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娟 张博凡 黄文馨 邹明萱 吕卓琳 黄雨霞
(天津商业大学 心理学系 ,天津 300134)
在日益增加的社会压力下,熬夜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并被世界卫生组织定义为最大致癌因素之一,熬夜和睡眠不足也会对人脑神经造成严重损害[1]。近年来,有关熬夜的新闻也频繁被提及,比如“武汉一名大学生因熬夜过度通宵使用电子产品导致眼中风”,“广西南宁某高校学生每天凌晨3点放下手机睡觉……致使陷入报复性熬夜怪圈”等。目前,对于青年群体新的行为现象——“报复性熬夜”的关注引发了深层次的研究与思考。
根据人类生理及内分泌规律,通常将入睡时间超过23点界定为熬夜[2]。同样是作为一种熬夜行为,“报复性熬夜”与生理上的习惯性晚睡,由长期生活习惯养成和生物钟惯性所致、自控能力减弱的习惯性晚睡,因为完成工作或学习任务、受他人或外界影响的被迫性熬夜等区别开来。报复性熬夜不仅仅是外在熬夜行为的体现,更重要的是,报复性熬夜具有“心理补偿”的特点。“心理补偿”是一种防御机制,当人们白天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用于学习、工作、处理人际关系,需要通过占用晚上的时间做自己愿意完成的活动,以弥补自己对时间“错失”的遗憾。更重要的是,报复性熬夜体现出过度补偿的特点,个体不仅要实现正常的补偿,还要努力使自己补偿的结果超越之前[3],伴随着过度补偿心理进行的熬夜行为是一种消极的过度补偿。报复性熬夜具有矛盾心理,消极性的过度补偿采用了一种“自虐”“自我消耗或者伤害”式的补偿,主观认知到自己的熬夜行为是不适当但依然选择熬夜,显现出明显的矛盾性体验。
报复性熬夜会受到怎样的因素影响呢?目前受到广泛关注的“手机成瘾”[4]很可能是原因之一。研究发现,手机成瘾能够显著预测睡眠质量,青少年手机成瘾程度越重,睡眠质量越差[5]。智能手机过度使用可以导致抑郁和焦虑进而引发睡眠问题,负性情绪也可通过手机成瘾直接影响睡眠[6]。实践管理与掌控感也是值得关注的原因之一。追求对于时间的掌控程度可以在短期内有效地提高良好的自我感觉[7],由于个体在白天缺乏对自己时间的掌控感,延长夜晚时间以提高对自我时间的控制感,从而获得报复性熬夜所给予个体的掌控感。
基于此,从手机成瘾以及时间管理能力等更多心理行为因素入手,深入分析报复性熬夜的原因非常必要。本研究围绕报复性熬夜的主题,以青年学生群体为研究对象,来分析报复性熬夜与手机成瘾、时间管理的关系,为有效认识报复性熬夜的心理机制提供新的视角。
熬夜情况调查问卷共包含八道题,其中前四道题为被试个人基本信息,后四道题为熬夜整体现状的调查。分别为:晚上通常入睡时间,每天晚上的睡眠时长,通常情况下这一周中23点以后入睡的次数,通常情况下23点以后入睡的从事的主要活动内容。
根据研究需要,在前人文献、专家建议以及前期的访谈调查的基础上,编制报复性熬夜问卷,经过探索性和验证性因素分析,最终形成18个项目的正式问卷。整体问卷的内部一致性系数为0.806,包括矛盾体验、时间支配感、补偿动机、行为控制四个维度。内部一致性系数分别为0.819、0.934、0.737、0.749,问卷信效度均良好。
手机成瘾倾向量表[8]共包括戒断症状、突显行为、社交抚慰、心境改变四个维度。采用五点计分,分值越高说明手机成瘾倾向越严重,本研究中此量表的内部一致性系数为0.913。
采用青少年时间管理倾向量表[9],包括时间价值感、时间监控感和时间效能感三个维度。采用五点计分,分数越高表明时间管理水平越好,本研究中此量表的内部一致性系数为0.931。
