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本科教学改革实践研究
——中国乐派“8+1、思政+X”课程体系建设

2021-03-27 05:38
中国音乐 2021年2期
关键词:主课乐派课程体系

一、背景分析与现存问题

随着党中央、国务院在教育领域系列重大举措的实施,我国高等教育正进入加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中国音乐学院更是处于“双一流”建设的攻坚期。学校以构建中国音乐教育体系,实现世界一流学科与一流大学为办学目标,近几年依托雄厚的办学基础,通过系列新举措,使学校在科研、教学等领域的综合实力得到显著提升。先后入选北京市“高精尖”学科建设项目、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发起并主办首届“全球音乐教育联盟”大会,并荣选为主席单位。在一系列成绩取得的同时,学校始终将本科教育与人才培养放在学校发展的首要位置。

我国现行的本科阶段音乐专业教育体系是建立在西方音乐学科思维基础上的,由于自身中国传统文化基因的缺失,导致难以培养出具有鲜明中国文化标识与广泛国际竞争能力的拔尖创新型人才,现行音乐教育体系下一流本科人才培养面临着诸多关键问题。

(一)人才培养目标明确,教学支撑不足

1.“培养什么人”的问题

学校在《2019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自评报告》中提出“以中国乐派为根基,以培养高水平中国音乐理论、创作、表演专门人才为使命”,高度明确了“培养什么人”的问题。培养高水平中国音乐理论、创作、表演专门人才必然要首先继承中国音乐理论、创作、表演的传统优势。学校在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历程中,探索和建立了中国特色的学科专业体系,但是音乐理论、音乐创作、音乐表演三个专业方向尚缺乏深层次的融会贯通,没有形成交叉互补的相互作用关系。具体来讲,音乐理论研究缺乏当代音乐视角,音乐表演缺乏理论支撑,音乐创作脱离艺术实践。在教学与科研上“分科”现象极为严重,阻碍了学科、专业的进一步发展。

2.“为谁培养人”的问题

学校明确提出“人才培养要服务北京四个中心建设和国家文化事业需要,为北京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注入新的活力”,高度概括了“为谁培养人”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在人才培养方面能够全面实施品格塑造、素养提升、技能训练、知识学习四个方面的教育内容,培养的人才能够兼具中华文化底蕴与全球文化视野、过硬的专业技能和全面的综合素质。然而在学校目前的课程设置上,还未能准确把握中华文化与国际视野之间、文化素养与专业技能之间、“成人”与“成才”之间的平衡关系,存在重“音乐技能”轻“人文素养”的偏科现象。

(二)课程结构单一,缺乏顶层设计

根据《2019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数据显示,学校专业课共计401门,公共必修课25门,公共选修课30门,总计456门课程,分别由十个系部(中心)35个教研室开设。所有系部(中心)在开设课程上均显示出让学生“多学一点”的倾向。但是由于缺乏宏观上的顶层设计,在数量上导致课程无限制的“恶性膨胀”,内容上存在着重复、单一、趋同等现象。缺乏针对学生本科阶段必备知识体系的系统考量与必要提炼,造成教学资源的浪费。

在教学管理上,我国各所音乐专业院校均建立系、教研室二级组织体系,教学工作以系、教研室为单位开展。其中教研室作为高校最基层的教学单位,依据所在系部(中心)的人才培养方案,具体组织与实施教学,承担了课程建设的主要任务。学校通过对课程实施专门化、专业化,实现以系部(中心)为教学单位,培养专门人才与专业人才的教学目标。由于教学、课程体系在宏观层面顶层设计的缺失,导致系部(中心)、教研室与教师个人往往是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出发,提出课程设置要求,致使课程、学分、学时总数远超西方发达国家音乐专业院校。同时课程间缺乏横向联系,且相互疏离,导致教学鸿沟、课程壁垒丛生。从表面上看,各系部(中心)似乎都力图让学生获取更多知识,但缺乏对学生本科阶段必备知识体系的统筹和设计,学生只是在进行被动地学习。

(三)课程标准不明确,因人设标现象严重

依据《中国音乐学院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全校9个系(中心)14个专业方向共设有53个专业。各系(中心)在专业分布与设置上体现出很大的差异与不均衡性,这种现象在全国乃至世界各所音乐专业院校中都是客观存在的。(见表1)

