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蚕桑生产组织模式研究

2021-03-27 03:15余华献王万华胡文龙重庆市蚕业总站重庆江北400020
中国蚕业 2021年3期
关键词:蚕农蚕茧蚕业

李 伟 余华献 王万华 郑 琳 胡文龙(重庆市蚕业总站,重庆江北 400020)

蚕桑生产组织模式是从事蚕桑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主体构成及其相互间的联合与合作方式。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蚕桑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日益深化,传统的小规模养蚕模式比较效益不高,越来越难以适应当前的市场竞争。为此,国内许多蚕桑生产省区创新推出了多种新型蚕桑生产组织模式,谋划将各类生产要素有效地组织起来,以维持蚕桑丝绸产业的稳定发展,国内许多学者也曾围绕该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如崔云[1]提出了我国蚕丝业的产业化组织模式发展的初级、中级和高级3种形式,孟宝奎[2]遵循蚕丝产业特征及其发展过程总结出4种适合山西省蚕丝产业不同发展阶段的组织模式,胡丹婷[3]提出蚕茧交易混合治理可以提高蚕茧质量和蚕农生产积极性进而稳定产业发展。另外,还有很多蚕业工作者通过调研和总结,就有关蚕桑专业合作社组织建设和蚕丝业的产业化建设理论和实践进行过深入探索[4-7]。

但是,上述研究多是针对整个蚕丝产业的组织模式进行的研究,而对于蚕桑生产基础环节的组织模式进行的研究并不多。我们认为,蚕桑生产组织的健康稳定是整个蚕丝产业链经济发展的基础,蚕桑生产组织模式的创新对于推进整个蚕桑产业结构调整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因此,重庆市蚕业总站产业发展模式调研组在考察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州区、四川省高县和珙县、云南省陆良县等蚕桑主产区先进做法的基础上,调查了解了重庆市黔江区、合川区、潼南区、奉节县、巫溪县、云阳县等蚕桑产业主要区县的生产组织模式。本文分析了重庆市传统的蚕桑生产组织模式和近几年出现的创新模式,探讨了改进完善生产组织模式的途径和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供同仁参考。

1 重庆市蚕桑产业发展现状

据我们调查,截至2020年底,重庆市有养蚕农户7.0万户,桑园面积4.98万hm2,生产一代杂交种9.0万张,发放蚕种33.3万张、生产鲜茧1.25万t,蚕桑综合收入9.9亿元。在蚕桑基地建设方面,现代蚕业生产基地逐步投产,规模化、集约化蚕桑基地发种量占全市总发种量的12%。在发展布局方面,呈现出以渝东南、渝东北优质蚕茧生产基地为主,渝西片区点状辐射带动发展的趋势。在科技推广方面,强桑1号、农桑系列等桑树品种推广面积超过6 667 hm2,华康2号、渝蚕1号等家蚕品种推广量超过5.0万张,小蚕共育、省力蚕台、优良蔟具等实用技术推广面大幅提升。在多元化发展方面,饲料桑应用价值开发稳步推进,桑园间套作面积达1.9万hm2,套养殖面积0.24万hm2,特色深加工产品开发初见成效,蚕桑资源多元化利用产值6.2亿元。全市已发展蚕桑生产企业(含园区)95家,蚕桑专业合作社150余个、蚕桑家庭农场94个,带动了一批创新生产组织模式的新型经营主体,这些经营主体正成为全市蚕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标准化发展的中坚力量。

2 重庆市传统的蚕桑生产组织模式

2.1 分散模式

分散模式是重庆市蚕桑产业的主要传统生产组织模式。该模式的特点是蚕农将蚕茧销售给茧站,依自我意愿和蚕茧价格行情调整生产规模,家庭成员为主要生产者,成员之间很少计较个人劳动付出与劳动收入的分配,该模式存在的最大问题是生产规模小、生产效益低。据重庆市蚕业总站调查的2020年重庆市蚕桑生产情况统计数据,89%的养蚕农户经营的桑园面积在0.3 hm2以下,年养蚕规模低于10张蚕种。

