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斌斌,于金源,郭瑞鹏
(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辽宁省水文局),110003,沈阳)
辽河流域长期存在水资源过度开发、环境承载力差、污染严重、河道断流、生态系统退化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打好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攻坚战,维护河流生命健康,需要积极采取修复措施逐步解决流域生态问题。
辽河流域人均水资源量566 m3,为全国人均水资源量的1/4,属于资源型缺水地区,全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为67.7%。随着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深入实施,流域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粮食主产区种植业和加工业将进一步发展,未来该区域将主要依靠外流域调水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用水需求。
辽河流域水污染问题严重,主要表现为部分水功能区水质不达标,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和高锰酸钾指数。废污水排放量大,流域总体为中度污染。水质监测断面达标率低,部分水系缺少水质监测断面。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滞后,部分地区畜禽污染未得到有效控制,污染源和排污口管控尚有不足,部分河流仍处于重度污染状态。农村生活垃圾尚未完全形成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模式,农村生活废水有待进行集中处理。
受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造成的水资源承载力不足影响,河道生态流量难以得到保障,河道断流、水库干涸现象频发,进而导致河湖水生态恶化,生物多样性降低。由于人类活动干扰,传统拦河建筑物的修建阻断了洄游鱼类鱼道,上下游生物完整性存在较大差异。近十年,辽河流域上游地区湿地面积减少250 km2,占上游湿地总面积的13.26%,湖泊水面也普遍大幅度减小,众多河流消失。湿地与湖泊生态系统功能退化,生态系统服务能力减弱,对流域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产生严重危害。
岸线开发利用管理缺乏统一规划,流域内水系普遍存在开发治理与保护不够协调,岸线资源配置不合理,忽视防洪、供水和生态环境功能,岸线利用缺乏规范化管理制度和政策等问题。流域河湖划界工作尚未完成,确权及自然资源权属登记工作推进缓慢。河道非法采砂、非法占河等水事违法案件仍时有发生。
流域内生态补偿机制不够完善,生态补偿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生态补偿单价较低,补偿主体积极性不高。部分地区实施退耕(林)还河力度有待加强,河道自然封育成果有待巩固提升。
编制《辽河干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浑河干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太子河干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完成流域面积50 km2以上河流划界工作。
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在巩固辽河、浑河、太子河等河流88万亩(1亩=1/15 hm2,下同)退耕(林)还河和自然封育成果基础上,对辽河干流除水田、保护林、防风固沙林以外的河滩地实施退耕(林)还河,到2025年辽河干流河滩地封育区植被覆盖率到达90%以上。
在辽河支流、浑河、太子河规划建设一批生态湿地,2022年水质环境达到IV类以上标准,辽河保护区湿地栖息地鸟类持续到达30种以上,鱼类恢复到50种以上,水生态系统功能稳步提升,实现岸绿、水清、鱼游,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
完善供水年度调节计划制度,采取生态补水、联合调度等措施,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流量和泄流时间,研究保障主要河流生态基流。
①开展重点河流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完成河道演变分析、岸线保护与利用控制条件分析、岸线边界划定、功能区划分、管控要求制定。利用信息化手段,构建河湖岸线空间信息、业务信息的综合汇聚、分析和展示平台,行程智慧河湖管理“一张图”,直观了解管理空间关系,快速掌握业务数据,为河湖水域岸线保护利用提供信息化支撑。
②完成河湖划界工作,推进河湖自然资源及土地调整登记确权,适时推进河湖水利工程划界工作。
③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规划、计划和许可制度,全面强化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严格执行河道采砂管理实施细则、河道采砂规划,强化检查巡查和监督执法,持续开展非法采砂问题整治。积极开展涉河湖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对河道内乱采、乱堆等问题定期排查,打击非法采砂等侵占和破坏水域岸线违法行为,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执法责任体系。
①巩固辽河、浑河、太子河等河流88万亩退耕(林)环河和自然封育成果,促进河道生态环境显著提升、野生动物种类得到恢复。加强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公民的生态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
②对辽河干流除水田、护堤林、防风固沙林以外48万亩河滩地实施退耕(林)还河。同时因地制宜推进流域内其他河流退耕(林)还河和生态封育工作,全面畅通防洪生态廊道。
③推进辽河干流行洪区居民搬迁工作。对行洪区范围的27个村、2 317户、7 066人进行搬迁安置,其中就近集中安置1 210户;就近分散安置67户;一次性补偿安置1 040户。
①健全封育补偿机制。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退耕(林)补偿政策,及时落实各级补助资金,采取“一卡通”方式将资金发放到户。加强封育档案管理,做到“户有协议,村有登记,乡有台账,县有档案,市有备案,省有数据库”。
②优化考核断面,完善水质污染补偿机制。以奖优罚劣为原则,综合运用经济手段,调节流域上、中、下游之间和水生态环境破坏者、受害者、保护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③建立城镇污水处理补偿机制。完善城镇污水动态调节机制,鼓励污水处理厂提质提效,实现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不低于处理成本,不足部分由政府予以补贴。具备污水集中处理条件的建制镇全面建立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并同步开征污水处理费。
建设和完善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盘锦辽河口省级自然保护区、鞍山大麦科省级自然保护区等3个自然保护区,康平辽河国家湿地公园、抚顺社河国家湿地公园、昌图辽河国家湿地公园等3个国家湿地公园。提升环境监测监测能力,有效改善区域水质,发挥湿地资源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①加强生态蓄水湿地建设,以目前辽河流域普遍存在的滩区沙化、水污染、生态退化等突出问题为导向,对主要干支流实施主河槽整治、河岸绿化、生态护岸工程建设和水面恢复的措施,打造原生态蓄水湿地,以干流和主要支流为基础,逐步辐射其他支流的小流域生态环境,最终实现全流域生态环境改善目标。
②加强对辽河干流现有17座潜坝、橡胶坝、钢坝闸等重要蓄水工程的维修养护,减缓其功能的衰减速度。对辽河口双台子河闸进行改造,设置鱼道,全面改善双台子河闸的生态状况。
①启动重点河流控制性工程清河水库、柴河水库、闹德海水库、大伙房水库、观音阁水库的流量调度方案编制工作,切实履行水资源统一调配和生态流量监管的有关职责,提高下游生态流量保障程度,改善下游水质。
②建立生态流量长效监管机制,保障生态流量泄放与监测。尽快完成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改造工作,加强对生态流量泄放和监控设施的管理与维护,保证其持续正常运行。遵循市场机制与行政手段相结合的原则,构建生态调度补偿机制,为生态流量泄放建立良性互动。
通过实施辽河流域水域岸线管理保护、退耕(林)还河、生态蓄水湿地建设等生态修复措施,提升河道水体自净能力,使生态环境得到一定修复,生态用水得到基本保障,逐步解决流域生态问题,初步建立辽河流域生态格局,实现多重效益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