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尊梅
村里张丛根家的大儿子张玉领都二十五六岁了,还没有讨上老婆。他在家里兄弟四个里排行老大,少房没屋(那个时候只要有两间土房就等于媳妇娶一半了),所以媳妇比较难找。这天有一人给说亲,说是喜欢人烟旺的人家,不在乎穷富。这可是丛根家的大事情。他向生产队长请假,少挣一天工分,去给儿子玉领借相亲的行头。
向谁借呢?丛根很有心计,他觉得儿子这件事先不能太声张,赶上人家打听亲事有说难听话的那就坏了。他找了和自己交好的会计借支钢笔,虽然儿子玉领不识字,可他知道谁不喜欢文化人啊,他经常看到有文化的人上衣口袋上别着钢笔,他也想让儿子充充读书人。会计只能借给他笔帽用用,因为当时生产队正忙着结算,离不开自来水笔。笔的问题算是解决了,还有一件事是最致命的,玉领小的时候头上长疮,留下好多古钱币大小的疤,不长头发,说白了就是个秃子,难看得很。还是丛根老婆主意多,她想起小叔子是个复退军人,一定有旧军帽,帽子戴在头上不就看不到秃头了吗?丛根一阵高兴,还是老婆的主意高,可转念一想,当下正是六月,谁家戴顶帽子,不是有病吗?戴顶草帽又太土气,唉!管他呢,把帽子借来让玉领自己穿戴!
玉领照着镜子,戴上军帽,穿上特意找来的有上衣口袋的短衫。把那个笔帽扣在一截和自来水笔一样粗细的秸秆上,别在上衣口袋里。左手腕上还戴了一块弟弟在路边拾捡的再也修不好的破手表,哪个是时针分针他都分不清。
媒人带着玉领来到女方家里,玉领一是紧张,二是天太热,汗水不住地从帽檐儿往下淌。上點年纪的男人是相亲对象的父亲,看到玉领热得难受,就说:“大热的天,把帽子摘了吧。”玉领把烂熟于心的话说出来:“不能摘军帽,我是县武装部授予公社持枪连的民兵排长,一会儿就去打把训练,平时要和战时一样学习解放军,我要给他们做榜样。”其实他心里一直在打鼓:他们看到我别着钢笔,会不会让我写几个字呀?不行,我得赶紧离开。他抬起手腕儿看了看根本不走字儿的手表说:“现在八点八了吧,不行,我得赶紧走,一会儿该民兵集合了。”
那个时候人们很少看到钟表,也不知道八点八是个什么时间。后来玉领自己把这件事说出来,成了人们的笑柄,并且大家送给他一个绰号叫“八点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