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编辑部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即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发布。这是21世纪以来的第18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凸显了新发展阶段党中央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高度重视。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全国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阶段性胜利绝非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新征程、新目标的起点。脱贫攻坚是乡村振兴的前提与基础;乡村振兴是脱贫攻坚的延续与升级。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需要社会各方努力,同样也离不开慈善事业的发展与慈善力量的投入。面对中央一号文件所提出的新形势、新目标,慈善事业既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和空间,也将面临着新的任务与挑战。
通过动员慈善力量、开展慈善项目助力农村地区发展产业;通过慈善文化建设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和乡村文明程度,激发内生动力,提升乡村自治能力,有效纾解治理难题,促进乡村治理机制有序运行;通过慈善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形成强大合力;通过慈善力量推动农村地区发展乡土慈善,实施慈善救济,深入挖掘农耕文化所蕴含的优秀理念、人文精神与道德规范,进一步丰富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等,都是赋予慈善事业的崇高使命与光荣任务。
多年来,中华慈善总会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投身脱贫攻坚,高度聚焦“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充分发挥作为全国慈善组织排头兵的引领示范作用,實施多种帮扶项目,开展多种帮扶活动,累计在脱贫攻坚领域投入款物价值82.85亿元,其中2020年就达10.73亿元,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了慈善力量。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目标中,“乡风文明”和“治理有效”具有显著意义,也是深入开展慈善活动的最好切入点。充分发挥基层互助力量与新乡贤文化作用,在广大乡村地区组织开展慈善活动,是实现乡村社会“乡风文明”与“治理有效”的重要抓手。为此,中华慈善总会于2020年启动了全国性的“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得到了全国各地慈善组织的积极响应,目前已有17个省市慈善会与中华慈善总会签约联合实施,各项建制与落地工作正有序推进,成效显著。“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旨在为全国行政村和社区设立可以独立筹款的村社互助基金,实现社区链接社会资源进行筹款、社区志愿者队伍注册、社区志愿者积分统计和兑换等,使之成为社区社会组织、自治组织和志愿者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的重要支撑,成为助力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充分体现这一慈善项目全国联动、赋能社区与家国情怀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