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永鑫
(海城市农业农村发展中心(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 114200)
消费者的生命安全由食品安全决定着,只有食品安全了才能保障社会和谐发展。但是部分企业和单位为了获取更多利润,在屠宰和加工畜产品过程中,随意收购没有经过检疫的畜禽,有的检疫人员责任心不强或设备落后,促使大量问题产品流入市场,送到人们的饭桌上,威胁着人们的身体健康,所以必须规范畜产品的检疫工作。
有的偏远地区饲养畜禽时,往往采取散养模式,缺乏集中饲养和检疫的安全意识,更没有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所以不能配合检疫人员进行检疫工作,极大地阻碍了检疫工作的顺利进行,促使部分发病畜禽直接进入市场。
一些基础检疫部门由于资金困难,不仅检疫技术比较落后,而且检疫设备还比较陈旧和落后,即使检疫后的畜禽产品,也无法保障检疫质量合格。因为检疫人员只能靠肉眼观察来判断肉产品的质量,致使一些商贩无法完全信任检疫人员,也会严重阻碍检疫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些畜牧业不太发达的地区,还存在许多小型屠宰场,这些屠宰场的设施设备不太完善,没有设置隔离场和污染处理系统,这样进入屠宰场的畜禽存在感染疾病的风险时,无法进行隔离就与健康畜禽混合在一起进行屠宰,致使大量畜禽产品受到污染。同时屠宰过程中产生的污水或废弃物,随意排放在自然环境中,对土壤和水源造成严重污染,也会时刻威胁着人类的生命安全。
首先将基础的检疫设备逐步完善,提高检疫产品合格率。一旦发现感染疾病的畜禽,应立即上报兽医部门进行妥善诊断和治疗,避免病情进一步扩散和污染畜禽产品。对于一些传染性疾病需要将畜禽进行深埋或焚烧等无害化处理,消灭一切传染源,避免发生疾病的畜禽产品进入市场。对一些销售活禽的市场应加强监管力度,做到逐一检疫,不能漏掉一个摊位,确保所销售的畜禽产品合格。
规范畜禽产品检疫工作,保障动物性食品质量安全。所有的检疫人员必须正确掌握畜禽感染各种疾病的临床症状和剖解病变,检疫人员应该按照规定的程序来操作,在检疫之前先认真观察畜禽精神状态和体表健康状况,肉眼查看畜禽是否存在感染疾病的征兆,并且让销售人员出示本批次的检疫合格证明,然后再将检疫合格的畜禽运输到待宰栏内进一步继续观察畜禽是否有精神或呼吸异常情况。
在屠宰过程中需要对畜禽头部、酮体、内脏各个组织器官、头部、皮肤等逐一检疫,根据各种疾病的剖解病变来分析畜禽是否感染疾病,在检测过程中一定逐一对比和分析,发现存在感染疾病问题时,可以立即送到相关部门,进行病毒或细菌分离,有利于确诊病情和采取有效处理措施,整个检疫过程必须做到准确、快速和全面。只有确定畜禽产品合格后才可以开出检疫合格证明,允许进一步加工或销售到市场。对于感染传染病的畜禽,应隔离观察或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不会受到损害。
基础检疫部门应定期培训检疫人员,不仅讲解法律知识,还需要全面掌握动物检疫技能,这样通过系统培训,让检疫人员的综合素质得到很大提高,尤其是专业检疫技能全面提升,并且监督技术人员按照规范的检疫程序来操作,保证整个检疫达到标准化、合法化,让所有的检疫技术人员都能成为合格的检疫人员。
随着畜牧业规模化发展,应消除小型或家庭屠宰场,促使所有畜禽集中屠宰。这样也能够促使畜禽养殖业不断扩大养殖数量,形成集饲养、屠宰、加工、销售等一条龙的产业链,将企业和生产做大做强,最后达到整个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在提升畜牧业发展速度的过程中,需要广大管理者对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重视起来,有序配合检疫人员将检疫工作顺利开展和推进,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