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多瑕玷”

2021-04-01 11:11高蓬洲
名作欣赏·学术版 2021年3期
关键词:三戒积极意义

摘 要:柳宗元的《三戒》享誉古今,然而仔细阅读便会发现其中观点、材料不一致者不止一处。然而无论是思想内容上还是艺术手法上都还有其可贵之处,故而该文可谓瑕瑜互见之典型。

关键词:《三戒 》 瑕玷 积极意义 高妙手法

柳宗元的《三戒》乃属千古名文,所以近几十年来也一直被选作大中学校的语文教材。然而白璧有瑕,而且大瑕小瑕都有,而且大瑕,亦即“观点”与“材料”不一致者多达三处。然而该文内容上依然有其积极意义,艺术手法上也依然有其十分可贵之处,故而该文瑕玷虽多,而依然是璧。试作辨析。

先看《临江之麋》。这头小鹿在序言中属于“依势以干非其类”者。此中“干”字,从“依势”二字来看意思是“干犯”。而从后文中小鹿出门见了外犬而“欲与为戏”之实际表现来看,小鹿既非“依势”,也非“干犯”,而是它“忘己之麋也,以为犬良我友”。所以这个“干”字在此只能当作“求取”讲。既然是“求取”,则“依势”一词用在这里可就欠妥了。而其更大的问题是,这则故事既令人感到小鹿由于天真、好意而被狗吃之可怜,又让人感到其主人娇惯小鹿之可悲。然而作者先是在序言中以“依势以干非其类”指责小鹿、后于文末又以“至死不悟”嘲笑小鹿,却不谴责主人一句,这样的观点和材料能说一致吗?

另外,作者以秉性驯良的小鹿作为反面形象,既不切合小鹿之生态,也与我国传统的认知观念相违背,所以这也令人颇感别扭。

再说《黔之驴》。此驴在序言中属于“出技以怒强”者;故事的末段又以批判的口气说它“向不出技,虎虽猛,疑畏,卒不敢取。今若是焉,悲夫”!然而该驴乃是刚被弄到黔地的“外来户”,“人生地不熟”,而又远非老虎之对手,所以老虎来袭时,它也只能以又鸣又踢来挣扎。这种既无奈又无用的挣扎,岂能说是“出技以怒强”?(仗着自己的本领挑战强者、激怒强者)况且即便它不踢不鸣,那老虎就一直疑畏而“不敢取”吗?实际上,驴之鸣、踢与否,其结果都难逃脱葬身虎腹的厄运。可见此驴同样令人感到“若无罪而就死地”之可怜;而那位“好事者”将驴船载入黔却又弃之山野而不顾的行为可是何等荒唐的恶作剧呀!因为他这行为无异于将驴直接送入虎口。然而作者同样只是嘲讽此驴,而并不批评“好事者”一句,这样的观点与材料,也难说是一致吧。

最后来谈《永某氏之鼠》。该段对于群鼠的描述和序言的论断则很一致。然而群鼠之敢于如此逞强肆虐,显然全是由于原来的主人永某氏之一贯娇纵造成的,那么这永某氏也就有如“教唆犯”了,尽管他是真心爱鼠。然而作者对于怪人永某氏,又是既不批评也不谴责。这种态度岂不等于偏袒“罪魁祸首”?岂非又是一个观点和材料之并不一致?

总之,对于本该同情的(天真的小鹿、无辜的驴子),作者反而嘲讽;对于本该嘲讽的(娇惯小鹿的临江人、载驴入黔的好事者、肆虐的群鼠、庇护群鼠的永某氏),除了嘲讽群鼠,作者都是不置一词,岂非都属“是非不明”“断案不公”?

对此,我们不禁作想:作为文章圣手的柳宗元何以竟会出现如此纰漏?况且他在《答韦中立书》中认真地说过,自己“每为文章,未尝敢以轻心掉之,惧其剽而不留也”(“剽而不留”,浮滑而不深刻)。窃以为,此乃由于他著此文时还是“以轻心掉之”了。那么这样的纰漏,何以千余年来竟无一人提及,反而总是称颂不已呢?想来又是因为:一是作者的名气太大,谁都不想他会出错儿。(这也算是“名人效应”吗?)实际上名人、伟人都会偶尔犯错儿,犹如俗话所说的“神仙有时也会打个盹儿”。二是文前的序言对于读者起了“先入为主”的导向作用,谁也不再注意后文中的“事实”是否與序言相一致,因而对于如此瑕玷也就熟视无睹,乃至“习非成是”了。

于此还应纠正的是,由于该文历来交口称颂,以致出现了臆断或妄说。试看对于黔之驴的一段解说:“作者从这个故事中引出一个训诫,认为无德无才的人必须学会一种‘聪明,即永远装扮成有德有才的样子,不能让强者识破自己虚有其表……现在相当多的评论者还认为柳宗元是借动物的故事寄托对唐代官场中几类人物的讽刺……这样的理解,显然赋予了这则寓言强烈的政治批判的意义。”a这就有点奇怪了:一、高人柳宗元为何竟会教唆“无德无才”之人“永远装成有德有才的样子”?二、巧借动物故事以讽刺当时的某些“世人不知推己之本,而乘物以逞”,乃是序言中明确提出的宗旨,怎么会是“现在评论者赋予”的政治意义?

