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化可
(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230088,合肥)
港口湾水库灌区位于安徽省宣城市水阳江上中游,范围南至港口湾水库,西抵华阳河、水阳江干流(以西为青弋江灌区),北依南漪湖和飞鲤新河,东达新郎川河,土地面积1 012 km2,设计灌溉面积52.3万亩(1亩=1/15 hm2,下同),行政区划涉及宣城宁国市、宣州区和郎溪县。主要内容包括新建石壁山、佟李、佟西3条干渠等灌溉渠道及建筑物,并对檀树坝、刘村坝、佟公坝、塘埂头水库和天子门水库5个现有灌区部分渠道进行清淤、护砌及建筑物更新改造。根据水源与耕地分布情况,灌区灌溉系统分港口湾水库副坝片、刘村坝片和佟公坝片布置。灌区灌溉设计保证率90%,工程静态总投资29.08亿元,建设总工期5年。
按2018年第二季度价格水平计算,工程静态总投资290 839万元(骨干工程266 178万元、田间配套24 661万元)。由于田间工程为地方配套,工程贷款能力仅对骨干工程测算。
(1)年运行成本费用
年运行成本费用包括工程维护费、管理费、抽水电费、水资源费、固定资产保险费等。
工程维护费:取工程固定资产原值(不包括移民环境投资)的1.0%,2 059万元。
管理费:取工程固定资产原值(不包括移民环境投资)的0.4%,824万元。
抽水电费:抽水电费按公式(1)计算。
式中,E为抽水电费,元;α为换算系数,2.722×10-3;H为抽水扬程,m;W为抽水量,亿m3;η为考虑沿程损失后的机组综合效率,按70%计。
灌区多年平均提水2 810万m3(其中,农业灌溉1 825万m3,乡镇供水985万m3),电价采用安徽省2009年农业灌排用电价格标准0.48元/kWh,年抽水电费115万元。
水资源费:根据皖价商〔2015〕66号文,农业生产暂缓征收水资源费,乡镇供水水资源费按0.08元/m3计,乡镇年供水量为1 281万m3,水资源费为102万元。
固定资产保险费:取工程固定资产原值 (不包括移民环境投资)的0.05%,103万元。
综上,年运行成本费用3 203万元。
(2)折旧费
采用历年平均折旧法,骨干工程总投资266 178万元,折旧年限50年,年均折旧5 324万元。
(3)总成本费用
骨干工程末端总成本费用8 527万元,其中,年运行成本费3 203万元,折旧费5 324万元。
灌区建成后,渠首断面多年平均增供水量11 061万m3(农业灌溉9 388万m3,乡镇供水1 673万m3),折算至骨干工程末端为8 468万m3(农业灌溉7 187万m3,乡镇供水1 281万m3)。骨干工程末端总供水量中乡镇供水量占比较小(15%),可以通过加大流量进行供水,不影响渠道规模。因此工程成本费用不进行分摊,仅计算综合成本。
根据供水生产成本费用及供水量,在不计税金及利润的情况下,本工程单位供水总成本为1.00元/m3,单位供水经营成本为0.8元/m3。
(1)农业现状水价
目前有檀树坝、刘村坝、佟公坝、塘埂头水库、天子门水库5个现有灌区。由于现有水利工程供水保证率不高,水费收缴率较低,加上政府财政补贴,每亩收费约25~30元,约合田间单方水价0.09元/m3,折算骨干工程末端水价0.08元/m3。
(2)城镇现状水价
现状宣城市城镇居民用水价格为2.10元/m3,城镇工业用水价格2.40~2.70元/m3,扣除0.60元/m3污水处理费后,综合供水水价为1.70元/m3,折算骨干工程末端水价为0.50元/m3。
(1)农业灌溉
参考有关资料,世行贷款项目灌溉工程农业水费占灌溉增产效益的比重一般为9%~17%。参考GB/T 50509—2009中的经验数据,我国农业灌溉可承受水费占灌溉增产效益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5%,本项目农业灌溉水费按灌溉增产效益的15%考虑,本灌区新增灌溉面积31.4万亩,灌溉增产效益24 739万元,折合每亩增产效益约788元,以此计算可承受水费为118.2元/亩,折合至骨干工程末端水价为0.30元/m3。
(2)乡镇供水
