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建设】2020年,全省人防工程建设完成年度目标,新增停车位28万个;全省在建县(区)级基本指挥所16个,基本建成6个;全省新竣工人防工程标识标注率达100%。省人防办修订《江苏省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细则》,规范防空地下室建设;出台《加强人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将安全生产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编制《江苏省人防工程维修养护预算定额(试行)》,加强工程维护管理;出台《关于做好人民防空重点镇工作的通知》,公布首批人民防空重点镇名单。“十三五”期间,全省人防工程总量较“十二五”末增长85%,工程总量居全国第一;省和13个设区市全部建成基本指挥所、机动指挥所,56个县(市、区)建成基本指挥所,较“十二五”末增加16个,71个县(市、区)建成机动指挥所,全省机动指挥所建设任务完成率100%。江苏提前半年完成国家人防“十三五”规划任务,人防工程总量、人均面积、指挥所建设等核心指标走在全国前列,受到国家人防办通报表扬。
【人防军事斗争准备】年内,完成全省一二三级重要经济目标分级分类核查、全省人民防空专业队整组。出台《人民防空演习管理暂行规定》,开展实战化训练,完成人防机动指挥所演练。全省组织各类演训活动466 场(次),参演人员97.2万人(次),形成良好备战练兵氛围。
【人防建设管理】省人防办、省财政厅联合制定《江苏省人民防空行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开展全省人防国有资产清查。加强人防工程设计和监理资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化“放管服”改革,下放权力事项4 项,取消业务事项5个,调整公共服务业务事项4个。
【区域人防协同发展】8月4日,沪苏浙皖人防办在南京召开长三角区域人防一体化发展联席会议,主题为“共享发展成果、铸就护民之盾”,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要指示,聚焦人防行业市场一体化和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凝聚共商、共建、共赢、共进合力,推动人防区域协同发展迈上新台阶。会议签署《沪苏浙皖人防办关于推进长三角人防行业市场一体化发展协议》,明确人防企业跨省开展业务的政策条件、标准要求、监管措施内容,提出逐步形成政策互认、标准共用、创新共享、优势互补、市场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格局,聚焦最优营商环境打造,搭建一体化行业市场共建平台,高标准推进区域人防行业市场的有序开放,着力打造长三角人防行业市场绿色发展引领区。年内,苏州举办人民防空服务长三角一体化交流研讨会,徐州举办淮海经济区人民防空协同发展座谈会,推动区域人防一体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