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晓,吴大伦,蔡国宇
(1.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100038,北京;2.重庆市水利局,401147,重庆;3.贵州省水利厅,550002,贵阳)
2019—2020年,水利部河长办连续组织开展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典型案例征集活动,以期通过地方典型做法、先进经验,示范带动全国推进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本文从基层河湖管护队伍建设、河湖长制考核与激励问责、流域区域联防联治、幸福河湖建设等方面分别选取典型案例开展分析,为各地强化河湖长制提供借鉴。
各地通过购买服务、设置公益岗位等方式落实河道管护,加强基层河湖管护队伍建设,完善河湖巡查管护体系,推动解决河湖管理保护“最后一公里”问题。以福建省泉州市和江西省靖安县为例。
泉州市南安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成立南安市河流管养中心,灵活采用“河流管养+志愿者服务队+森林防火队+保洁服务公司”模式,组建镇级河湖监管工作队伍,配备巡查管护船只、无人机等专业技术装备,以“水陆空”立体巡查模式,提升南安管水治水技术能力;制定对管养中心的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按季度对服务质量进行绩效评估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结算服务费用和签订下一年度服务合同的主要依据。泉州市永春县采取“县统筹、镇聘用、村推荐”招聘方式,配备211名河道专管员,由省、市、县共同保障资金。城区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由专业第三方包干河道保洁;镇村根据河段长度和人口数量配备河道专管员,实现河道管护常态化。
江西省靖安县通过三种形式持续完善基层河湖管护队伍,推动建立长效管护机制。一是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职巡查保洁员,明确工作范围及职责,配置统一服装和巡查工具,以“街区化”管护模式对境内河道、支流、水库、山塘分段监控管护。二是以志愿者形式设立认领河长,对境内河道、长度2 km以上支流、中小型水库及1万m3以上山塘实行“党员示范、群众认领”管护模式。实行年度单独考核,对管护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乡镇和认领人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乡镇和认领人分别问责和劝退。三是整合管护资金设立生态管护员,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实行生态综合管护,由镇生态管护办组织培训,管护员持证上岗,做到“勤巡查、实记录、早报告、保清洁”。
完善基层河湖管护队伍建设,必须保障人员经费及设备配置,明确河湖管护内容及形式,建立规范的选聘、培训和考核制度,确保河湖巡查管护工作落实、落细。泉州市灵活采用购买服务方式,严格选聘要求及录用程序,推动河湖管护队伍建设规范化、管护水平专业化。靖安县充分发动基层河湖管护力量,形成多维稳定的护河队伍,开展上岗培训,提高管护人员履职能力,完善考核奖惩措施,充分调动基层巡河护河积极性,破解河湖管护“末梢”难题。
各地不断创新完善考核方式、抓实考核内容、开展有效奖惩,切实发挥了考核指挥棒作用,有力推动了河湖长制工作落实。以贵州省差异化考核、广东省江门市水质考核、福建省永春县考核监督机制为例。
贵州省采取统一考核和差异化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创新实行“一河一考、一市一考、一单位一考”的“三考”制度,即省级河长对市级河长进行考核、省级总河长对市级总河长进行考核、按省直目标办要求对省级责任单位进行考核。其中“一河一考”涵盖设省级河湖长的33条河流,涉及不同行政区的53个河段,根据地区发展现状、河段存在问题及管护重点,逐段设置考核指标、赋分权重,分段开展评价,体现河流及区域差异性,并在2021年将33条河流健康评价结果纳入“一河一考”指标。同时,在考核中引入第三方评估,加强社会力量参与监督考核,确保考核科学规范、客观公正。
江门市在河湖跨县界、跨镇界全面设置水质监测预警断面,发布河湖长制水质监测通报,对各跨县河湖涉及的各县水质情况进行排名,报送市级河长;根据上下游、左右岸水质污染情况,合理区分各方责任比重,提出跨界河流水质评价办法;出台水质考核奖惩工作方案,对水质不理想、任务落实不到位的河湖长进行考核问责,对断面水质改善率排名前五名的县、镇两级责任河湖长予以通报表扬,对年度水质综合排名前三名在年度考核中予以加分。全面实现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考核、统一奖惩,推动水质持续向好。
永春县通过“三挂钩”考核监督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一是与“帽子”挂钩,与县纪委合作,对履职不到位、负责河湖水质下降的乡镇河长及部门开展约谈问责;与县检察院合作,开展河湖问题联合督办,压实乡镇、部门责任。二是与“票子”挂钩,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按照考核成绩折算绩效得分,以减“票子”传导履职压力。三是与“面子”挂钩,由县河长办组成日常检查考评组,对乡镇开展“月考评”,将考评成绩以倒序排名公开,倒逼河湖长履职到位。
强化河湖长制考核是压实责任促履职、见成效的关键。贵州省因地制宜开展差异化考核,引入第三方评估。江门市建立以水质监测结果及水质改善程度为重点考核指标的评估体系,持续强化河湖长制考核,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永春县将考核结果纳入干部综合绩效考核,与河湖长职务、工资薪酬升降等挂钩,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有责”转变。
