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守珠(甘肃浩鑫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 兰州 730030)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建设水平的飞速提升,工程监理机构也逐步发展完善,我国的工程监理水平正在快速进步,其对于建设工程项目发展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随着建设项目的日趋复杂化,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也面临着诸多方面的挑战,传统的监理方式难以适应现代化建设行业的发展要求,监理工作实践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这是今后建设行业发展中应该注意的问题。自开始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以来,国家就鼓励咨询企业发展全过程咨询服务。这就对我们监理企业和监理人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但目前国内的监理咨询单位大多资质较低,主要以监理资质为主,服务业务主要限于施工阶段和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管理,真正具有综合管理能力的全过程项目管理单位和机构在国内屈指可数。
现阶段监理行业资质普遍较低,尤其是西部地区,综合监理资质乃至双甲级资质以上的监理企业并不多,真正具有综合管理能力的监理企业寥寥无几。在全国范围内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数量与行业供求存在较大差距,由于监理企业资质要求的需要,在监理企业维护资质、提升资质以及建筑市场供求关系效应的影响下,本来就供不应求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市场日渐捉襟见肘,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供不应求的情况导致挂靠盛行,注册执业资格市场货币化泛滥。由于资质等级与工程规模等级相关联,一些资质等级低于拟承揽监理项目等级要求的企业,为承揽业务而挂靠高资质企业。另外,还有一些具有一定人脉资源的个人,挂靠在有监理资质的企业名下从事监理业务。这些行为对监理市场危害极大,严重影响了监理行业的信誉,影响了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现阶段监理费偏低是制约建设工程监理良性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我国监理咨询服务费实际收费严重低于国家相关取费标准。有些建设单位把本来就低的监理费一压再压,使监理业务无法按合同正常有效落实,严重影响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另外,同行间恶性竞争也是导致监理服务费偏低的一大原因,有些监理公司为了承接监理工程,以低于市场价甚至低于成本的价格承揽监理工程。再者,目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对监理费的收取标准未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而是任其恶性循环。在这样的背景下,则会影响到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国家实行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制度以来,截至2021年5月底,据不完全统计,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已达到235 622人。在这些注册人员里面,有一部分人员在设计院、学校、检测单位、企业等非监理咨询单位工作。因此产生一种现象:一部分通过注册监理考试的人员实际并未从事监理工作,而一部分实际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并未通过注册监理考试。现阶段,监理行业实际执业注册监理工程人数远远满足不了实际项目的需要,这就导致许多企业的总监理工程师一人同时担任多个项目的总监。同时,现有监理人员流动性大,有的甚至是大部分监理人员为临时招聘人员。另外,部分监理人员受专业知识和能力的限制,自身的工作经验和监理业务能力不强,在监理实践过程中难以应对自如。监理队伍存在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监理企业对所聘用的监理从业人员把关不严,未进行严格筛选,监理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二是真正符合监理从业要求的监理人员较少,监理人才队伍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三是目前行业监理人员的工资待遇偏低,无法吸引高素质的人才加入到这一行业中来。
建设法规不健全、不完善,使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越来越大,偏离了我国建立工程监理制度的最初构想,影响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监理人员深感安全责任重大,加之近年发生的多起安全事故,司法机关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理人刑事处罚力度加大,使得监理企业人心惶惶,监理队伍出现了不稳定趋势。显然,安全事故发生后对监理的处罚越来越重,对监理人的行政处罚乃至刑事处罚使得广大监理人至今心有余悸。这其中固然有监理人失职所致,但也有监理人被错误处罚的案例。当前,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责任被明显扩大。如果对这些现象不追根溯源找原因,则将严重损害监理行业的发展。
结合我国建设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大多数监理机构都存在着不完善的体系制度问题。部分监理企业虽然组织机构图中各种职能部门齐全,但在实际工作中为了节约成本、减少人员开支,各专业监理人员配备不齐全,一人多职、一人多岗现象普遍。同时,项目配备监理工程师的专业结构不合理,建筑专业多,其他专业如电气、给排水、暖通、设备、园林等专业监理力量薄弱。监理机构不健全、不完整,自然影响到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017年5月2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2017]101号),确定在北京、上海等8省市及40家咨询企业率先开展为期两年的(自2017年5月2日至2019年5月1日)全过程咨询试点工作。自2017年2月起,国家开始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旨在促进工程领域咨询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破解工程咨询市场供需矛盾,并为“一带一路”和“走出去”战略提供与国际工程咨询行业接轨的服务。