2.2 蚕桑专业合作社模式

蚕桑专业合作社模式是指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由蚕茧生产经营者或者蚕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以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方式结成的互助性经济组织。这种模式的优点是既能保持蚕农的独立性,又能形成共同体来克服家庭经营的缺陷,兼具自我雇佣优势和集体组织优势。因该模式非常符合蚕桑生产的特点,近年来在重庆蚕区迅速兴起,截至2020年底,已发展建立150余个蚕桑专业合作社,聚集农户6 000多户,对重庆市蚕桑产业的稳定和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但由于蚕桑专业合作社处于发展探索阶段,仍存在很多亟需解决的问题。一是合作社多由茧站或缫丝企业组建,主要进行蚕茧收购和缫丝加工,流通环节的利润仅股东享有,未能与养蚕农户形成经济利益共同体。二是自办专业合作社规模小,服务功能有限,而且运营状况不佳。据我们对全市主产区县37个蚕桑专业合作社的调研了解,2019年到2020年期间,正常运行的不到一半。三是合作社经济基础薄弱,经营能力较差,资金筹集困难,缺乏专业营销人员和管理人员。

2.3 “公司+蚕农”模式

“公司+蚕农”模式是指在契约形式下,公司向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流程服务,按合同规定的价格和形式向农户收购蚕茧。该模式具有以下优点:一是这类公司通常是本地龙头企业,农户可以间接享受地方政府的扶持优惠政策;二是农户可享受公司提供的全程技术服务;三是部分公司通过设立保护价收购的方式消除蚕农后顾之忧,养蚕农户可以放心生产;四是公司将栽桑养蚕环节转移给蚕农,节约了大量固定资产投入,效益可大幅度提高。目前这种模式在黔江、云阳等县(区)获得了成功实践,在2019年重庆市蚕桑产业下滑的不利环境下,2个县(区)的蚕桑生产规模稳中有升。

但是,该模式也存在以下缺陷:一是市场主体地位不平等,相对于生产规模大、市场竞争力强且获得政府支持的公司而言,农户处于弱势地位;二是公司与农户缺乏条件制约机制,只能在蚕茧市场价格相对平稳时才能履行契约,当蚕茧价格大幅下跌时,企业通常没有能力兑现保护价收购,例如2018年秋季,重庆市大部分县(区)的蚕茧收购价格不足30元/kg,仅有黔江、云阳、奉节等县(区)蚕茧公司依靠政府的扶持兑现了对养蚕农户承诺的保护价;三是公司经营理念可能存在偏差,通常只有追求长远利益的企业,才会在蚕茧市场低迷时尽全力兑现保护价。

2.4 公司土地流转模式

该模式是指公司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获得土地,雇佣农民工进行栽桑养蚕的生产组织模式。目前重庆市规模化、集约化养蚕的企业主要有14家,资产在600万~4 000万元之间。该模式在新技术推广、市场信息分析、分工协作等方面具有较强的优势,但由于公司用于蚕房、蚕具、土地租赁等方面的固定投入高,加之当前适合规模化蚕桑生产的专用机具尤其是适合山地使用的设备研发还相对滞后,导致养蚕成本高,制约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例如,重庆员都蚕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土地流转栽桑40余hm2,实施“栽桑、养蚕、产茧、加工”一体化经营,修建6 000 m2的养蚕大棚2个,由于近两年蚕茧价格偏低,2019年饲养300余张蚕种,养蚕年产值仅60余万元,投入产出比较高。

3 重庆市蚕桑生产组织模式创新

3.1 蚕桑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模式

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模式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并以蚕桑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并按规范化流程操作、标准化工艺生产,为实现较高的蚕茧产量及均衡稳定的蚕茧质量而形成的新型蚕桑经营主体。