总之短文《三戒》之瑕玷可谓不少。然而该文依然值得我们诵读与研究,试谈四点。

第一,内容上依然有其积极意义。小鹿的遭遇启示我们,对于崇物以至于孩子,“养而不教”甚至溺爱、娇惯,害莫大焉;驴之命丧虎口又提醒我们,一旦遭逢不可抗拒的罪恶势力,应当“敌进我退”“走为上策”,如果与之强拼硬抗,反而会招致横祸;群鼠肆虐而终被族灭之事,既可震慑歹人之怙恶不悛,又可警示人们切莫得意妄为。当然这些积极意义并非作者的本意,然而客观上有此功效,这也算是“形象大于思维”或谓“种瓜得豆”吧!

第二,作者的精神依然可嘉。作者写作此文的用意,显然也和其他一些寓言一样,都是“不平之鸣”,甚至堪称“以笔为剑”的抗争。由此可知长期身处困境的作者虽然倍感凄苦,然而并未一蹶不振,就像陶渊明在其《读山海经》中所说的“猛志固常在”!然而该文毕竟造成了一些误伤,所以又如陶渊明《咏荆轲》中所说的“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然而该文毕竟也属批判或战斗,所以他在后人心目中还像陶渊明称赞荆轲的“此人虽已没,千载有余情”!

第三,简洁、深刻而有趣的艺术性。该文由序言、主体两部分构成,序言部分六十几字,主体部分约有五百字,可谓比例协调而又交互辉映,全文如一位鲜活健壮的人体,头颅、身躯十分匀称;而且序言虽短而层次明晰;主体较长,其三段故事也各有标题;加之语句或长或短,错落有致,因而全文颇有节奏感和韵律美。内容上虽然是讲麋、驴、鼠,实际上都是说人事。所以诵读起来也便令人感到十分流畅,而又大有韵味,而又妙趣横生,以至不由得深思而熟虑,从而受到启示而获益。

只是由于以上所谈观点、材料之多不一致,则这简洁、深刻而有趣的艺术效果,也就不能不打折扣了。

于此笔者还想对于老虎吃驴的情节(只谈情节)做一点欣赏,以飨同好。

虎见之,庞然大物也,以为神,蔽林间窥之。稍出近之,慭慭然莫相知。︱他日驴一鸣,虎大骇,远遁,以为且噬己也,甚恐。︱然往来视之,觉无异能者。益习其声,又近出前后,终不敢搏。︱稍近,益狎,荡倚冲冒。驴不胜怒,蹄之。虎因喜,计之曰:“技只此耳!”因跳踉大?,断其喉,尽其肉,乃去。(目前所有本子都把“虎见之”到“慭慭然莫相知”几句归于上段,窃以为还是将其移到下面一段好,因为这样,老虎吃驴的过程才显得完整。)

起初,老虎由于不知庞然大物之驴有何等本领,故而小心谨慎,隐蔽林间暗中窥伺。稍后才蹑手蹑脚慢慢接近,然而驴一大叫,它便甚恐而远遁。然而信心不减而忍不住再去试探,而往来视之,进而以身蹭驴、撞驴,而终于摸清了、吃透了此驴实无异能,这才纵身一跃扑住驴子,断其喉,尽其肉,扬长而去。这样的老虎简直就像一位智勇双全、身手矫健的英雄好汉,而驴子则像一个只会踢蹬、喊叫而百无一能的傻大个儿。所以老虎也就如愿以偿了,驴子也就必死无疑了。如此情节,真是起伏跌宕,一波三折,有如精彩的武术表演,令人感到惊心动魄而又趣味横生。此乃作者根据老虎的“性格”“心理”和“技能”,以其拟人的、夸张的描述所获取的奇效,真可谓穷神尽相,妙绝传神,简直堪称经典了!

第四,难能可贵的创新。该文不但和柳宗元其他“寓言”共同将先秦以来的“寓言”由修辞般的片段发展成为独立的文体,而且他又巧借孔子的“三戒”作题目来写“戒”文,这便使得“寓言”与“戒”两种文体相互交融,从而有了现代“杂文”般的战斗力。这在文學史上真是弥足珍贵的创新!

总起来看,《三戒》文中缺点不少的同时,也有不少优点,令人多所遗憾而又多所可喜,那么该文也就可以说是瑕玷虽多而依然是璧,简直堪称“瑕瑜互见”的典型了,而又偏偏又出现在文章圣手的柳宗元的名下,这在文学史上可算是一桩罕见的趣事吧!同时这又启示我们,即便是名家,有时也难免百密一疏,所以即便是名家的名文,我们也应细心品鉴而勿盲目崇拜而只是随大溜似地鼓掌与喝彩。在这方面,南宋诗人吕本中在其《童蒙诗训》中就曾说过:“学古人文字,须得知其短处。”明代散文大家魏禧在其《日录论文》中进而指出:“唐宋八大家亦各有病。学古人者得知古人病处,极力洗刷,方能步趋。否则自我有病,又益以古人之病,便成一副百丑图矣。”二人之论都是极其可贵的真知灼见,这篇《三戒》乃是最好的例证。

a 《全国干部学习读本·古今文学名篇(上)》,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94页。

作 者: 高蓬洲,太原海关·海关学会,教授、研究员。

编 辑:曹晓花 E-mail:erbantou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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