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江上游的初恋和洛克的异乡

2021-03-26 08:53
青年作家 2021年3期
关键词:顿珠洛克丽江

朱 零

年轻的时候,我去过湄公河的上游。其实也不是最上游,去过的,只是云南省境内迪庆、怒江、大理地区的那一小段,它真正的上游在青海玉树的杂多县。湄公河在云南境内叫澜沧江,“澜沧”这两个字,充满了神秘感。据不严肃考证,“澜沧江”原是傣语“南湄兰掌”的谐音,“南”字,傣语的意思就是“水”,“湄”是“母亲”的意思,“兰掌”,这个词好,这是核心所指,意为“百万大象”,整句话翻译成汉语,就是“百万大象的母亲河”。云南本身就吸引人,我们家从我父母那一辈开始,就遵从命运的安排,从浙江,被分配到了云南安居,所以说,我的祖籍是浙江,却是在云南长大。按现在时髦的说法,我在云南生活那段时期,应该被叫做“云二代”,只是我这个“云二代”不大安分,骨子里,有着奔腾的血液和血性,“安居乐业”这四个字,在我身上基本找不着,所以我从小就四处漂泊,居无定所,性格不但像“云二代”的“云”,更是像极了云南的另一条江:怒江。其实这不好,有着个人的思考、不人云亦云的个性。如果把一个人的一生比作一条河流的话,这样的个性就像一块巨大的暗礁,潜伏在你生命的某处,有时甚至是致命的,真的是性格决定命运。怒江这些年被某些工程队拦腰截断,建起了许多大小不一的水电站,在很多地段,就奔腾不起来了。现在反过来了,不再奔腾的怒江倒是有点像中年的我了,跌倒过许多次以后,变得略显沉稳,得过且过,不那么愤青了。

刚提到了澜沧江和怒江,在云南,有三条江在并流,这第三条江,才是一条如人生般宽阔壮丽的河流:金沙江。云南大地上有许多隐喻,金沙江就是典型的一例。澜沧江和怒江各有个性,冷暖自知。这金沙江的上游,也是暴烈和奔腾的,水土流失严重,每当雨季,泥沙俱下,巨石翻滚,就像我叛逆的青春期,但是流着流着,七拐八拐,渐渐地就温和了、温顺了,懂得节制了,这条河在过了四川后,就把它叫做“长江”。长江到了下游入海口,形成了富饶的三角洲和冲积扇平原,养育了几个亿的人口,就像一个人成功而德高望重的晚年。现在回过头来一看,如果没有上游的水土流失,哪来下游富饶的三角洲和冲积扇平原?如果没有反叛的青春期,哪来稳重成熟的晚年?从云南往下游流淌的,哪里是泥沙俱下啊,分明就是一粒粒的金沙。

虽然后来我又从云南到了北京定居,但心里,无时无刻不惦念着云南的山川河流,那里有我的父母亲朋,还有我的初恋央宗,甚至我的几颗乳牙,也是抛在了云南大地的几座房顶上的,我记得最清楚的一颗断牙,是抛在了澜沧江边,抛在了迪庆州德钦县朗玛村央宗家的猪圈里了,那是因为青春期的第一次冲动,跟人动了手,被几个当地人一顿痛殴。后来,我捡起了半截断牙,往央宗家的房顶上抛去,眼看着它两滚三滚,跌跌撞撞地从房顶上滑落,滚到了一头老母猪的脚边,消失了踪影。

在北京定居以后,我还是会抽空去云南,尤其是去香格里拉,去澜沧江边走一走。去年刚一入秋,我的朋友老李他们,便脚底痒痒,嚷嚷着要去云南照相。当然,他们自己是不说照相这个词的,好像也忌讳别人这么说。似乎说去哪儿哪儿照相显得有点跌份。他们把这叫做摄影,把同行的人叫做摄影家,把照相机叫做摄影器材。因为我的摄影器材只是一个几千块钱的傻瓜相机,所以无颜见人,只好把它揣进裤兜里,一个只拿着傻瓜相机的人是无法叫做摄影家的。所以,老李就说,如果路上有人问你是干什么的,你就说自己是搞摄影理论的吧。于是,我就做了一回摄影理论家。国庆长假,六个摄影家和一个摄影理论家直扑迪庆香格里拉的朗玛村,去照相。

为什么选了朗玛村?还不是因为我年轻的时候,有半截牙齿留在了那个村子里,每当夜静的时候,澜沧江的江水声有节奏地从山谷中传来,不是传统的“哗哗”声,那些从没有听过江水声的人,都会以为是星辰在天空行走时发出的声音,是那种清晰的“咝咝”的悦耳声,妙不可言。说不定我的那半截断牙,一直静静地躺在央宗家的猪圈里,聆听着山谷中传来的天籁之音。

照相这行当,有时候说起来也挺尴尬的。你说他有多大的技术含量吧,外行的人还真不把这当回事,因为碰巧了,他也能照几张像样的照片,你说他没技术含量吧,那打击面也太大了,干这一行的人肯定受不了,这是他们的饭碗,每年还有这个大赛那个摄影节的,热闹得很。我们这一行七人,最贵的一台机器要二十多万元人民币,其中有一个脚架,就两万多。业余如我者,手机比器材还贵。好在老李是个大胖子,长得又白,按照汪曾祺的说法,是个大白胖子。也只有大胖子的肚量,才能容下我这个瞎照相的。同行的一位女摄影家,穿得像个男的,第二性征还不如老李突出,扛着一个大家伙,煞是威风。当她看见我从裤兜里掏出摄影器材时,撇了撇嘴,我估计如果不是看在大白胖子的佛面上,她肯定是不屑与我为伍的。老李过来悄悄地跟我说,她是个老北京,嘴损得很,前两年还得过一个山寨的摄影奖,正膨胀着呢,你最好别惹她。

朗玛村是因为村旁有一条朗玛河而得名,朗玛河是澜沧江的一条支流。全村有三十户人家,一百六十多口人。朗玛村的出名是因为村里人跳的情舞。在藏区,看得最多的舞蹈是锅庄舞和旋子舞。锅庄舞是一种无乐器伴奏的集体圆圈歌舞,我对它印象最深的动作是弓腰抬腿,当然它的左右摆步也让人过目不忘。旋子舞则是一种用马尾胡伴奏,男女分别列队围成圆圈跳的舞蹈。它的舞姿优美舒展,刚柔兼备。女子舞蹈的动作最具特色,也最好看,因为她们边跳边甩水袖,水袖翩翩,再加上藏族女子独特的服饰,跳起来倍显婀娜多姿,同时也使旋子舞队形成一圈舞动的彩虹,旋子舞的点摆步、双扭步、垫步跳等动作都很有特色。而情舞,我则是第一次听说,我们这一次的目的,就是到朗玛村拍情舞的。

朗玛村男女老幼全都会跳情舞,领舞的便是村长泽仁农布。泽仁当了三十年村长了,在村子里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威。我在村子里转悠时,碰到的村民都会微笑且羞涩地与你打招呼,虽然他们中的很多人都不懂汉语,但那种热情还是隔着三五米就能让你感觉到。我在村子里碰到许多孩子,其中不少长得都有点像村长。当我转悠到村长家门口时,发现他家开着一间小卖部。透过窗口,看见里面有一搭无一搭地堆放着一些小食品及烟酒糖茶之类的日常用品。窗子上方有几个字,乍一看似乎有点不大对劲,可又似曾相识,定睛一看,原来是“小买陪”三个字。三个字我都认识,可把它们组合在一起,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字是拿毛笔写上去的,墨有些淡了,可不嘛,房子都有些旧了。里面卖东西的是村长十三岁的女儿顿珠。我问顿珠,这几个字是谁写的,顿珠轻描淡写地回答:“爸爸写的。”似乎我不是第一个对这三个字感兴趣的人,顿珠又说,“爸爸说了,只要村里人能明白这里是干什么的就行了,上面写什么字并不重要。”看来村长在朗玛村,确实是一言九鼎,连不属于他本民族的汉字,到了他的势力范围,都要随他的意愿而改变其本来的含义。