该模式相对于传统的农户分散养殖模式具有以下优势和创新点:一是实施主体将蚕桑产业作为家庭重要的或唯一的产业,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和管理技术,希望实现长久稳定的产出和效益回报,成为家庭可以持续发展和深耕的产业;二是家庭成员参与其中,分工明确、配合协调,可成为传代产业,实现长久发展;三是稳定的数量及较优的蚕茧质量提升了市场销售的议价空间,可实现“优质高价”;四是规模化经营蚕桑产业,符合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有机会获得资金支持,促进生产规模扩大和发展升级。据我们调查,云阳县宝坪镇双坝村村民张吴斌2017年流转土地新建桑园面积3.3 hm2,家庭桑园面积近6.0 hm2,建成蚕房面积1 800 m2,2020年全年养蚕6批,每批饲养25~30张蚕种,年养蚕收入约20万元。

3.2 “公司+订单”模式

“公司+订单”生产组织模式是蚕桑产业引入大农业的一种模式优化,是一种既分工又协作的较松散的管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利益共同体。蚕桑公司在模式中主要负责市场需求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向合作蚕农发布养殖订单数量及质量要求,蚕农采用接单的方式完成数量和质量合格蚕茧的组织和生产,按订单价格支出费用。蚕农只需从事专一的蚕茧生产和管理工作,不必担心价格行情和市场走势,收益有保障。

“公司+订单”模式与专业合作社模式、“公司+蚕农”模式相比具有以下2个方面的优势和创新点:一是契约性和执行性更强,对蚕茧的数量、质量等要求更加明确,对生产要素投入及成本的控制更加有效,生产后的收益具有预见性和稳定性;二是由需求促生产,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更强,蚕茧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发布订单,避免了产品滞销或低价收购的情况。巫溪县祥飞茧丝绸有限公司以提供高品位生丝原料为依托,根据生丝采购客户的需求,在蚕茧生产端发布高品质蚕茧的生产需求,结合公司多年来建立的诚信户运行机制,实现建档蚕农主动接单生产,形成蚕茧数量和价值稳定的订单蚕茧生产模式。以需求为导向,用质量促效益的订单模式实现了巫溪县蚕桑产业的高质量和稳定发展。

3.3 “公司流转土地+反租倒包”模式

“公司流转土地+反租倒包”模式是在传统蚕桑公司土地流转雇工开展集中经营的基础上,通过土地租金返还、超量奖励政策、优质优价执行、二次分配返利等方式打造的公司与蚕农利益共同体,利润分配更加透明和公平,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公司流转土地+反租倒包”模式是在单纯的土地流转集中经营的基础上,引入能人或职业农民反包共同经营,与土地流转生产模式相比具有以下优势和创新点:一是分工明确、渠道畅通、效益有保障,蚕桑公司整合资金、技术优势,承担基础设施投入,能人、强人借助自身优势,负责片区内的蚕桑生产,带领或辐射周边人员参与规模化的高质量经营;二是抗风险能力更强,蚕桑公司与蚕农形成了捆绑式利益共同体,生产的蚕茧体量稳定、质量上乘,在市场上具有稳定的需求,抗击市场同质化低端产品的风险更强;三是蚕桑公司与反租倒包的蚕农形成的稳定生产经营关系,在大型的基础设施投入或产业升级改进上,更容易得到国家政策及资金的支持。据我们调查,重庆鼎力丝绸有限公司于2018年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在江津区石蟆镇建立土地流转桑园66.7 hm2,开展规模化、集约化蚕桑基地生产,并在生产经营中不断总结,于2020年推行公司承担土地流转,反租倒包给职业农民进行基地生产管理,实行蚕茧生产数量、蚕茧质量和效益分配三结合,有效地保障了公司的收益和职业农民的绩效,实现了多方共赢,通过推行“公司流转土地+反租倒包”模式,公司整体效益较原土地流转模式提高5%以上,成本降低3%以上。

