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俊红 杨琼
兰州市城关区位于兰州河谷盆地的东部,区内地质构造复杂,新构造运动强烈,地形起伏、沟壑纵横、谷深坡陡、黄土广布、气候干燥、降水集中、植被稀少,加之人口稠密、人类工程活动强烈,使得崩塌、滑坡、泥石流、不稳定斜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非常发育。全区地质灾害摸排工作确定辖区内共有危害、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点564 处,其中不稳定斜坡483 处、滑坡35 处、崩塌14 处、泥石流32 条。地质灾害威胁人口达20 多万人,占全区人口的23.23℅,威胁财产296.86 亿元。
兰州市城关区地质灾害主要分布于南北两山的近山和台塬斜坡地带。
(一)不稳定斜坡。不稳定斜坡是城关区分布最广、密度最高的地质灾害类型。按物质组成可划分为土质不稳定斜坡、岩质不稳定斜坡和岩土质不稳定斜坡三类,其中以土质不稳定斜坡居多。土质不稳定斜坡在全区分布面广、密度高,主要分布于河谷高阶地前缘及黄土丘陵区的高陡斜坡地带。岩质不稳定斜坡和岩土质不稳定斜坡,主要集中于基岩出露地段的交通干线沿线及居民生活集中区附近,多因工程建设开挖等活动所致。
(二)崩塌。按物质组成可分为黄土崩塌和基岩崩塌两类。黄土崩塌为城关区主要的崩塌类型,在全区分布面广,主要分布于河谷高阶地前缘及黄土丘陵区的高陡斜坡地带。基岩崩塌主要分布于南北两山基岩出露的青白石东部、白塔山一带,一般规模小,分布范围较广。
(三)滑坡。滑坡分布面广、密度高、规模较大、活动性强。按物质组成可分为黄土滑坡、黄土-泥岩滑坡、堆积层滑坡和基岩滑坡四类。黄土滑坡为主要的滑坡类型,具有分布面广、危害严重的特点,主要分布于伏龙坪、九州开发区、刘家坪、大沙坪、红山根、靖远路王保保城、鱼儿沟、徐家湾一带。黄土-泥岩滑坡主要分布于南部山区一带,一般规模较大,分布范围较广,主要集中于红山根-皋兰山-五泉山一线。堆积层滑坡主要分布于南北两侧的基岩出露地带,该类滑坡规模较小,一般为浅层滑坡。基岩滑坡主要分布于徐家湾一带基岩出露区,一般以小型为主。
(四)泥石流。城关区是兰州市泥石流分布密集区之一,共有灾害性泥石流36 条,其中南部山区有泥石流沟13 条,占36.1%;北部山区有泥石流沟23 条,占63.9%。
(五)地面塌陷。地面塌陷有4 处,即东岗镇小街地面塌陷、拱星墩范家湾地面塌陷、靖远路咬家沟地面塌陷和青白石上坪村石化系统林场地面塌陷,分布范围小,均属于小型地面塌陷。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治时段
城关区地质灾害防范期为全年度,重点防范期为每年5 月~10 月主汛期和3 月~4 月冻融期。主汛期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防治为主,其余月份以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为主。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重点防范根据其形成特点和主要引发因素确定。
1.泥石流主要防范期
泥石流的形成必须具备三个条件,首先是流域内要有丰富的松散固体物质条件,并能源源不断地补给泥石流;二是有陡峻的地形条件和较大的沟床纵坡比;三是流域中上游要有充足的水源作为动力条件。由于城关区泥石流形成的前两个条件已经具备,影响泥石流活动的主要水源为降水,泥石流的活动强度直接取决于降水的强度和降水量的大小,因此泥石流的防范期与大雨、暴雨的分布基本同期。根据城关区的降水特点,确定泥石流的主要防范期为5 月~10 月。
2.滑坡、崩塌主要防范期
滑坡、崩塌的形成受多种因素影响,城关区发生的多数滑坡、崩塌灾害,主要受降水的控制,其次受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根据地质灾害形成条件的不同,确定防范期如下:
以降水为主要引发因素的滑坡、崩塌和不稳定斜坡灾害点、灾害隐患点,主要防范期为3 月~4 月(消融春灌期)和5 月~10 月(汛期);以人类工程活动(如修路、水利工程、通讯线路、建房等)为主引发的滑坡、崩塌,应以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和运行过程为防范期。
3.地面塌陷主要防范期
城关区地面塌陷灾害主要为地下防空洞分布区和由于湿陷性黄土遇到地表水、地下水形成地面塌陷,该类地质灾害预防期应根据地面塌陷形成的征兆来确定,平时一般性防范应贯穿全年。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
城关区地质灾害的主要威胁范围为:皋兰山、五泉山、白塔山、伏龙坪、桃树坪、大砂沟、盐场堡-徐家山-青白石、五一山-九州开发区带。主要威胁对象为上述区域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公路、铁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及旅游景点等,这些地段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
(一)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组织领导。兰州市城关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是全区防灾工作的领导机构,各街道、村及社区等部门按职责负责各自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为重点,认真落实和不断完善乡镇、街道及社区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立覆盖全区的监测点到位、责任到人的地质灾害监测预防机制,认真落实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等工作。
(二)抓好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法规、政策和防灾避灾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力度,特别是应加大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及城关区南北两山人口密集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全社会的防灾避灾意识和临灾处置能力,提高应急工作组织能力和人民群众防灾减灾、逃生避险意识,确保较大规模地质灾害发生时救助有序、临阵不乱和安全避险,实现“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意识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进一步增长,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增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体系进一步完善”的目标。
(三)做好监测、预警、预报、预防。继续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确定群测群防监测点,落实监测预防责任人,组织做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的动态监测。国土、气象部门应在汛期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当发现前兆明显、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险情时,监测人员应及时报警,通告受威胁的单位和个人,动员群众及时撤离,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全区要建立24 小时值班制度、雨后常规报告制度,在降雨发生后12 小时内要将辖区地质灾害发生及变化情况逐级报街道、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科学果断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避免或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要求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灾情。
(四)明确分工、加强责任、加强监督和执法检查。依据市政府制定的《兰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度》,实行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各负其责和属地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系。坚持“谁引发、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的治理原则,进一步加强责任体系建设,明确分工、强化职责。教育、公安、民政、国土、建设、规划、城管执法、交通、安监、水务、林业、卫生、园林、气象等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责各司其职,坚决依法査处违法行为,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