顿珠手上拿着一枚雀蛋,也不知是麻雀还是其他什么小鸟下的蛋。见我好奇,顿珠大方地要送给我。她说这是她上午刚从柴堆里捡的。我拿过来放在手心里,软乎乎的,似乎有体温,似乎能感觉到里面有小东西在蠕动。雀蛋上,长了几个雀斑,恍惚中,我仿佛见到了小学同桌的那张脸。以前我从来没有意识到,一张长了几个雀斑的脸,竟是如此值得回忆和回味。

顿珠的脚下趴着一条狗,黑乎乎的一堆。刚开始我还没在意,等我突然看明白时,我一哆嗦。那是一条藏獒。顿珠看我害怕,嘿嘿一乐,说,没事的,这不是真正的藏獒,不纯,它不敢咬人的。

不纯我也害怕。虽然它耷拉着眼皮,嘴角的唾沫上还冒着几个泡泡,可它祖上,毕竟曾经是一条藏獒。它的内心,肯定不会把自己当成一只土狗的。就像现在的有些遗老遗少,哪怕在家里啃的是窝窝头,只要到了外面,见到外人,免不了还是要把祖宗拿出来炫耀一番。顿珠踢了一脚那狗,说:贱着哪,它一看见土狗就要扑上去咬,可是只要听到真正的藏獒一叫,连影子都没看见,就夹着尾巴跑回来了。这让我想起从北京出发时,朋友开车送我去机场的路上,前面有个老爷子慢悠悠地骑个三轮车,在大马路上旁若无人地哼着小曲儿,也不管后面被他堵了一溜车。我的朋友忍无可忍,摁了两下喇叭,这下老爷子来劲了,冲我的朋友来了一嗓子:“你个臭外地的开个破奔驰在北京瞎晃荡什么呀!”老爷子把“臭”字和“破”字的发音吐得特别重,当他发“臭”字音的时候,脑袋往右下角使劲砸下,像开荒时铁锨入土时的爆裂声,当他再发“破”字音的时候,脑袋又往右上角扬起,只见一嘟噜唾沫星子随着他张开的大嘴喷薄而出,在北京的朝阳中幻化成了一条大约二十厘米长的彩虹。老爷子骑在三轮车上,半个身子向右弯斜过来,脑袋拧成半麻花状,最后来了一个定格,不走了!我乐了,原来老爷子是在跟奔驰车较劲呢!可他不知道,我的朋友是个地地道道的老北京,他噌一下就下车了,拎起老头的衣领子:“你丫骂谁呢?”估计一听口音,老爷子立马就后悔了,只听他嘴里嘟哝着:“我还以为是外地的……”三轮车骑得比奔驰还快,不到两分钟,就消失在北京的茫茫车海中。

从顿珠的小卖部出来,已近黄昏,泽仁村长应六位摄影家的要求,跳情舞从黄昏开始。操场的一角,女摄影家已抢占了最有利的地理位置。我对这种按要求组织起来的庞大场面一时间无所适从,不知从何下手,黄昏的光线柔和而美妙,一场盛大的舞蹈即将开始。这时,顿珠悄悄地来到我身边,拉着我的手说,我家的孔雀开屏了,我带你去看吧。我正在摆弄我的摄影器材,正在琢磨照还是不照,顿珠的出现让我有了逃离的理由。我毫不犹豫地跟着顿珠回到了她的小卖部,在她家的院子里,一只不知是家养的还是野生的孔雀正在开屏。在它的旁边,有一只小公鸡也在摇着它可爱的短尾巴。我想,公鸡即使无法像孔雀一样开屏,但摇尾巴的乐趣,并不比开屏的乐趣少。我和顿珠一起开心地笑。这趟朗玛之行,我的相机里只有“小买陪”、长雀斑的雀蛋、一条猥琐的狗、开屏的孔雀以及摇尾巴的小公鸡,当然还有可爱的顿珠。

但就是没有情舞。

迪庆藏族自治州地处青藏高原至云贵高原过渡地带,位于喜马拉雅山东坡的横断山脉纵谷区,澜沧江和金沙江两条大江奔腾在怒山、云岭、贡嘎山三座大山之间,使雪山草原和高山峡谷成为这里的主要生态景观。第二天早上起床后,沿着乡村公路往外走,丝丝冷风迎面拂来,我禁不住打了两个冷战,脑子里,像清空了一样干净和愉悦。朗玛村沿峡谷而建,上下错落,云雾缭绕,恍若仙境。爬上一个小山坡,低头往下看,几朵白云在脚下几十米的地方慢悠悠地移动着,一只鹰,是的,就是我们平常抬头仰望也找不到踪迹的苍鹰,居然在我们的脚下,在我们眼皮底下的峡谷中逡巡,它张开巨大的翅膀,在峡谷中自由地滑翔,也许它在等一股上升的气流,也许它就是这样漫无目的地虚度着光阴,享受大自然赠予的一切。当我们俯视它,此刻的它多么渺小,可当我们在平原上抬头仰望它的时候,即使它的身影同样渺小,但在我们心里,它却显得那么巨大,高不可攀。同样一只鹰,不同的视觉观察,有着不同的心理感受。人心的不可测,尽在俯仰之间。

朗玛村是个典型的藏族村寨,坐落在澜沧江的西岸,抬首即可见云南的最高峰——海拔6740 米的卡瓦格博峰。在离它不远处,就是著名的明永冰川,冰川从卡瓦格博峰延伸至明永村后便化为雪水,流入澜沧江。云南靠近西藏一带的藏族,大都源自古代氐羌民族,是以游牧为主的族群。历史上不断游牧南迁的羌人进入云南西北部后,与当地的土著民族互相融合,成为藏族先民在云南西北部的一个分支,他们在继续保持游牧传统的同时,为适应当地高山草甸与河谷台地相间的自然环境,逐渐开始了从事农业生产。公元7 世纪,吐蕃南下与唐朝争夺云南洱海地区,导致大量吐蕃人迁入云南西北部,继续与当地人群融合,逐步形成了今天云南藏族的主体。云南藏族形成后,为了进一步适应自然环境,采用的是以游牧为主兼事农耕的生产方式。与此同时,由于汉藏“茶马互市”的开辟和滇、藏、印茶马古道的开通,大批藏民投身于商贸活动中,最终在迪庆藏族地区,在澜沧江两岸,形成了农、牧、商三业并举的生产方式和经济结构,朗玛村身处其中,自然也是如此,他们以独创的跳藏族情舞的方式,形成了自己村寨独特的风俗,来吸引国内外的游客,就是商业化的具体表现。至于他们的农牧业,养猪养牛什么的,我是从清晨散步回村子以后,才渐渐有所了解的。

刚进村口,就听见不断有人喧哗,三五成群,叽叽喳喳,脸上露出久违的兴奋和莫名的刺激,仿佛天地一夜之间有了意想不到的变化。一打听,原来是昨晚几位河南焦作的游客,看完情舞表演以后,特别兴奋,晚餐时喝了不少的酒,其实外地的游客都喝得比较亢奋,许多人都在醉意朦胧中回到各自的客房,倒头大睡,直到天明。这批河南客人大概有四五个人,大家分散在不同的老乡家体验藏族民居,今天早上起来一呼应,少了一个人,于是就到处找,打手机,电话是通的,就是没人接,如此折腾了半小时,这几个河南人就急了,一个大活人居然一夜之间消失了。好在朗玛村不大,就发动村民分头去找。一会儿就找到了,是村长家的顿珠找到的。顿珠说:我听见我们家猪圈里有手机声,一直响一直响,就是没人接,我们家的猪没有手机呀,我们家的猪还是个小朋友,还未成年,爸爸不让它玩手机的。我就过去看看,原来有个叔叔躺在猪圈里呼呼大睡,还抱着我们家的小黑猪当枕头呢。顿珠就叫来村长,村长就带着那几个急得跺脚的河南人来到猪圈,现场让所有人哭笑不得。后来大家一分析,得出了结论:昨晚酒后,大家都已尽兴,于是各自回屋睡觉,这位老兄原来是安排在离村长家不远的一户藏民家睡的,估计是他醉得厉害,摇摇晃晃没走稳,一脚踏空,跌进了小路下面村长家的猪圈里,既然躺下了,自以为就到住处了,于是倒头便睡。几位河南人扶起他们的老乡,掸掉他身上的猪粪和大小不一的一堆石棉瓦碎块(他砸碎了村长家猪圈顶棚上的两块石棉瓦),扶他出了猪圈,上上下下、前后左右一番检查,除了额头上有几块青紫肿块之外,其他地方居然没受任何的伤,真是奇迹。以前曾经听说过人在关键时候是有下意识的自我保护动作的,这一次算是见识了,信了。

