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 冯东昕
2021 年,辽宁水利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以落实水利部“三对标一规划”专项行动和全省政府系统“三落实”专项行动为重点,以辽宁省政府“大禹杯(河湖湾长制)”竞赛考评为抓手,统筹加强需求和供给管理,积极构建水安全屏障,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是切实发挥水资源刚性约束作用,“节水优先”取得新进展。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多次听取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等工作汇报、作出批示。省水利厅坚持“四水四定” 原则, 不断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落实行业用水定额,强化取用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排查取用水户3 万余个,建立取水口台账19 万余个。 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通过法律、行政、经济、市场手段不断巩固全省地下水压采成果。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实施80 万亩(1 亩=1/15 hm2,下同)大中型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3 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全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保持在0.592。大力推进节水载体建设,累计创建40 个节水型社会达标县、12 所节水型高校、143 个节水型公共机构,水资源管理保护不断深化。
二是切实发挥重大水网工程骨干作用,“空间均衡”取得新进展。 组织编制《辽宁空间均衡水网规划》,以高标准防洪减灾网、空间均衡供水保障网、高质量河湖生态网、高品质文化景观网、高效能智慧管理网为重点,积极构建“东水济辽、北水润辽、四干十脉、互联互通”的供水网络新格局。 以推进全国水资源空间均衡试点为动力,加快建设省重点输供水、盘锦输供水、红河水库和9 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等重点工程, 辽西北供水工程24 个净水厂已运行通水。目前,以北、中、南三线隧洞和管线连接8 个水系、57 座大中型水库、7 条主要江河的水资源优化配置体系持续完善,供水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三是切实发挥河长湖长牵总协调作用,“系统治理”取得新进展。 省总河长签发了《辽宁省总河长令》(第3 号),与市级总河长签订了《2021 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任务书》,落实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2 万余人、 四级河湖警长6 000余人,推进河湖长制有能有效。 开工建设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坚持工程建设与居民迁建、生态修复同步推进。 组织实施河湖“清四乱”攻坚行动、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巩固163 万亩退耕(林)还河生态封育成果,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1 万亩。 落实江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组织5 座省直水库泄放生态水2.24 亿m3,积极协同创建辽河国家公园。
四是切实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两手发力”取得新进展。建立健全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管理机制, 辽宁省水资源管理集团作为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大伙房水库输水、 辽西北供水等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单位,以重大工程项目拓宽融资渠道。 各地区采取多种措施调动市场主体参与水利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尤其3 个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县项目,整合政府资金、吸引社会资本效果明显。 据统计调查,社会资本有意向参与水利重点项目投资总额123.34 亿元,盘锦应急供水、锦州百股河系统治理等项目已开始实施。 同时,省人大颁布实施《辽宁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省水利厅作为行业监管部门,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出台水利行业监管和执法制度、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组织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等方式,持续提高水利行业管理水平。
2022 年,辽宁将实施全省空间均衡水网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进涉水事务监管法治化、常态化、规范化、智慧化。 在节水优先方面,贯彻“四水四定”原则,加快建立辽宁省“十四五”期间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把“水资源刚性约束”贯穿取、供、用水全过程。 在空间均衡方面,落实辽宁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辽宁空间均衡水网规划,加快推进辽河干流防洪提升、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大中型灌区续建改造等重点工程建设,充分利用水库、河道、农业灌区、供水管线等工程优化水资源配置体系。在系统治理方面,以建设幸福河湖为目标,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突出抓好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巩固重点河流退耕(林)还河生态封育成果,协同创建辽河国家公园,推动辽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在两手发力方面,进一步发挥政府资金撬动作用,加强依法治水体系建设,推进政务服务流程再造,持续改善水利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行业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