根据宣州区和郎溪县统计年鉴资料,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县区平均水平,洪林镇和十字镇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0 298元和19 283元,设计水平年2030年分别达到44 308元和42 093元(暂按年均增长5%)。根据国内外统计资料,水费支出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3%是可以接受的范围。考虑到本供水区域为乡镇,属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本次水费支出按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计算,2030年为8.35元/m3。根据发改价格〔2015〕119号文,2016年年底前,县城、重点建制镇水价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预测未来随着水环境质量要求更加严格,污水处理费将逐步提高。本文中2030年可承受水价按扣除污水处理费1.2元/m3考虑为7.15元/m3。参考安徽省内的江巷水库工程、淮水北调工程等测算方法和结果,考虑水厂、供水管网、污水处理费等因素后,原水价格(骨干工程末端)按占终端水价的35%计算,骨干工程末端乡镇供水可承受水价为2.50元/m3。
贷款能力测算原则、方法和主要参数按SL72—2013中财务评价有关规定和国家现行的财税、价格政策执行,以现行水、电价格体系为基础,通过分析合理可行的水价、电价、效益和费用比例,考虑投资者的权益要求等,测算项目所能承担的最大贷款额度。
(1)水价方案
①农业灌溉。设置0.08元/m3(现状水价)、0.15元/m3、0.30元/m3(可承受水价)和0.38元/m3(运行成本水价)等4组方案。
②乡镇供水。设置0.50元/m3(现状水价)、1.0元/m3(总成本水价)、1.5元/m3、2.0元/m3和2.5元/m3(可承受水价)等5组方案。
(2)达产率
①农业灌溉。综合考虑工程进度、地方配套资金情况等因素,至建设期末当年农业灌溉达产率可达34%,运行期第一年达产率可达70%,至运行期第三年全部达产。
②乡镇供水。考虑受水区的用水需求及现有水源的供水能力,运行期第一年达产81%,其后逐年递增约3%,2030年达到设计供水能力,达产率100%。
(3)贷款年限
按上述水价方案和达产率及贷款条件等,分别拟定贷款年限20年、25年。
根据各水价组合方案,按工程正常运行进行贷款能力测算。
由预测结果可知,灌溉水价或乡镇供水采用现状水价的各组合方案均无贷款能力。灌溉水价采用0.15元/m3方案时,仅在乡镇供水水价2.0元/m3和2.5元/m3时,稍有贷款能力;灌溉水价采用可承受水价0.30元/m3、乡镇供水水价采用1.0~2.5元/m3时,20年还贷期,贷款比例0%~4.67%;25年还贷期,贷款比例0%~5.62%;在灌溉水价采用0.38元/m3、乡镇供水水价1.0~2.5元/m3时,20年还贷期,贷款比例1.21%~6.62%;25年还贷期,贷款比例1.45%~7.96%。
本工程为灌溉公益项目,推荐的货款方案在保障工程正常运行前提下,需兼顾农民承受能力和工程还款能力。本次推荐农业灌溉水价为运行成本水价(0.38元/m3),乡镇供水水价为具有一定贷款能力的总成本水价(1.0元/m3),贷款年限采用20年,贷款比例1.21%,资本金98.79%。计算建设期利息后,骨干工程总投资266 590万元,其中资本金262 957万元,贷款本金3 221万元,建设期利息412万元。
通过不同水价组合和贷款条件下的贷款能力测算,确定港口湾水库灌区工程合理的水价和贷款方案,为类似工程的投资分摊和水价测算提供参考,并为项目投融资决策提供依据。考虑水利工程的公益性,后期可考虑政府财政投资、银行贷款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融资方案,为工程的建设和运行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