人倒是从猪圈里扶出来了。顿珠发现她们家的小黑猪似乎哪儿不对劲,就进猪圈里,问她们家猪:猪猪,你怎么啦?哪儿不舒服吗?小黑猪趴在地上,扭了扭身子,对着小主人哼哼唧唧的,看起来有说不完的委屈,表情很是痛苦。顿珠盯着她的猪猪使劲看了一会儿,回过头来突然大叫:爸爸,我们家猪猪腿断了,快来看,它哭了。

这时候哭的肯定不是猪,而是顿珠,我知道,猪是不会哭的。我还知道,有些人,也是不会哭的,心硬、冷血的人,往往不在别人面前哭。

村长进了猪圈,抱起猪一看,果然是腿被压断了,左后腿明显骨折了,小腿骨都向外翻出来了。顿珠顾不了那么多人在场,哇哇大哭起来,村长长这么大,也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事情,一头猪骨折了,他不知道如何是好,估计这在他们村建村几百年的历史里,第一次遇到这样的难题。大家面面相噓,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全都一脸懵样。猪自己也不知道怎么表达才好,一个劲地在村长怀里哼哼,它也在等处理结果。

还是北京人见的世面多。我们同行的那位得过山寨摄影奖的大姐首先开口了,她打破沉默的方式很特别,既像是问大家,又像是问自己:“这猪骨折了,它会不会疼呢?猪脚上到底有没有神经?它现在一直在哼唧,是因为害怕呢?还是向主人撒娇讨说法呢?”这位大姐提出的问题没人接茬,又过了好半天,她终于觉得自己提的问题有点弱智,看了看身边一起来的老李,突然像见到了救星:“哎,你这个胖老李,怎么这老半天你一句话都不说?亏你还是个大夫。你快说说,现在怎么办?这头猪到底会不会疼?”

老李比较实在,别看平时话不多,一开口,全是干货。老李慢吞吞地说:“我是给人看病的,又不是兽医。”一句话,就给怼回去了。

这大姐还真不是好惹的,怪不得老李叮嘱我没事时躲着她一点,省得惹麻烦。她直接拽着老李的胳膊,把老李拖到村长跟前,一指村长怀里的那头猪,说:“你快说呀,这儿就你是医生,你不管谁管呀?”听起来还真是有一点道理,也许表面上不管有多么霸道的女人,内心里,偶尔还是有母性在涌动。

老李想了想,慢条斯理地说:“我以前实习的时候,倒是在骨科待过一个月,也见过骨科手术怎么做,可我自己没动过手啊,老师们也不让啊,”说着说着,老李逐渐加快了语速:“再说了,要做手术,麻药呢?夹板呢?绷带呢?器械呢?助手呢?关键是,谁来签字?谁来负责?这头猪的家属来了吗?如果术后患者或家属不满意,去哪儿讲理?去哪儿仲裁?它的家属是不是医闹?术后怎么护理?谁来护理?……”

“我来!”一个稚嫩的声音突然插了进来:“我来给我们家猪猪做护理。”如果不是顿珠突然插话,我估计,老李还有许多问题需要提出来,让大家找出解决方案。

“好吧,”老李脑子里忽然灵光一闪,有了主意,他对村长说:“能不能找两片一厘米厚的小木条?家里有没有胶条之类的东西?有没有止痛药?”

“有,小卖部里就有胶条。”小顿珠欢呼雀跃,仿佛看到了他爸爸抱着的小猪又在峡谷中漫步的情景。至于小木条,大山里有的是,倒是止痛药不好找,这让得过山寨奖的女摄影师闷闷不乐,暗自咂嘴,看起来心疼不已,估计她是宁愿把这头猪的疼痛嫁接在自己身上,也不愿意看到眼前这头猪遭遇如此不堪的飞来横祸。有些人是很奇怪的,对同类丝毫没有关爱和同情心,倒是在一些小动物和畜生身上,母爱泛滥,比心疼自己的父母有过之而无不及。

手术的过程我就不描述了,老李把两块加工过的小木条绑在猪的骨折处,再用胶条缠紧、固定,整个过程这头猪表现得无比安静,它心里肯定明白这拨人这么费劲是为了什么。无非是为了作为同为人类的一员向畜类赔不是呗。这么一想,猪的心里也就豁然了,它要的就是一个态度,并不是说自己作为村长家里的一头猪,受了点小委屈,就非要跟人类没完没了、胡搅蛮缠什么的。

这头猪手术刚做完,自己就挣扎着下了地,人类的怀抱对于它是多么的陌生,又是多么的奢侈啊。它诚惶诚恐,拖着一只上了夹板的残腿,自己向猪圈慢慢挪去,只有那里,才是它的安身之地,才是它心灵归宿的地方,只有回到猪圈,它的心,才会踏实下来。至于它接下来的命运,只有天知道。

看着眼前这头猪拖着一条残腿艰难地挪向猪圈,我突然下意识地用舌头舔了舔那颗后来用烤瓷装修过的假门牙:多么似曾相识的地方,我二十多年前的那半截断牙,就埋在这个猪圈的隔壁。那场斗殴就在村长家附近发生的,那时的泽仁村长年轻帅气,却已经当了十来年领导了。那年我第一次到朗玛村,对一切都迷恋不已,并且在短短的一个星期内喜欢上了村长家隔壁十七岁的姑娘央宗,做梦都想把她带回昆明,但遭到了央宗家全体成员的反对,她们家里人一致认为我是个骗子,要把央宗带出去卖掉,他们根本不信任汉族。天可怜见,我一片真心,想娶央宗为妻。后来在我不断坚持和央求下,央宗家里人做了一点妥协,就是我要娶央宗也可以,前提是我必须上门,入赘当上门女婿。当时想,这怎么可能?我在家里还是长子,将来还要照顾弟妹,为父母养老送终,好多事儿呢。谈判破裂,年轻气盛的我想强行把央宗带走,悄悄买了两张德钦县城到昆明客运站的长途客车票,那几天央宗家里人把她看得很紧,我根本进不了她们家门,谈判已破裂,人又见不着,急火攻心,于是强行闯关,在央宗家大门口,与她的几个兄弟和寨子里两个喜欢央宗的小伙子推推搡搡,期间不知从哪里伸出一只黑手,一拳击中了我的嘴唇,我当时只觉得一股血腥味从嘴里冒出,“呸”地一口,吐出来的不仅是血水,还夹带着那半截门牙。大家一看牙都打掉了,都出血了,再闹下去要出大事了,于是就把央宗从房里叫出来,央宗拿来一杯水让我漱口,等我平静后,告诉我,他们家里的唯一决定:结婚可以,但只能来当上门女婿。

央宗的眼神里充满了期待。我炙热的恋情,自从刚才被一只黑手击中以后,劲就泄了一半,梦也醒了一半。我手握半截断牙,这下轮到我支支吾吾了,我知道自己是肯定不可能留下来当上门女婿的,我不敢看央宗期待的眼睛。这个善解人意的姑娘,多么善良的姑娘啊,站起来跟她的妈妈说:“请大哥今晚上在我们家吃饭吧,他明天自己就回昆明去了。”

