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睡的人

2021-04-06 03:47王秀梅
湖南文学 2021年1期
关键词:豹子风华小牛

主人公在一次车祸后患上了认知和记忆障碍,成为一个通俗意义上的废人。他的妻子则不离不弃,精心照料,从未对丈夫的康复失去过信心。类似的故事,在影视和新闻中并不鲜见,且一次次催人泪下。而这样的故事,在小说家王秀梅的笔下,却是另外一个走向,完全出人意料。

真正有深度的小说,往往在新闻故事的结束时才开始。那是一条秘径,只有敏锐且有抱负的小说家,才有勇力去披荆斩棘,开出一条不为人知的新路。那幽微的情感、隐秘的个人史和复杂的人性,让小说人物在生命的本性和底色中成为触目的风景。

在这个角度上,此篇小说具有非同一般的意义。

下了一夜的雨,风也刮得猛。早上起床后,肖风华在院子里转了一圈,发现院墙里边那棵槐树上有一根树枝被摧折,无精打采地耷拉在墙头上。

肖风华打开院门,站在街上看了看。那根树枝将坠未坠,两只麻雀站在上面,像两片灰色的叶子。看到肖风华后,麻雀拍打着翅膀飞起来,回到天空中,继续朝着小院探头探脑。

肖风华踮起脚跟,勉强够到越过墙头耷拉下来的树梢,用力拽了拽。树枝晃动了一下,却没有从树上脱落。肖风华回到院子里,找到梯子。雷奔拿着茶壶从屋里走出来,说:

“老婆,喝茶。要多喝水,对身体好。”

“你先喝,我要上去处理这根树枝。万一掉下去砸到人,就不好了。”

肖风华踩着梯子爬上院墙,站在老槐树的树杈上,处理那根被夜雨摧折的树枝。她用锯子把树枝跟大树之间残留的联系割断,然后坐在树杈上喘息。她俯瞰着几间焕然一新的房屋,和陆续种上果蔬之后有了生机的小院,忽然又浮上了那個念头:假如雷奔没出车祸,他们的家庭没发生变故,他们会搬到这间农宅里居住吗?或许一辈子都不会。

买下这栋农宅是出于什么目的,肖风华早已经不记得了:是雷奔的弟弟雷驰不知从哪里得到一个小道消息说那一带要拆迁,还是仅仅因为手里有了点闲钱?肖风华确实不记得了。她只知道,她和雷奔从来没动过回村生活的念头。因此,自从搬到雷庄,肖风华经常想一个问题:她当初买这幢农宅的时候,是不是隐约得到了一种什么昭示——对他们现今生活的昭示。

她把老宅从上到下,从里到外,角角落落,都进行了重新改造。房顶上的瓦片换了新,衰败的门窗砸掉重新装上亮堂堂的玻璃窗,外墙贴上雅致的灰色墙砖。院子做了功能分区:果蔬区、茶享区、健身区,中间设置不规则的甬道和连廊。

这是个不大却也绝对不小的工程,肖风华请了不同的师傅来施工。中间的若干环节,都是肖风华亲力亲为。为此她学会了许多技能,包括神奇地克服了几十年的恐高症,踩着这架梯子爬上爬下。她过去是个连高空缆车都不敢乘坐的人。

雷奔很长眼事地站在墙边,扶着梯子,护着肖风华离开那棵大槐树。自从出了车祸,雷奔就从昔日那个叱咤江湖的大哥,变成如今肖风华的跟班。当然,他非常心甘情愿地这么做——也没办法不心甘情愿,因为车祸损伤了他的大脑,让他患上了记忆和认知障碍。他是花了两年时间才认出肖风华的。当时肖风华哇哇地朝天大哭,以为雷奔痊愈了。但是不久后她就发现,雷奔并没有痊愈,他还是不记得过去的许多人和事。到目前为止,他只记得两件事:一,他是县一中的尖子生;二,他在县里最大的商场中拥有一个柜台,做过玉器生意。至于人,他记得的比事多一些,但也不超过十个,而且往往只是一转瞬——几秒钟后你再跟他说这个人,他就不认得了。

“槐花真香啊。”肖风华说。

雷奔坐在一张防腐木桌子旁,熟门熟路地操作着一套茶具。在过去十几年的打拼中,他们逐渐过上了不错的日子,贫穷时无暇顾及的一些享受也一件一件附着到生活中,比如美容、洗浴、喝茶、品酒。他们置办了不少茶具,每天都要在珠宝店和家里喝上几壶。

让肖风华感到奇怪的是,雷奔忘掉了几乎所有的事情,却没有忘掉喝茶这件事。他出院回家后第一次操作茶具时,没有丝毫的陌生和无措,整套流程娴熟连贯,仿佛它不是作为记忆刻在雷奔的大脑中,而是变成了习惯,刻在他的双手上。因此,喝茶成了他们移居乡村之后做得最多的事情,每次都是雷奔泡茶。

这就是记忆和认知障碍的难解之处。那段时间,肖风华经常感到悲伤,她哀叹命运为什么那么不公,在替雷奔筛选记忆的时候,留下了那些没有什么用处的,却带走了那些特别有用的。最不应该带走的,就是关于车祸的现场记忆。在后来长达两年的官司过程中,肖风华多次朝雷奔嘶吼: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雷奔像个孩子一样无辜地看着她,听不懂她在说什么,让她数度崩溃。

雷奔给肖风华倒上茶。肖风华说:

“你先喝,我进屋洗把脸。”

洗脸之前,肖风华习惯性地看了看马桶,她担心的事情再次发生了:马桶里丢弃着几样杂物,显然已经被堵塞了。

肖风华抱着一线希望,摁下冲水键,祈祷那些杂物能被水流冲进下水道。然而她失望了。

“雷奔!你进来!”肖风华朝门外大喊。

雷奔很听话地快步走进屋。自从出了车祸,他一直就像个孩子似的听话。

“雷奔!”肖风华指着马桶里汪满的水,“你又往里扔什么东西了?告诉你多少遍了,这不是垃圾桶,不是垃圾桶!你看看,堵了,又堵了!”

雷奔手足无措地搓着双手,说:

“扔东西了,扔东西了……可以冲下去的,可以的。”

肖风华从挂衣杆上取下塑胶手套,边戴边吼:

“躲开!”

肖风华蹲在马桶旁边,把手伸进去,掏摸雷奔扔进去的杂物。这是她解决这个问题的唯一办法,因为她知道,雷奔扔进去的那些东西,用工具根本掏不出来,只能下手去掏。

她蹲在马桶旁边,没忍住,哇哇地呕吐了一番。呕吐完了,也没了吃早饭的想法。

“你下次还往里扔垃圾不了?”肖风华推搡了一下雷奔。

“不了,不了,绝对不了。”雷奔说。

“得了吧,你每次说绝对不了,第二天还照样扔。”肖风华说。

雷奔的车祸到底是怎么出的,现场究竟是什么样子,肖风华是花费了很多时间和精力,才多少搞清楚一点的。

她只知道,雷奔那天被一个很要好的朋友老周喊出去吃饭,说是招待老周的朋友。老周也是做玉器生意的,在这个行当里算是领头大哥。雷奔和肖风华两口子干上这一行,可以说是老周一手带出来的,所以,对老周,雷奔一直非常尊重,老周有什么事情,雷奔肯定随叫随到。当然,老周也没什么特别的事情需要雷奔,无非就是陪陪酒,壮壮场面,要要债。雷奔的酒量,在老周的一班小弟兄里是最大的,而且他习过武,个子高,体格子猛,还是挺能撑个场子的。

雷奔曾经朝老周拍着胸脯子说:

“周哥,只要您有事,尽管发话,我雷奔上刀山下火海也在所不辞。”

多年下来,老周倒是没有过上刀山下火海的事情让雷奔卖力,顶多就是带上雷奔去要要债。每次要债,车子后备箱里肯定是带着家伙的,自然也有过动手的时候,但都不至于伤筋动骨,顶多出个外伤。

起初几年,每当老周找雷奔出门,肖风华都很担心,生怕出事。几年下来,她也就不再担心了。两口子守着六米长的一个柜台,喝喝茶,卖卖珠宝,算不上大富大贵,日子起码比普通人过得富裕。手里的余钱多了,雷奔就在县郊买下一栋小别墅,又在老家雷庄买下两处农宅。

谁知道,刚把手里这点余钱置了业,雷奔就在那个大雨天出了车祸。

事后,跟雷奔一起同在现场的大黄和豹子都一致地选择了沉默。雷奔被送往重症监护室之后,肖风华跪在医院院子里大哭了一场。她边哭边祈祷老天爷保佑雷奔醒过来。

她的祈祷倒是应验了,雷奔醒了过来。然而她从雷奔口中问不出一点关于车祸现场的情况,而大黄和豹子依旧保持沉默。肖风华找到老周,老周又能怎么办呢?他也不在现场。

肖风华头一回感受到了什么叫世态炎凉,人情如纸。最后,她找到豹子,质问他良心去了哪里,是不是让狗吃了。

“当初你因为二十万债务差点跳楼自杀,老婆也差点跑了,是谁伸手拉了你一把?是你雷哥!是你雷哥把我们准备进货的钱拿出来,替你还了债!”

