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容 蒲涛
摘 要:随着社会的转型,我国的“养老”问题日益突出,人类学虽然一直不乏对老年群体的关注,但对“养老”的研究并不充分。运用人类学田野调查方法从何为老、如何养以及谁来养等几个问题入手探讨贵州的一个普通乡村村民对“老”的认知,养老模式类型及当下社会转型中存在的养老问题,能为中国农村养老研究提供一个立体而典型的个案。
关键词:社会转型;农村养老文化;人类学
我国在2000年正式进入老年化国家的行列,也因此对养老的探讨成为社会和学界高度关心的话题。养老问题早已不仅仅是个体与家庭的问题,而是关乎国民生计的大事,对农村养老文化与现状的调查研究,有利于更好地理解当前社会转型背景下出现的各种养老问题及其社会文化的成因。
目前学界对养老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人口学、社会学、经济学、社会保障学等学科,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具有宏观的视野,但缺乏从当地人的观点来看问题的视角,而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方法恰能弥补这一不足。本文以老人群体与村落养老实践为主要研究对象,运用人类学田野调查的方法,描述并分析当地人的养老文化,从何为老、如何养以及谁来养等几个问题入手探讨贵州的一个普通乡村村民对“老”的认知,养老模式的类型及当下社会转型中存在的养老问题,以呈现当地社会的养老逻辑与现状。
一、“何为老?”:村民对“老”的认知
对老的认知影响着人们的养老行为的选择,然而对“何为老”这个问题,不同文化有着不同的界定标准,我们在水口村至少能看到三种对“老”的认知与界定。
(一)辈分称谓上的老:传统孝道的延续
在水口村,人们常以姓氏中的辈分来区分对他人的称呼,人际关系也与辈分有着关联,也因此成为人们判断一个人是否达到老年人的标准。可以从人们举辦的生日宴会中看出,自己辈分以下的人可以来吃生日酒,而辈分高的人,一般是不去比自己辈分低的人举办的生日宴。年纪越大去的人就越多,因此可以从这个人举办生日宴会时到的人数来确定这个人的辈分和大致年龄。同时,老人的身份往往与子女的婚姻有着非常大的联系,老人的子女只有结婚、生子、组建新的家庭,老人在辈分上有了一个根本的转变,此时的身份才得到了一个完整性的确立。
(二)“60不算老”:国家政策与地方传统的结合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条规定:老年人的年龄起点标准是60周岁,即凡年满60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属于老年人,因此人们只要达到60岁,即可领取养老保险金。虽然法律规定我国人民在60岁就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但村里的人并不会将这样一种标准来衡量自己是否老了。在水口村,“老”是一个随着年龄增大、身体机能不断下降,从而丧失劳动力的过程,并不仅仅是年龄达到60岁就可以被当成或自称老年人。因为人们在60岁的时候,大多身体还比较健康,也由于中年人大多外出务工,他们也将照顾孙子、上山、种地等当成是自己的责任,笔者在田野调查过程中,常听到他们说自己在哪一年就满60岁了,但是还没有休息。可以看出,当国家政策与传统乡村现实碰撞后,人们对老的认识产生了一些变化。
(三)“病”与“老”:地方传统文化的逻辑
对于水口村的人们来说,老与病的关系是界定老的一个重要标准。对于当地人来说,什么样的人才算是老人,其实是有着比较清晰的判断的。在访谈过程中,笔者发现,人们常常将上了年纪得病的人当成是“老”人,中年人的病不是老。“老”在这里代表着年龄,而“病”是老的象征,是一种证明,因此人们尽管年纪都上了七八十岁,但身体只要是健康的,都尽力地去劳动。这就将“老”与“养”分离,年龄老了,但是没有生病,因此还不到养的时候。
