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培军
(新宾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发展中心, 辽宁 抚顺 113200)
为有效遏制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地区松材线虫病情传播扩散,有效减少因疫情造成的损失,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促进林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重新修订的<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的通知》(林生发〔2018〕117号)和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辽宁省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利用监督管理办法(暂行)》(辽林草字﹝2019﹞号)等文件相关规定[1-6],新宾县以“生态立县、绿色强县”为发展定位,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战略指引,以恢复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及生物多样性群落为目标,对松材线虫病开展了有效防控工作。
新宾县位于辽宁省东部,东与吉林省柳河县、通化县搭界,西与抚顺县相连,南与本溪县、桓仁县接壤,北与清原县毗邻,地理位置41°14′10″~41°58′50″N、124°15′56″~124°27′46″E。新宾县土地总面积42.87万hm2,林业用地面积35.26万hm2,占土地总面积82.3 %,其中:有林地面积32.25万hm2,其他(疏林地、未成林地、灌木林地、苗圃地、无立木林地、宜林地、辅助生产用地)3.01万hm2。活立木总蓄积量3 214.20万m3。全县松林总面积11.90万hm2,其中:赤松0.22万hm2,油松0.54万hm2,红松1.40万hm2,落叶松9.70万hm2,樟子松0.04万hm2。全县森林覆盖率75.7 %,林木绿化率77.4 %。
2017年,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通告,新宾县被列为松材线虫病疫区之一。截至2020年9月30日,新宾县完成了第三次全县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普查工作。全县共普查松林面积12.39万hm2,7.46万个小班,取样检测0.51万株。经检测,全县南杂木、上夹河、木奇、永陵、红升、榆树等6个乡(镇)发现松材线虫病,其余乡(镇)尚未发现病情,主要重灾区集中在大伙房水源地上游南杂木、上夹河、木奇、永陵4个乡(镇)。
目前,新宾县共完成松材线虫病治理面积0.17万hm2,采伐株数32.70万株,采伐蓄积18.30万m3。其中,公益林面积0.07万hm2,采伐株数14.36万株,林木蓄积7.35万m3;商品林0.10万hm2,采伐株数18.34万株,林木蓄积10.95万m3。预计2021年,可完成松材线虫病治理面积0.04万hm2,533个小班,林木总株数12.84万株,采伐林木蓄积4.20万m3。计划到2022年完成全部疫区清理,实现“山上无病树,山下无疫木”的目标。
松材线虫病是世界上最具有危险性和毁灭性的森林病害,具有传播途径广、致死速度快、防治难等特点。松树染病后最快40 d就会全株死亡,3~5年松林成片毁灭。
松材线虫(Bursaphelenchxylophilus)主要是通过松褐天牛(Monochamusalternatus)、松墨天牛(Monochamusalternatus)、云杉花墨天牛(Monochamussaltuarius)等媒介昆虫传播于松树体内,导致松树发病。截至2020年末,新宾县在疫点重灾区和重点保护防治区挂置诱捕器5 250件,对天牛进行诱杀,共诱杀云杉花墨天牛约13.56万只。
以实际发生地块林分边缘为界,于天牛羽化期(6月中旬至7月末),使用无人机、机动喷雾机等喷洒质量分数3 %噻虫啉或3 %氯氰菊酯药剂,分批次进行喷雾,最大限度降低媒介昆虫种群数量。对木奇镇赤松景区、永陵镇赫图阿拉城和清永陵景区等重点防治区内树龄达500年的油松、赤松、红松等松科植物,定期喷施质量分数3 %氯氰菊酯药剂。同时,6月底利用释放管氏肿腿蜂(Sclerodermaguani)幼虫,进行预防保护工作。运用化学防治和生物防治相结合的方法,最大限度地防止松材线虫病扩散到景区。