表1 中国音乐学院专业设置总览

差异与不均衡性不仅仅体现在专业数目上,同时也体现在专业师资配备上。以作曲系2019年秋季学期为例,承担本科阶段作曲专业主课教学的共有15名教师,分别来自4个教研室,职称涵盖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教师职称分布均匀,年龄搭配合理。而在强调个性化教学的同时,如何使15名教师按照统一的课程标准实施教学,就成为教学管理部门必须要思考与解决的问题。而国乐系、管弦系除个别专业外,多数专业受专业体量限制,仅有一至两名教师承担专业主课教学任务,如何在教学过程中避免与杜绝因人设标的问题,同样也是我们必须要关注的。特别是在音乐专业院校中,专业主课多采取“一对一”的教学模式,部分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偏主观、随意”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教学质量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专业主课“一对一”教学模式既充分保障了教师的个性化教学,又促进了学生的个性化发展,被国内外音乐专业院校广泛采纳。主课学生身上带有的师承、流派、风格等印记,也是音乐专业教学的特点,在客观上起到了促进音乐文化繁衍生息的作用。但是,学校在主课教学方面长期依托这种以经验主义为导向,教学过程以教师“自发性”为主体,且带有明显“作坊式”特征的教学模式开展教学工作,缺乏清晰、明确、统一的教学体系、课程体系、课程标准构建,导致在招生、培养、毕业各环节学生水平良莠不齐,且差距过于明显。在个别专业领域更是“教学壁垒”林立,严重阻碍了专业的良性发展。

针对上述在教学与课程方面存在的种种问题,自2017年开始,学校在2013版人才培养方案基础上连续三年(2018、2019、2020)对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结构进行调整与优化。探索建立以“中国乐派”为特色的中国音乐课程体系、以“8+1、思政+X”为核心的中国音乐教育体系。

二、核心理念与建设目标

(一)倡导“中国乐派”,构建中国音乐教育体系

继承中国音乐理论、创作、表演的传统优势,培养高水平中国音乐理论、创作、表演专门人才。以艺术教育的方式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打造区别于西方音乐教育体系的以“中国乐派”为特色,以“8+1、思政+X”为核心的中国音乐教育体系,为世界音乐教育提供中国方案,共享中国智慧。

(二)围绕课程立标准,围绕标准育人才

打破音乐教育在我国长期依托主课教师主观教学标准的历史沿革,开时代之先河,探索建立中国音乐学院、音乐专业教育的本科教学标准。围绕“标准建设”,构建学校招生、培养、就业一体化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音乐教育事业做出应有贡献。

(三)以制度建设为契机,促进教学规范化

以制度为保障确立课程标准,以课程标准为依据进行教学评价,以客观的教学评价使教师在教学工作中有获得感,在日常生活中有安全感,在职业生涯中有幸福感。彻底根除因人设课、因人设标等传统陋习。在对传统教学模式不断继承与改进中,形成保证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的长效机制。

(四)以课程团队为抓手,构建中国乐派课程体系

打破学校长期以往对教学、课程以系部、教研室为单位的“二元”管理体制,实现对课程、课程团队、课程体系的垂直化管理。通过“结构扁平化,管理垂直化”对现有课程、教学、教学管理模式进行重构与优化,创建以中国乐派“8+1、思政+X”课程体系为核心的中国音乐教育体系。

三、建设措施:一个体系、两个板块、四种素质、五类团队

根据教育部“本科不牢,地动山摇”“以本为本,四个回归”等文件精神要求,学校于2019年初在已有课程体系与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构建中国乐派“8+1、思政+X”课程体系。通过课程体系的架构作用,明确课程性质,突出课程对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支撑作用。其中“8+1”里的“8”具体包括:《音乐理论基础》《和声》《曲式》《复调》《配器》《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8门课程,“8”构成专业基础课,为所有本科生必修。“1”指主课和专业实践,与各系部(中心)依据人才培养方案确定开设的各类专业副科课程、专业基础课共同构成中国乐派课程体系中的专业课板块,以提升学生的专业技能与音乐素养为课程目标。“思政+X”是指国家规定的思想政治类课程与人文通识类课程,和英语、体育、第二课堂等共同构成文化课板块,以提升学生的文化修养,树立正确政治信仰为课程目标。通过打造以“8+1、思政+X”为核心的中国音乐教育体系,为学校“中国乐派”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见图1)

图1 中国乐派“8+1、思政+X”课程体系结构图示

(一)课程体系的确立依据

1.历史形成

国内外音乐专业院校的课程与课程体系是在历史发展中逐渐形成的,学校建设中国乐派“8+1、思政+X”课程体系首先要继承中西方音乐教育在长期发展中所形成的历史传统。以“专业基础课程群”与“主课”为例,《中国音乐史》与《中国传统音乐》是将中国音乐作为研究与学习对象,以提升不同专业学生对中国音乐的理性与感性认知为目标而开设,在国内各所音乐专业院校均有设置。中国音乐学院以复兴和发扬中国音乐文化为己任,这两门课程的开设对于学校更是享有重要意义。《音乐理论基础》《和声》《曲式》《复调》《配器》《西方音乐史》与主课,是国内外大多数音乐专业院校的必修课程,深具音乐专业教育的典型特征,拥有悠久的课程历史,在知识体系上融汇了西方音乐发展上百年的精华。学校以各门课程对人才培养目标的支撑度与适应度为总体依据,确定以《音乐理论基础》《和声》《曲式》《复调》《配器》《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与主课构成中国乐派“8+1、思政+X”课程体系在专业课程设置上的整体框架。