由此可见,村落社会中人们对“老”的认识不是单一性的,而是多种因素的结合。既有传统文化和辈分对认识的影响,也有对国家政策下的适应,更重要的是生病这一地方文化逻辑。这种认识是人们对自然环境和历史文化适应的结果,人们正是基于这样一种认识决定了人们对养老的时间的界定。同时,这样一种多因素对于“老”的定义,也反映了当地人们对于老的本土认识,以及为当地养老逻辑的形成和实践提供了支撑。
二、“如何养”:养老模式的地方逻辑
人们选择的养老时机都有着各自的行为逻辑,不管是被动还是主动地选择,人们在这一过程中,都有着一套自己的逻辑。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养老模式划分非常多元化,在当地,养老方式有经济养老、情感养老、老伴养老、国家政策养老以及人生最后一程的养老送终。
(一)“以钱代孝”:经济养老
传统的孝道模式和观念讲究的是道德、亲情和情感体验,可以将其概括为“亲情式孝道”“它突出强调的是子辈在感念亲恩基础上对父母的尊重、爱戴和安慰,不仅注重物质状况,而且注重子女对父母有感激之心、拳拳之情”[1],在水口村,由于大部分年轻人外出,老人常常成为实际上的留守老人。子女也只能是每个月给父母固定的钱,以保障老人的物质生活。原因有二,一方面老人不愿意和子女在一起生活,因为生活习惯上的差异,和自己身体状况不好,怕和儿子一起住让儿子的家庭产生矛盾。另一方面,年轻人自己的生活压力大,对老人的照顾疏忽,往往会选择直接给钱。基于此,很多老人选择了独居养老,每个月让儿子付固定的医疗费和生活费。
(二)“常回家看看”:情感养老
村里流传着这样一句话:要想以后过得好,有儿有女才圆满。人在老年时都希望自己女儿多一些,儿子是要挣钱养家的人,家里面实际的养老者其实主要是儿媳,因为家庭的分工依然按照“男外出,女留守”的状态,但儿媳与公公婆婆在生活中其实往往缺乏情感的交流。因此人们到老年时,喜欢有人陪着自己、说说心里话,这时候女儿定期的情感关怀就至关重要了。
(三)“找个伴来养老”:独身老人
受打工潮的影响,独身留守老人在农村占的比重不算小,老人大多不会使用通信工具,与子女间的联系便减少了。空间进一步从现实的物质世界走向了网络空间,私人空间的进一步变化,让老人经常不能与年轻人交流信息。他们的情感需求也因此成为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
对此,失去老伴的老人一般会再选择一个老伴,这个老伴可以不登记结婚,也不共享财产,仅仅是相互之间的一个情感依靠。这样的老年伴侣无疑是一种非常好的选择,子女也不会过多的干涉,因为相互之间并不涉及以后的养老问题。这样的方式也得到了人们的认可,既满足子女外出的需要,又解决了独身老人的情感需求。
(四)“保险养老”:国家政策对养老的影响
我国在农村推行养老保险政策后,使得农村养老多了一条途径。村民年龄达到60岁就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每个年龄段的金额不同,年龄大的一般每个月会多一些,以十年为一个期限。因此使得人们在年老丧失劳动力、子女不在身边时,老人生活不至于陷入困境。
该村蒲XQ是村里一个比较典型的案例,因为养育三个女儿,老伴在几年前带着小女儿外出打工,已有六七年没有回来。也由于女儿或出嫁、学习等原因外出,老人其实是一个人住。老人因为不会种植庄稼,农业收入根本无法维持自己的生活,因此经过村委会的投票,将他纳入精准扶贫户的范畴,这样老人一个月就有了1 000多元的生活补助。蒲XQ在2019年2月份左右搬去了铜仁大龙的新村,这样便彻底告别了农业生活,因此老人的未来几乎是靠养老保险金来养老。
(五)“养儿防老”:养老送终
养老的最后流程便是送终,用村里的话就是:养儿子还不是想着以后有个人能捡根骨头棒棒。在整个葬礼过程中,大部分都是男人在忙活,女人一般不能直接参与其中,例如在正式葬礼上,女儿进屋的时候,必须女婿走在前面,女儿在后面,跪香、挖土一系列过程女人是不能去做的。因此,至今村里依然选择儿子养老。儿子在这些公共活动中具有较为特殊的权力,这一观念也深深地影响着老人的养老选择。养儿防老的观念由来已久,儿子在葬礼中的特殊作用,让许多老人对儿子的一些无礼不孝行为做出忍讓。