肖风华一句一句地数落着豹子,把豹子数落得满脸淌汗。但是,即便豹子最后说出了现场情况,事情也没有好的解决办法——那是一场喝酒惹下的祸,并不是寻仇或刻意撞人:酒席间,老周那几个远道而来的朋友中一个名叫小丁的,跟老周这伙人中的一个发生几句口角。酒席散场之后,雷奔和大黄、豹子三人在路边散步消酒,小丁回到宾馆后,左思右想,咽不下那口气,遂开车出来,发疯般地冲撞雷奔、大黄和豹子。

就这样,命运选中了雷奔。在三个人中,雷奔块头最大,而且会点拳脚;大黄和豹子什么都不会,但他们两人却躲过了那辆发疯的车。

最要命的是,小丁消失了。这个闯了大祸的人,仿佛凭空从世界上蒸发了。在此后漫长的官司过程中,肖风华成了孤家寡人。老周已经不是过去罩着他们的大哥,大黄和豹子也从肖风华的生活里彻底消失了。有一次,肖风华看到大黄在商场里走过,她喊道:大黄!但是大黄仿佛没听见一样,拐了一个弯,绕过了她的柜台。还有一次,她在街边一家饭店门口看到豹子的车,便等在旁边。她等了一个小时,豹子也没出来,便拨了豹子的电话。豹子说:

“嫂子,有事吗?我在外地呢。”

“我就在你的车子旁边。”肖风华说,“从今以后,你不要再喊我嫂子了,我不是你的嫂子。”

比兄弟们的背叛更棘手的是,肖风华请的律师竟然也中途退出了。没人告诉她这是为什么,直到有一天,肖风华在商场里听到隔壁柜台的聊天,说小丁背后的大哥很有来头,没人敢惹,她才知道这些背叛和远离意味着什么——那是一种对危险的规避。

肖风华彻底明白了她的处境,以及她在这世界上的位置。她对雷奔说:

“雷奔,咱们没有朋友了。从今天起,一切事情咱们自己来。”

雷奔点着头:

“自己来,自己来。”

肖风华不确定雷奔是否明白没有朋友了是什么意思,也不确定他是否明白“自己来”是要做什么。这个在车祸中生还的人,经历了县城医院和省立医院的轮番折腾之后,脑袋上正在重新长出细密的发茬。肖风华希望那些头发能把他左右两侧太阳穴上方的开颅伤疤遮住,因为那两道长長的伤疤时刻让她触目惊心。

雷奔的命保住了,跟他的命同样留在这个世间的,还有记忆障碍和认知障碍。医生告诉肖风华,这种状况有改善的可能,但也要做好一辈子改善不了的准备。咱们的医学很发达,未来会更发达,医生说。医生的这种说法让肖风华更加悲伤,这等于告诉她,未来或许会有一个很厉害的神经科医生能治好雷奔,但也或许永远不会有。

肖风华开始靠自己了。她不再打算聘请律师,她对雷奔说:

“咱们自己做自己的律师。”

她开始看书,上网,查阅资料,准备做自己的律师。她无数次去督促警方寻找小丁,甚至在人家那里情绪失控,大发脾气。发过脾气之后她又懊悔——警察每天遇到那么多案件,总得一个一个地来,不可能全员出动专门为她服务,去寻找那个无影无踪的小丁。于是,她又开始想各种办法寻找小丁。小丁是个必须要找到的人,小丁找不到,她就没有打官司的对象。

总之,两三年的日子,就在这样的奔波中过去了。肖风华找到小丁,打赢了官司。然而,雷奔依然故我。他成了一个无法独自待在任何地方的人,因为他有记忆障碍,很容易走丢。

在创业的那些年,他们的玉器生意是雷奔在主事,肖风华只是看店卖货。车祸之后,肖风华成了主事的人,雷奔成了她的小跟班。每天早上,肖风华带着雷奔走进商场,跟左右邻居打招呼,然后擦抹柜台,整理货品。雷奔乖乖地坐在柜台里面喝茶。他像一个手足无措的孩子,对眼里的一切都感到陌生和不解。

肖风华隔壁柜台的老曹是卖3D硬金的,她选了一颗貔貅珠,让老曹给雷奔编了一条红绳,戴在手上辟邪。老曹说:

“老肖,你过去是大哥的女人,现在呀,你自己变成大哥了。”

肖风华说:

“我不是什么大哥。只要我家雷奔还活着,我就是雷嫂,就是他的女人。”

他们的生活再度发生变化,是因为碰到了豹子。

女儿雷雷在立秋一中上学,高二。他们遇到豹子,是在去县城接女儿的时候。

肖风华是开车去的县城。她把车停好,提着一只储物箱,带着雷奔,去他们的“小角落”等雷雷放学。雷奔拎着两只小马扎,乖顺地跟在后面。

他们的“小角落”,在学校西南角的围栏外边,那里生长着两棵芙蓉树和三棵冬青。冬青长得很野,因为无人修剪,长成了三棵大树,比芙蓉树矮不了多少。他们坐在围栏旁边,在这几棵大树的掩映下,倒是非常悠闲安静。距离这个角落五十米远,就是一中的大门,距离放学还有两个小时,但已经有家长陆陆续续地赶来,等在校门旁边。

肖风华把简易小桌子支好,摆上茶壶茶杯。自从搬到乡间,这只储物箱就成为她和雷奔的必備之物,骑车游玩或是开车近郊游,都带着;走到哪里,心情好了,就把小桌子支上,跟雷奔两人喝上一会儿。她觉得茶能解郁,热乎乎地几杯下肚,胃暖了,毛孔舒张了,头脑里郁结的事物也就一点点化开,排出去了。

“雷奔,你再说说,你是哪里毕业的?”肖风华喝着茶,问雷奔。

“我是立秋一中毕业的,我是立秋一中的尖子生。”

车祸之后,雷奔反复念叨的话语总共没有几句,这是其中之一。另外一句反复念叨的是,我在河狸商场有个珠宝店。

肖风华曾经问过心理医生,得到的答复是,雷奔反复念叨的这两句话,代表着他生命中两段非常重要的过去。跟肖风华谈恋爱的时候,他倒是没怎么提过自己的求学经历,肖风华只知道,他从立秋高中毕业后,考上一所并不理想的大学,然后,跟大多数人一样,毕业后从事着同样并不理想的工作。肖风华认识雷奔的时候,他正在一家啤酒厂跑业务,酒量就是那时候练出来的。再然后,尝试了几个并不理想的工作后,他们误打误撞地干起了玉器生意。

“我不信。立秋高中升学率这么高,你要是尖子生,应该能考上北大清华才对。”肖风华说。

“我真的是尖子生,不信你进去问问。”雷奔说。

车祸以后的雷奔,说任何事情的表情都很认真,是那种只有在孩子脸上才会看到的天真和纯洁。因此,肖风华后来经常称呼他为宝贝。心理医生说,像雷奔这样的人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不会撒谎。他们的内心世界非常纯净。

“好,好,宝贝,我相信你。”肖风华说,“咱们女儿现在也在立秋一中上学,你们爷俩都是立秋一中的尖子生,你们是我的骄傲。你知道咱女儿读高几吧?”

“高一。”雷奔说。他想了想,又肯定了一下,“高一。”

“宝贝呀,咱家雷雷读高二了,明年就要高考了,你又忘了。”

“高二,高二,对。”雷奔说。接着他忽然问,“咱们在这里干什么?”

“接雷雷呀!”肖风华说。

类似这样的发问,在他们的生活里每天都要发生几十次。常常是上一分钟他们还在好好地做着某样事情,下一分钟,雷奔就忘记了他们在做什么。他对女儿的认识,也处在循环往复的不确定状态:这个周能认出女儿,下个周可能就认不出来。事实上,不仅仅是对女儿,雷奔对除了肖风华之外的其他家人都是如此。即便对肖风华,雷奔也是在车祸两年后才认出来的。

心理医生说,雷奔之所以只认识肖风华,大概源于内心里强烈的求生欲。如果连肖风华都认不出来,他的生活会困难重重。

女儿像往常一样,放了学,直接先跑到小角落这里,跟他们两人打了个照面,然后,肖风华收拾起小桌子,一家三口往大门口汇合。就是在大门口,他们遇到了豹子。

“豹子!”肖风华大喊一声。

豹子刚接到自己的儿子,还没离开,就被肖风华死死地拽住了。

“唉哟我去!”豹子的脸扭曲起来,一副马上就要号啕大哭的表情,“为了躲您,我这些年连孩子都不敢接。没想到,千躲万躲,还是没能躲过您这尊大神。”

“你躲得很成功啊豹子!我找你七年了!有一次我看到你的车,连红绿灯都不顾了,没命地闯了红灯去追你,没想到,追上了,堵下了,车里却不是你。你为了躲我,连车都卖了!你真行啊豹子!”

“我不得不行啊嫂子!我上有老下有小,得活命啊!”豹子哭唧唧地说,“小丁在里面待着,不是要待一辈子的!你知不知道,他已经出来了!”

“你有什么怕的?小丁撞了人,犯了法,他就该接受法律的制裁!他出来又能怎么样,还能把你宰了?”肖风华说。

“那可说不准。”豹子说。

“你这样的怂货,让小丁宰了也活该。废话少说,你欠你雷哥的钱,是不是该还了?”

“嫂子,我欠雷哥的钱,不是已经还了吗?”豹子两手攥住摩托车的车把,车发出一阵怪叫。

“还了?我说豹子,你怎么大白天睁眼说瞎话呢?你只还了两万,还有十八万呢?”肖风华站到豹子的摩托车前,挡住他的去路。

“我还给雷哥了!不信你问问雷哥!”豹子转向雷奔,问,“雷哥,你说,是不是我已经还你钱了?”

雷奔看看豹子,脸上露出友善的笑容,说:

“豹子,我认识你,豹子。”

“你认识我对不,雷哥?”豹子问。

“认识,我兄弟嘛。”

“那你赶快告诉嫂子,我早就把钱还给你了。”

但雷奔只是像孩子一样纯洁地笑着,看着他过去的兄弟,什么都不说。肖风华对雷奔原本就不报什么希望,她压根没指望能从雷奔的口中得到她希望的答案。

“豹子!你别觉得雷奔失去记忆了,你就可以赖掉这笔账。你还欠我们十八万,加上这些年的利息,一共多少,你自己算一算。”肖风华说。

“嫂子,雷哥失去记忆了,所以,他忘记我已经还钱这码事了!你说,我该怎么办?当时我也没让雷哥打个收条,现在浑身是嘴也说不清了。”

“你雷哥当初借这笔钱给你的时候,也没让你打欠条!豹子,做人要有良心!”肖风华气得浑身哆嗦。明摆着,豹子是要赖这笔账了。

“嫂子,我真还钱了!嫂子,你躲一躲,别伤着。”豹子说。

“我不躲。你还敢撞我不成?”肖风华说。

豹子发动了摩托车,一点一点往前拱,边拱边说:

“嫂子,要不然,你去问问小牛。小牛知道。”

“小牛?这事跟她有什么关系?”肖风华问。

“那个……嫂子,还钱的时候,小牛在场。哎呀,我直说了吧,钱直接给了小牛。你真想要钱的话,就去跟小牛要。”豹子说。

肖风华发了狠,要跟豹子的摩托车较劲。她说:

“豹子,今天,你有本事,就让摩托车从我身上压过去。我凭什么去跟小牛要钱?又不是小牛借了你雷哥的钱。”

但是雷雷不干了,怕肖风华被摩托车给伤着。她上前拉住肖风华,喊道:

“妈!”