晚上大醉。睡在央宗家火塘边。第二天清早起来,央宗和妈妈一起,早就打好了酥油茶,央宗为我递上挤好了牙膏的牙刷,然后递上热毛巾,然后端来酥油茶,我们两人一言不发,家里只有央宗、妈妈和我,妈妈也一言不发。其他人一大早都出去了,应该是让我不那么尴尬地自己走人吧,我到现在都特别感谢央宗一家人,在我不懂事懵懂胡闹的年纪,给了我一个体面的离开方式。我离开的时候没有语言交流,没有眼神对接,没有仪式,没有拥抱,那时的我还没有学会吻别,我背上半旧的牛仔包,走到央宗家的房顶前,从口袋里掏出那半截断牙,许下一句诺言,然后双腿并拢,虔诚地把它抛向房顶,又眼看着它从房顶跌跌撞撞地滑向猪圈——那初恋的万丈深渊。

在藏区,人们把这些个头小小的、只有一二十斤或二三十斤重的小黑猪叫做藏香猪,藏香猪成群结队,白天自己去山上找食物,晚上又成群结队地回来,各回各家,生活上都能自理,基本不用主人操心,自己就把自己吃好喂饱,随时等着给主人换回人民币。顿珠家也有一大群藏香猪,好几十只,我问她:那些猪呢?顿珠说天不亮就去山上了,如果这头猪的脚不被那个叔叔压坏了,现在也在山上呢。

所有猪的命运都是厄运,只是这头猪,在通往厄运的旅途中,多了一次波折和骨折。

在顿珠家,我见到了孔雀、小公鸡、不纯的藏獒和一头骨折了的猪。我问顿珠,你们家还有什么呀?顿珠顿时来了兴趣,用手比画了一个夸张的动作:还有牛,好多好多牛,有牦牛,有水牛,还有黄牛,连我爸爸都数不清。“真的假的?”我略带疑问,并且很好奇:“你数不清有可能,但你爸爸肯定能数清楚的。”

“爸爸,你快过来,这位叔叔找你有事。”顿珠见我对她的回答有怀疑,马上呼叫她的爸爸,似乎爸爸一来,真理就站在了她的一边。

女儿一召唤,村长就屁颠屁颠地小跑着过来了,一看就是一个被女儿使唤惯了的父亲。一听我问家里有多少头牛,村长掐指算了算,又掐指算了算,好像以前从来没人问过他这个关于数字的问题。犹豫好半天,说了一个数字:“大概有六七十头吧,这两年没怎么数过啰,也许快有一百头了吧。”

我承认我输了,真理确实站在顿珠那边。村长平时实在太忙了,根本无暇管理自己家的大牲畜。要知道,在藏区,很多牛都能卖到一万多块钱一头,那些纯白的牦牛,甚至好几万一头。像村长这样,自己家的牦牛什么的随便多出个一二十头,那一进一出,就是差好几十万块钱。也许村长家不差钱?村长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对我说,你放心,我们这里的牛是不会丢失的。

村长说,我们藏族的牛,一直都是在山上散养的,没人管,也不需要人管。以前每家人都用红油漆在牛身上写上自己的名字,往山上一扔就是一两年,根本不用管它,只要定期在一个固定的地方投放盐就行。这些牛聪明得很,觉得自己身体缺盐了,就会找到食盐的投放点,补充能量。它们在发情期,会自行寻找伴侣,解决生理问题,有些牛会经常与一些野牛交配,因此生下来的小牛,完全可以称为野牛了。现在科技发达了,我们就在每头牛的牛角上,喷一个二维码,只要拿手机扫一下,这头牛的所有信息都会呈现出来,包括哪个寨子的、主人姓名、手机号码、哪年出生的、有什么血统等等,即使这头牛溜达到一两百公里以外,从迪庆州跑到了怒江州,从藏族地界跑到了傈僳族地界,都没关系,几年前我就接到过怒江那边的独龙族同胞打来的电话:“你是泽仁农布吗?我是独龙江这边的杨世友啊,哦唛唛,你们家的牛跑我们家来啰,在我们家山上吃草呢。你说什么,把它们拴起?你过来接它们?好呢好呢。”村长说自己根本就不知道这到底是哪一头牛,什么时候跑到独龙江那边去了,他算了算路程,坐车得一整天,再加上他家里有事儿,又耽搁了几天,等他找到杨世友家的时候,已经距上次打电话过去一个礼拜了。他说自己家的那头牛带着一头小牛犊子,在杨世友家的牛栏里,安静地吃着草,见了他,也只是鼻子随便哼了两声,算是打过招呼。看样子,还很不情愿现在就回家呢,还没玩够呢。

我后来与央宗一家一直保持着联系。成年以后,越来越觉得当年的自己是多么无知和莽撞,是多么粗鲁和不可理喻,仅仅是凭借着荷尔蒙的上升,凭借着对异族姑娘的好感,就要强行带走人家父母辛辛苦苦养育了十七年的姑娘,你以为自己是谁家的二代三代啊?好在央宗的家人不计前嫌,当我过了十年,再一次路过朗玛村,去到央宗家里时,恰好央宗的父母都在,我真诚地表达了歉意,当年反对声最大的央宗爸爸,让我看到了一位藏族父亲宽广的胸怀:“哎,年轻人嘛,理解理解,谁还没年轻过。以后要是路过这里,你就来家里坐坐,喝上一碗酥油茶。”

央宗妈妈后来告诉我,我胡闹撒泼的第二年,央宗就结婚了,嫁到丽江去了。现在,儿子都上小学了。我心里明白,那是怕我再去胡搅蛮缠,急匆匆地把女儿嫁到外地,目的是让我再也无处可闹。嗨,现在想起来,当年的我,在央宗她们家人眼里,是多么可憎和可怕,简直就是流氓和瘟神,只有央宗一个人,对我另眼相看,觉得我还是可以托付终身的。央宗的妈妈说:“唉,那年你走了以后,我们家小央宗,不知哭了多少天,她一个人躲着哭啊,我只要一看她的眼睛,就知道她哭了多长时间,当妈的也心疼啊。”说得我的心,揪得一阵一阵地痛,像澜沧江的流水,撞上了巨大的岩石,那轰然的巨响,是一颗热烈完整的初心,怦然碎裂的声音。

我一直都不忘初心。

央宗家在丽江有亲戚,亲戚住在离市区十多公里的玉壶村,当地纳西族把这个村叫做欧鲁肯。亲戚给央宗介绍了一个姓和的纳西族小伙子,双方家长匆匆见了一面,婚事就迅速定了下来。

我认识小和十分偶然,小和结婚后,就去昆明打工挣钱了。小和车开得非常好,经朋友介绍,进了云南日报社的车队,过了试用期后,跟报社正式签约,成了一名车队的合同工。小和从小就在澜沧江、金沙江边长大,对当地的风土人情、历史传说耳熟能详,所以报社只要在丽江方向有什么采访活动,基本上都会派小和的车去,一是他那边的人头熟,路况也熟,二是也让他顺道回家看看老婆孩子,算是一种照顾。

前些年,我一直在做关于云南怒江、澜沧江、金沙江三江源头的田野调查,一直在进行藏族、纳西族等少数民族文化多样性的研究,当我跟云南日报社的朋友提出想去丽江、香格里拉一带,考察上世纪20 年代开始在丽江、迪庆生活了近三十年的美国传奇人物洛克的足迹,需要一位向导时,报社的朋友一拍大腿,兴奋地说:“对了,你找我就找对了,我们这里有一位小兄弟,丽江的纳西族,在我们报社开车,他的爷爷,就是当年洛克的保镖之一,他们家现在还有洛克留下的东西,等你什么时候从北京过来,我安排一下,让小和陪你去一趟丽江,我敢肯定,小和就是你需要的那个向导。”

这样的消息真是让人喜出望外。当现实超出了你的想象,当你得到的比你想要的还要多时,这就叫幸福吧。

我迅速地订好了机票,安排好了行程。当我乘坐的航班到达昆明机场时,来接机的司机,就是小和。去宾馆的路上,我的朋友大致向小和介绍了我此行去丽江和香格里拉的目的,交代了一些路上的注意事项,小和说:“放心吧,领导,保证完成任务。”经过一晚上的休整,事实上是经过一晚上的酒局,喝得昏天黑地。第二天一大早,小和到宾馆接上我,说:“老师,我们不在宾馆吃早点,这些宾馆的饭难吃死了,我带你去吃卤米线,太好吃了,香香的,油油的,甩一大碗进去,我们到大理,肚子都不会饿呢。”嗯,去丽江和香格里拉,大理是必经之地,正常情况,早上九点从昆明出发,中午一点左右可以到大理吃午饭。

平时我就不喜欢在宾馆吃饭,除非会议安排,没办法。我就喜欢吃苍蝇馆子,小和的提议深得我心。看来这个小伙子,确实机灵,领导应该会喜欢这样的人。

早餐的这一碗卤米线,实在是我吃过的云南米线当中味道最足最香的米线。昆明的卤米线除了放一些花生碎、韭菜、葱姜蒜、丁香、卤肉、白糖、鸡精之外,居然还放一种甜酱油,昆明的拓东酱油厂专门生产一种甜酱油,作为卤菜的调味品,那绝对算得上酱油家族中的一颗明珠。细想下,如果一碗卤米线里缺少了甜酱油,那将致米线于何地?将致吃卤米线的吃货们于何地?将致“卤”这个字和动作于何地?