三、“谁来养”:社会转型中的养老问题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经济文化全面转型的时期,由于大量的人口流动与国家影响力的介入,一方面使得农村社会的养老模式多样化,另一方面,人们的养老观念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深刻影响着人们的养老实践以及农村的社会结构。
(一)养儿防老,天经地义
费孝通先生将中国的养老模式看作是一种“反馈模式”“也就是甲代抚育乙代,乙代赡养甲代,乙代抚育丙代,丙代又赡养乙代,下一代对上一代都要反馈的模式”[2]。村里的老人常常说:儿子我是养大了,也成家了,以后要养还是不养主要都是看他们。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的频繁流动,人们的思想也在随之发生变化,“养儿防老”已经不再成为人们的唯一期盼。
年轻人外出求发展,老年人只能在家乡留守,这样的家庭结构模式在水口村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老人因为自己的生活习惯与年轻人不同,从而被迫主动放弃与自己的子女同在一个屋檐下生活,只有在逢年过节的时候,年轻人才从外面赶回来。当“养儿防老”不再是天经地义,人们认识到了女儿在养老中的重要角色,这一认知对传统的养老逻辑提出了挑战。
(二)儿媳模糊的责任
法律规定,家庭成员应关心老年人的健康、经常看望或问候老人。但却没有规定具体人的具体职责,那么儿媳是属于婆家的人,但是常常因情感不够亲密,与老人容易发生摩擦。儿媳本是在娘家长大,是娘家人抚养成人。结婚之后,儿媳是照顾婆家人的生活。但在养老的任务上,人们是无法规定儿媳的具体责任的,因此儿媳在养老事务上是非常模糊的。
婆婆病了是我一天服侍她,嫂嫂们都在外面打工,老人病老火了才请假回来10多天。大哥开始还甩了个姑娘给老人带着,生病了才回来。平时都是我和大哥三哥照顾,一家一天。她饿了就喊我,我就回来做饭。她穿脏了的衣服要是我在家,我就给她换来洗了,要是我做活路没在家,三哥和大哥就给她换了脏衣服,我晚上回来洗。她对我还好,以前我一天忙活路她就给我留饭,她做不动的就叫我去帮忙。那时候我家立房子,我们都去背板子了,她就在屋里煮饭。平时我们吃东西,有点好的都要给她端过去。后来她实在是病老火了,叫嫂嫂们回来帮忙服侍,她们就说请不到假,因为之前请过一次。我就生气啊,老人都病成这样还不回来,我后面受不了就赌气去了广东打工。我才去了10多天,老人就去世了,我才刚去就没回来。
从与村民田WZ的谈话中我们可以看到,儿媳在老人病时,要做饭、换洗衣。这些事务都是建立在老人之前对儿媳还不错的情况下,儿媳是心甘情愿的照顾。但是当老人病危,其他家庭成员都未履行养老任务时,作为儿媳的她在老人病危时却选择出门,原因也是其他作为同样身份的儿媳没有照顾老人。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决定儿媳的责任往往是非常脆弱的情感,而且这样的情感非常容易受其他因素的干扰。如在水口村,有的儿媳以老人从前不孝顺作为自己不孝顺老人的理由,从而导致养老任务在儿媳身上得不到落实。
(三)嫁出去的女儿不再是泼出去的水
人们总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李才香认为:“在现代化进程和农村社会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之中,女性的社会地位逐渐提高,独立意识日益增强,诸多社会因素和主体因素影响了回娘家习俗的现代变迁。不过回娘家依然是外嫁女儿重要的情感归属体验,是亲属关系实践的有效路径,在农村养老体系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3]。在水口村,嫁出去的女儿,并不是泼出去的水,反而给娘家提供了一股“活水”。女儿不仅不是泼出去的水,还是老人最后的依靠,同时女儿也具有对不孝儿子的监督作用。女儿除了平时节日要回到娘家以外,大年初二(初一的儿子,初二的女儿)、端午、中秋等日子,娘家都要找人去接女儿回来,如果在固定的节日女儿没有回到娘家,就会被人们指责不懂事或不孝顺。