遗传了雷奔的高大,雷雷也長到了一米七,而且骨骼宽阔——这孩子因为父亲的事情过早成熟,像个小男子汉一样,轻易不哭,现在却眼睛里噙满泪花。肖风华一分神,豹子发动摩托车,噌地一下逃走了。

“你个龟孙子,连自己儿子都不要了吗?”肖风华朝着豹子喊道。

豹子的儿子背着书包,离开校门口,低着头,一声不响地往公交站点走。肖风华回头看看雷奔——这个面容纯洁的男人,站在校门口的人群中,显得是那么安静,了无牵挂。

那几天,肖风华陷在偶遇豹子带来的愤懑之中。她试探性地问过几次雷奔,都没问出什么结果。雷奔一会儿能记起豹子,一会儿记不起。一会儿说豹子还钱了,一会儿又说没还。

接下去的几天,肖风华又陷在小牛带来的疑惑之中。她是知道小牛的,那个个子高挑的姑娘做和田玉生意,有一段时间跟老周和雷奔他们走得很近。走得太近了,肖风华隐隐地就觉出了异样,特别是有一次雷奔陪小牛去新疆买料子,一去就是八九天,肖风华夜里做梦,梦见雷奔和小牛在前面走,她在后面跟着,小牛突然转回身,伸手朝她脸上一抹,她就消失了。肖风华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在梦里被抹去,消失得无影无踪,一下子急醒了。

雷奔回来后,肖风华在他手机里发现一些照片,除了在矿区和玉石市场拍的大大小小的原石照片外,还有几张风景照,是大片大片金黄色的白桦树,一个澄澈的湖。其中有一张只拍了两棵树,一棵青翠色,一棵金黄色,两棵树依偎在一起,周围是大片空旷的草地,旁边有三只羚羊在低头啃草。

肖风华上网搜了一下,原来他们去的是可可托海,那两棵树叫“夫妻树”。

当然,最让肖风华感到可怕的是,雷奔和小牛以这两棵树为背景,拍了一张合影。虽然只有两人的头部出现在画面的一侧,而且雷奔只露出了半张脸,但足以让肖风华心里狂风四起了。

肖风华憋了好几天,终于忍不住了,问雷奔:

“你们是买料子去了,还是旅游去了?”

雷奔看着肖风华在手机屏幕上划拉着那些照片——她把它们偷偷传输到了自己的手机上——冷静地说:

“当然是买料子去了。去了以后,听当地的几个老板介绍,可可托海每年秋天可观赏的时间只有半个月,我们去的时候正好,错过了很是可惜,所以就顺便去了一下。”

肖风华观察着雷奔的面部表情,没看出他有什么慌乱或者心虚的样子。但她还是不甘心,说:

“你们俩拍这张照片,不太合适吧?”

雷奔抬起头,拧着眉,说:

“老肖,你不是这么小气的女人吧?”

这一句话,就把肖风华所有的话都闷回肚子里去了。肖风华在雷奔的那些兄弟们中间还是很有些威望和地位的,他们敬重她身上有股子男人气,性格豪爽,没有大多数女人身上都有的那些小气。雷奔的应酬很多,免不了出入杂七杂八的场合,肖风华也都不往心里去。但是小牛似乎不一样,让肖风华感到一些威胁。不过,威胁归威胁,她没什么证据,也没看出他们有什么更进一步的动向,也就不再多想了。

雷奔出事后,小牛再没出现过。肖风华一方面体会着人情薄凉,一方面感到释然:威胁不存在了。小牛在梦里把她轻而易举就抹掉了,只是一个梦而已。伴随着雷奔遭遇车祸而失忆,许多裹着华丽外表的现实都失去了,何况是个梦。

然而,立秋中学门口偶遇豹子,终究还是让小牛重新出现了。

周日,肖风华试探性地问雷雷,能不能照看爸爸一上午,她出去办点事,最迟下午两点以前一定赶回来,送雷雷返校。雷雷说没问题,她保证寸步不离地跟着爸爸。

说实话,肖风华还是不怎么放心的,毕竟,雷奔的状况,这个世界上再也没人比她更了解的了。但她没有别的办法,只能把雷奔暂时先交给雷雷。其实,雷奔的父母和弟弟雷驰都在雷庄居住,但是,每每想到雷奔车祸之后那几个月里雷家的退避和冷漠,肖风华就咬着牙根发誓,再难,也轻易不求雷家帮忙。

当年,雷奔和肖风华刚开始做珠宝生意,是在三站市场的宝玉大厦负一层租了个店面,后来积累够资本,搬到了河狸商场。他们搬走之后,接手那家店面的,就是后来被雷奔提携的小牛。

宝玉大厦负一层跟过去没有多大变化,鱼龙混杂的店铺一家挨着一家,玻璃橱窗里挂着各种真真假假的珠宝玉石项链、手串、挂件。小牛的店在东南角,从正北门进入,要绕过一个L形走廊。遥想当年,肖风华绝对是负一层的大姐大,店和店之间、店主和顾客之间出了摩擦,都来请肖风华摆平。业主和市场之间的维权事宜,也都是肖风华带头谈判。

走在熟悉的回廊中,肖风华心里多少有点底气不足。人是有社会属性的,在乡村待久了,底气明显没了。新店比较多,老店只有零星几家,其中有两个店主见到肖风华,站出来打招呼。一个比较热情,另一个略显敷衍。肖风华匆匆地低头走到西北角,发现小牛的店铺也易了主,玻璃橱窗上密密匝匝地挂着各种大小金刚、菩提子串串。

店主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正坐在桌子后面做手工,穿链子,眼前摆着各种颜色的丝线。肖风华在店里转了一圈,拿起一串生了虫子的金刚手串看了看。店主面无表情,一声不吭,一副生意不景气、爱咋咋地的样子。

“请问,原来的店搬去哪儿了?”肖风华转完一圈,回到店主跟前,问。

“不知道。”女人把丝线从一个很难操作的三通佛头里很费劲地穿出来,长出了一口气,说,“听说搬到高档地方去了。”

肖风华端详着女人的面相,在心里做着判断:这人面相太丧,不适合做生意。她有点心疼这个店。当初,东南角这个店面,绝对是整个宝玉大厦负一层最牛的店,小牛接手后也经营得特别好。小牛那姑娘,身上有股子飒劲,肖风华还是挺欣赏的。

隔壁银器店老板娘把肖风华拉进去,拿一块不怎么干净的抹布,把店里仅有的两张凳子中的一张擦了擦,招呼肖风华坐下歇歇。这老板娘过去眼气肖风华店里生意好,经常冷鼻子冷脸,现在倒是热情得很。

“那位可真是个不好相处的人。”银器店老板娘用嘴朝隔壁努努,“天天好像谁欠她几个亿似的。还是咱们那时候处得好啊,真怀念你在的时候。就说小牛吧,虽然也是鼻孔朝天喘气的人,但人家聪明大气,对待左邻右舍,基本的礼数还是有的。”

“小牛人挺不错。”肖风华说。

“你知道吗,小牛到辛庄街开店去了。临街店面,一百多平,很排场呢。”

“是吗,那里的店面租金不算低啊。”肖风华说。

“可不嘛。现在真是牛起来了。要我说,没有你们家老雷那么帮衬,哪有她小牛的今天。我还记得小牛在这里刚开业那阵子,你们家老雷啊,恨不得二十四小时待在她店里。”

当年是老周介绍小牛接手了这个店,虽然不知道又是谁把小牛介绍给老周的,反正中间有老周这层关系在,雷奔帮小牛料理开店的各种事,肖风华也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对。但是,这番话从银器店老板娘嘴里说出来,怎么听都觉得不舒服。

“哎我说,你们家老雷怎么样了?这里……行不行啊,还是老样子吗?”

银器店老板娘专门拣肖风华不爱听的话说。仿佛为了进一步说明,她屈起右手食指,敲了敲自己的头。

“你才不行了呢,我们家老雷好着呢。我看你呀,几年过去,店里生意依然没什么起色,碎嘴碎舌的能耐倒是长进了不少。”肖风华站起身,离开那张有些摇晃的破凳子,把它踹到柜台边。

从宝玉大厦负一层上到地面,肖风华狠狠地做了两个深呼吸。她沿着兴业街慢慢地边走边看。整条街变化也不大,只是街边小吃店大都换了陌生面孔。她在街头的大麻花店里买了一根麻花,咬了一口。依然是过去软软糯糯的口感,芝麻粒裹着廉价蜂蜜,沾在嘴唇上,舔都舔不掉。

肖风华吃完半根蜂蜜麻花,正好也走到车边。她看了看表,中午十二点,决定直接去辛庄街。

倒是没怎么费力,肖风华就找到了小牛的店,因为店面招牌太易辨认了,直接就叫“小牛和田玉”。店里只有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男士,眼睛犀利,一看就是在这个行业里混了至少十年的。

“您眼光真好。这块牌子油性、肉质都是极品成色,完全达到了羊脂玉一级的标准,现在收了,就坐等增值吧。”

见肖风华看柜台里的羊脂玉牌子,男人说。果然,肖风华没有看走眼,这是行家,不仅仅是看店的服务员。肖风华打量着店面的排场,猜测着小牛和这男人的关系。

“小牛,是叫廖小牛吧?”肖风华问。

“对,廖小牛。怎么,您认识?”

“哦,过去在宝玉大厦是老相识。”肖风华说。

“是这样,那姐是做什么的?”

“哦,我早就退休不干了。”

“既然是老相识,今天我做主了,您喜欢什么,给您打个大折扣。我们这里还有原石,可以定制。后面有工作间,我们有专门的设计师和加工师。”

肖风华选了一块原石,让师傅做一块龙雕手把件。她没有再多问关于小牛的消息。男人写单子时,问她怎么称呼,她说,姓肖。男人说,那我就写个肖姐吧。

肖风华开车刚回到通往雷庄的那条小路,迎面就见雷雷呼哧呼哧地跑过来。雷雷穿着一身运动服,短发,体格子遗传了雷奔的高大,特别是两条腿,又高又壮,跑起来呼呼生风。肖风华鼻子有点发酸。别人家的女孩子在这个年纪都是如花如诗,而她忙于雷奔,无暇顾及雷雷的穿衣打扮,竟让她看起来像个男孩子。

其实,岂止雷雷,她肖风华自己这些年不也是无暇旁顾,飞快地见老了吗?她甚至几年没给自己好好买过一件像样的衣服了。过去在河狸商场时穿的那些光鲜的衣服根本不适合乡间生活,它们全都静静地垂挂在县城郊区别墅的衣柜里。

雷雷独自一人飞奔在乡间小路上。肖风华知道大事不好,她急踩刹车,问:

“你爸呢?”

