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王文生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河川之危、水源之危是生存环境之危、民族存续之危。 海河流域水资源禀赋差,刚性需求强,地下水超采严重,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准确把握水利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紧紧围绕“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对标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路径,科学分析流域地下水超采新形势新问题,准确把握流域地下水治理的新任务新要求, 多措并举、 精准施策,深入推进流域地下水超采治理,持续改善华北平原水生态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海河流域1956—2016 年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327 亿m3。 其中,地表水资源量 171 亿 m3,占比 52%;地下水与地表水不重复量156 亿m3,占比48%。根据2019 年流域水资源公报统计,流域各类供水工程总供水量380 亿m3,其中地下水源供水量161 亿m3,占比42.2%。 海河流域以不足全国1.2%的水资源量承载着全国7.7%的耕地、11%的人口和12.6%的国内生产总值,“人地水”不平衡矛盾突出。流域内人均水资源量仅为214 m3, 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0%;耕地亩均水资源量208 m3,为全国的13%;在全国各大江河流域中,海河流域的人均、亩均水资源量是最低的。
由于流域用水量超过水资源承载能力,加之工农业布局不够合理等,海河流域的地下水超采严重,流域平原区2001—2016 年地下水年平均超采量达 70 亿 m3。 地下水超采引发了河流干涸、地面沉降、土地沙化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 如对流域32 条典型河流的断流情况调查统计显示,1980—2016 年河流平均断流(干涸)天数超过160 天。 地下水水位持续下降形成多处地下水降落漏斗,地下水超采区地面沉降面积达3.9 万km2。
党中央、 国务院高度重视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问题。2019 年1 月,水利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制定印发了《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 该方案主要是以京津冀地区为治理重点,通过采取“节、控、调、管”综合治理措施,降低流域和区域水资源开发强度,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切实解决海河流域地下水超采问题。
北京市印发实施了《北京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通过落实一系列措施,地下水水位从2016 年起止跌并连续五年回升,其中2020 年平原地下水水位比2019 年同期回升0.51 m。 天津市实施了地下水压采攻坚方案(2018—2020 年),通过“节、调、控、管”四项措施对地下水超采进行综合治理,2020 年深层地下水开采量降至0.65亿m3,超额完成国家确定的开采量控制在2.11 亿m3内的目标任务。 河北省印发了《关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 有关市县也出台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据河北省水利厅地下水超采区地下水水位监测情况通报,截至2020 年年底,河北省累计压减地下水超采量43.5亿m3。
通过实施重点领域节水、严控地下水开采规模和强度等治理措施, 海河流域地下水超采治理区地下水超采量得到进一步压减。 截至2020 年年底, 新增地下水压采能力15.23 亿 m3。 2018 年 8 月, 水利部与河北省人民政府联合发文,在地下水超采严重、水源条件具备的地区,选择滹沱河、滏阳河、南拒马河重点河段开展试点补水,为总体推进治理行动提供经验和示范。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 3 年里,水利部组织陆续对25 个河湖实施生态补水,子牙河、子牙新河、永定河、潮白河、滹沱河、七里河、泜河、南运河、瀑河、赵王新河10 条河流实现全线贯通,河湖水面不断扩大,增加面积相当于一个白洋淀。 通过河湖生态补水,沿河地下水水位明显回升,河湖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有效满足了沿河群众对水生态、水环境的现实需求。
海河流域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地下水水位持续下降的趋势还未得到根本遏制,流域地下水超采这一最大生态问题还未有效解决。 要认真落实好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精神,对照《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目标任务,继续采取“节、控、调、管”综合措施,加大河湖生态补水和地下水回补力度, 加快法规制度建设和重大关键技术问题研究,多措并举、下大力气解决地下水过度开发利用问题。
“节”,即推进全面节水,提高用水效率,突出“节水优先”。 大力推进农业节水,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推广喷微滴灌等节水技术,建立水肥一体化示范区,发展农业高效节水。 强化工业节水减排,加快淘汰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装备,严格各类工业产品取水定额标准。 推进城镇节水降损,加快实施供水管网改造建设,降低管网漏损率,抓好污水处理回用设施建设。 同时,完成水利部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提升污水处理水质,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实现水资源利用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控”,即严格控制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严控地下水开采。优化产业布局结构,控制高耗水产业发展。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将地面沉降严重地区的高耗水种植结构调整出生产功能区范围。 实施水源转换,逐步推进超采区机井关停,强化地下水监测保护。 推进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加快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和城镇集中供水水源转换工程建设,充分利用地表水水源置换地下水水源。
“调”,即增加水资源调配力度,保障水源供给。充分利用当地水和非常规水源, 在严格管控地下水开采量的基础上,协调增加外流域调水水量。加快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增加水源调蓄能力。 充分利用内外水源丰枯调剂,加大河湖生态补水力度,回补地下水,加快河湖水生态环境复苏。
“管”,即严格用水管控,建立长效机制。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严控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地下水用水总量,严控地下水超采区新增地下水取水项目审批。 关停城镇自备井和农村灌溉机井,封停超采区机井。 完善地下水监测评价体系,推进依法治水管水,加大水资源税和水权水价改革力度,通过总量控制、经济调节、计量监控、监督检查等非工程措施,切实加强用水管控。
(1)加快地下水监测二期工程建设
在海河流域国家地下水监测一期工程的基础上,全面做好海河流域国家地下水监测二期工程建设。 统筹兼顾浅层和深层地下水监测,补齐浅层、深层监测站网。 填补潜在地下水开发利用区监测空白, 提高大型平原盆地站网密度,重点加密地下水超采区、生态补水区、生态脆弱区等特殊类型区域监测站点。 建立海河流域地下水监控中心,结合应用新一代监测、通信和信息技术,动态监测分析流域不同层位地下水水位时空演变规律,阐明埋深变化与地下水补排关系,科学评价地下水超采,有效监督节水效果,为倒逼“节、控、调、管”措施的有效实施奠定基础。
(2)加强地下水关键问题研究
加快制定地下水相关技术规范标准。 研究地下水水位、水量双控指标相关关系,提出地下水水量—水位调控模式和地下水水平衡控制标准,揭示不同地区地下水循环规律与演变趋势。 建立三维地质仿真模型和地下水动力学模拟模型,构建地下水超采区动态分析评估和预警系统,实现超采区地下水水位预报、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实现水资源节约、水量分配调度、生态流量管控、地下水限采等治理措施下的地下水超采范围和地面沉降预演,制定流域地下水超采区水位管控预案。 加强地下水科技人员培养和技术应用。
(3)推进法规体系建设
为全方位监管地下水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国家层面要加快出台《地下水管理条例》,地方政府要编制地下水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在技术层面,要制订出台河湖地下水回补规范标准、地下水预警管控指标等。 加强国内外经验总结,加大试点项目建设和推广,逐步实现地下水规范化管理。
通过上述综合措施,到2035 年,全面实现海河流域地下水采补平衡,让水清岸绿、河湖景美的水生态环境造福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