中午饭还就是在大理吃的,路上的行程全在小和的掌控之中。当车子进入丽江地界时,远远地就看见玉龙雪山了,那股清凉的气息,从什么时候开始往我的肺腑里奔跑,我居然一点感觉都没有。“沁人心脾”这个词,居然是个实词,居然是真有这么回事儿,想想古人造句,不曾马虎过,或者那时造句,随手拈来,皆为实词,因为那时,没有造假一说。

在丽江,姓“和”的人,基本上都是纳西族,小和也不例外。还有姓“木”的,也是纳西族,但这个姓氏只有贵族才拥有,姓“木”的一般都是头人和土司,“木府”就是以前管理丽江的头人办公以及居住的地方。我们驱车来到丽江城北13 公里的地方,那是一片开阔地,大概有一万多亩吧。因为是冬天,地上显得萧瑟而冷清,小和说,这里以前是飞机场,抗战时期,这里是飞虎队的中转站,是驼峰航线的一个重要联络点。再往前走就是玉湖村了,小和说,这个村,我们纳西族叫她欧鲁肯。

欧鲁肯。我不知念叨过多少回这个地名,因为这是我此行最重要的目的地之一。我要寻找的美国探险家洛克,就曾经生活在这里。洛克在中国生活了27 年,大部分时间都居住在欧鲁肯,这个村子还有一个诗意的名字——雪山第一村。意思是再往上,就没有人居住了,就是玉龙雪山了。

我的内心有了点兴奋,小和直接把我带到了欧鲁肯,这真是一个意外的惊喜。欧鲁肯的房子外观很有特色,全是用大小不一的石头垒起来的,这些石头都是历经玉龙冰川几千万年的磨砺打造出来的沙砾石,整个村子的墙体和路面显得非常干净,有几个妇女迎面走来,对我们羞涩地一笑,衣服上,是纳西人的披星戴月装饰,小和跟她们打招呼,用的是方言,我听不懂。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地处边疆的云南也涌进了不少老外,他们中有传教士、官员、猎奇者、冒险家,其中有两个老外在云南旅居并生活过,至今任然深受云南人民欢迎,他们是方舒雅和洛克。方舒雅是晚清时法国驻云南的外交官,他当年拍的一些照片,是云南尤其是昆明人民在晚清生活的真实写照,那些照片独一无二,因此显得非常珍贵。而洛克,这个美籍奥地利人在云南的经历则更为传奇和丰富,他在中国的足迹虽然遍及云南、西藏、甘肃、内蒙古、 青海、四川等省份,但他更多的时候,把丽江作为自己在中国的大本营,他在丽江住了27 年。其实,洛克这一辈子,如果没有在丽江的27 年,并没有太多的事迹值得书写,丽江成就了洛克,而丽江的本土民族纳西族,尤其是纳西文字和纳西文化,也因为洛克的宣扬和研究,得到了很好地保护并发扬光大。

一个人和他原本不相关的国家与民族发生关联,总得有个起因。 洛克1884年生于维也纳,父亲是个仆人,古板而谨小慎微,他希望儿子长大后成为一名牧师,洛克六岁时,母亲就去世了,洛克从小不爱读书,经常幻想着远走他乡,甚至梦想过去古老而神秘的中国探险。因此在终于把大学预科熬完后,再也不愿意在学校里待着了,他果断地逃离了父亲的视线,在欧洲四处流浪,并干一些杂活以维持生计。1905 年,他找到了一份在一艘开往纽约的客轮上当仓管员的活计,并和船长签了合同。船到纽约后,他在制服外面套了一件便衣,下船后再也没有回到船上,他找到了一个当铺,把那件船上穿的制服当了几个小钱后,便在纽约落了脚。他才不管什么职业道德,当一个人终于有机会离开讨厌的生养之地,他的第一个举动是庆祝,而不是内疚和依依不舍。

洛克在纽约过得并不舒心,他只能干一些诸如洗碗这样的脏活累活,不久就染上了肺结核。1907 年,他来到了夏威夷,只身一人,身无分文。可他不久居然在檀香山中学找到了一份教拉丁语和自然发展史的工作。洛克极富语言天赋,他这一生掌握了包括汉语和阿拉伯语在内的十来门外语。教拉丁语对他并无困难,可要教自然发展史,则很痛苦。他必须让自己走出教室,去土地上研究动植物的生长状况。洛克是个好动的人,他觉得户外生活更适合自己,于是有一天,他突发奇想,径直走进了美国农业部林业厅的办公室,说自己是一个植物学家,可以帮助他们搞到需要的一些植物标本。这样的自信只有思想没受过束缚的人才能拥有,在教室外面观察了几天植物的生长,就号称自己是个植物学家,不知那些农大的、农科院的植物学家有何想法?林业厅的官员居然就信了。此后,洛克除了采集更多的标本外,还花大量的心血投入植物学的研究之中,植物学家总得有点行动才对。通过几年努力,洛克一不小心就成了夏威夷群岛土生植物研究方面无人能及的专家和权威。看来成为某个方面的专家并不是太难,花个几年时间,认真研究专业就行。现在某些号称自己是某个行业专家的,我们天天看见他要么在泡妞,要不就是找领导、跑经费、要项目,为点小事和私利,和同事打得头破血流,并没有看见他们花力气搞专业研究。1911 年洛克被夏威夷大学聘请担任植物学教学工作,直至1920 年,期间他完成了五部著作和大量的论文,其中至少有两部著作至今仍可称得上植物学方面的经典之作。1920 年,他对学校的一些决议不满,便像当年他从船上下来,再也不回去一样,走人,甩手不干了。他又一次找到农业部,这一次美国的农业部不仅没有让他失望,还给了他惊喜,他们以农学探险家之名雇佣他并派遣他到远东工作,目的是到泰国、缅甸等国家寻找抗病毒的栗子树种。1922 年,洛克从缅甸进入中国云南,并获得了国民政府颁发的“美国农林部专员”头衔的通行证。5月11日,洛克到了丽江,为方便采集植物标本,他在玉龙雪山脚下,离市区13 公里的欧鲁肯村安营扎寨,开始了他长达27 年的云南之旅。