“打车跑啦!”

雷雷指着前面一辆出租车。

乡间小路有点窄,等肖风华把车掉了头,出租车已经拐到公路上,没影了。

雷雷坐在副驾上生着气:

“我爸非要出来遛达遛达,我俩刚走过村头小桥,有辆出租车到村里送了人正要离开,我爸招手就把车拦下了。”

“你不会跟着一起上车呀?”肖风华数落道。

“我还没反应过来,车就开跑啦!我跟你说啊妈,我爸当时腿脚可利索了,肯定是蓄意逃跑的!”

“别胡说!你爸为什么要蓄意逃跑?好像我把他囚禁了似的。”

“我爸过去是多么叱咤风云的一个人啊,现在窝在村里,不是囚禁是什么。”雷雷不敢大声,嘟嘟囔囔地说。

雷雷的话让肖风华感到悲伤,她自己何尝不是也被囚禁了呢?但是有什么办法,她是咨询了许多医生之后,才做出搬到乡下的决定,甚至为此把河狸商场的珠宝店都转让了。刚出车祸的那几年,为了生活,也为了积攒日后所需要的不敢想象的保健治疗开销,她坚持每天带着雷奔去看店。一面要照顾雷奔,一面要照顾店面,身心俱疲。后来,肖风华尝试把雷奔放在家里,请了保姆照顾。但是,保姆在很短的时间里就接连更换了三个,干得最长的也没超过三个月。后来,实在没有辦法,肖风华退掉了珠宝柜台,专心照顾雷奔。雷奔倒是经常会提起珠宝柜台,动不动就穿戴整齐,要去看店赚钱。

“我有什么办法?雷雷,你说,我能有什么办法?”肖风华抽抽搭搭地哭起来。

“哎呀,你哭有什么用,咱们现在得赶紧找我爸。我记住了出租车的车牌号。”雷雷拿出手机,不再跟肖风华说话。

肖风华就那么悲伤地流着眼泪,听雷雷打电话查询出租车公司的号码,然后跟接线员陈述事情经过。

几番电话打下来,雷雷告诉肖风华:

“我爸跟司机说他要去河狸商场,要去他的珠宝店。我让司机把他盯住了,你准备给司机出点辛苦费吧。妈啊,您别哭了成吗?”

“我哭是因为高兴。你长大了,以后可以做我的依靠了。”肖风华说。

“我考上大学后就要离开你们了,依靠我是不现实的,所以,你还是得自己坚强。”雷雷说。

生活把孩子压榨得如此冷静客观,肖风华不知道该喜还是该悲。

两人到了河狸商场停车场,出租车司机正焦急地等在车边。“您家大哥跑啦!”他说。

“不是让你盯住他吗,怎么跑了呢?”雷雷问。

“他是个大活人哪!我这车子太破了,没法锁车门,他很轻松地打开车门,很轻松地就跑了。再说了,他那体格,我就算能把车门锁住,还不让他两脚就踹破了?”司机说。

这个年龄和雷奔看起来差不多大的司机,对雷奔充满了同情和怜悯:

“你家男人,不容易啊。”

“得了吧,不容易的是我。”肖风华没好气地说,“他活得像个小孩子,无忧无虑。他是个有福之人。”

司机手里拿着一张钱,说:

“你家大哥下车前扔给我的。车费用不了这么多,五十就够了。”

肖风华说:

“剩下那五十就算弥补您的损失吧,毕竟在停车场等了这么久。要是不够,我再给您两百。不过,我没有现金,得扫码支付。”

“算了算了,还是快去找你家男人吧。”

雷奔口袋里有钱。为预防走丢,肖风华总是在他裤袋里装着两千块钱,平时经常教他使用。她担心雷奔一旦走丢了,恰好又忘记了那些红色的纸张是钱。

那天午后,母女俩在河狸商场上上下下跑了好几圈,也没找到雷奔。经过原先的珠宝柜台时,隔壁老曹眼尖,老远就喊:

“老肖,你怎么来啦?”

“老曹,看没看见我家雷奔?”肖风华问。

“没有啊,怎么了,走丢了?”

“你要是见到雷奔,赶紧给我打电话啊!”老曹的话听着有点刺耳,但肖风华根本顾不上气恼。

跟雷雷在商场大门口汇合后,两人再次分头去周边寻找。肖风华边找边想,要是再找不到,只能报警了。就在肖风华打算报警的时候,手机响了,是过去雷奔经常光顾的一家洗浴城经理小朱打来的:

“风华姐吗?你在哪儿啊?我看到雷总了,你们俩怎么没在一起啊?”

雷奔出事后没多久,他日常活动圈子里的朋友们就陆续知道了消息。出院后,肖风华起初还尝试着带他去过几次茶馆和洗浴城,之后便放弃了。雷奔的记忆糟糕到了极点,有时肖风华仅仅离开两分钟去趟洗手间,他就走丢了。他走丢的时候,完全记不起自己上一分钟是在哪个房间,是在做什么。更为尴尬的是那些经理服务员们上上下下打量雷奔的眼光,写满了好奇和惊叹——一个叱咤风云的小老板竟然变成了这样一个傻子。这是最让肖风华受不了的。

所以算起来,肖风华已经有好几年没见到小朱了。因此,她对小朱充满了感激。

“风华姐,我看到雷总进了28号楼东单元,一楼。”小朱说。

小朱到这个名叫凤栖的小区看朋友,他远远地看着前面那人很像雷奔,便喊了一声,雷总!那人沒有应答。因为多年不见,他也不敢确定是不是雷奔,就跟了过去。雷奔走到28号楼一楼的院门口,小朱看清了,确实是雷奔,他又喊了一声,雷总。雷奔扭回头,看着小朱,问,你是谁?你在喊谁?

“雷奔可能是看朋友来了。小朱,真是让你费心了。”她说。

“不过……我好像看到雷总是自己开锁进门的。”小朱说。小朱看着肖风华,不知道这句话说得是否应该。他明显看出肖风华并不清楚这套房子的存在。

天色已经黯淡,路灯昏黄地照射着路边的枫树和银杏树,晚饭的香气飘荡在小区的上空。

小朱是什么时候离开的,肖风华都没有注意到。她只知道脑子里像有一支笔,唰唰写过一万个问号。她扭头看了看雷雷,仿佛雷雷能给她一个答案。但是雷雷的脸上也写满了问号。

凤栖小区的一楼有独立的小院子。28号楼一楼暗咖色的大门紧紧地关闭着,围墙上嵌着精致的雕花铁栏杆。院子里没有亮灯,屋子里的灯光也被厚厚的窗帘阻隔着,只从窗户边缘透出一线微亮。

“妈,我爸他怎么会有别人家门锁的密码?”

“是啊,怎么会啊?”

肖风华滑开门上的密码锁滑盖,盯视着键盘上的数字。她看了一会儿,就把滑盖轻轻地阖上了。

“敲门问问吧?”雷雷说。

“别敲。”肖风华说。

“为什么?”

“不为什么。”

雷雷看了看肖风华,问:

“妈,你在怕什么?”

肖风华一把攥住雷雷的手,拉着她就往回走,边走边说:

“我不怕。我什么都不怕。”

她拽着雷雷,风快地往小区门口走,仿佛后面有恶鬼在追赶。

“妈妈,你难道不担心我爸吗?”雷雷问。

“有什么好担心的。你爸是有福之人,走不丢。眼下我得赶紧送你上学。放心吧,送你到了学校后,我再回来看看。”肖风华说。

“可是,我的书包和行李包还在家里呢。”雷雷说。

可不是吗,孩子本来好好地陪着她爸在乡间小路上散步,结果,一猛子扎到县城,陪着她满大街跑了一下午。两人商量了一下,雷雷先去学校,肖风华明天赶早把书包和行李包送来。

送完雷雷,肖风华重新返回凤栖小区。但是,她没有门禁卡,门卫说什么也不放她进门。傍晚的时候,她是被小朱的朋友带进大门的。现在,肖风华要想进门,只能找小朱的朋友。但是,她不认识小朱的朋友。小朱呢,她又联系不上,打了几遍电话,提示已关机。

肖风华站在门口想了一会儿,决定回家。她本来应该像过去这几年那样,疯了似的担心雷奔,但是奇怪得很,她心里有一些更复杂、更重大的情绪和思想,它们压过了她对雷奔的担心。

肖风华就这样,怀着那些更复杂、更重大的情绪,一个人开车回到了雷庄。从雷奔出事到现在,已经七年了,无论是在县城的家里,还是搬回雷庄,她没有一个晚上离开过雷奔。虽然为了尽可能地保证睡眠,她把双人床换成了两张单人床,但她的耳朵无时无刻不在竖着。雷奔在夜里频繁地起床,出入卧室和客厅,甚至打开门插销,大冬天里穿着短袖衣服跑到大街上去。肖风华在门锁上费尽了心思,但雷奔总能破解。为了杜绝他在大冬天里穿短袖,肖风华每年在换季时都把短袖衣服藏到衣柜的最顶层,或是压在最底层,但雷奔总能翻箱倒柜地找到。

因此,可以说,七年来,肖风华连做梦都睁着一只眼睛。

七年来,她是多么希望能有一个完整的睡眠,如今这个愿望终于实现了,她却睡不着了。雷奔的床静悄悄的,外面客厅也静悄悄的,无边无际的空旷让她身上发冷。而且,更重要的是,凤栖小区那栋房子占据了她的大脑,她无法猜想那神秘的院落和房屋到底是怎么回事,从哪来的。

天快亮的时候,肖风华才迷迷糊糊睡了过去。困倦彻底把她打倒了。但她只短暂地睡了一小会儿就醒了,恍惚好像看到雷奔像过去那样,端着茶杯进屋来给她送水喝。雷奔的睡眠非常少,常常天不亮就起床,起床后就勤快地烧水泡茶,然后进屋给肖风华送水喝。他刚送完水回到客厅不到五分钟,就忘了刚刚给肖风华送过水,便重新倒一杯再给送进来。一个早上下来,肖风华的床头柜上常常摆放着五六杯水。

