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兆海
(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浦口大队,南京 210000)
近几年,因建筑消防设施监督检查不到位导致的火灾事故频发,以2017 年杭州保姆纵火案为代表的火灾事故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2021 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颁布,明确要求加强公共建筑消防设施建设,为建筑消防设施建设管理提供了充足的支持。而2021 年1 月1 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明确了“消防”的地位,并明确要求物业管理者依据约定拓展消防设施监督、检查面,维护消防设施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为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实践提供了规范引导。基于此,分析建筑消防设施的监督检查要点至关重要。
以某建筑高度为39.5 m,建筑面积为18 500 m2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为例。该建筑内设置的消防设施包括防火门、防火卷帘、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室内外消防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消防控制室几种类型。
防火门需要在防火分区隔墙上配置闭门器、双扇门、防火锁、面板、顺位器等装置。在无法设置防火门的情况下,可以在自动扶梯周边或中庭与房间相通的开口部位设置防火卷帘,以便在起火时有效阻止火势从门窗洞口蔓延。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自动消防设施,具有可以及时发现、通报火灾的功能,包括火灾探测器、声光报警器、总线控制盘等几个部件,也可与水喷雾系统、防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卷帘联动。
防排烟系统可通过控制起火时建筑内部烟气流动,营造有利于消防救援、安全疏散的良好条件,降低火灾危害。
室内外消防栓给水系统主要是向消防车、消防水带、水枪提供消防用水,包括阀瓣、弯管、阀杆、本体、消防接口等组件。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一种可自动探测火灾并自动控制灭火剂施加、放入的固定式自动灭火设施。其可以在火场温度作用下自动开启喷头以及阀瓣,促使管网持续加压供水。
泡沫灭火系统为扑救B 类火灾的灭火设施,包括泡沫比例混合器、消防泵组、消防水源、泡沫产生装置等几个部分,可经人工启动灭火。
消防控制室为建筑消防设施信息管控基地以及起火时灭火指挥基地,多处于建筑1 层或地下1 层,可以直接控制消防水泵与排烟风机,并在火灾发生时自动控制常开防火门、电动防火阀。
1)室内外消防栓给水系统压力与规范不符,水源供应不足问题频出,且存在系统管道运行不通畅问题。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功能不足,仅可在报警控制柜上显示火灾发生区域,缺乏单一探测器位置显示模块。此时,在火灾自动报警后,需工作者进入报警区域进行探测器的逐一查看,致使火灾具体位置确定时间大大延长[1]。
3)防排烟系统随意性过大,存在盲区。
4)防火门、防火卷帘损坏严重,密封不严密,无法满足防烟楼梯压力要求。
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因消防设施多数时间处于“备而不用”状态,监督检查者没有认识到消防设施监督检查的重要性,也没有根据消防设施的客观质量变化规律严格落实自身职责,导致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无法被及时发现,甚至肆意恶化。
在建筑消防设施使用期间,并没有建立较为完善的设施监督检查机制,导致设施监督检查工作缺乏规范依据,相关工作者的监督检查任务也存在不到位现象,加剧了消防设施的使用风险[2]。
在高层建筑数量不断增加背景下,建筑火灾危险性大大增加,火灾扑救难度也不断升高。而消防设施对于建筑火灾防控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虽然当前建筑内设置了一部分消防设施,但因监督检查过程粗放,极易引发一系列质量通病。
落实消防设施监督检查责任制是开展消防隐患排查、火灾防控监督的有效手段,应落实权力与责任对等的方针,对相关方在高层公共建筑消防设施监督检查中职责地位进行明确。细化分配消防设施隐患排查、火灾防控监督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以及相关人员身上。与此同时,消防设施监督检查者应明确自身责任。除了检查消防设施位置、外观、功能,还需要结合消防设施运行期间压力值计算结果,督促维护保养方及时维护,保证建筑消防设施作用稳定发挥。此外,监督检查者应主动探究消防设施监督检查工作的优化方向,发掘信息技术、空间数据库的优良作用,集成消防通信指挥、GIS 定位、信息可视化展现、火灾出动方案等模块,在提高消防设施监督检查精准度的同时降低消防设施监督检查压力[3]。
根据当前建筑消防设施监督检查的要求,相关部门可以通过以下制度降低消防设施故障率:
1)人员资格审查制度:从消防设施维修养护者的专业技能、作业经验、理论知识入手,加强人员资格审查,严禁无证人员参与设施维修养护。