父母生病时,女儿是必须要回去看望父母的,还要尽量满足父母最后的遗愿,照顾生病的父母。在父母去世时,女儿对父母的情感表现得更直接,如果在父母去世的时候,女儿不哭,人们对她的评价就是不懂礼,并且认为她是不孝顺的。然而女儿的责任被限制在了某些不明显的领域,她并不是像法律规定的那样要求和儿子具有等同的义务和责任。在当地,人们认为有儿有女的人家是最幸福的,儿子给父母提供物质、经济上的直接责任,女儿更多是在精神、情感上表达对父母的孝顺。
四、总结
农村家庭养老问题是我国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对养老问题的深刻认识需要深入具体的人群中去,本文通过对一个具体村落养老文化和养老实践的调查,得出以下认识。
首先,“老”不仅是自我定位,还包括了他人赋予的标识。在陈明君对云南佤族的研究中认为,“老人是凭借自己的一技之长来赢得其他人信赖和尊敬。老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地位的象征,与一套社会行为规范相匹配的。在社区,拥有更多仪式方面的权力更受到尊敬”[4]。在水口村,人们对“老”的认识受到子女婚姻任务的完成和辈分的影响,同时,自己身体是否健康也是一个自我判断标准,因此,人们常常说不清自己是“病了”还是“老了”,病既是老,老也是病的一种说法,得到了大多数人的认可。它不再是单一性的,而是多种因素的结合,既有传统文化和辈分对认识的影响,也有政策下的适应。这种认识是人们对自然环境和历史文化适应的结果,人们正是基于这样一种认识影响了对养老时机的判断。
其次,年轻人外出务工,在获得经济收入的同时并未改善老人的生活。信息化的迅速发展,忽视了对老年人的照顾,老年人因为无法适应快速的生活节奏和身体机能的下降从而选择留守乡村,老人在养老方式上看似有许多的选择,拥有最大的主动权,如“病了就该养”“情感养老”“保險养老”等方式,其实是一种无奈与被动调适之后的选择。
最后,由于男女平等的观念开始深入人心,女性地位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所提升,女性在家庭内部发生的作用越来越显著。“这也导致女性在养老上有更多的可能,在家族制度、单系继嗣的原则下,规定了儿子与女儿不平等的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大多依然遵循着儿子继承财产和承担养老责任,女儿的养老是一种情感式的养老,是非正式的,也是自愿的”[5]。但是在水口村,虽然大多数人依然遵循儿子养老,但是也有人经历了儿子名义上的养老和实际上的啃老,开始转变了态度,打破儿子独自养老的模式,让儿子与女儿同分土地与财产,共同履行养老职责。
参考文献:
[1]龚春霞.解读“不孝顺也是孝顺”——以河南扶沟县农村调查为例[J].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2).
[2]费孝通.家庭结构变动中的老年赡养问题——再论中国家庭结构的变动[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3(3).
[3]李才香.“回娘家”习俗变迁机制研究——以鲁中地区L村为例[J].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4).
[4]陈明君.养老的逻辑与实践——云南沧源一个佤族村寨的实证研究[D].昆明:云南大学,2016:43.
[5]唐灿,马春华,石金群.女儿赡养的伦理与公平:浙东农村家庭代际关系的性别考察[J].社会学研究,20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