肖风华揉了揉眼睛,彻底醒过来,发现刚才只是幻觉。门口没有雷奔,床头柜上也没有一杯一杯的茶水。她洗了洗脸,给五只小狗准备了食物和水——她和雷奔收养了五只流浪狗,就开车往县城去。

这次,肖风华很顺利地进入了小区。小区里有一家对外营业的幼儿园,肖风华赶到的时候,家长和孩子正在鱼贯进入小区,门卫把门打开了,全部放行。

28号楼东单元一楼的大门仍然紧闭着。肖风华看了看院落。东南角有一口大缸,从里面颤巍巍地伸出两根莲叶。季节还早,莲叶翠生着。西南角有一棵石榴樹,正开着艳红的花朵。

这些生命的迹象,沉重地击打着肖风华。她盯视着密码锁很久,才下决心打开滑盖。她输入县城家里的门锁密码,无效。接着,她依次输入一家三口人的生日,也无效。

密码锁忠实地护卫着那扇暗咖色的大门,把肖风华挡在一个神秘世界之外。她再次花了几分钟时间,下定决心,抬起右手,凝重地拍响那扇沉默的门。她不知道接下去会有什么样的景象出现在院子里,有那么一刻她特别想赶紧逃离。

然而,院子里依然寂静无声,没有任何人打开家门,出现在院子里。肖风华感到自己特别累,她正在犹豫要不要继续敲门,隔壁西单元邻居家里的院门响了,肖风华撒腿就跑,仿佛自己是个小偷。

在幼儿园门口,肖风华看到了雷奔。

幼儿园大门对面有几棵银杏树,每棵树底下放着一张防腐木长椅,雷奔就坐在其中一张长椅上。

远远看去,他的身形厚实高大;走近看,面容慈祥淡然。要不是年龄不够老,他可真像一个送孙子上学的爷爷。这两年,肖风华时不时地会羡慕雷奔,她觉得雷奔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但是现在,肖风华心里写满了问号,她不知道雷奔出现在这个小区里到底说明了什么,这件事背后隐藏着什么样的秘密。她一步步走到雷奔跟前,没有像过去那样大呼小叫。过去,只要雷奔离开她的视线,她就会奔走寻找,找到后便会气急败坏地把雷奔呵斥一顿,仿佛家长管教自己的孩子。

雷奔看见肖风华,咧开嘴笑了。

“老婆。”他说。

雷奔笑得那么天真,纯洁,跟那些蹦蹦跳跳走进幼儿园的孩子们没有什么区别。

“雷奔,你怎么来这儿了呢?”肖风华问。她把语调放得很平缓,与其说怕吓坏雷奔,不如说怕吓坏自己。她不知道从雷奔口中能吐出什么话语。

“老婆,我也不知道怎么来这儿了。”雷奔说。

雷奔仰着脸,看着肖风华,眼神依然像过去七年那样干净和清澈。他像个不谙世事的孩子,不知道自己为何坐在那把长椅上,不知道为何对面有一家幼儿园。他乖顺地站起身,跟着肖风华离开幼儿园,乖顺地跟着她回到28号楼。

“雷奔,这房子是谁家的?”肖风华问。

“谁家的?不知道是谁家的。”雷奔说。

“那你知不知道门锁的密码?”

“密码?不知道。”雷奔说。

肖风华滑开门锁的滑盖。阳光照射着那十个蓝色的数字,肖风华此刻觉得那是世界上最难解的密码。

雷奔也凝视着那些数字,但他的眼神里写满了迷茫。

之后,肖风华带着雷奔离开凤栖小区,去立秋一中,给雷雷送书包和行李包。雷雷气喘吁吁地跑到他们平时见面的小角落,隔着栏杆,问雷奔:

“爸,你昨晚跑哪去了?”

“我没跑哪去,我很听话。”雷奔说。

雷雷仔细观察了一下雷奔的表情,对肖风华说:

“妈,门锁的事弄清楚了没?”

肖风华说:

“弄清楚了,那是你爸过去朋友的家。你爸还没出事时,朋友出国了,委托你爸去给他照管一下,所以你爸有门锁的密码。”

“哦,这么说,我爸昨天忽然记起了密码和照管房子的事?”

“应该是这样。但他现在又忘了。”肖风华摆摆手,“快进去上课吧,不用担心。”

肖风华在去一中的路上,一直苦思冥想怎么给雷雷一个合理的解释。此刻,她觉得这个解释还是比较合理的。甚至,她认为自己都应该被这个解释所说服,虽然这只是她编织的一个谎言。

回到雷庄后的雷奔,跟过去没有什么两样。肖风华在院子里整理葫芦架子,雷奔坐在架子下喝茶。肖风华踩在梯子上俯瞰雷奔,见他手搭膝盖正襟危坐的样子,像一尊佛,忍不住说:

“雷奔啊,你是不是上天派来渡我的啊?”

雷奔笑笑,说:

“老婆说得对。老婆说的永远都对。”

“你能不能记起,昨天跑去哪里了?”肖风华问。

“记不起来。”

“凤栖小区,记不记得?”

“不记得。”

“你是不是瞒着我,在凤栖小区买过房子?”

“没有,绝对没有。我做什么事都不瞒老婆。”

肖风华问得很小心,雷奔答得很老实。肖风华仔细地观察着雷奔的表情,她不得不承认,雷奔的表情像个孩子一样诚实,看不出说谎的慌乱、狡黠,哪怕一丝丝的不安都没有。

又过了几天,肖风华查了一下凤栖小区物业的电话。接电话的是个年轻姑娘,肖风华明知道问不出什么结果,但她还是抱着一线希望,问小姑娘,28号楼东单元一楼的主人是谁,电话是多少。姑娘说,对不起,大姐,業主的信息是保密的。肖风华说,我不是坏人。姑娘说,这跟是不是坏人没有关系。肖风华说,他可能是我失散多年的朋友,我一直在到处找他。姑娘说,大姐,您可以跟派出所联系一下。

肖风华悻悻地放下电话。

星期四晚上,肖风华带雷奔去了一趟婆婆家。公公婆婆及他们的小儿子雷驰都在家,肖风华说:

“我明天一早要去县城办点事,想把雷奔送到这里,你们帮忙照看一下。”

公公婆婆对视了一下,婆婆说:

“我们不一定能照管好啊。雷奔到现在都没有完全认出我们,他只认得你。”

雷驰说:

“是啊,嫂子,我哥只认得你。我们要是照顾不好,出了什么差池,怎么跟你交代啊?”

肖风华的火气一下子上来了:

“雷奔没出事时,他是怎么对你们的?老房子翻新,老二结婚,哪一样不都是雷奔帮衬?雷奔出事后,你们又是怎么对他的?你们像躲瘟疫一样地躲着我们,你们还是雷奔的家人吗?这些年我一直都在忍!将来有一天,雷奔彻底醒过来了,你们怎么有脸面对他?”

公公婆婆又对视了一次,都不再说话了。雷驰说:

“嫂子,你别发这么大的火,我们当然是一家人,这还有假?要不然这么着吧,明天我去你们家照看我哥,怎么样?我保证,我哪也不去,就看着我哥,他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回家的路上,雷奔像个闯了祸的孩子,紧闭着嘴巴,跟在肖风华身后。肖风华于心不忍,回头对他说:

“没事啊宝贝,跟你没关系。”

雷奔说:

“老婆,不生气,生气对女人不好,容易老。”

雷驰倒是说话算话,第二天一早就来了。肖风华匆匆忙忙地开车去了县城。还好,她赶到凤栖小区时,家长们正在送孩子去幼儿园,她又一次顺利地混了进去。

28号楼东单元一楼的小院子依然寂静无声。院墙不高,肖风华站在西南角院墙外,探头往里看了看。石榴树下的泥土泛着微微的潮湿,青石板地上也有洒过水的痕迹。

肖风华敲了敲门。她想,我既然已经来了,不敲门又能做什么呢?

她轻轻地敲了几下,又重重地敲了几下。二楼的窗户打开了,一个女孩探头朝下看看,又缩回去了。

小院子很安静,肖风华盯视着屋门。但是,没人从屋子里走出来。

“不用敲了,这家里没人住。”一个园丁扯着一根塑胶水管,往楼前的绿化带里洒水浇树。他抖着水管,白花花的水流在花草上方像小瀑布一样洒落。“这么好的房子和小院子,常年闲着,真是可惜。”他又补充了一句。

肖风华走到园丁跟前,问:

“大哥,这家院子里的石榴树是您刚才浇的吗?”

园丁抖抖水管,说:

“对啊。这家常年没人住,好好一棵石榴树,要是干死了就太可惜了。呶,那边水缸里的水,也是我照管的。再过一个月,荷叶能长得像磨盘那么大;荷花可好看了,一共三种颜色。咱们小区一楼的花草树木啊,我平时能照管就照管了,业主们上班,没时间。”

肖风华在绿化带边上坐着,看墙头上的石榴花。单元楼门也有门禁,她进不去。接近中午,二楼女孩下楼来了,肖风华迎上去,问她是否知道一楼业主去哪了,有没有联系电话。女孩说:

“我搬来两年了,没见到一楼家里的人。你再问问其他邻居吧。”

肖风华又打听了两个保洁人员和五楼邻居,依然没打听到什么线索,只好离开小区。下午,肖风华去立秋中学接了雷雷,赶紧开车往家赶。她还是很担心雷奔的。

雷驰坐在院门口的台阶上。两只狗趴在街上,一只睡着了,一只把下颌搁在前腿上,凝望着路面发呆。

肖风华把车靠墙停好,刚下车,雷驰就站起身,说:

“嫂子,你可回来了,我差点让我哥砍死。”

“砍?拿什么砍?”肖风华问。

“菜刀。好家伙,在院子里绕着圈地撵我。我要是腿脚不好,这条小命就没了。你说,我哥这样子,怎么敢让爸妈照管?所以,你也不要怪责我们。”雷驰说。

“你哥呢?”肖风华问。

“里面呢。”雷驰朝大门努了努嘴,说,“我可不敢跟他待在一起。你回来就好了,我得回家了。”

雷驰疲惫不堪地、却又是快速地逃离了。肖风华庆幸当初买下的这栋房子跟公婆和雷驰家不在一条街上,甚至离得有点远。

肖风华打开院门,看到雷奔像尊佛像似的坐在葫芦架下。她走上前去,果然看到一把菜刀放在桌子上。

“雷奔,你站起身。”肖风华说。

雷奔听话地站起身。

“你往那边走,对,月季花那边。”肖风华指引着雷奔。

等雷奔听话地走到月季花旁边,肖风华快速把菜刀拿起来,让雷雷送回厨房。她后悔早上离家时没有把菜刀锁在抽屉里。

“好了,回来坐下吧,咱俩喝茶。”肖风华在桌子旁边坐下,问雷奔,“你把菜刀拿出来干什么?”