2)维护保养制度:在消防设施使用期间,以消防设施状态为对象,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每天进行1 次或多次全面检查,并及时、准确记录检查结果,存入档案,为设施维修、升级提供依据。
3)多部门联合审查制度:在消防设施专项验收的基础上,由监督检查者、使用者以及维修养护者共同参与,从各自职能入手,进行设施使用期间质量的监督检查,消除设施使用故障因子。
根据现有建筑防火规范中有关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要求,建筑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应严格监督执法,秉承认真、细致的态度,以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室内外消防栓供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为重点,进行消防设施的现场核查,确保消防设施作用正常发挥。
进行防火门及防火卷帘检查时,检查者不仅需要测试起火时相关防火设施区域间隔功能发挥情况,还需要以防火门开启闭合、防火卷帘上升下降速度为重点,进行现场操控观察测试,以充分发挥相应防火设施限制火灾蔓延功能。
在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相关人员应根据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对系统所处场所进行检查,比如,案述建筑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处于面积超50 m2的库房或者面积超500 m2的营业场所。在确定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所处位置无误后,检查者可以对红外线、感烟、感温等火灾探测器安装情况进行检查,并判定手动报警按钮是否处于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恰当位置。进而检查者可以对报警控制器进行检查,在确定其正确安装在值班室内、控制室内的基础上,检查主电源、备用电源自动切换功能的正常性、灵敏性以及主机显示正常与否、是否安全接地、自我检查功能是否顺利执行等。在这个基础上,检查者可以开展火灾警报以及故障测试,确认观察控制器可否在内部故障100 s 内或探测器动作10 s 内发出报警声,并联动现场自动消防系统、声光报警器。
在检查防排烟系统时,检查者应对系统所处位置进行检查。比如,案述建筑的防排烟系统应处于防烟楼梯内或避难层。在确定系统所处位置无误后,检查者应对风机进行检查,确定风机处于专用2 h 防火墙或甲级防火门内,且室外进风口在建筑外烟气排放口下方3.0 m 高、水平超10.0 m 位置布置。在确定风机无误后,检查者可以以送风管道、排烟管道为对象,对金属管道井内的风速进行测试,保证管道风速低于20 m/s。并对送风管道井内耐火极限进行试验,保证其耐火极限超过2 h。在这个基础上,检查者可以调整系统处于自动控制模式,模拟一个火灾报警环境,对加压送风口开启正常与否、自动排烟机开启正常与否进行检查。
在检查室内外消防栓供水系统时,需要在确定消防栓供水系统外观与规范相符、箱内组建完备良好的前提下,将水源正常供水与否、消防栓泵正常启动与否、消防栓泵压力与要求相符性作为重点检查对象,进而对消防栓开启角度进行检查,保证消防栓开启角度在160°以上,且消防栓按钮指示灯处于无故障监视状态[4]。同时,以轻便消防水龙为对象,开展喷射性能试验,并进行最不利消防栓栓口静水压力测试,确保最不利消防栓栓口静水压力大于或等于0.07 MPa(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为0.10 MPa)。最后,以消防栓主泵、备用泵的手动切换装置、电源为对象,对其应用有效性、切换灵敏度进行检查。
在检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根据系统与建筑火灾发生初期自我救助能力的紧密关系,检查者应依据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要求,判定系统消防水池、管网与规范要求相符程度,水源供应正常与否。在确定水源正常供应后,检查者可以以喷淋泵为对象,从消防控制室远距离启动、末端试水自动启动、水泵房控制柜现场手动启动几个方面进行启动正常与否的检查。在确定喷淋泵正常后,检查者可以以系统报警阀入口压力、喷头压力、管网压力为检查重点,确定三者分别达到0.10~1.20 MPa、0.10~0.40 MPa、0.10~0.40 MPa。进而对喷淋主泵与备用泵之间、主电源与备用电源之间切换灵敏度进行检查。
此外,对于泡沫、气体灭火器系统,检查者应依据国家规定对灭火器底圈、颈圈位置进行检查,确保其具有水压试验压力值,并对相应位置系统出厂年份进行记录,及时报废出厂10 a 的气体、干粉灭火器以及出厂12 a 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并及时通知维修方维修出厂5 a 的气体、干粉灭火器以及二氧化碳灭火器。
综上所述,消防设施是建筑提高自身抵抗、防御火灾能力的有力支撑,保持消防设施处于良好状态,关乎火灾预报及时性、控制及时性与消灭及时性,也与人员疏散效率、灭火救援行动、决策科学性具有较大关系。因此,针对当前室内外消防栓给水系统压力不足、防排烟系统存在盲区、防火卷帘密封不严等故障,监督检查人员应制定更加完善的检查制度,以建筑设施投入使用后为节点,严格执行自身的职责,并组织相关人员根据消防设施生命周期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以保证建筑消防设施功能的正常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