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成玉
十三岁那年,我离开了小镇。在以后的人生里,我去过很多地方,也见识过很多美丽的小镇,可都比不上我十三岁离开的那个。
这些年,我不断地改造自己的房子,让它变得更舒适,其实不过是想在异乡再造一个小小的故乡。我想通过这一方天地,重新触摸故乡的轮廓,但终究是徒劳的。我没有办法把房子改造得和故乡的老屋一模一样,故乡终究已经离我远了。
小镇的路,刻在几位长者的脸上。无论是朝天的大路,还是通幽的小径,都渗透着海水一般的咸味那是故乡的味道。
回到久违的小镇,我出生的地方,依稀可以辨别出来,那座高高的水塔,是家的坐标。
小时候,哥哥胆子大,和伙伴们无数次攀到塔上去玩。他总是爬得最高的那一个人,像王者一般,接受众人的欢呼。
喜欢攀高的他,曾经的志向也很高远。他想考军校,当军官,指挥千军万马。后来的现实是,家里没钱供四个孩子上学,作为老大,他只得放弃。他去工厂做了工人,帮父亲一起养家,供我们几个小的继续上學。再后来,他去农村养了一大群羊。没能指挥千军万马,却指挥着一大群羊,做了个“羊倌”,他倒也蛮喜欢的。
哥哥小时候是我们兄弟姐妹中最淘气的,所以也是挨揍次数最多的。提起这些,他说:“没挨过打的童年是残缺的。”这话立刻勾起了我们五彩缤纷的回忆。对我们来说,挨打是正常生活的一部分,经常是屁股挨完几鞋底,依然和父母坐下来吃饭,一家人其乐融融。
听老人们说起旧事,一桩桩一件件,仿佛就发生在昨天。我不敢相信时光如此决绝,如同刀刃,闪着令人唏嘘的光。它切开的事物,每一个都淌着新鲜的汁液。
老人们说起阿辉,他在南方生活了很多年,头发白了,声音老了,说话也是南方口音了。大家都忘了他其实是个北方人,连他自己都忘记了。有一天,阿辉坐在自己家里,忽然听见有人在窗外说了一句“滚犊子”。他愣住了,连滚带爬地跑出门,却没看见人。这个倔强的老人就顺着胡同一路追出去,一直追到胡同尽头,也没看见一个人影。可是他明明听见那句话了,他想起自己北方小镇的家,想起大嗓门的邻居总喜欢说的这几个字,尽管是粗话,却令他感到亲切。他心里忽然一疼这就是乡愁。
“狗蛋呢?他在干吗?”我问。狗蛋是我的发小,小时候,我们简直形影不离。后来,我们没再联系,但我相信他一定记得我。
“走了,快二十年了。”老人们说。
我怔住了,心中满是凄凉。这些年,我一直蒙在鼓里,没有人告知我他的死讯。我还时常和别人谈起,我与他的一些往事和片段,甚至在我的文章里,也总是能看到他的影子。命运真是无常,唯一能让人感到安慰的是,因为我不知道他已经走了,我时时记得他,他也便在我的文字里多活了二十年。
回小镇的这些天,我总是和鸟儿一起醒来,那时,小镇的人还在沉睡,呼噜声此起彼伏。那段日子,我总是很晚很晚才睡,听着蛐蛐儿的夜曲,看着月牙在守夜,一颗心无比熨帖。
安宁的小镇,是不忍被打扰的。
永恒是一颗心的事情,与小镇无关。在我这里,它就是十三岁,此外,再无半点多余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