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星凯,杨莉仁,肖莉
(1.吉安市农业农村局,江西 吉安343000;2.吉安职业技术学院)
病死猪无害化集中处理已经成为了疫病防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疫病防控具有重要的作用。机构改革后,乡镇农业综合站人员统一划归当地乡镇府管理,专职从事畜牧兽医工作的人员严重不足,急需创新监管方式。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成熟,各行各业将其运用到治安管理、市场监管、项目建设等方面,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以人工为主的监管模式已经无法适应畜牧业的快速发展,养殖场点多面广的特点给传统的监管模式带来了压力和挑战,加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网络监管的平台的建设,构建起更加科学、完善、高效的网络监管模式,推动实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电子化办公已经成为当务之急[1~2]。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网络监管有利于农业农村部门突破传统工作模式,实现对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随时随地监管和24h 监控,提升工作效率,解决了畜牧业快速发展和基层工作人员不足之间的矛盾,同时对于加强监管人员履职尽责,实现工作痕迹化和可追溯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网络监管也实现了养殖场(户)可以24h 随时申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时有效的消灭传染源。因网络监管的可追溯等特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在保障影像设备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可以按照自身工作计划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不需每次处理病死畜禽前,都要监管人员到现场进行监督确认无害化处理数据,实现了多层次同步审核和监管,大大缩短了每月数据上报、审核、盖章确认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保障了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利益,促进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快速健康发展。
对于参与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网络监管的工作人员,既要掌握计算机相关技术,又要具有动物检疫、动物防疫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相关专业知识,必须要有极高的专业能力。随着基层事业单位改革的推进,基层兽医队伍工作人员划归当地乡镇府管理,经过机构合并,基层兽医工作人员不得不在没有人员补充的情况下同时承担驻村、扶贫等职能工作,一线监管干部任务倍增,每人身兼数职。其次基层工作队伍老龄化严重,很难适应网络监管理念和技术,对系统操作和资料真实性审核难以胜任。
平台打破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部门无网络技术监管手段的尴尬局面,让网络监管工作正式跨过了技术化监管的门槛。借助平台功能,监管部门可以通过网络和平台实现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报告、收集、取证、处理等环节相关信息电子化,有效提升了监管效率。但是,该平台在应对当前复杂的网络监管需求方面仍有不足。一是平台无法对上传的各类图片等信息是否符合补偿标准进行智能判别,仍需要通过人工核对才能最终确定,增加了基层人员工作负担,同时对审核人员技术水平提出了较高要求。二是平台没有建立起对无害处理中心及其工作人员的诚信评价体系,对于连续多次发现未按照要上传资料或者上传不符合补贴标准照片的企业给予降级评价,督促企业和收集工作人员提高责任心。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牵涉对当地疫病流行病学分析、疫病防控、财政补贴资金安全和肥猪保险的数据确认。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跨区域收集病死畜禽是企业发展必由之路,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以县(市、区)财政为单位,数据之间的互通和互认,是解决影响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当下这种完全依靠各个政府部门壁垒分明、独自监管的工作模式,己经无法完成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网络监管工作,亟需建立一个包含农业农村、财政、保险、养殖企业、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等数据共享和相互确认的多元化共治体系。
农业农村部门需要加强网络监管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切实提升监管人员专业化水平。对于长期直接和养殖场打交道的监管人员而言,网络监管是个复杂的虚拟事务,是巨大的挑战。网络监管人员需要掌握一定程度的计算机操作、网络技术和法律知识,要能熟练操作各类电子设备和登录监管平台。目前农业农村系统引入网络和智能监管系统时间较短,内部极其缺乏该类人才。因此,一方面每年在招录工作人员的时候要积极吸收计算机等相关专业的优秀人才。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网络监管人员的培训,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推动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的提升。在培训内容上,一是要立足实际针对需求,在对业务知识培训的同时重点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二是要强化对计算机技术和网络知识的培训,特别是对于一部分年龄偏大的监管人员要重点关照,确保各级监管人员都能熟练运用网络开展监管工作;三是要开展经验交流,分享成果经验。相互探讨监管中遇到的困惑和难题,共同探索新的监管思路。
以人工监管为主的监管模式已经无法适应疫病防控要求和养殖场点多面广的特点,进一步优化完善网络监管的技术手段、推动“以网管网”,实现网络监管的2.0 版本。一方面要通过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主体和使用主体准入机制来推动网络主体数据库建设,另一方面要通过提升监管平台智能化水平来强化对网络数据自动审核上传、自动分析、自动控制的智能化水平。主要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当前的无害化处理监管信息系统使用主体准入机制,上传企业人员、设施设备和营业执照等证件。二是提升网络监管平台智能化水平。要加大对平台开发的资金投入,并结合基层监管的实际需求和使用反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对平台功能进行完善。三是要通过技术开发,实现平台对收集司机和处理厂主体的智能监控,对上传照片的等信息的主动识别,成为基层监管人员的小助手,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四是要为监管人员配置相应硬件设备,特别是电子数据存储设备。
目前在司法和金融领域不断推进网络监管和诚信体系建设,网络层面不断提倡以“信用管网”创新网络监管方法、保障网络监管健康发展[3~5]。完善的信用监管机制可以有效利用公民共治对网络主体形成约束,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网络监管信息平台方面要积极推动建立以数据统计为基础、以信息公开为手段、以信用约束为核心的监管制度,不断优化网络监管信用环境。要做好无害化处理使用主体基本信用数据的收集工作。推动政府各部门、社会各层面的数据共享,做好投诉举报和使用者评价等,以确保信用数据的全面性和公正性。其次,要加强对信用评价的应用,加强对诚信奖励和失信的惩罚力度。对于未按照消毒程序和收集程序等无害化集中处理失信单位,通过缩小其收集病死猪的经营范围等制度进行制约,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网络失信主体联合惩戒机制,强化信用监管的约束力。对于守信单位,在政策和财政补助方面给予奖励,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对网络的正面促进作用。
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是疫病防控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与疫病监测预警、疫病净化和流行病学调查等有效衔接。一是要逐渐形成一支从上到下的网络疫病防控和监管队伍。对基层而言,要在总结和发挥传统疫病防控经验和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监管和防控模式,推动内部数据共享、综合分析、预报预警和监管机制的完善。要进一步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网络监管的牵头作用,加强与监测预警、疫病净化等业务的协调合作和数据共享,要做到线上和线下监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提升一体化疫病防控和监管效能。二是要建立政府部门间的数据共享和确认机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涉及到保险和财政补助等多个环节,因此涉及多个政府部门的数据确认和监管职能。因此建立多部门数据共享和确认是加快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发放、提高效率的最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