3.4 蚕桑种养分离模式

蚕桑种养分离模式是蚕桑产业面临蚕桑生产从业人员短缺、老龄化突出、生产效率低和经济收益差的产业发展现状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生产模式,该模式借助智能蚕桑养殖系统,将传统的人工养蚕转移至智能化设备终端,实现高效率、精细化、工厂化养殖,劳动力则主要用于桑园管理、桑叶采摘方面。目前正在重庆市奉节、巫溪、云阳、合川等地试点,据重庆祥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介绍,2020年在奉节县新民镇、冯坪乡、五马镇、青龙镇采用智能大蚕养殖设备饲养蚕种1 814张,共生产鲜茧82 080 kg,平均茧丝长1 182 m,优质茧占92%以上,蚕农仅通过采摘售卖桑叶获取的劳务报酬就达60余万元,有力地带动了农村群众就业,助推了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该模式具有以下3个方面的优势和创新点:一是彻底摆脱了桑树种植、家蚕饲养一体化,可借助设备实现精细操作,突破了传统种养一体,实现了种养分离;二是降低了劳动强度、提高了生产效率,将传统劳动力需求最大的大蚕养殖阶段转移至机械终端,实现了工厂化生产、温控调节和全季节运行;三是可实现高质量、稳定的蚕茧生产,蚕农专注种植桑树提供高产优质桑叶,智能系统降低批次养殖差异,有利于收获稳定持续的优质蚕茧。

3.5 蚕桑多元化发展模式

蚕桑多元化发展模式兴起时间较长,传统的蚕桑多元化发展注重的是桑树的多元化发展,比如桑叶、桑果的多元化开发等。新型的蚕桑多元化模式在传统模式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跨产业融合发展,借助各方资源开启新一轮的蚕桑多元化发展模式,重点在结合乡村旅游、农村电商、产品开发、生态修复等方面展开。如逐步兴起的蚕桑博物馆、蚕桑文化科普长廊、体验式农旅结合观光产业,以及集养身、健康于一体的桑叶茶、桑叶面条、桑椹酒、蚕丝被等终端消费产品不断涌现。据我们调查,涪陵区喜锦蚕业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通过农村电商销售的方式销售蚕丝被890床、蚕蛹鱼1 000 kg,全年实现蚕业总收入30.5万元;江津区瑞巨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结合乡村旅游,建设桑椹基地20 hm2,通过开展桑椹采摘节活动,并开发生产深受群众喜爱的桑椹膏、桑椹酒,年产值300万元;重庆市蚕业科学技术研究院通过“自然科普+生态农业+美丽乡村”的休闲观光旅游模式,融休闲、采摘、体验和消费于一体,2020年生产销售桑椹21.4 t,实现各类收入近50万元。

4 适宜重庆现代蚕业发展的生产组织模式评价

通过对重庆市传统的蚕桑生产组织模式和近年来涌现的创新生产组织模式分析认为:(1)蚕桑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模式是当前重庆市蚕桑产业适应市场变化的优化模式,也是规模化、集约化现代蚕业发展的适宜推广模式。(2)“公司+订单”生产模式是以市场的特定化需求为连接而形成的一种可控制、可预期的生产方式,是未来蚕桑产业发展的重要模式。(3)“公司流转土地+反租倒包”模式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经营周期长、效益低、蚕农积极性调动不到位、发展质量和水平达不到预期、蚕农深度参与性不强等阻碍蚕桑公司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难题。(4)蚕桑种养分离模式通过智能化设备突破了传统蚕桑产业种养一体的局限,实现了种植与养殖分工、分离生产,能够极大地提高养殖效率,可解决农村人员短缺、劳动效率低、蚕茧质量不一、蚕农收益差的难题。(5)新型的蚕桑多元化发展模式更加注重跨界融合,非常符合人民对健康、绿色、环保的高品质生活追求,是连接农村休闲观光旅游产业的生产经营模式。重庆蚕区应根据地方实际情况,选择适合本地区的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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