松材线虫病预防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要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微信等多种宣传渠道,向各级领导和广大社会群众宣传松材线虫病危害的严重性,普及防控知识,做到宣传进村入户,形成“防治松材线虫病,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结合日常的防治、报测、指导等工作,全县每年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推进会4次,发放宣传资料5 000份,开展护林员松材线虫病防治培训班2次。针对木材收购企业专门开展森防条例、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宣传,重点宣传松材线虫病防治的相关知识,同时对定点收购加工厂进行不定期检查。
在全面掌握全县松林资源分布情况的基础上,按照“监测全覆盖、普查无盲区”的要求,组织全县各乡(镇)林业站、国有林场对本辖区的松树进行全面调查,依托当地护林员,同时借助无人机、PDA等监测设备,建立网格化调查平台,建立和建全普查档案,对枯黄、死因不明的松树及时送检,做到监测率达100 %。全年对全县范围内的死亡松树及时进行清理,可有效防治松材线虫病的传播。
全县新设立8个疫木检查站和6个高速路口林业执法警务站,24 h专人值班,严防疫木及有携带疫病可能的松木制品出入。疫区所有枯死松树按照疫木进行管理,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采伐和加工。强化对辖区内木材加工和经营场所的检疫检查,制止其加工和出售疫木及其制品。
以实际发生林分边缘为界,向外延伸2 000 m为防治作业范围。采伐作业清理技术与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治相结合、与次生灾害防治相结合、与疫木管理、加工、运输、安全利用相结合、与恢复森林生态系统和生物群落措施相结合[7],按辽宁省地方标准《森林经营技术规程》(DB21/T 706—2013)组织实施。
3.2.1疫木采伐
清理病死(枯死、濒死)木,由专业的森林保护技术人员进行现地鉴定,由有资质的森林调查专业部门进行设计、审批,采取择伐或皆伐方式进行疫木采伐。组织专业采伐队伍,对疫情发生小班内的所有病死(枯死、濒死)松林,于天牛非羽化期内的10月至次年2月底集中采伐,最迟在次年天牛开始羽化前采伐完毕,并做除害处理。采伐按照由外围向疫情发生核心区进行作业。其他时间,发现1株采伐1株,直至全部采伐完毕为止。在采伐作业条件允许的条件下,伐根高度不得超过5 cm。
3.2.2 伐根处理
对采伐松树的伐根,加套0.8 mm厚14目的铁丝网并在四周固定,防止天牛成虫春季从伐根爬出。
3.2.3 疫木处理与安全利用
将疫木运输到指定厂家,进行高温处理,木芯温度达到65 ℃以上连续5 h,经过检疫人员取样,镜检合格后方可运输。将直径5 cm以上的枝丫捆扎运到指定地点堆放,经专人清点记录后,就近运送到指定疫木加工厂进行粉碎(削片)处理。对采伐的疫木梢头枝丫(直径1 cm以上,5 cm以下)以及零星分散、无利用价值的木材等,及时集中到空旷背风的山下,选择无风或微风天气的清晨或傍晚,实行焚烧处理,焚烧至最大粒径不超过1 cm。焚烧前向当地森林防火部门报批,并做好应急预案。
在清理作业前,采取山场封闭、与外界隔离的监管措施,防止疫木违规运输。
疫木清理由专业施工队统一作业。县林业部门对施工作业人员统一进行法律、技术和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后,才能上岗。同时,聘请专业监理部门,对作业清理过程实施监管。
在清理作业过程中,所有清理地块应不少于2名护林员进行巡回看护,并组织当地森林公安、木材检查站等部门协助,对疫木收购企业安排专职技术人员记录,防止疫木流失。
疫林清理后,调整树种结构,于次年春季进行更新造林工作。更新树种为非松科树种,例如刺槐(RobiniapseudoacaciaL.)、核桃楸(Juglansmandshurica)、黄檗(PhellodendronamurenseRupr.)等阔叶树种,也可根据当地气候、土壤等因素栽植苹果(Malusdomestica)、梨(Pyrusspp.)、辽东楤木(Araliaelata)等经济树种,更快地发展当地林业经济产业,也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原林地内自然萌生的天然幼树,采取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或封山育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