2.现实要求

依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我们培养的人才需具有“中华文化底蕴和全球文化视野,掌握扎实音乐理论知识,具有过硬专业技能”。这就要求我们在课程体系的建构上,能够对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起到支撑作用。《和声》《曲式》《复调》《配器》属于作曲技术理论课程,俗称作曲“四大件”。通过和声、曲式、复调、配器四种维度对不同音乐作品中的具体音乐现象进行探究,提升学生对于音乐本体的理解能力,并掌握特定历史时期的音乐语言。《音乐理论基础》由《视唱练耳》与《基本乐理》两门课程构成,将“提升学生对音乐的感知能力”作为课程目标,以对旋律、音程、和弦、节奏等的听辨与模唱作为主要课程内容。《中国音乐史》与《西方音乐史》属于音乐史学课程,以中西方音乐与其所属历史、文化、社会间的关系为研究对象,通过深入的理论学习提升学生的音乐综合素养。《中国传统音乐》由戏曲、中国器乐、说唱、民歌、少数民族民歌五部分组成,基本囊括中国民间音乐的各种主要形式。通过系统的课堂理论学习与学唱,加深学生对于中国传统民间音乐多种形式的感性与理性认知。“主课”由专业主课与专业实践构成,其中专业主课是以“一对一”个别课的形式开设,专业实践围绕专业主课进行,以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学生的专业技能。《思政课》是国家规定的思想政治类课程,以“音乐艺术院校特色化思政课教学内容与教法”的教学探索与改革为抓手,融通音乐艺术与思政教学,引导学生树立正确政治信仰。“X”课程包括人文通识类课程、英语、体育、第二课堂等,肩负着学校“承国学”的办学理念,本着稳步推进、质量第一的原则,通过《国学入门》《西方文学精读》《中国古典文学精读》等特色课程的学习,为学生人文素养的提升提供保障。

3.内在支撑

学校依据人才培养目标,通过对课程与课程体系在国内外不同院校间的横向类比与纵向排查,最终提炼出中国乐派“8+1、思政+X”课程体系的整体框架结构,明确了课程、课程群的定位与目标,理清了课程、课程群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通过“主课”与“副科”的学习,提升学生的专业技能;通过“专业基础课”的学习,提升学生的音乐理解能力、感知能力与音乐综合素养,并对“主课”的学习起到支撑作用;通过“X课程群”的学习,提升学生的人文素养,对学校“承国学”的办学理念起到支撑作用;通过“思政课程群”的学习,引导学生树立正确政治信仰,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与可靠接班人。

(二)课程团队的组织架构

学校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中国乐派“8+1、思政+X”课程体系是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根本途径。学校围绕中国乐派“8+1、思政+X”课程体系建立教学管理组织体系,依靠中国乐派“8+1、思政+X”课程团队承担课程教学任务。

1.课程团队

课程团队共分五类,分别为专业基础课课程团队,以学校承担《音乐理论基础》《和声》《曲式》《复调》《配器》《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8门课程教学任务的相关专业教师为主体,依照相同或相近专业方向组建;主课课程团队,由学校各系部(中心)专业主课教师为主体,依照相同或相近专业方向组建;副科课程团队,由学校担任各专业方向副科教学的教师为主体,依照相近专业方向与相似课程内容组建;思政课课程团队,以学校担任思政课程教学的教师组建;“X”课程团队,以学校担任公共基础与通识类课程教学的教师为主体组建。其中,主课课程团队、副科课程团队、专业基础课课程团队主要承担课程体系中专业课板块的教学任务,思政课课程团队、X课程团队主要承担文化课板块的教学任务。

2.团队负责人

课程团队负责人经遴选程序选拔,作为课程与课程团队的第一责任人,在系部(中心)主任的业务指导下,具体负责课程建设、课程管理及教学组织等方面工作。根据《中国音乐学院中国乐派课程团队建设实施办法》,课程团队负责人享有决定本团队建设经费使用的权利;享有组织、调整本团队成员并协调分工的权利;享有决定团队成员国内外进修、讲学及各级学术交流活动的权利;享有在职称评审、岗位晋级等方面,对本团队成员提名的权利等。同时学校从各课程团队负责人中遴选合适人选,授予国音“首席讲师”荣誉,而“首席讲师”是评定二级教授的重要条件。