“我很生气。”雷奔说。

“你为什么生气呢?”肖风华尽量把语气调整得很柔和,“你弟弟说,你拿着菜刀追他,你为什么要追他?”

“他对我态度不好。”雷奔说。

“不管怎么说,他也是你弟弟啊!”肖风华说。

“我很生气。”雷奔重复道。

雷奔并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他没出事时,也曾经对肖风华动过手,有一次甚至把肖风华的额角打破了。他年轻时习过武,内心里是有那么一点点暴力倾向的。当初老周那么提携他,也是看重他身上的那股子蛮劲,是个说打架就敢拿命打的人。

肖风华虽然偶尔挨揍,但她从来没想过离开雷奔。相反,在外人面前,她从来不计较小节,而是绝对地维护雷奔。因此,雷奔的那帮子小兄弟对肖风华都很敬重,她在那个圈子里是挺有名的。肖风华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受不了委屈,就当不了大哥的女人。

出事后,雷奔虽然很依赖肖风华,但骨子里的那股子蛮劲并没失去。搬到乡下后,他也曾经手持菜刀追赶过肖风华。那次,肖风华也跟雷驰一样,绕着院子闪避,雷奔恼怒极了,扬手就把菜刀隔空投掷过来,幸好肖风华灵活,躲过去了。

晚饭过后,肖风华看了看监控。她安装了两个摄像头,一个在大门上方,监控的是大门口;另一个在院子西南角,监控着整个院子。她在监控画面里看到雷奔和雷驰兄弟俩绕着葫芦架追跑,雷奔舞动着菜刀。出事后,雷奔不再叱咤江湖,也不再健身和练武,身形日渐一日地发起福来,因此,他拿着菜刀追赶雷驰的样子,看起来是那么笨拙和迟缓,甚至有点跌跌撞撞。肖风华忍不住鼻子发酸。曾经,那是一个多么飒利勇武的男人啊。

夜里,雷奔焦躁不安,来回走动。他是凌晨一点钟醒的,那时候,肖风华刚入睡不久,她做了个梦,梦见雷奔完全康复了,又变成过去那个叱咤风云的大哥。她说,雷总,你可算醒过来了。雷奔说,难道我一直睡着啊?她说,你当然不知道了,你睡了一个大长觉。雷奔问,多长?她说,七年。雷奔说,老娘们儿,净胡说。她说,我没胡说,你看,现在是二〇二一年了,你能给我说说从二〇一四年夏天开始到现在的事儿吗?雷奔说,我还真说不出来。她说,这七年对你来说是个空白,是一场睡眠。对我来说不是。这七年里,一直是我在替你照顾着这个家,我没办法,这是我的责任。我要替你照顾好我们的房子、你的女儿,替你,也替你未来的女婿。现在你醒了,该我退场休息了,这个家我交还给你了。

她正做着梦,雷奔把她喊醒了。

“老婆,喝茶。”

雷奔端着一杯茶,放在床头柜上。

“我的祖宗啊,你看看现在是几点?”肖风华指着墙上的挂钟,说,“现在是一点,凌晨一点钟,你得睡觉啊!你不睡觉对身体不好啊!”

“我不困。”雷奔说。

“你不困,但我得睡呀!我很困啊!”

“好,好,老婆,你睡。我不打扰你了。”

出事以后,雷奔身上还是有许多变化的,比如说他忽然变得非常礼貌,跟肖风华说话,仿佛在跟外人说话一样。

雷奔很礼貌地退出去,轻轻地关上门,客厅里的灯光消失了。但仅仅过了五分钟,门又开了,客厅里的灯光再次涌进来,雷奔端着第二杯茶出现了。

肖风华快要崩溃了,她想起刚才那个梦,如果梦是现实该多好啊,她把这个家交还给雷奔,就可以卸下担子了。

肖风华太累了,她朝着雷奔咆哮:

“你还让不让人活了啊?”

雷奔像个受了伤的孩子,手足无措地站在屋子中央。他站了几秒钟,没说话,低头离开了卧室。但是肖风华再也睡不着了,她追出去,说:

“雷奔,我也是一个小女人,我没有那么坚强和大度!我太累了!你到底什么时候能醒过来?”

“女人不用大度。天底下所有的女人都不用大度。女人大度是不对的。”雷奔说。

肖风华彻底崩溃了。她跑到厨房,从柜子里取出菜刀,奔回来,咣当一声丢在地上,对雷奔说:

“你把我砍了吧,痛痛快快,利利索索,别拖泥带水。”

雷奔低头看了看那把菜刀,它正好躺在他的脚边。雷奔没捡刀,也没动,仿佛肖风华掷过来的是一截树枝,完全不足以被吓到。

而且,雷奔不仅岿然不动,还隐约透出一股杀气。他坐在八仙桌旁边,左边是一株快要长到顶棚的发财树,婆娑的叶子正好遮挡了一部分照到他脸部的灯光,因此,他的脸部掩映在暗处,肖风华看不清他的面部表情。但奇怪的是,肖风华看不清雷奔的表情,却能感觉得到从他的眼睛里射出凛冽的凶狠之气。这种凶狠之气,从车祸之后就已经随着记忆的失去而彻底失去了。

“老肖,你没必要这样。”雷奔说。他一字一顿,声音低沉,像看不到的眼神一样,莫名其妙地透着一股肃杀之气。

肖风华受到惊吓,她感到頭晕,脚底没力气,趔趄了一下,赶紧靠在身后的博古架上。她碰掉了博古架上的零七八碎,包括几个药瓶,一个雷雷喜欢玩的魔方,两个木雕貔貅摆件。雷雷听到声响,从卧室里跑出来,问:

“妈,出什么事了?”

肖风华蹲下身,把那些小东西收拾起来,放回到博古架上。“没事,雷雷,妈妈刚才不小心碰到了博古架。”她看了一眼那把躺在雷奔脚旁的刀,又看了看雷雷。雷雷睡眼朦胧,没看到刀。

雷雷回到卧室后,肖风华捡起菜刀,送回到厨房的柜子里,锁上,又检查了一遍,确认没有其他利器暴露在外面,这才回到卧室。她经过客厅的时候,雷奔已经从八仙椅上站了起来,他的眼神不再被发财树叶子遮挡,看起来仍像这七年一样,单纯,干净,怯生生的。

“老婆,我错了,我绝对错了。”他说。

小牛是在半上午时分出现的。当时,肖风华正拿着水枪给几只狗洗澡。马上快七月了,天越来越热,给狗洗澡现在很方便了。雷奔坐在葫蘆架下喝茶,桌子上摊着一本书。

“雷哥,在看什么书?”小牛问。

“你好。”雷奔说。他把书合上,露出封面,说:“《失明症漫记》。”

“哦,这么多年了,雷哥还是喜欢看这本书。”小牛说,“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这本书讲了一个这样的故事:一个司机在十字路口患上失明症,他传染给了一位送他回家的路人,接着又传染给眼科医生。最后,整个城市的人都传染上了失明症。”

“真能乱写。失明怎么可能传染呢。”肖风华说。她曾经对心理医生说过雷奔喜欢看《失明症漫记》,医生说,这意味着,雷奔在潜意识里觉得自己也是一个失明的人。他失去了记忆,其实也等于失去了大脑里的眼睛。

“实际上眼睛只不过是透镜,或者说是摄像头,真正看到东西的是大脑,和放映电影是一个道理。”雷奔说。

肖风华朝小牛解嘲地笑笑,说:

“这句话是书里那位眼科医生说的。雷奔最喜欢念叨这句台词,我都能背下来了。”

“嫂子,我来帮你。你洗,我冲水。”小牛从肖风华手里拿过水枪。

小牛穿了一件白底蓝碎花长裙,风一吹,裙角像波浪一样翻飞。肖风华问:

“今年夏天流行花裙子吗?”

“对。大花小花,各种花。”小牛说。

“我记得七年前那年夏天也流行花裙子。”肖风华说。

“所谓的时尚就是这么回事,不断地重复,不断地重新开始。”小牛说。

“过去我也喜欢穿花裙子。现在,你看,运动休闲装,一年四季。”肖风华说。

“农村嘛,不适合穿得那么讲究。你这样也不错,自然,舒适。”小牛看了看雷奔,“你们搬到乡下来是对的,看,雷哥气色多好,脸色也红润。”

她们两人多年后重逢,竟然聊的是裙子,这让肖风华感到有点莫名其妙。

狗们一只只从肖风华手下解放,站起身,甩甩头,迸溅了无数小水花。雷雷拿着电吹风蹲在屋门口,给狗们吹干毛发。

“雷雷也长大了。刚认识你们的时候,她还是个小学生呢。”小牛说。

给狗洗完澡,他们一起坐在院子里喝茶。小牛问雷奔:

“雷哥,认识我吗?”

雷奔很礼貌地说:

“你好。”

“我是小牛。你特别特别疼的小牛。”小牛说。

“你好小牛。”雷奔说。他像个绅士一样,伸手跟小牛握了一下。

喝了一会儿茶,小牛陪肖风华去厨房做饭。

“风华姐,这个给你。”小牛拿出一个和田玉龙雕把件,“你在我店里定制的。”

“你怎么知道是我?”肖风华问。

“猜出来的。”小牛说。

肖风华觉得自己问的是废话。小牛的聪明,非一般女人可比。

把件雕刻得很棒,龙身婉转,祥云环绕。

“你雷哥是属龙的。”肖风华说。

“他适合在雷电里翱翔,而不是窝在这个小村里。”小牛说。

“不彻底康复,是没法在雷电里翱翔的。”肖风华说。顿了顿,她又问,“小牛,你觉得,你雷哥是真的把很多事都忘了吗?”

