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水利部相关要求和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小型水库、水闸工程和堤防工程险工险段安全运行的相关通知要求,根据长江水利委员会统一部署,2021年7月14—21日,长江科学院河流研究所派员赴四川省开展了现场督查工作。
督查工作分为两个组分别进行。A组由组长魏国远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及成员李大志高级工程师组成。检查组先后前往都江堰市和崇州市,重点对20座中型水闸工程和18段堤防工程险工险段进行了专项检查。2021年7月14日晚上,汶川县发生4.8级地震,检查组所在的都江堰市震感明显,小组成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继续开展督查工作。B组由组长元媛高级工程师及成员宫平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程传国高级工程师组成。督查小组先后前往德阳市绵竹市,眉山市彭山区、东坡区、丹棱县,雅安市荥经县、石棉县,成都市邛崃市、新津县、彭州市等9个县区,重点对13段堤防工程险工险段、10座中型水闸工程、3座重大安全隐患水库和9座小型水库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组实地查看了工程实体和实际运行情况,询问了责任人落实及履职情况,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就暗访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进行了现场指导,要求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度汛。现场检查结束后,督查组向当地水利部门和工程管理单位及时反馈了检查发现的问题情况,并在水利督查系统中进行了填报。
本次监督检查历时8天,督察组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圆满完成了暗访督查任务。督察组后续将按照有关要求,配合长江水利委员会监督局做好专项检查工作总结,为进一步督促地方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度汛安全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