3.团队任务

各课程团队的任务由团队负责人根据学校课程建设的基本任务要求具体制定,基本任务包括:

(1)每学年以团队为单位,发表不少于一篇符合北大核心期刊、南大核心期刊质量的关于本课程教学研究方向的论文,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并对已发表在北大核心期刊、南大核心期刊上的论文,参照学校科研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2)每学期组织全体教学人员互相听课、观摩和评课活动不少于三次,并有完整的讨论记录。

(3)修订并优化课程教学大纲与课程标准,扩充曲库资源并明确考核标准。

(4)论证并制定线上“金课(慕课)”教学整体规划方案,推动线上“金课(慕课)”建设。

(5)推进社会实践类“金课”建设。

(6)推进本课程教材课件建设,包括文字教材课件、电子教材、课件、网络教材课件等。

(三)课程体系的内涵建设

1.课程设置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要求,结合学校10个教学系部(中心)专业特色、学生特点,以有效提升琴房、教室等硬件资源的利用、合理安排学生学习与练习时间的分配、明确必修与选修的课程设置、优化学时与学分的比例关系为重点,重新调整课程权重,优化课程结构,确立以中国乐派“8+1、思政+X”课程体系为基础的新版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性意见:

(1)每周需让学生、教学楼、琴房楼有一整天的休息时间,以便进行教学设备维护。

(2)结合钢琴、国乐、管弦、声乐等表演专业特性,保证学生平均每天有六小时的练习时间。

(3)统一集体课与个别课上下课时间,午休时间不安排上课,晚间原则上只安排合奏与乐队排练课。

(4)“8+1、思政+X”为必修课程,置入学生课表;其余课程为选修课程,由各教学系部(中心)依据人才培养方案确定是否开设,教学资源由教育教学中心统一安排。

(5)各类专业课在总学分中占比约65%,思政、人文通识课在总学分占比约35%。

(6)每周学习总时间按50小时计,表演专业每天练琴时间按6小时计,四年制、五年制表演专业建议总学分分别控制在140分、170分,平均每周20-22学分;作曲、音乐学专业每天按5小时计,四年制、五年制建议总学分分别控制在150分、180分,平均每周21-24学分。

2.课程标准

学校中国乐派课程体系建设的核心任务,是通过课程标准建设,建立学校的本科教学标准,并使之成为本科阶段音乐专业教育的国家标准。同时客观、明确的课程、教学标准也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首要依据。可见,课程、教学标准的确立,是重中之重。这就需要打破音乐教育在我国长期依托教师主观标准开展教学的历史沿革,以课程团队为抓手,探索建立中国音乐学院、中国的音乐学院音乐专业教育的本科教学标准。围绕课程标准建设,同步构建考核标准、入学标准、毕业标准等,全方位、全时域地覆盖到学生培养的各个环节。最终由学校各教学与职能部门携手将其落实为清晰可见的制度标准。以制度为保障确立标准,以标准为依据进行教学评价,以客观的教学评价保障教师能够安于站立在讲台之上,潜心钻研教学。

3.标准课程

标准课程是建立在课程标准之上,没有客观的课程标准,就不会有规范的标准课程。而音乐教育的传统模式往往是以个人经验主义为导向,教学过程以教师“自发性”为主体,且带有明显“作坊式”特征。针对此种现象,学校提出明确课程标准,规范课程教学,以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的课程教学模式构建体系化的标准课程。从根本上杜绝“因人设课、因人设标”等传统陋习。中国乐派“8+1,思政+X”课程体系架构下的标准课程是建立在长期的中西方音乐教育实践基础上,以“中国乐派”为内涵,集中国音乐理论、创作、表演的传统优势于一身,是中国音乐教育体系在课程层面的具体呈现。同时,以课程标准为基础建构的标准课程,具备可复制性,对于中国音乐学院传播中国音乐教育理念、中国音乐所承载的优秀价值观,具有重要意义。

四、结 语

中国音乐学院秉承“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的教育理念,建设以“中国乐派”为特色,以“8+1、思政+X”课程体系为核心的中国音乐教育体系,是对艺术教育客观规律在中国大地上的探索与实践。建设中国乐派“8+1、思政+X”课程体系是中国音乐学院解决“为谁培养人、怎样培养人、培养什么样的人”这一教育根本问题的必然选择;是实现中国音乐教育体系建设目标、为世界音乐教育体系提供“中国方案”的根本途径。中国音乐学院作为“中国乐派”的倡导者,将以中国音乐教育体系为引领,带动一批音乐专业院校,实现从“各美其美”到“美美与共”的音乐文化共同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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