洛克在丽江的日子可谓风光无限。洋人在中国,总会有些莫名其妙的优越感,这样的感觉,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有的呢?唐宋时期是不可能的,那时老外还以到中国留学为荣呢;元朝更不可能,如果有洋人对马背上的国家稍有不敬,成吉思汗的弯刀马上就会砍下他们的脑袋;明朝呢,似乎和洋人相处得也挺和谐的;坏就坏在清朝,晚清以后,中国人的脑袋在洋人面前,忽然就抬不起来了,给人做孙子,人家都不要,不是割地,就是赔款,弄得好好的一个国家,支离破碎,人民毫无尊严可讲。洛克也是老外,洛克也有排场,虽然在美国,他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人物。时任美国《国家地理》杂志编辑的迈克·爱德华兹在一篇名为《洛克在中国》的文章中,对洛克在中国的行为,做了详细描述:“……由17 名男子、26 匹骡马组成的队伍,外加190名持枪士兵护卫,其领头的举止傲慢、穿着讲究、头盔加马裤配长靴,与那些衣冠不整的士兵形成了鲜明对比,而且他还是个白人,这不是什么兵马进犯,而是洛克的一次马拉松式探险,洛克涉足了近代中国尚无地图可考的山地王国”。再看看洛克在旅途中都带了些什么:洛克的旅行有如贵族出行,他的行李包括帐篷、折叠行军床、椅子和桌子,自然,还有亚麻台布及一些瓷器,甚至还带上一台用电池的留声机。有时,他在一座佛教寺庙里放些歌剧给那些僧侣和游牧民听,他们会听得惊讶不已。对了,洛克还带去一只便携式橡皮浴缸,购于纽约著名的艾伯克拉比菲骑野营用品商店。

关于洛克在云南的一些举止,曾经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采访过中国共产党崛起的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的文章里也有记载,1930 年斯诺曾和洛克一起从昆明走到了大理,最终因为脾气各异,闹得不愉快而分道扬镳。斯诺认为洛克呆板和待人苛刻,而洛克却认为斯诺很幼稚,并对中国人“滥用感情和甜言蜜语”。斯诺在文章里说,那次旅行,洛克把他的侍从人员分成先遣队和后随队:“在先遣队中做领导的有厨师、厨师助理和男管家各一位,他们能够慧眼独具地选择一个遮风避雨的驻扎地点,而且能够娴熟地在豹皮地毯上准备桌子、椅子、桌布,摆放银制餐具和餐巾等,当我们到达之时,晚餐已差不多准备好。用餐时,他们还有茶叶和酒。洛克还教他们的厨师准备正宗的澳大利亚菜式,因为在省级政府官员和各地头目的款待中,他已品尝过很多中国菜肴。当他吩咐他的侍从用轿子抬着他进城参观的时候,给当地居民留下了深刻印象,很多农民以为他是一个外国王子。”

中国的农民就是太好蒙骗了,我身上至今未改农民印记,所以直到今天也还经常上当受骗,想来,这事儿并不能完全怪我,这是祖上落下的毛病,是直系遗传,我很庆幸,我的祖上并没有串种,我是个纯种的中国农民的后代。我们的农民,有的受几回骗上几回当,便学乖了,甚至如法炮制,琢磨着如何去骗自己的同胞了。另一些,到死都不知道自己在上当受骗。或许,这些貌似弱智的农民,他们的一生,还是幸福的呢。他们一直生活在自己编织起来的花环里,他们的生命也有着各种各样的色彩,他们乐在其中,看见太阳升起来,就高兴得活蹦乱跳,手舞足蹈,看见太阳落下去,就感慨时光的短暂,晚饭后早早地熄灯上床,生儿育女,他们很少上错床,从来没听说过亲子鉴定什么的,他们把自己朴素和平庸的品质,一代代传下去,反正这样的品质我是不想再传下去了。

小和的爷爷,就是洛克当年的护卫之一。因为洛克觉得他诚实可靠,所以只要他在丽江,就会雇佣小和的爷爷。洛克的每次出行为什么要弄出那么大的动静呢?小和听他爷爷说过,洛克有一句生存的名言:“如果你要想在那些深山野地里生存,就必须让人们相信你是某个重要人物。”洛克不仅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他在中国,一直把自己当成一个重要人物,如果他觉得自己没有得到想得到的尊重和礼遇,就会大发雷霆。有一次,有个商人去他的住所找他,进了门不等主人招呼,自己先坐了下来,刚想开口说话,就被洛克扭着衣领子推了出去。“我无法容忍一个鲁莽的中国人”,洛克说。当中国式的串门遇上了所谓的西方礼貌,老外占了上风,而如果梦回唐朝,去串门的应该是洛克,他会得到主人热情无比的款待。

洛克在中国的经历引起了格拉斯瓦纳的注意。格拉斯瓦纳当时正在美国为《国家地理》杂志寻求一些勇于在世界各地生存并能亲临第一线的探索者。洛克成了他们在远东的最合适派驻人选。1923 年开始,洛克被《国家地理》杂志社派驻中国,并给了他一个能满足他虚荣心的头衔:“美国地理学会赴中国云南探险队队长”,这让洛克很是受用,他经常使用这个头衔,并为之骄傲。

洛克在云南的探险工作从此开始,这比寻找树种、做几个标本刺激多了,这个活儿是既跟大自然打交道,又和人打交道,既要适应恶劣的天气和环境,又要与当地的土匪、官员斗智斗勇。当他终于有一天走到青海省境内的黄河入海口时,面对奔腾的河水,自豪地说:“有史以来还没有一个白人曾在这里驻足。”这句话他曾多次在多个地方说过,他当然是第一个到达的白人。

现在中国也有不少地理类杂志,可我们的有些编辑和记者,只会从网上下载文章和图片,抄袭、剪贴、杜撰构成了这些杂志的全部,他们真应该学学美国人,美国人一百年前,就知道要得到某条新闻,就必须深入新闻发生的所在地。对这么简单的道理,我们的有些主编和编辑居然视若无睹、装聋作哑。是美国人的聪明才智比我们领先一百年吗?我看未必,他们重行动,我们重臆想,他们看似笨拙,我们貌似聪明取巧,但要是把中国人和美国人做的两本地理杂志放在一起,即使再过分的黑哨,也能立马判出输赢来。

洛克是个工作狂,是个天生的冒险家,或者说亡命徒。来云南他算是来对了,别说是外国人,就是中国内地的人,或者昆明人,都很少甚至没有深入过丽江与四川、西藏、青海交界的那一大片神秘土地。1930 年10 月,洛克在《荣耀归于明雅贡嘎》的文章中记录了他在暴风雪中的高山生活:“我们在帐篷中挤作一团,捂着冻麻的双手入睡……离开宿营地时风雪更疯狂地肆虐起来。”洛克经常在海拔超过3000多米的地带活动宿营,有时不得不把那些精疲力竭的骡子换成更为适应高海拔的牦牛。有些牦牛就像它们生活中的土著民族一样,自由放荡惯了,不像汉族那么听话,因为这些牦牛的心灵是自由的。有一次,有一头野性十足的牦牛,走着走着,毫无缘由地就把一头骡子顶到山沟里去了。它可能看不起骡子,跟骡子比起来,牦牛的骨子里也有着莫名其妙的优越感,就像洛克在中国的土地上一样。人分三六九等,在动物的世界里,可能也是一样的,互相间打架斗殴,甚至发动战争,无非是为了争夺交配权,多睡几头母牦牛而已,或者,睡睡牦牛之外的其他种类的异性,这相当于跨种族跨种类性交,想想就让牦牛们兴奋。牦牛想睡一头母骡子,就把那一头假想敌公骡子顶到山沟里,想把它干掉。洛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那头骡子从山沟里救了上来,并给它消毒、缝合、包扎,让它艰难地活了下来。洛克也是有闲情的,不管他平时对人多么古板,可对一头受伤的骡子,足以看出他是一个并不缺乏情趣之人,只是他的情趣,并不经常施展而已。

