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思彤 唐昌敏② 刘桂芳 刘翊珺
中医药发展历史悠久,是中国特色的医学文化,应该重视中医文化的传承和中医事业的发展,更好地发挥中医治疗的优势。近年来,我国出台一系列政策推进医联体建设,通过资源整合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国家鼓励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各种形式的医联体,将中医药治未病的理念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预防保健功能相结合,有效发挥中医药的作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1],加强基层全生命周期管理能力建设。
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在医疗联合体建设中切实加强中医药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医疗联合体建设中切实加强中医药工作,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2020年颁布《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鼓励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各种形式的医联体,强调中西医结合,发挥中医优势。以省市中医院为中心,派遣各专家医生到基层医院出诊,同时下级医院可派一些优秀骨干到省市中医院进行学习和进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提出,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到基层提供服务,促使优质中医资源向基层下沉,缓解基层中医资源短缺的情况。
随着不断探索和发展,部分地区医联体建设已经有所成效,如广东、深圳、北京等。广东、深圳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推动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六位一体”发展。根据2020年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数据显示,近几年提供中医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占比不断增加,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占比由2015年的96.9%增加到2019年的98.3%,乡镇卫生院占比由2015年的93.0%增加到97.1%。但总体而言,大部分已建设的医联体都是松散型医联体,功能定位不明确,中医医联体的建设充满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许多挑战和阻碍。
推进中医医联体建设,让优质中医药资源下沉到基层,使中医药疗法变得方便可及,发挥中医药预防保健功能,结合慢性病防治,扩大中医药的服务范围,促进中医事业的发展。
中医医院作为中医医联体的龙头,应积极联合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加强中医专科医联体建设,由中医专科的医生与基层全科医生共同组建一支中医诊疗队伍,联合开展义诊活动,将中医药“治未病”理念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预防、保健功能相结合;也可以在社区办中医宣传讲座,向广大市民普及中医药健康知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制作香囊、艾灸条等具有中医药特色的物品分发给听讲座的居民,让更多人了解中医药文化,通过中医药治疗受益,感受到中医药的魅力。
首先要明确医联体的功能定位,根据该区域内的中医药资源情况和居民的医疗需求来选择各医疗机构共同组建医联体。明确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的职能和责任,通过医联体的建设,让优质的中医资源向基层下沉,让社区患者可以就近接受更好的中医药治疗,增强居民对中医治疗的信心。建设紧密型中医类医联体,要加强各级医疗机构间的合作,增强上下级医疗机构之间的联系,上级医院可多派专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出诊,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交流学习的机会,疫情防控背景下医联体内可以开辟线上交流、远程会议等方式进行交流,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药服务能力。
目前有不少地区已经进行了中医类医联体建设的探索和实践,其中不少都结合采用 “互联网+”模式。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网络平台,患者在基层就诊后,开出的中药治疗处方通过网络系统上传到中医医院,由中医医院药房配置好药剂,再配送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剂到达后患者就近取药即可,节省资源的同时也便利了社区的居民[2]。不便出门的居民可通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网络平台进行网上就诊,平台可提供中医医院的专家出诊,也可提供基层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最后由中医医院统一配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一取药,减少了患者到医院诊治交叉感染的风险,也方便了居民及时有效地接受中医药服务,提高了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让居民在家门口就能得到中医药服务。
在抗击疫情的攻坚战中,中医药疗法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很多患者都接受了中医药治疗,中医药知识得到一定的普及,民众也更加认可中医药疗法,也加大了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可更多考虑在医保制度制定中加大对中医药的倾斜力度,提高中医药诊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出台政策补贴,助力中医药行业的发展。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支持力度,鼓励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特色服务,引进中医药特色项目所需要的配套设施,让中医药文化得到弘扬和发展。
中医药的优势众多,医疗成本较低,治疗手段多样,具有较长的临床治疗历史,同时对各种慢性病的治疗有各种独特的方式,可以结合家庭医生制度,推动优质中医药资源向基层下沉,对患慢性病的病人进行管理和看护,秉持健康生活的理念,根据不同病人的病情,制定不同的治疗方案,并提供营养健康的膳食食谱。积极探索中医和慢性病防治以及家庭医生的模式,促使中医药优势在基层预防保健中得到有效发挥[3]。
