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杰
(福建省光泽县河长制办公室,354100,光泽)
光泽县位于福建省西北部、武夷山脉北段、闽江上游富屯溪源头,是国家级生态县、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全县水资源丰富,有大小溪河111条,水资源总量达42.99 亿m3,人均水资源占有量2.6 万m3。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光泽县在全国首创“绿水维护补偿”机制,先后打造了“中国生态食品城”“无废城市”“中国山水休闲垂钓名城”等生态品牌,为光泽生态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破解生态补偿机制仅停留在县级层面、县对乡村的补偿缺乏科学有效办法这一难题, 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光泽县委、县人民政府于2017年8 月印发《光泽县绿水维护补偿考核实施方案》,通过整合财政资金,制定考核考评机制, 对全县各行政村(含社区、农场)维护绿水情况进行补偿,提高了乡村一线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了“有钱办事”“有人理事”的工作格局,管河护水措施得以全面落实,长效机制全部建立。
光泽县绿水维护补偿机制以“三全四定一奖补”为主要内容,即通过在重点流域交界断面、重点乡(镇)和重点村交界断面设置监测点,将全县大小河流、所有乡(镇)和建制村(社区、农场)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厘清生态保护责任,共护全县优质水环境。
(1)流域全覆盖
严格实施以水质为重点的考核管理,通过对全县大小河流,特别是对乡镇交界、流域交界、重点村场交界以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的水质进行监测,为河流管护、补偿考核提供依据。综合河流分布情况, 在全县科学设置考核断面28 个,其中各乡(镇)流域交界断面10 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断面7 个、 对地表水水质影响较大的小流域水质断面11 个。
(2)乡村全覆盖
将全县 8 个乡(镇)及其所辖的99 个建制村(场)、社区全部纳入考核对象,2018 年开始, 将清溪流域管理处和辖区重点企业圣农集团也参照村(居、场)纳入管理、考核,层层传导压力,促进各乡村和企业更加积极主动管河护河,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
(3)监管全覆盖
针对水质问题 “表现在水里、根源在岸上”,坚持陆上水面治理并进、岸上岸下管护并抓, 将河道日常管理、农业面源污染整治、万人保洁、流域水质监测等情况全部纳入绿水维护补偿考核, 其中河道日常管理占比15%,“万人保洁”占比10%,农业面源污染、非法捕鱼专项整治占比15%,河流水质监测占比60%, 分别由县河长办(水利局)、住建局、农业局、生态环境局负责制定评分细则并开展考核。
(1)定水质标准
明确全县小流域断面和各乡(镇)交界断面水质要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Ⅱ类以上水质标准, 其中司前溪、 清溪等9个断面要达到Ⅰ类水质标准;各乡(镇) 集中饮用水水源水质要达到Ⅰ类水质标准,按照不同的水质功能标准,对乡(镇)、村(场)管护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考核。
(2)定监测点位
为摸清河道各分段水质情况,投资近2 000 万元在列入考核的28 个断面设置监测点, 其中在 10 个乡(镇) 流域交界断面和6 个重要小流域断面设立水质自动监测站,由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具体建设和运营维护, 其余12 个为人工监测点。 手工采样监测每季度采样监测1次;自动监测实行实时监测,数据通过互联网实时传输汇总, 每4 个小时发送一次监测数据到县生态环境局监控平台,防止人为干预。 同时建立了水质超标预警体系,水质出现超标将通过短信第一时间通知乡镇和生态环境部门有关人员, 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处置,实现了全流域水质24 小时实时监控。
(3)定管护责任
明确各乡(镇)和建制村(居、场)是本辖区内小流域水环境质量的责任主体, 对本区域水资源保护管理、水生态保护修复和水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负总责。 为推动管护责任落实,全县共设县级河长5 名、县级河道警长 1 名,乡(镇)河长 32 名、乡级河道警长8 名、河段长99 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县、乡、村三级网络管理体系。 各乡(镇)根据辖区流域实际情况,在全省率先成立河道专管员工作站, 通过聘请河道专管员,具体落实河道管护职责。 全县共聘请河道专管员86 名、 设立专管员工作站19 个。专管员身兼“巡查保洁员、监督员、联络员、宣传员”四大职责,是水环境治理的基层细胞; 专管员工作站实行以流域为单元体划片管理, 通过统筹区域范围内专管员力量, 重点解决好河湖管护中工作量不均、力量单薄以及上下游、左右岸、界内界外的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问题。
(4)定考核管理
由县河长办牵头,水利、住建、农业、生态环境等部门配合,通过定期考核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 定期考核每季度一次,权重各占25%,采取座谈交流、实地检查、查阅台账资料等方式进行。 每次考核检查所有乡(镇)并随机抽查部分村(居、场),形成考核评分等次;未抽查到的村(居、场)由乡(镇)组织考核评分。 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采取扣分制计入考评。 对在检查、督查、考核中发现存在违法采砂、非法捕鱼、生猪养殖污染以及水质不达标等问题的乡(镇)给予“一票否决”,取消绿水补偿资格。
实行水质考核管理与壮大村级财力、 促进脱贫相挂钩的激励机制,对年度考核总分在90 分以上的建制村, 给予5 万元补偿; 总分在80~89分的,给予4.5 万元补偿;总分在70~79 分的,给予4 万元补偿;总分低于70 分的,不予补偿;对27 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每个村另行补偿2 万元。 同时对考核获得前三名的乡(镇),每年分别奖励 4 万元、3 万元、2 万元。补偿金、 奖励金统筹用于河道管理和建设支出,村(居、场)补偿金可安排总额不超过5 000 元用于奖励非公职人员。对达不到水质考核要求或水质出现明显下降的乡镇和村, 除不予补偿奖励外,还将根据生态环保“一岗双责”要求进行追责问责。 2017—2020 年,已累计兑现绿水维护补偿金1 866.25万元, 其中用于补助27 个贫困村的专项补偿金达669 万元。
经科学治水, 光泽县全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是福建省唯一小流域监测水质全部达到国家Ⅱ类以上标准的城市。 全县森林覆盖率从78.2%提高到81.77%, 林木蓄积量从1 117 万m3提高到 1 366 万 m3,每年为下游提供约29 亿m3的优质水资源。
一是某央企与南平、光泽等地方企业按照 7∶2∶1 出资比例, 共同开发矿泉水项目, 累计产值超6 亿元,累计上缴税收5 000 余万元,提供100 个就业岗位。 二是落户了亚洲最大渔业企业,已完成投资10.2 亿元,全部投产后年产鳗鱼1.5 万t、加工鳗鱼6 000 t,年加工鳗鱼饲料3.6 万t, 可实现年产值约20 亿元,年净利润约2.6 亿元,年可缴税约7 500 万元,可提供500 个就业岗位。 三是以肖家坑水库为水源引进总投资1.3 亿元的某瓶装、桶装饮用水加工项目, 年设计产能74.5 万t,投产后企业年产值可达6.3 亿元,年上缴税金约1 500 万元, 购买水资源20 万元,提供100 个就业岗位。
2020 年全县工业增加值32.88 亿元,同比增长8.4%,其中食品制造业同比增长19.8%,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增长14.1%。 全县旅游经济保持较快增长,全年共接待游客124.62 万人次, 同比增长26.1%; 旅游总收入13.17 亿元,同比增长35.2%。 全县形成了总产值约139 亿元的水生态产品产业集群, 共带动2.1 万人稳定就业,占全县人口总数的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