洛克的探险之途每一刻都充满着意外和险情。因为他要去的地方,很少有人涉足,这里有着连绵的冰川和最强悍的土匪。有一晚,他和雇佣的队伍住进一所寺庙,半夜时分有卫兵来报告说,附近有一股杀人不眨眼的土匪,卫兵们都有点害怕,洛克尽快把枪弹装好,准备逃走或拼命抵抗,他在日记中写道:“我把箱子打开,把银币统统分给手下人,裹上一些保暖的内衣,随手拣起条毛巾、几瓶炼乳和一些巧克力……我想着随时可能交火。”然而那一晚土匪并没有进攻。可在接下来的另一次探险中,他的好运并没有延续:“冒着枪弹我们尽可能迅速前行,卫兵也进行了还击,好在那些土匪枪法差,我们只有一个卫兵被打死。”其实在洛克的探险中,他应该感谢他的纳西族卫兵们,这其中之一就有小和的爷爷。他在一篇《贡嘎,里松贡巴》的文章中发自内心地称赞了他的纳西卫兵,并称自己在中国探险的成功,都应该归功于这个英勇无畏、坚韧不拔的山地民族:“就在我们被600 多名穷凶极恶的匪徒包围的那种极为危急的关头,他们却没有丝毫胆怯。回头想想,他们的勇气和胆略在其他几次历险中已得到充分考验:在甘肃的塔布地界,我们遭到了一群肆无忌惮的暴徒袭击;还有一回是在松潘北部的无人区,他们协助我解除了那一帮18个恶棍的武装,要是我们动手稍晚点,我们或许已被他们解决掉。”洛克在安全地返回欧鲁肯村时,颇有感慨地写下了这么一句话:“一切有价值的东西,都要付出代价才能得到。”

在他的著名的《中国西南古纳西王国》一书里,有一段文字吸引了我,读来真有身临其境之感:“……在不远处的一个小庙里,一条小径蜿蜒而上,通向一座长满橡树、华山松、云南松、杜鹃、月季的红色山峦,在更高处有一石灰岩构成的山峰,穿过一片橡树林,就可到达一个仅两三栋房屋的驿关,称作‘臭水井’,这里经常发生拦路抢劫和凶杀事件,那是张结巴为首的匪帮干的,他把落入其魔掌的遭难者的拇指用绳索绑住,吊在树上并在他们的脚上绑上石头,再在下方烧一把火,是死是活就看他们的运气了。对于马帮,这儿始终是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关口,在山的顶端有大片的松树林簇拥着……”

洛克把脑袋拎在手上去冒险,是为了什么呢?仅仅是为了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吗?此时的洛克,已经是《国家地理》杂志社历史上为数不多的身兼撰稿人和摄影师双重身份的佼佼者,同时还得到了美国农业部和哈佛大学植物研究所的资助,因而具有其他西方探险家无法比拟的优势,作为一位眼光敏锐的摄影家,他能用玻璃片和胶片进行创作,短短几年间,洛克就已在云南一带收集到了几千份植物标本,700 多种鸟类标本,拍摄了243 幅当时在世界上算是第一代的彩色照片以及503张黑白照片,他这一生一共为我们留下了两万多张关于中国西南的照片。洛克将自己探险过程中的所见所闻和所经历的一切,写成了长篇纪实散文发给《国家地理》杂志,杂志社再配以洛克同时发回来的照片,几年间连续发表了9 篇洛克的文章,这些作品生动地反映了以丽江为中心的云南西北部及其周边地区的地理状况和风俗民情,把那些鲜为人知的雪山冰川和世外桃源般的仙境介绍给了西方读者。1933 年,英国作家詹姆斯·希尔顿发表了蜚声全球的小说《消失的地平线》,1937 年,电影导演弗兰克·卡普拉把小说搬上了银幕,以至于全世界人民都为之倾倒。《消失的地平线》创作灵感就是来自当年洛克在《国家地理》发表的文章。文中“香格里拉”一词,源自丽江迪庆一带的方言“香巴拉”。据英国《不列颠文学家词典》特别指出,希尔顿创作的《消失的地平线》一书的功绩之一,就是为英语词汇创造了“世外桃源”(即“香格里拉”)这一新词。

至此,洛克已经出色地完成了自己的任务,他已经成为集植物学家、作家、摄影家、记者、探险家于一体的复合型人才。在那个年月,没有哪个西方人在中国比他做得更好,他的手中珍藏着一张特别的名片,那是他在木里王国探险时,木里国王雀德强巴送给他的。名片上的国王的全称是:“西番族的陈查瑟,指定活佛,民池,呼图克图或活佛,花斑老虎传令的首席所有人;在高级官员中他是前任活佛的领导,对相关野蛮部落事务的实际调查者,军队名誉总指挥,木里的世袭长官”,这让我想起我也曾经收到过一些名片,写满了各种头衔,以至于一张小小的卡片,无法容得下那么多头衔,只好用小得看不清的六号字来排版,罗列出这么多头衔,也是想当一方诸侯,要不,就是自认为是某个行业或者行当的掌门人,总不至于是心虚,印出来唬人的吧。

如果仅仅是完成任务,洛克已经是做得够好够出色的了。洛克是一个好员工,一个在工作上勤勉、踏实的好榜样,年终时单位评“先进工作者”非他莫属,年终奖也应该多给他点,还有,不管是举手表决还是无记名投票,洛克都应该得到相当于团中央级别的表彰,并在全美国掀起向洛克同志学习的高潮,组织洛克同志事迹报告团,进行全国巡回演讲。

1923 年的一天,洛克正在他的住处捣鼓他的那些标本,邻居家的一些动静慢慢引起了他的注意,他听到了一些奇怪的声音,他十分好奇,循着声响走了过去,眼前的一幕,让他十分震惊:在院子里,三个穿着宗教服饰的男巫,建起了所谓的花园,用冷杉和栎树的细枝插在地面,周围围上深绿或黄色的松树枝,这些松树枝紧挨着里面的冷杉枝。在这个四方形的花园后面,有一张铺满麦粒的桌子,上面摆放着鸡蛋、干豆和各种形状的干面团,其周围还插着黄色、白色和紫色的旗子,上面写着祈祷的名字。巫师们还用生面团捏造了一个兽栏,里面有蛇、山羊、绵羊等,然后他们围着这个兽栏跳舞,其中一个打着铜铙钹,第二个用长剑敲击铜锣,另一个则打着铜鼓,旁边站着一个被病魔缠身的妇女,眼睁睁看着这一神秘的场面。显然,洛克被这样的场面给迷住了,后来他得知,这些男巫叫“东巴”,他们通晓一些奇特的象形文字,“东巴”使用的经书,都是他们的祖先一代代传下来的,外人看不懂。洛克异常兴奋,他觉得自己好像触到了某些不为人知的东西,他自己花钱,雇了几位“东巴”给他表演并请他们详细解释书中的各种符号和相关的道场仪式。就这样,洛克开始了他的纳西文化研究,他利用探险的间隙,深入地探究和考察纳西族的文化、宗教和语言。他在后来花了毕生的心血完成的《纳西语英语百科辞典》的前言里,对这段时间给予他帮助的人,作了发自内心的感谢:“我真正要感激的是那些纳西祭师,正是他们慢慢地打破了其隐匿的古传统,耐心地开始教授我,在长达20 年的时间里,让我进入他们神圣的祭仪,进而揭开了存储在经书中、宗教内涵中的珍贵价值。用这种文字,纳西人勾画出了他们的内部生活:自然的力量激发着他们的情感,生与死的永恒主题,浪漫的爱情故事,他们对自然界的态度。他们与神灵息息相通,并与激发出他们想象力的大自然和谐相处。”作为当时全方位地研究纳西文化的唯一西方学者,洛克预感到了他研究的纳西文化,是全人类共同拥有的文明,洛克这一生真正的价值,就在于此,此时的洛克,已从植物学家和探险家,慢慢地转变成了人类学家, 他后来被西方学术界誉为“纳西学之父”。

