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元香
(泰安市泰山区农业农村局,山东泰安 271000)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的是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以满足农村居民的生活居住、生产劳作、社会交际需求为基本要求,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及村容村貌改进提升为主攻方向,协调各方面力量,整合可调动资源,落实可实施方案,对该区域在过去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公共服务设施、生产生活设施等基础设施按照村居规划管理要求实施的系统整治,是乡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现阶段,我国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确定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二十字总要求;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9 年中央一号文件中第三部分重点关注乡村建设的推进,对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短板提出了指导意见;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1-2]。“十四五”时期“三农”要看到明显变化,要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干的事很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第一仗,要让乡村面貌再有个大变化,就要在原来“三年行动”取得明显效果的基础上,继续抓好农村厕所革命和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处理,改善村容村貌,进而建设宜居的美丽乡村。
2.1 农村厕所革命完成不够彻底 一是缺乏整体规划,关联设施建设滞后,厕所改造后污水管网、自来水供应等配套设跟不上,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改厕效果。二是农村厕所改造后,运行成本高,很大程度上影响大面积改造和推广使用。三是只重视前期建设,轻后期运行管理和后续粪尿无害化处理。有的地方改厕只管建、不管排;有的粪污未经无害化技术处理,就直接排放至农田;有的直接将粪污排至沟渠河道,未意识到粪污乱排乱放对农村生态环境的破坏;有的村庄虽已完成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但改而未用,旱厕仍在使用,达不到无害化处理效果。
2.2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仍有欠账 一是处理设施严重不足。目前,我国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主要集中在城市周边和集体经济发达的农村集中连片整治区,绝大多数村庄没有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3]。二是技术方案选择不当。由于对农村环境情况考察不足及资金有限等原因,个别地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存在技术方案选择失当的情况。主要表现为工艺简单、污水处理质量不高,甚至在处理过程产生新的污染源;技术过新,稳定性差,运营成本高,管理技术要求高,导致无法长期稳定运行;设计规模与实际处理量不匹配,造成资金浪费,影响处理效果。三是管网覆盖面不够。污水收集管网配套不到位的情况在农村普遍存在,进而影响了污水治理工作成效。有些地区政府为农村建设了覆盖面较广的管网,但对农户宣传和引导不足,支管入户比例较低。四是设施运行管理水平低。目前,大多数农村存在缺人才短资金乏技术、“重建设、轻管理”,有效评价和激励机制尚未形成等运营管理机制问题。
2.3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不浓 一是分类意识不强,垃圾混合投放。农村居民大多对生活垃圾分类存放没有形成习惯[4],缺乏农村生活垃圾类别和常识,有的居民为了投放方便,把生产生活产生的各种垃圾废弃物统统投放至公共垃圾桶中,给后续垃圾分类处理造成了困难。二是多数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没有足够的资金投入,缺少专门用于垃圾收集、分类处理和运输的网点和相关设施。三是处理方式单一,基础设施不全。目前,虽然有的地区已经以村为单位建立起垃圾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站点,通过堆肥、发酵等技术手段实现无害化利用,但这种较先进的处理模式的推广普及程度仍不够。
2.4 农村容貌整洁面临挑战 一是经过三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善,农村“脏乱差”现象明显改观,群众卫生习惯明显改变,但仍有一些地方存在边整治边反弹现象。主要体现在一些落后村庄,“三大堆”(垃圾堆、柴草堆、粪堆)问题严重;木块、石料等建筑垃圾和废旧家具、衣物随地堆砌、堆放;村内房前屋后,道路及两侧边沟、绿化带杂草清理不及时;道路两侧边沟内的农作物秸秆废弃物堆积严重,农村辖区内电线、通信和有线电视等乱拉乱接现象突出,这些均严重影响了村容村貌[5]。二是农村房屋布局规划滞后。随着农业农村发展,经济发展好的村庄统一盖起了2 层小楼,而经济发展不好的村庄,部分村民仍停留在早年修建的土房木屋。目前,农村地区房屋建设存在盲目性、自发性和无序性,缺少村级规划,导致居住区房屋布局杂乱,缺乏美感。
2.5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存有不足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应与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水平相协调。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逐年增加,但仍存在侧重于乡村道路、农村电信和农村电网等生产、生活性基础设施建设,对人文基础设施投入少的现象,农村文体场馆、休闲娱乐场所等基础设施不足,导致农村居民生活的幸福感和归属感不足。
3.1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 全面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把可持续发展理念、绿色发展理念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的指导,贯彻于流程中的各个环节,扎实推进,持续改善。
3.2 立足实际情况,坚持因地制宜 注重规划先行,发挥“龙头”引领作用,从实际出发,兼顾实用性与前瞻性,注重历史建筑的保护和留存,根据经济发展程度合理分阶段规划建设进度,在村庄布局规划过程中注意城乡一体布局。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针对农村人居建设不同阶段的痛点和要点问题,分别制定对应解决方案,划分阶段性工作任务。学习而不照搬城市建设模式,根据乡村经济发展水平,分重点、分区域、分方面推进,做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相协调。
3.3 坚持政府引导,发挥农民作用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需要政府、企业和农村居民形成合力,要加强引导宣传,充分发挥农村居民在人居环境整治中的主人公作用。政府应做好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完善规划方案、试点示范,帮助农村农户解决人居环境治理中遇到的重点难题。加强政策宣传,广泛发动群众,使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在农村居民心中的地位和重要性不断提升,进而推动他们参与到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提高农村居民的自主性,鼓励他们从做好自家庭院清扫和卫生保持开始,自觉提升村容、村居的整洁度、美观度。
3.4 坚持量力而行,整合资金项目 建立健全政府、集体和社会资本多元加入机制,采取市场化运作手段,吸引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环境整治;充分利用政府财政资金攻克人居环境整治建设中的重点和难点任务。此外,要改变以往的支持方式,整合涉农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切实将美丽乡村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等相关资金有机结合,做到钱往一处投,劲往一处使,共同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3.5 坚持统筹推进,强化政府服务 要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权限,细化责任分工,避免职能混乱;建立部门议事协调机制,强化协调配合,汇聚整治合力;探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部门考核机制,完善考核体系,每年根据任务进行年度考核,进一步压实部门责任。
3.6 坚持创新引领,强化技术支撑 目前,我国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技术路径和思路还未完全脱离城市化、工业化思路,造成大多技术装备在农村“水土不服”,对此,应加大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和应用推广,推动生态、材料、数字技术等多学科联合攻关,利用3S 和大数据等高科技技术,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新方案、新技术。
3.7 坚持久久为功,做到善作善成 要积极建章立制,完善保障措施,巩固成果。政府部门应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管理办法,明确乡镇、村居和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引导村居建立乡规民约,推动长效管护;提高管理能力,建立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稳扎稳打,不断促进农村人居环境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