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正辉
南宁市勘察测绘地理信息院有限公司 广西 南宁 530022
地下管线可以为生产和生活提供电力、热力、给排水等服务,是现代化社会正常运转的重要保障。在城市的不断发展过程中,地下管线也得到不断的扩建和改建,其在地下的布局错综复杂,需要通过地下管线测量工作,保证地下管线设计安全。基于此,运用现代测绘技术可以实现无损害的测量工作,提升测量效益。
在大多数工程项目建设过程当中,管道敷设都存在一定的误差,普遍存在后期施工损坏地下管道等情况,从而对居民生活与工业生产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随着我国城市规模的逐步扩大,城市综合地下管线测量的精度与质量控制就显得尤为重要了[1]。但从总体上来看,当前阶段我国在综合城市地下管线的测量方面依然存在较大的不足,从而导致地下管线建设跟不上时代的发展需求。基于此种情况,当前阶段城市建设必须要着手提升城市综合地下管线测量的精准性,从而为工程建设实践提供必要的支撑。
所谓地下管线测量就是需要在既有管道资料的基础之上,对相关管线点上所裸露出来的管线以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进行调查、测量并记录相关数据。在具体测量工作当中不仅要明确地下管线的具体类型、材质与埋设地点等详细信息,同时还需要在这一基础之上确定测量工作所需要采用的方法以及所使用的仪器。具体而言,城市地下综合管线的测量需要遵循如下两个方面的原则:①从简单到复杂,从已知到未知,同时尽量选择便捷、有效的测量方法;②对于地形复杂或管道布置密集的地区,需要结合现场实际测量条件以及管道输送的具体物质选择多种测量方法。实际上,由于城市地下综合管线的种类较多,同时管线自身的物理状况也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所采用的方法也并不完全相同,必须更精准地提升城市综合地下管线测量精度,对城市地下综合管线进行质量控制[2]。
目前城市综合地下管线测量中常用的探测方法主要有以下两种:管线探测仪探测、探测雷达探测。管线探测仪一般情况下只能应用于埋深小于4m的各种管线,具体而言主要应用于供输水管道、电信网络管道、煤气与天然气、工业管道等。采用此种探测方法必须要满足以下条件:管道材料为金属,直接采用电磁感应法进行探查,若管道存在裸露点则采用直接法进行探测;对于接头位置采用高阻体金属的管道,往往采用夹坩法进行检测,也可以采用电磁感应法;煤气管道与天然气管道探查只能采用夹坩法或电磁感应法;对于电信网线管道等,由于自身存在一定频率的电磁波,所以应综合采用电磁感应法与夹坩法,此外还需要采用等效差值法找准管道的平面位置与具体埋深。对于材质为非金属的管道要根据现场条件、管径大小与管道性质等因素确定具体探测方法;若待探查的管道周边的磁场较为异常时,则应采用极大值法进行精准定位,同时为了提升探查的精准度,还可以将接收机旋转一定的角度,并进行多次探测,最终取探测的平均值,如果探测存在其他干扰因素,必须要及时查明原因,并及时校准平面位置;埋深探测在完成精准定位之后,还应采用直读法或70%的衰减法去精准确定埋深的深度;对于那些较为隐秘的拐点,则应在地面上做好相关位置的标记,从而有效做好管道定位。
探地雷达仪主要应用于口径与埋深较大的管线探测之中,具体使用方法是根据场地的实际情况来布设管线,同时还需要根据探查现象地质条件的不同以及具体的探查深度来确定天线的中心频率,一般情况下,天线的间距布置为1m,并将采样的时间间隔设定为800ps,发射脉冲电压为800v左右,时间窗口为600ns左右,并采用逐点采集法采集相关信息。
统一测绘体现为四个方面:一是统一资金来源;二是统一测绘程序;三是统一测绘单位;四是统一技术标准。首先,统一测绘资金来源,由于地下管线属于公共事业类,理应将管线竣工测绘类同于管线普查纳入基础测绘财政预算资金,由财政预算资金保障。其次,统一测绘程序,即凡是向规划局申请办理管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均可申请填写《管线竣工测绘任务单》,由市规划局提供无偿竣工测绘服务,约定的测绘单位负责跟踪申请管线的竣工测绘,竣工测绘完成后,测绘单位向申请单位提交一份管线竣工测绘成果报告,同时,向市规划局依法管线测绘成果备案[3]。再次是统一测绘单位,管线竣工测绘统一由具有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来实施,根据与市规划局签订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确定约定测绘单位,统一为管线单位提供管线竣工测绘服务;同时,少量有测绘资质的管线单位(如水务集团)的管线测绘由其下属测绘单位实施。
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线竣工测量成果备案,管线测绘成果单位,依法向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测绘成果备案,使得管线数据库的数据来源合法化。
