[37]151,152。可见,当时自古北口外至木兰围场沿途牲兽稀少,已经不适合狩猎行围。
从多尔衮圈占蒙古牧地建立围场、修建避暑城,到康熙初次、二次北巡行围,其关注的焦点都在北京出喜峰口通往东北的便捷交通要道之上。而康熙第三次北巡行围的地域范围已经明显向西北转移,以哨鹿所为中心的诸围场,处于大兴安岭西南端、东西蒙古之间的关键地带。清帝北巡行围,不断在喜峰口、古北口外设置围场,在康熙朝中后期达到顶峰,这些围场,都属于广义的“木兰”围场范围。乾隆朝将木兰秋狝典制化过程中,分散设置于东部蒙古各旗的围场逐渐废弃,脱离木兰围场的概念,而以哨鹿所为核心,地域范围约当今天围场县境的狭义木兰围场成为专属地名固定下来。
木兰围场本是天子守边的行围场所,其范围缩小、重心西移,原因值得分析。
入关之初的清廷,统治尚未稳固,统治集团内部观望形势、思归故土的想法始终存在。从喜峰口迅速进入通往东北的蒙古草原这条交通要道,是远优于走内地出山海关往东北的撤退路线。伴随清廷统治的稳固,特别是平定三藩之乱以后,形势已经发生较大变化。威胁清廷统治的不再是内地的民众反抗,而是清廷控制薄弱的西北蒙古、日益强大向外扩张的沙俄。在此形势下,清廷控制东部蒙古的同时,必须筹划向西北前进的通道。而哨鹿所一带东控蒙古,西出兴安大岭经营西北蒙古,正是战略要地。康熙皇帝称其“峻岭竦峙,自张家口蜿蜓而来,横亘塞外,南北诸山,尽出其下。地当蒙古诸部道里之中,为曩昔枕戈擐甲战争之所”[4]卷13。曾扈从康熙北巡行围的廷臣,亦称“其地高峻,东至辽海,西接五台”[38]474。紧邻兴安大岭的哨鹿所向南直通古北口一带地方,因古北口交通不便而较少开发,相较于喜峰口外的自然环境,更适宜行围哨鹿,演武练兵。
古北口至哨鹿所一带在明清易代中,为清所直接控制,康熙十四年(1675年)平定布尔尼之乱后,清廷将原驻易州边外的察哈尔部属众迁徙宣大边外,设察哈尔游牧八旗。其中,察哈尔镶白旗驻土城子(今丰宁凤山),察哈尔镶黄旗驻大阁儿(今丰宁县城),察哈尔正白旗驻郭家屯(今隆化县郭家屯),察哈尔正蓝旗驻波罗河屯(今隆化县城)。乾隆元年(1736年),清廷将八沟通判移驻土城子,置四旗理事通判厅。清廷将皇帝北巡行围之围场设置此间,既有基础条件,又可行围沿途镇抚察哈尔蒙古。
蒙古喀喇沁旗所属老哈河畔喀喇城一带,地处喜峰口外,已经不适宜作为军事要地经营。其一,喜峰口外向为北京通往东北要冲,前因多尔衮圈占,后来顺治帝退还,郡王札什在布尔尼叛乱时通风报信,康熙首次北巡即赴该旗以示嘉许慰问[5]10,清廷不便再次征用其牧地;其二,经顺治、康熙初年的开发,喜峰口外已经由蒙古的游牧地,变为大片的汉蒙杂处、农牧交错地区,不利于围猎行军;其三,经由喜峰口的中俄贸易通道逐渐形成。康熙九年(1670年),俄国使者伊·米洛瓦诺夫率官员和商人,从涅尔琴斯克启程,穿越满洲地区,到达长城要塞喜峰口,从而开辟“一条新的、从前俄国所不知道的路线”,这条商路比先前商路显得格外便捷有利[39]105,106。此后,这条中俄贸易路线逐渐兴旺,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签订《尼布楚条约》后成为最繁忙的一条商路。在这样繁忙的贸易通道上建立皇帝行围的军事禁区,显然是不适宜的。
(本文收录于“曹永年支边执教六十年暨北方民族史学术交流会”论文集。论文最初由恩师曹永年先生点题启发,谨表深深的敬意与谢忱!)
注 释:
① 参见承德市文物局、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承德避暑山庄》,文物出版社,1980年;李国梁《清初的习武》,《故宫博物院院刊》1980年第2期;于岱岩《塞外之花——木兰围场》,《中国民族》1981第10期;杜江《秋狝图与木兰围场》,《中国历史博物馆馆刊》1983年;赵云田《清代的“围班”制度》,《北京师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84年第3期;阎崇年《康熙皇帝与木兰围场》,《故宫博物院院刊》1994年第2期。
② 参见胡廷荣《木兰围场开创年代新考——康熙第一、二次北巡最北到今宁城境考实》,《昭乌达蒙族师专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1期,第1-4页。安忠和《木兰围场始置时间新考》,《承德民族师专学报》2003年第3期,第88-91页。
③ 参见袁森坡、张建军《康熙十六年玄烨北巡喀喇河屯地望考辨》,《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5期;胡廷荣《木兰围场开创年代新考——康熙第一、二次北巡最北到今宁城境考实》,《昭乌达蒙族师专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1期;景爱《清代木兰围场的交通》,《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3年第3期。
④ 《康熙皇舆全览图·热河图》,美国国会图书馆藏。另,中国国家图书馆藏,《内府舆地全图》,中华再造善本,所载《热河图》与此图基本相同。
⑤ 目前尚无更合理的解释。从所见历史地图及史志资料中,喜峰口、古北口外河流名称或只有老哈河与刘汉河音近。
⑥ 《内蒙古图》,美国国会图书馆藏。
⑦ 景爱称:“按今日实测之地形图,围场、隆化境内之山都是大兴安岭的分支。故知拜察山即大兴安岭,亦即塞罕坝。”(参见景爱《清代木兰围场的交通》,202页。)然而,在康熙皇帝认知中,乌喇岱、兴安、拜查乃三地。参见胡廷荣《木兰围场开创年代新考——康熙第一、二次北巡最北到今宁城境考实》,《昭乌达蒙族师专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1期,第4页。
⑧ 据1863年(同治二年)《皇朝中外一统舆图》第7、8册热河相关部分裁剪合并。
⑨ 参见曹永年《蒙古民族通史》(第3卷),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2年,347页;曹永年《关于喀喇沁的变迁》,《蒙古史研究》(第四辑)1993年,第67,6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