各地通过联合巡河、联合执法、水质监测、信息共享等机制,破解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联动问题,凝聚形成河湖治理保护工作合力。以川渝地区和太湖流域为例。
重庆市潼南区、铜梁区、合川区与四川省遂宁市、资阳市破除行政区域界限,全面推进上下游水环境质量改善。一是搭建协同化合作平台。组建川渝河长制联合推进办公室,统筹协调跨界河流问题,督促重点工作落实;两省市联合交叉巡河,轮流互派工作人员,联合办公;建立多层级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及时共享跨界河流信息;共设监测点位,共建水质自动站,优化跨区县和跨省市断面监测系统。二是联合执法检查。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加强对跨界河流非法采砂、非法排污等违法行为的联合查处;联合签署涪江、琼江流域检察协作意见,深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三是联合专项治理。按照下游协调上游、左岸协调右岸原则,聚焦跨界河流突出问题,实地排查、交叉检查,开展“清河”等专项行动,联合开展流域水环境风险排查,做好应急会商研判、应对处置。
太湖流域管理局联合江苏、浙江、上海建立太湖淀山湖湖长协作机制,签约多个联合治理项目,构建联合巡河、联合保洁、联合监测、联合执法、联合治理等五大工作机制。推进省际边界盲区巡河、河湖一体化保洁、水环境监测标准统一、打击跨界涉水问题、提升跨界河湖面貌等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探索建成全域跨区域、跨部门的水环境综合治理信息平台,集成流域通量核查、风险防控、责任溯源与补偿、信息交流与共享等功能,为太湖流域各级河湖长履职、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监管、河湖健康状况评估等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参考。
破解河湖管护难题,必须坚持流域统筹、区域协同。统一平台是基础,川渝联合办公室、太湖流域信息平台的设置从根本上强化了区域间的协同治水能力;机制创新是关键,建立联合巡河、监测、执法、治理、应急等联防联控机制,共享信息、资源,统一部署、行动,能够有效推动形成管护合力;信息化手段是保障,联合水质监测、信息共享等系统的建立及运用提升了流域、区域监管水平,为实现共建、共治、共享提供支撑。
全国多地依托幸福河湖建设,开展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推进落实河湖长制六大任务,改善了河湖面貌,助推流域、区域高质量发展。以木兰溪和锦江为例。
木兰溪创新以治河为纽带的全流域治理模式。一是实施系统治理,创新流域运管模式。成立木兰溪全流域系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推动“保护+治理+开发”系统治理,创新木兰溪投、融、规、建、管、养、监一体模式,设立木兰溪水生态修复和治理工程专项。二是建立“互联网+大数据”治水护水模式,拧紧责任各环链条。借助云平台、视频监控等手段,创新“管人+管河+管事”智慧河长监管等机制,推行机械智能化、管理智慧化、作业精细化三位一体的水岸协同保洁机制。三是统筹保护与发展,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从资源、环境、流域和社会安全角度,统筹流域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强化木兰溪沿岸产业集聚化、产业链现代化,将优质生态资源转化为绿色发展新动能,构建流域高质量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
成都锦江探索协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道路。一是统筹流域规划设计。按照“大流域统筹规划、小流域系统治理”的思路,出台规划、方案,制定技术导则,构建河湖亲水指标体系,建立河湖水生态治理技术遵循。二是统筹实施岸线截污,供排净治一体化改革。建立多部门、跨区域协同推进工作机制,系统推进城镇生活污染、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打造“一江锦水、两岸融城”的锦江公园。三是统筹配置流域水资源。建设国家水资源监控设备,推进水资源调度与生态流量管控,建立多水源保障体系。四是统筹建立流域水网格局。实施河湖沟渠改造工程,串联沟渠、坑塘、湿地和低洼地,形成完整的湿地保护系统和生态净化系统,推进河湖水系连通、岸线畅通。五是统筹创新治河体制机制。开放水务市场,探索“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参与”的水生态治理新路径,依托资源禀赋塑造覆盖“水美乡村、生态农业、休闲农业”的农产品品牌。
幸福河湖建设是推进河湖长制各项任务落实落地的重要抓手,为河湖管护工作提供示范样板。木兰溪和锦江依托幸福河湖建设,积极有效开展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推进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促进流域生态环境全面改善。建管并行,探索流域系统规划、高质量建设、专业化管理、信息化监测一体模式,坚持科技赋能,逐步推进数字化、网络化、智慧化河湖管护手段。推动河湖管护全面融入生活、生产、生态,形成河湖管护与生活水平提高、生产效益提升的良性循环,积极探索“两山”转化新通道,实现从水美到民富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