3.1.1 医联体安排不合理,凝聚力不强。在各种推进中医医联体的建设政策下,部分地区往往只追求中医医联体的签约率,强制要求三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忽视了当地的实际医疗需求和各医疗机构自身的功能定位,使得医联体内的医疗机构积极性低,最终导致各项政策未能落实到位,无法真正达到医联体建设的效果。同时医联体内没有建立统一的绩效考核标准和激励机制,在不同的利益导向下,医联体内的力量无法凝聚到一起,资源不共享,信息不流通,形成信息、资源壁垒。此外大部分三级中医医院的药剂属于核心技术成果,患者仅能在三级医院取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无法提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患者的就医选择,阻碍了基层首诊的推进。
3.1.2 中医药人才缺乏,基层中医服务水平有待提升。中医药学体系庞大复杂,中医药人才培育周期较长,居民对中医医师的年龄、招牌等要求较高,且相较其他专科的医务人员,中医薪资水平较低。因此我国中医人员数量虽然逐年增加,但在总体卫生人员中占比较小,中医药人才较为缺乏。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环境、薪资水平普遍不如三级医院,且晋升空间有限,大部分中医人才不愿意选择在基层就业,基层医务人员受较大的工作负担影响,对中医技术学习不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还存在药品不流通及医保报销政策不完善等问题,阻碍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服务水平相对不足,无法满足患者的需求。
3.1.3 信息化建设不足,阻碍上下转诊的开展。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我国医药事业大部分领域都开始了“互联网+”模式的探索,信息化建设也不断完善。各大中医院信息系统比较完善,并且开辟了线上药房、线下配送等服务,但目前大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较为滞后,信息系统没有及时更新,基层的信息技术水平可能无法很好地支撑医联体内上下转诊,医联体内患者就诊信息互通存在阻碍,影响医疗服务效率。
3.2.1 强化政府统筹职能,加大对医联体发展投入。在中医医联体建设中,要强化政府的职能,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协调作用,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构建医联体。制定规范的医联体管理方案,明确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的职能,统一医联体内管理模式,提供财政补贴以补偿上级医院在帮扶基层医疗机构中造成的利益损失,引导医联体内利益共同体的构建。加大财政投入,重视基层中医技术能力的提升,进一步完善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为医联体内信息平台的建设提供持续性财政保障。
3.2.2 打破药剂共享壁垒,实现医联体内互利互赢。上级医院研制的特色药剂在各级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共享壁垒,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多缺乏有效的特色药剂,因此患者对特色药剂的需求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往往得不到满足。中医医联体内可尝试打开共享壁垒,建立严谨的机制,这样可以便利社区居民,居民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到药剂治疗。同时,医联体内的机构可以合作,由上级医疗机构负责研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患者意向,进行基础调查,共同提升药剂研发能力,实现区域内药剂共享[4]。
3.2.3 注重中医药人才培养,完善激励、薪酬制度。2019年我国卫生人员总数达1 292.8万人,中医药人员数达76.7万人[5],中医药卫生人员相对较少。培育中医药人才的时间周期长,人才较匮乏,因此要注重对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在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可采取师承教育,挑选资质较好的学员跟随研究中医时间长的老中医来学习,各地区医院也可与中医药高校合作,大批量定向培养人才,也可以将师承教育和院校教育相结合[6]。可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到基层执业,充分发挥退休中医医师传承教育的作用,通过师承教育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依托医联体的力量,上级医院可将有管理经验的人员下派基层担任职务,进一步完善基层的管理模式,促进医联体内一体化发展,通过改进激励机制和薪酬制度,促进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7]。鼓励中医医师加入家庭医生团队,进一步满足居民中医药服务需求。
3.2.4 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中医医联体内要重视基层的作用,以基层为基础,提升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技术水平。基层医务人员相对不足,且工作繁忙,各方面负担较重,对中医诊疗方面的学习相对不足,因此基层提供中医药服务的能力较弱[8]。在进行培训学习时,可以挑选优秀的人才到上级医院进行学习。重视中医科室的发展,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中医药服务范围,提供针灸、推拿、艾灸等中医药特色项目的同时配备完善的医疗设备,如火罐、刮痧板、推拿床等。与提供的服务配套,争取引进多种先进的医疗设备,保证中医药服务的基本质量。
3.2.5 加快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医联体内信息共享。信息化平台建设是紧密型医联体的重要手段之一,上下转诊过程中患者资料的移交、医保系统报销等都需要通过医联体内的信息平台实现。医联体内信息共享可减少出现患者进行重复检查的情况,为患者提供更大的便利,节省医疗资源。因此要加快医联体内信息平台的建设,重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技术的发展,相关卫生行政部门应给予稳定持续的信息化建设资金,为后续信息软件的维护和进一步更新提供财政保障。同时要加强对患者信息的保护,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指数,加强网络监管,防止患者信息泄露,切实保障患者的权益[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