小牛说:

“我熟悉雷哥的眼神。但那是过去。现在的雷哥,眼神是完全另外一种感觉。”

肖风华脱口而出:

“可是,昨天夜里,确切地说是今天凌晨,我看到了他过去的那种眼神。说实话,七年了,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流露出过去的那种眼神,太熟悉了。一瞬间,我以为他醒了,过去的那个雷奔又回来了。他还喊了我一声老肖。他说,老肖,你没必要这样。”

肖风华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跟小牛透露这个秘密。她想了想,偌大一个世界,她也确实无人可以倾诉。她能跟谁说这种莫名其妙的话呢?眼神能代表什么呢?或许,她知道,只有小牛跟她一样熟悉雷奔,熟悉雷奔的一切细枝末节,乃至眼神。

“风华姐,你是说……”小牛只说了前半句。

“自从车祸出事,雷奔就忘记了老肖这个称呼。他是两年后才认出我的,但那仅限于他知道我是他的老婆。关于老肖的那些记忆,他似乎也并没想起多少。我甚至觉得,他其实并不是认出了我,而是经过两年后,从心底里知道我是他唯一可以依赖的人,是那个名叫老婆的人。七年来,这是他第一次喊我老肖,这是让我觉得奇怪的地方。”肖风华把米饭洗好,摁下电饭煲的煮饭键,说,“今天我还发现了另外一件很蹊跷的事。早上擦地的时候,我看到地上有两粒药,一粒维生素D,一粒是雷奔平时服用的药。昨天夜里我吵了雷奔几句后,不小心碰到博古架,掉下两个药瓶子,其中有一瓶维生素D片。瓶盖当时被摔掉了,我草草盖上,放了回去。看到地上那两粒药以后,我打开那瓶维生素D,你猜我发现了什么?”

小牛想了想,说:

“瓶子里不仅有维生素D,还有雷哥的药?”

一瞬间,肖风华有种想哭的冲动。她觉得此时此刻的世界上,最懂她的就是眼前的小牛了。

“就是说,雷哥并没有遵照医嘱服用药物,他把药偷偷地藏在维生素D瓶子里。”小牛说。

“对。那瓶维生素D当时只吃了小半瓶,放在博古架上再也没人问津,早就过期了。”肖风华说,“雷奔病了这么多年,我真的太累太累了,有时把药给他放在八仙桌上就忙别的去了。我根本不可能每次都盯着他把药服下去。”

小牛埋头在水池边洗菜,头发耷下来挡住脸,看不出在想什么。她的样子跟几年前比成熟了很多。肖风华问:

“店里那位男士,是你老公吗?”

“对。结婚三年了。”小牛说。“我总得结婚啊。”小牛又补充道。

小牛的这句话可以进行不同的理解——可以理解为她跟雷奔有过爱情,然后,雷奔出事了,她不得不结婚。当然,也可以理解为那只是任何一个到了适婚年龄的女孩子都会说的话。肖风华觉得,她已经完全没必要去弄懂小牛当年跟雷奔之间到底有没有过爱情这回事了。以雷奔过去的魅力,又对小牛那么好,没有爱反而是不正常的。

不过,有一点肖风华觉得很奇怪:她可以接受小牛和雷奔之间有爱,倒不一定能接受别的女人。比方说凤栖小区那套莫名其妙的房子,这些天就一直像一根刺似的扎在她的心尖子上,让她想起来就痛一下。

“小牛,姐有个事问你,希望你能对姐说实话。”肖风华边炒菜边说,“雷奔可能在凤栖小区有套房子,你知道这事吗?”

小牛在择一把油菜,是肖风华在院子里种的。“我不知道这事。”她说。

肖风华相信小牛不会说谎。她把凤栖小区那套房子的事仔细讲给了小牛:

“说实话,小牛,我倒是希望你知道那套房子。哪怕那是雷奔给你买的房子,我都不会太介意。”

“姐,你是说,你怀疑那是雷奔买给别的女人的房子?”小牛问。

“还能有别的可能吗?”肖风华说。

“按照园丁的说法,那套房子里没有人住。那就是说,即便有一个女人存在,那也是过去的事情了。”小牛说。

“但是,解释不通啊!就算没有人住了,每年的物业费得有人交吧?雷奔出院后,我基本上是跟他形影不离的,我敢说,这七年里,他没怎么离开过我的视线。再说了,雷奔现在总的来说还是一个睡着的人,他的记忆所剩无几,不可能脱离我的视线去照管那套房子。他前些天偷跑过去,应该是暂时的记忆回归。第二天早上,他就把那套房子给忘了,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坐在凤栖小区的绿化带旁。”

“你说得有道理。”小牛说。

肖风华又谈了谈遇到豹子的经过。小牛说,她知道豹子借雷奔二十万块钱的事,但豹子有没有还钱,她真的不知道。肖风华说:

“我就猜豹子在撒谎,想把账赖在你头上。”

小牛说:

“嫂子,你现在需要用钱吗?需要的话就尽管说。你也别怪我这七年没联系你。要不是你去了我店里,我本来想一辈子都不再联系你们的。”

肖风华说:

“我懂。人总要不断地跟某些东西告别,不管它过去有多重要。”

天气特别好,他们在院子里吃饭。

小牛说:

“我有一种回到娘家的感觉。”

她对雷奔喊道:

“哥,哥。”

肖风华观察着雷奔的反应。她希望雷奔流露出过去对小牛的那种疼爱。她愿意面对和承受这一点,只要雷奔能醒过来。

但是雷奔没有任何反应。他仍像初次认识了一个陌生人那样,对小牛礼貌而客套。

小牛说:

“哥,你要是哪天想起我是谁,就跟我嫂子说一声,让她给我打个电话。还有,我结婚了,他也是做和田玉生意的,现在跟我一起开店。他人很好。当然,无论多好的人,都不如你好。但好不好是另外一回事,哥,我也是曾经沧海的人了。”

送小牛出门时,肖风华说:

“小牛,他听不懂你的那些话。”

但是小牛摇了摇头,说:

“不,他听得懂。”

“我一直在观察他,他的表情完全没有任何异样。”肖风华说。

“你相信我吗,姐?”小牛眼睛灼灼地盯视着肖风华,“你说,昨天夜里你感受到了他的眼神,我想,今天我也感受到了。就在我说我结婚了的时候。”

小牛这么一说,肖风华就无力再辩驳了。她爱雷奔,小牛也爱雷奔。

“小牛,我突然很害怕。”肖风华说。

“不要怕,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小牛说了一句鸡汤话。

返回小院后,肖风华拿出手机,翻出雷奔和小牛在可可托海拍的照片,问:

“雷奔,记得这个姑娘吗?”

雷奔很认真地看了看,说:

“不认识。”

“怎么会不认识呢,她不就是刚才来咱家吃饭的姑娘吗,她叫小牛,廖小牛。你曾经特别宠特别喜欢的一个姑娘。”

“来咱家吃饭?什么时候?”雷奔说。

“这两棵树你知道在哪里吗?”肖风华指着那一黄一翠的两棵树。

“不是在草原上吗?”

“对,你说得太对了,真是聪明宝贝。”肖风华说。她希望能从雷奔脸上和眼神中看到不一样的神采,哪怕一丝丝。但是没有。这甚至让肖风华怀疑昨天夜里她的感觉是不是幻觉。

午后,肖风华开车送雷雷上学。再過半个月就该放暑假了,想到暑假后雷雷能帮忙照顾雷奔,肖风华心里顿时轻松了不少。

返回时,肖风华在路边找到一家照相馆,把雷奔在可可托海拍的照片洗出几张,回家后又上网买了几个相架,把照片镶进去,摆在八仙桌上和博古架上。有一次,凌晨时分,肖风华起床去洗手间,发现雷奔站在博古架旁边,端量他和小牛的那张合影。房门在博古架旁边,肖风华看到的是雷奔的侧脸,她觉得雷奔的脸色有点忧伤。

“宝贝,雷总!”肖风华喊道。

雷奔恍恍惚惚地转过脸来,朝肖风华笑了笑。肖风华又一次感觉到了异样,她靠近雷奔,仔细端详他的眼神,但雷奔转身坐到八仙椅上,摁开了电视机。一切瞬间恢复了原样。肖风华毫不怀疑,等她躺回床上后,雷奔又会一趟一趟给她把茶水送进去。

几天过后的一个晚上,小牛打来电话。她去过凤栖小区,弄清楚了那套房子的情况。

“确实是雷奔买的房子,十年前买的。”小牛说。

“他给谁买的?”肖风华问。她心里有些紧张。

“给他自己。”小牛说。

“自己?”肖风华问。

“房产证上写的是雷哥的名字。我打听了,雷哥跟凤栖小区的开发商赵总是朋友。当初,赵总被追债,差点没命,是雷哥带人帮他把事情摆平了。”

“我好像从没听雷奔说过有赵总这样一个朋友。”肖风华说。

“姐,你不可能了解雷哥的一切。再说了,他当初买这房子时就叮嘱赵总要保密,不能对任何人说。所以雷哥出事这些年来,赵总一直没有联系你。他在等雷哥苏醒的那一天。”

肖风华一时之间想不通这件事里面的逻辑。她问小牛:

“你确定这房子不是给哪个女人买的?”

“确定。”

“也没有女人去那里住过?”

“没有女人。姐,你相信我,我小牛虽然没什么本事,但打听个事还是能打听到的。”

对于小牛的这句话,肖风华是相信的。当初雷奔那么喜欢小牛,其实就是从她身上看到了跟他自己很像的一些东西。

“那套房子,只有赵总和雷哥知道。雷哥不定期地去住一两天。只有他自己,从没带过任何女人。”小牛说。

“这么说,前些天他忽然跑到那栋房子里,是因为关于那部分的记忆突然复苏。他跑去住了一夜,第二天早上,又把房子的事给忘了。”肖风华说。

小牛同意肖风华的分析。“除非……”小牛欲言又止。

“你是不是也怀疑,他并没有忘掉那栋房子?甚至,他的记忆已经恢复了?”肖风华问。她说出这些话后,连自己都被吓着了。

她很无助,希望小牛能够给她一个合理的答案。

但是小牛无法给她答案。小牛说:

“雷哥无论做任何事情都是有原因和理由的。我觉得,我们不必了解他的一切。”

“那,这套房子我们也不管?”