市规划局管线信息系统管理机构,根据市规划局管线办移交的管线数据,统一及时更新,以确保管线数据库与管线信息系统良好的现势性。同样,对于管线权属单位的拆除管线,也由测绘单位进行测绘,属于包含在新增管线项目内的,则纳入管线竣工测绘成果范围;属于非新增管线的纯拆除管线,由管线权属单位通知市规划局管线办,或者管线办管线巡查发现的拆除管,均由市规划局管线办填写《管线竣工测绘任务单》,通知约定测绘单位测绘,测绘单位按备案程序向市规划局移交管线数据,统一更新。
建立在特定行政权力下的管线管理模式,有其优势面,也会有欠缺面。总会有一些管线工程不进规划行政许可,据不完全统计,历年来纳入规划行政许可的管线工程约65%,即规划和测绘权的管理成效存在一定的问题。也会有管线不是埋设在道路下面的情况,于是,管线数据也不可能全面掌握。
多数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后,建立了一定的管理机制,并没有日常管理专职机构,而是将管线管理职能兼放在其他机构里,管理效率自然出现问题,作为管线数据主要来源之一的管线竣工测绘也就不能有效开展。而且,随着当前各地的政府部门机构改革的深入,不少原来属于独立的管线管理机构,又回到了撤并老路,机构调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管线综合管理工作。
现实中,多数管线单位无专业测绘,如电力和电信通常用手持式GPS定位仪测管位,测绘精度不符合管线竣工测绘技术要求,而找专业测绘,一是不方便;二是要增加经费。
由于历史原因,管线单位并未将测绘经费列入预算,而需要追加测绘费,则申报与批准手续之多,经费难落实。
因为诸多问题,才导致管线综合管理的长效机制问题,管线竣工测绘不能有效实施,管线数据库无法更新,管线普查数据没过几年就数据老化,管线普查才过几年还得重新普查的城市也为数不少,从一定层面上看浪费了更多资源。
目前,管线竣工测绘相关的法律体系并不完善,全国性的更少,虽然国务院的《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早就公开征求意见,但目前管线管理的主要依据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以及建设部规章《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然而,仅有全国性的与管线竣工测绘直接相关的政策法律是不够的,需要进一步配套完善。据了解到的相关信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着手组织编制或为国务院起草管线综合管理相关的法律文件,以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全国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工作。负有城市管理责任的各级政府也应该出台一些结合当地实际的政策,以配套结合当地实际工作、让城市管线竣工测绘程序与方法操作性更强。只有让管线竣工测绘有充分的法律依据,让竣工测绘工作规范化和程序化,才能抓实抓好日常的管线竣工测绘,确保地下管线综合管理有理有据。
管线竣工测绘需要专职机构来管理,鉴于管线竣工测绘管理专业性强、责任性重,所以应该有专职机构管理。鉴于政府部门的机构设置限制,新增机构不易,可以采用其他方法解决专职机构问题。特别在机构改革后撤并了的机构,还得重新授予独立性的工作职能,只有设置了专职机构和专业人员,城市管线综合管理工作才能得以良好开展,使得管线竣工测绘为新增或拆除管线得到及时有效数字化,让数据库更新更及时全面。
鉴于城市地下管线对于城市运行与安全特别重要,而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本身属于政府公共事业范畴,因此,城市地下管线竣工测绘应该由政府埋单,于是,政府统一管理的管线竣工测绘经费应该落实到政府财政资金计划中。
行政权力通常有两类,一是行政许可权,二是行政执法权,行政管理部门应该充分学好法律、用好权力,在用好行政许可权的同时,也要用好行政执法权,特别要利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之机,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如每周由局管线办组织管线巡查,检查已经规划许可的项目实施情况,检查正在实施的管线工程是否获取管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综上所述,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的测绘作业对测量密度要求较高,且必须具备较强的施工能力。因此在测量工程中应综合分析影响测量密度的各种因素,并以此为基础,通过规范的流程与工序解决在测量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提高地下管线测绘工作的质量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