对508名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其中9名被试数据存在敷衍回答或缺失数据,视作无效问卷,最终回收有效问卷499份。其中,男生135人(27.1%),女生364人(72.9%);大一93人(18.6%),大二128人(25.7%),大三214人(42.9%),大四64人(12.8%);年龄分布为(M±SD):20.5±1.506。
调查发现,92.6%的青年学生都会进行熬夜;大部分青年学生睡眠时长为6-8小时;85.8%以上的青年学生平均5天内会出现3次及以上的熬夜行为;熬夜所进行的活动多为娱乐或没有固定目的和活动的习惯性晚睡。熬夜在大学生群体中已经非常普遍。以往调查也发现,大学生的熬夜现象普遍存在,每周熬夜达4次以上的大学生占比高达71.4%[10]。在越来越普遍的熬夜现象中,46.7%的被试大学生熬夜原因是从事娱乐、聊天等非必要工作或学习活动。诸多的熬夜行为中,娱乐活动所占比例最大,绝大多数大学生在结束一天学习和工作后会选择娱乐活动来缓解一天的疲劳和压力,而一部分大学生自控力较差,会利用休息时间继续玩手机、上网、打牌等[10]。熬夜进行娱乐活动已经成为大学生的生活常态。
为了深入了解青年学生报复性熬夜的特点,对报复性熬夜四个维度的得分在性别、熬夜内容、年级、睡眠时长、熬夜频率方面的差异性进行分析(见表1)。结果发现,男生与女生在时间支配感、补偿动机和行为控制等方面均不存在显著差异,但在矛盾体验方面,女生报复性熬夜的矛盾体验显著高于男生。进行娱乐或非娱乐活动的青年学生相比,熬夜进行娱乐活动的学生矛盾体验显著高于进行非娱乐活动的学生。从年级的特点来看,大三、大四学生的报复性熬夜显著高于大二学生;但大二学生在行为控制方面显著高于大三和大四学生。
表1 青年学生报复性熬夜的特点
报复性熬夜与手机成瘾、时间管理相关研究发现,报复性熬夜与手机成瘾和时间管理均存在显著正相关(p<0.01),手机成瘾与时间管理存在显著负相关(p<0.01)(见表2)。
表2 各变量的描述统计及相关矩阵(n=499)
以手机成瘾倾向、时间管理倾向为自变量,以报复性熬夜为因变量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发现,手机成瘾倾向、时间管理与报复性熬夜的多元相关系数为0.328,决定系数为0.104,手机成瘾倾向、时间管理倾向共同解释报复性熬夜10.4%的变异量。建立回归方程为Y= 0.268 X1+ 0.218 X2,Y代表报复性熬夜程度,X1代表手机成瘾倾向,x2代表时间管理,手机成瘾倾向与时间管理能够显著正向预测青年学生的报复性熬夜(见表3)。
表3 手机成瘾倾向与时间管理对报复性熬夜的预测
手机成瘾倾向、时间管理倾向可以从心理行为层面解释报复性熬夜的成因,为探索报复性熬夜的心理影响因素提供可能性。首先,手机成瘾是报复性熬夜水平的重要影响因素。手机成瘾对报复性熬夜的影响主要作用于“补偿动机”维度,能够正向预测报复性熬夜行为。有研究发现,手机使用以及睡前手机使用都与手机成瘾显著正相关[5],睡前使用手机削弱了入睡的动机,为报复性熬夜行为提供了重要的契机和心理基础。其次,大学生时间管理倾向也是报复性熬夜的重要因素。时间管理倾向主要影响报复性熬夜的“补偿动机”与“时间支配感”,时间支配感越强的个体,在熬夜后所感受到的心理冲突和消极体验就越弱,时间管理水平高的个体在熬夜时更能够体会到支配时间的快感以及能够补偿时间的满足感,而熬夜的满足感越强,越能增加报复性熬夜行为。
青年群体的熬夜以及报复性熬夜现象已经是较为普遍的现象,报复性熬夜呈现出熬夜、成瘾等消极特点,对生活、学习、工作以及身体健康的危害是可想而知的,因此,青年群体的报复性熬夜是需要引起广泛重视的。从研究的角度讲,今后对青年群体报复性熬夜的探究对象可以从大学生群体进一步扩展到更多不同类型的群体,比如白领职业群体、年轻妈妈群体等,继而对不同类型青年群体报复性熬夜的特点与心理成因进行更加深入细致的探究,以便了解报复性熬夜的心理形成机制。本研究作为初步的尝试,希望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