“不管。任由它在那里放着。”小牛说。

肖风华承认,此刻的小牛是冷静和理智的,比她肖风华要冷静,也比她要明白事理。

“小牛,我现在真的不知道,雷奔还有多少秘密是我不知道的。”肖风华心里有点悲凉。

“姐,活在这个世上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们要尊重雷哥,包括尊重他所有的秘密。”

肖风华好好想了想,我有秘密吗?她很容易地就罗列出跟雷奔结婚后她确实是有过秘密的,比如瞒着雷奔补贴钱给娘家弟弟买房子。当然,秘密的性质、程度各个不同。

放下电话后,肖风华有点释然,又有点不甘。她仰头看了一会儿星空。搬到乡下后的这几年,她特别喜欢看星空。乡下的星空是辽阔旷远的,星星明亮而纯净。每当觉得心绪烦杂,她就站到院子里看看星空。

肖风华叹了一口气,回身想进屋,却一下子撞在雷奔身上。

“吓死我了!”肖风华抚着胸口。她拿着手机出来接电话时,雷奔好好地坐在八仙椅上看电视。他是什么时候走了出来,悄无声息地在她身后站了多久,她根本没有觉察。

“雷奔,你有秘密吗?”肖风华问。

“我没有秘密。对老婆不能有秘密。”雷奔说。

“那你跟别的女人好过吗?”

“没有。老婆是最大的,老婆是唯一的。”雷奔说。

“假如一个人突然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事先没有任何预兆,老天爷不给他任何思想准备,你说,他会带走多少来不及处理的秘密?”肖风华说。

“永远不被人知道的秘密,才是真正的秘密。”雷奔说。

肖风华被雷奔这个金句给震着了,她转过头,仔细地审视雷奔。雷奔也在仰头看星空,肖风华觉得他眼睛里有两簇非常明亮的火,这火照耀着雷奔的脸庞,使他的脸庞显出一种圣洁的光。

“如果有一天,你醒了,却瞒着我,这算不算秘密?因为,如果你瞒着我,那这事全世界就只有你一个人知道。”肖风华问。

“那也不是秘密。因为星空知道。”雷奔说。

“雷奔,我告诉你——我拿你是没有办法的。一点办法都没有。因为你是我的男人。”肖风华说。

十一

刚下过一场雨,小院里空气清爽。狗们围绕着墙根处的一个小水洼,兴奋地扑腾不止。

黄瓜长得很快,前两天还只有手指长,今天就可以吃了。肖风华用剪刀把底下的黄叶子修理掉,摘下两根黄瓜,在水龙头下面洗了,给了雷奔一根。肖风华吃得快,三口两口吃完,又去拔一盆月季花下面的草。

雷奔像个绅士一样,温文尔雅地吃着黄瓜,边吃边看着肖风华拔草。他等待着肖风华从土里发现他埋下的药。

他不出预料地等到了。肖风华拔了几棵草,又拿一把小耙,要给月季花松松土。她翻动湿润的土壤,没怎么费力,就翻出了一些药粒。埋得早的药粒已经化成粉末了;昨天刚埋进去的,还保留着药粒的原貌。

肖风华捏起那些药粒。她很熟悉它们,因为雷奔服用那些药粒已经多年了。

“雷奔,这不是你的药吗?”肖风华用手掌托着几粒药,朝雷奔走过来,“它们为什么会跑到土里面?”

雷奔把没有吃完的黄瓜放在桌子上,两只手臂规规矩矩地放在大腿上,像一个正在等待挨训的小学生。

“你为什么把它们埋到土里?雷奔,这是药,你得吃药,病才能好!你把它们埋起来,什么时候才能康复啊?”肖风华把手掌伸到雷奔眼前。

“我错了,我绝对错了。”雷奔说。

“你当然绝对错了!不是把药放到维生素瓶子里,就是埋到土里!你说说,这些年来,你瞒着我到底丢了多少药?”肖风华气得嘴唇直哆嗦。

雷奔笔直地坐着,看着气急败坏的肖风华。他的心里荡漾着一种由衷的愉快。他为什么把药粒埋在月季花盆里,而不是其他花盆里——因为他知道,肖风华最喜欢的就是这盆月季花。他一个星期前开始往月季花盆里埋药,等的就是今天,这一刻。

他的愉快,并非从他所做的那些恶作剧行为而来——比如,他在凌晨时分,频繁地往臥室里给肖风华送茶,搞得她无法睡觉。比如,他趁雷雷不备,拦下出租车跑到县城,然后甩掉司机,跑到凤栖小区。他知道肖风华有多焦急,他坐在屋里看到了肖风华站在大门外焦急万分的样子。

从行为上来看,他确实有点恶作剧。但他的愉快是真实的。他也不是故意要折磨肖风华。但是,为什么这么做,他自己也不知道。

他摁下熟悉的门锁密码,走进熟悉的小院。他看看荷花缸,那里一点都不缺水。他摁下屋门的密码,走进屋里。一切都是熟悉的,家具、空气。他曾经遗忘过它们,那是他躺在手术台上昏迷不醒的时候,以及他出院后丢失了记忆的那几年里。

是的,他短暂地丢失过记忆,但后来,所有的记忆陆续都回来了,直至完全地恢复如初。他继续扮演着那个没有康复的自己。他纯真地、像个孩子一样跟在肖风华后边。他做着一个感知和记忆都存在障碍的人所应该做的那些行为。他清楚地知道,这并非是惯性使然。

他扮演得很成功,几年了,都没有被肖风华识破。除了那天凌晨肖风华把菜刀丢到他脚前那一次。他承认,那一刻他有点恼火,他能感觉到自己的眼神里射出阴冷的光,就像过去他拿着刀械在江湖上跟人打架时一样。

他当然不想吃那些药粒。但是,他完全有更好的办法把它们消灭掉,比如把它们丢进马桶里冲走,或者泡在水杯里然后倒掉。但是他偏不那么做,他偏把它们藏在维生素瓶子里,把它们埋在土里。

世界是他的。他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他洞察着肖风华的疑心。他看出来了,肖风华有点怀疑他是不是已经恢复了记忆。但是,他继续扮演着那个失忆者的形象,或者说,他根本不用扮演,那个形象就是另一个他。他洞察着肖风华的怀疑和否定,又怀疑又否定,他开心得不得了。

他坐在凤栖小区幼儿园门口,等待着肖风华的到来。当肖风华的身影远远地出现,他开心地笑了。他觉得这样真好,他有什么必要承认自己已经恢复了记忆呢?

还有豹子和小牛的出现,都动摇不了他继续这样活着的想法。凤栖小区的那栋房子是他自己的,他十年前买下了它,就是为了想要静一静的时候能躲到那里面静一静。他从没带任何人进入过那栋房子,那是他自己的世界。他有时候跟肖风华说要到外地去考察一下市场,或者去进货,或者去开订货会,等等等等,其实他是躲进了那栋房子里。他一个人在那里面待着,待够了,再回到滚滚红尘中去。

所以,那栋房子没那么复杂,它很简单。

当他喊肖风华“老肖”的时候,他观察着肖风华的表情。他想,老肖,你瞧,我主宰着这个小世界。

小牛,多么好的姑娘。多年前,他欣赏她,宠爱她。他为她的生意倾注了很多心血,为她铺好了一条阳光大道。当然,小牛完全值得他这么做。这并不仅仅因为小牛爱他。对于他和小牛这样的人来说,爱是肤浅的。

无论过去的什么人出现在他现在的生活里,都不足以促使他承认自己已经恢复记忆。他喜欢过这样的生活——他洞察一切,但世界并不了解他。他无牵无挂,无烦无忧,无为无志。当然,这并不是说,他就要如此生活一辈子,如此生活到老去和死去的那一天。什么时候回到这个世界,什么时候承认这个世界,都由他雷奔自己说了算。

过去他叱咤江湖,几乎所有跟他过招的都是他的手下败将,那些时候他经常觉得世界是他说了算。只有当他恢复了记忆之后,他才真正体会到了,过去那些啥也不是,现在才是真正的他说了算。

当然,如果他调皮地、刻意留下的蛛絲马迹积累到了一定程度,肖风华和小牛最后确信无疑地识破了他,知道他早已恢复记忆的时候,她们或许会认为他是为了逃避这个复杂的世界,才一直伪装着自己。那又怎么样呢?并不重要。他只是觉得,这样活着很好,特别开心,就行了。

现在,肖风华用手心捧着那些药粒,回到月季花旁边。她把它们扔进去,用一把小铲子翻动土壤,把药粒重新埋进去。

“我看你是想给月季花治治病。”她说。

雷奔微笑着,看着肖风华弯腰劳作的样子。他看了一会儿,重新把《失明症漫记》打开。他读着其中的一句,读出了声:

“自从来到这里后,医生的妻子头一次感到她像是在显微镜后面观察几个生物的行为,而这些生物根本没料想过她的存在。”

他过去给肖风华和小牛都讲过这本书。但她们只知道,书里讲的是整个城市的人陆续患上了失明症,一批批被关进一座废弃的精神病院里。但是,雷奔没跟她们讲过,书里那位医生的妻子并没有失明。但是医生的妻子隐瞒了这件事,而是伪装成一个失明者,陪同丈夫一起进入了精神病院。

这本书的来历,要追溯到出车祸之前,他偶然有一天认识了一位喜欢收藏文玩的女作家,与她有过一段在他过去经历中没有过的神交。女作家跟他聊了很多哲学和文学,并给他推荐了一些书。《失明症漫记》就是其中一本。他越读越震撼,当读到结尾的时候,患上失明症的人们正在陆续恢复健康,眼科医生和妻子的一段对话让雷奔彻夜难眠——

“我想我们没有失明,我想我们现在是盲人;能看得见的盲人;能看但又看不见的盲人。”

雷奔琢磨着这段振聋发聩的话,思考着女作家给他讲过的那些哲学的大道理。忽然有一刻,他羡慕那些失明的人。就在读完这本书后不久,他出了车祸。出院后过了几年,他重新翻动那本书,发现关于对它的记忆并没有全部失去。搬去乡间的路上,他紧紧地握着那本书,别的东西什么也没拿。他觉得其他东西对他没有意义。

雷奔觉得眼科医生的妻子是一个最富有的人,她拥有观察全世界的权利。所以,当有一天雷奔恢复了记忆,他立即决定做一个医生妻子那样的人。至于要伪装到什么时候,他并没有想过。

雷奔觉得,只有像他这样患过失忆症的人,才能真正读懂书里那位眼科医生的话——“实际上眼睛只不过是透镜,或者说是摄像头,真正看到东西的是大脑,和放映电影是一个道理。”

责任编辑:易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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