目的是:培育全过程咨询,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和项目管理咨询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培养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全过程咨询企业。这对于提高监理企业服务能力,促使监理单位提升监理企业管理水平,更好开展工程监理与工程咨询服务,应对改革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推进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适应监理服务市场化发展需求,推进监理行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都将具有积极作用。开展全过程咨询服务,只有监理咨询服务、技术咨询、造价咨询紧密配合,才能从设计阶段开始为建设单位节约投资综合考虑,达到限额设计的目的。监理单位应在建设单位重视的投资方面下功夫,提出合理化建议,创造增值服务。监理单位可以在合同谈判至签订期间,与建设单位沟通、协商,在合同中增加以节约建设投资额为基数,按相应比例计取增值服务酬金的条款,将监理咨询服务经济效益最大化,从根本上解决监理服务费较低的问题。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明确指出,“进一步简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减少不必要的资质认定”“加快完善信用体系、工程担保及个人执业资格等相关配套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明晰注册执业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同时严肃查处执业人员“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落实执业人员责任。以适应工程建设行业发展和市场竞争需要为指导思想,强化资格管理,弱化资质审批,编制并出台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展,有利于提高人员综合服务素质,有利于最大限度遏制投机、杜绝资质挂靠和执业资格货币化的法规性标准。应以资格管理为主要控制手段,以资质审批为管理辅助方法,逐步放开资质条件限制。
在新时代背景下,广大监理工作人员应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重视自身业务素质能力的提升,在具体的日常化工作中,则应不断重视业务经验的积累,及时进行全方面的分析和思考,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对策。加强监理专业方面的知识培训工作,要求监理人员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在工作的时间投入学习,在休息的时间找机会学习。要想提高监理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是提高行业准入门槛,选拔综合能力强的人才,加强高质量监理人才队伍建设;二是加大企业监管力度,严格把控监理人员上岗,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坚决不允许上岗;三是鼓励监理从业人员参加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从根源上杜绝非监理从业者证书挂靠现象,同时优化注册考试制度,保证监理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四是提高并监督企业落实监理人员的薪资待遇;五是要注重现有监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再培训工作,落实监理全员培训,加强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在内的经常性的专门培训;六是企业储备懂设计、施工、造价等方面的复合型人才,为以后开展全过程咨询服务做准备;七是要从长远入手,今后在高校增设监理或监理相关专业,培养高素质的监理人才。
随着国家科技水平的进步和发展,信息技术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信息处理效率和质量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增长,在建筑工程领域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是一项技术服务,对于信息化建设要求很高。随着行业建设组织模式、建造方式、服务模式的变革以及信息化管理服务的发展,为提升监理管理信息化水平,使监理高质量发展,监理企业应积极探索并应用BIM、三维建模、“筑术云”软件、总监宝、监理通、无人机航拍、云计算、数据科技、人工智能和监理智慧化管理平台等新技术,发展信息化、可视化、智能化的高质量的监理服务。
监理行业应从实际出发,重视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完善,保障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不断结合项目实际来细化和完善施工监理机制,不仅有利于实现监理工作效率的提升,还能全方位促进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此过程中,一定要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保障监理机制有法可依。同时,通过实现工程监理机制的进一步完善,能够保障施工单位结合实际需求落实好各种施工标准规范,积极整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内容,全方位严把工程质量关,落实好具体的施工质量要求,从整体上保障工程质量。通过上述方式,方能进一步落实好具体的监理人员职责,全方位提升工程施工质量,实现监理机制和施工质量的统一发展。
综上所述,在具体的工程项目监理工作中,一定要解放思想、抓住机遇、与时俱进,苦练内功提升企业服务水平,保障监理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得到逐步提升,保障其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能力,以便有效推动各项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也能更好地保障建设工程的监理工作朝着新时代背景下的全过程咨询和专业化特点发展。同时,应牢固树立客户利益至上、质量为先、至诚至信的理念,积极学习国内外同行的经验,建立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监理行业通过“补短板、扩规模、强基础、树正气”推动监理企业转型升级,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