洛克第一部研究纳西文化的著作是《中国西南的古纳西王国》,这是一部自然地理和民族历史的实录,有着重大的学术科研价值。这部著作应该是从洛克1922 年进入丽江开始,他就着手准备资料了,他准备了12 年,于1934年开始写作,写作的过程也花了12 年,1947年由美国哈佛大学出版社出版。他的第二部著作《纳西语英语百科辞典》的出版则更为曲折,花费的精力也更多,差不多要了他的命。这本书的写作时间要稍早于《中国西南的古纳西王国》,是在1932 年6 月30 日开始动笔的,全书共分两卷,第一卷直到1963 年才得以出版,收词3414 条、照片28 张,而第二卷则到了1972 年出版,收词4600 多条、照片29 张。词典里的每个字形除了表意表形的意义外,如果用作表音,则还会有多达十种甚至更多的意思。这是一部涉及纳西族宗教及濒于灭绝的纳西语言文化的不朽巨著,这部书本来可以提前几年出版的,但因为随着1940年太平洋战争的爆发,洛克也被牵了进去。当时,日本为了全面控制中国战场和整个东南亚局势,对空中航线和海上航线进行了铁壁封锁,妄图割断盟军对中国战场的后方补给。以美国为首的盟军需要避开日本人的锋芒,在喜马拉雅山南麓的横断山脉上空,重新开辟一条航线,这条新航线的起点是从印度的阿桑出发,途经高黎贡山、碧落雪山和玉龙雪山,跨过怒江、澜沧江、金沙江深邃的大峡谷,飞跃无数像驼峰般起伏的山脉,最后到达昆明、成都和重庆。要在如此复杂的地形中开辟新航线,必须找一个熟悉地形的人绘制地图。美国人想到了洛克,这一片神秘的山脉,正是洛克的探险之地,经过十多年的游历,洛克对喜马拉雅山脉及滇川地貌了如指掌,而且在1936 年2 月3 日,洛克曾从昆明租了一架飞机,降落在离丽江13公里处的一片牧场上,也就是欧鲁肯村附近的那片草甸。这是丽江人第一次看见飞机,当时欧鲁肯村的村民全都跑到了牧场看飞机,有一位老奶奶的家里还煮着一大块肥肉,因为看飞机,回去后肥肉被狗叼走了,最后懊悔不已,因为这块肉,老头还和她闹了半年多别扭。美国人把洛克接回华盛顿的美军军事地图供给部,洛克凭着他非凡的记忆,参与设计了这条后来被称为“驼峰航线”的生命线。在整个抗日战争期间,驼峰航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数千名盟军飞行员不畏牺牲,飞跃高山深谷,将战略物资送到中国,有几百名飞行员最后牺牲在驼峰航线上,现在如果坐飞机飞跃喜马拉雅山上空,向下俯瞰的话,有些闪闪发光的碎片,就是当年盟军飞机的残骸。美国人用飞机将洛克接走,而洛克的行李和他在丽江积攒的各种学术资料,就没有这么好运了。美军承诺用船将他的所有东西运回美国,而这艘船却在太平洋被日本人的鱼雷击沉,船上装有洛克的所有家当,最重要的是还有他呕心沥血几十年搜寻收购的大量东巴经书和翻译的手稿,还有那部《纳西语英语百科辞典》的原始手稿等重要资料,洛克得到如此糟糕的消息时,几乎崩溃了,因为他不可能仅凭记忆就能重写失去的著作,他曾经想到了自杀,他觉得活下去,已没有任何意义了。

1944 年,当他在哈佛大学把他的悲惨遭遇告诉他的朋友艾力瑟夫时,他的朋友马上答应为他筹集款项,让他重返丽江,终于在植物学家迈尔等人的帮助和资助下,洛克于1946 年重返丽江,这一次他直接住在了丽江城里,他除了继续四处收购东巴经以外,还请了当地的东巴为他夜以继日地进行翻译、抄写,他凭着惊人的记忆和坚韧不拔的毅力,从头开始了《纳西语英语百科辞典》的研究和撰写,通过三年的努力,终于重新完成了因战争动乱而历经坎坷的这部皇皇巨著。

这两部书的出版,代表着纳西文化研究的顶峰,从此也奠定了洛克在纳西文化研究方面不容置辩的权威。我问小和,你看过洛克的书吗?小和说没有,我逗他,你们纳西语的“电脑”怎么说,小和说,就是“电脑”啊,和你们汉族一样的发音,我又问,“手机”怎么说?小和说,只要是解放后出现的新事物,都和你们汉族一个发音。我当然知道,洛克的词条里,不可能收这些年新出现的名词和新事物。后来小和把我带到他的叔叔家,让我看他叔叔家珍藏着的洛克送给他爷爷的一把钳子,这把美国产的钳子,用了八十多年了,现在还能照常使用,小和的叔叔说,洛克是在1949 年8 月离开丽江的,1962 年在夏威夷去世,享年78 岁。

小和陪我在丽江和香格里拉走了9 天,沿金沙江和澜沧江,寻找着洛克当年的足迹。回到欧鲁肯的时候,我们先去了小和的叔叔家,叔叔家里专门辟出一个房间,布置成了一个小型的洛克事迹展览厅,各种与洛克相关的书籍、图片、资料等,应有尽有,当然还有洛克当年用过的一些物件,包括那把钳子。

小和家就在隔壁,他还没顾得上回家,他要先找他叔叔帮我收集一些相关的资料。突然一阵风进来,“爸爸,爸爸回来啰”,一个男孩子一个箭步就跳了进来,拉起小和的手,脸上充满了幸福。回头看见我,见是陌生人,又羞涩地松开了手,却仍然依偎在小和身边。

小和摸了摸孩子的脑袋说:“快去告诉妈妈,来客人了,晚上在家里吃饭,让妈妈把酒准备好,这个叔叔喝酒很厉害的。”孩子看看我,又看看他的爸爸,欢快地出了门,去找妈妈通报信息去了。小和的叔叔把我需要的资料装在一个塑料袋里,认真地说:“目前能找到的就这些了,你以后还有其他什么需要我们办的,尽管打电话来,我们尽量去找。”我感谢完小和的叔叔,就跟着小和回他家,他这一路上,已经把他的爱人夸过不知多少遍了。

当我跟着小和迈进他家门口时,正好跟他爱人四目相对,双方都一愣。小和说:“来客人了,来来,介绍一下,这是我老婆央宗……”我顿时感觉一阵晕眩,使劲眨了几下眼睛,不禁脱口而出:“央宗?”明显地感觉到央宗也是被惊吓到了,肯定不是惊喜。小和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有点莫名其妙,也不知道问谁:“你们认识?”我只能假装淡定地说:“很多年以前我去德钦县,路过朗玛村的时候,在你媳妇家吃过饭,跟她爸爸他们喝过酒。那时候,她可能还没你儿子高呢。”我一指他的儿子,迅速地恢复了常态。我站在门口,都能听见央宗砰砰的心跳声。

央宗胖了,壮实了。吃饭时她没有上桌,只是一个劲地来回倒腾盘子,给我们倒酒,她儿子很想跟爸爸坐在一起吃饭,央宗不让,说有客人在,小孩子不能上桌,她添了一碗饭,夹了几筷子菜,让儿子在厨房里吃,而她自己,则进进出出,看似忙碌,实际上,并无多少事情可做,只是借着忙碌之名,掩盖某种积压已久的情绪,不让它喷薄出来。

第二天一早,小和就来宾馆接我,准备回昆明了,就像十天前我们从昆明出发一样,小和也说,我们去外面吃早点吧,你昨晚喝多了,我带你去喝两碗酥油茶,既解酒又扛饿,中午饭我们估计要到祥云县吃了。

跟着小和去喝了两碗酥油茶,胃里感觉舒服多了。昨晚酒醉,怎么回的宾馆都忘了。自打一上车,小和的笑容就跟以往不一样,似乎有隐藏不住的秘密。车子出了市区后,小和实在憋不住了,说:“朱老师,你们俩以前的事儿,我媳妇昨晚上都跟我说了。这有什么呀,那时候大家都年轻么,正常正常。”这口气,多像后来央宗的爸爸安慰我时的话。本来我心里还有点放不下,不知今天这一路上怎么面对小和,怎么聊天才能不尴尬。想不到央宗昨晚就跟丈夫说完了,说明白了,真的想不到。多么敞亮的姑娘,证明我年轻时没看错人。多么敞亮的小和,多么般配的两口子。回来的路上我的心情出奇的好,小和告诉我他们婚后的许多事情,后来分别的时候,把他老婆的手机号也留给我了,说:“你们保持联系吧,万一以后我媳妇的手机号码换了,我再告诉你新的号码。”

我后来换了很多部手机,央宗的号码我都一次又一次小心翼翼地保存着,号码在,我就能确认,我年轻时那段荒唐的历史确实存在过,它并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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