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的写法

2021-03-24 10:54河之洲
新长征·党建版 2021年3期
关键词:制定者文种总则

河之洲

规定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制定的对特定范围内的具体工作或者某方面的事务、活动提出具体执行意见和约束管理措施的规章类应用文书。规定的适用范围比较广,不管哪个行业、什么单位,无论是重大事项,还是一般性工作,只要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项进行约束,对有关人员遵守和执行的事项作出规范,都可以使用规定,尽管其规定的内容是局部性的,但现实针对性更强,时限稳定性相对较弱。如果对某一工作做比较全面、系统或者具体详细的限定时,则不宜使用规定。规定的制发可以采用通知作为载体,也可以直接发布。

规定的突出特点表现为:一是內容针对性强。规定都是针对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出现的、带有倾向性的问题而制定的,具有明显的现实针对性。二是作用限定性强。规定用于限定行为规范,解决“应该如何”和“不应该如何”的界限,对相关问题作出规定,限定性较强。

怎样写标题

第一种采用“制定者名称+事由+文种名称”的形式,如“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务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种采用“事由+文种名称”的形式,如“关于文书档案管理期限的规定”。

怎样写正文

规定的正文一般采用条文式结构,基本内容包括总则、细则和附则三部分。总则即因由或者序言,主要说明制定规定的依据、目的、意义等,表明必要性,常用“为了……特制定本规定”的格式行文;细则即主体,写明规定的具体事项, 总体说来要写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原则的规范要求,二是具体的约束措施,原则规范在前,具体约束在后,是原则性的规范要求与具体性的约束措施的高度结合。规定事项应当简明具体,前后一致,并以“可”“应”“不得”的确定的语气行文,以显示其强制力;附则即结语,说明规定的执行要求,如施行说明、适用范围、施行日期、解释权等。

有的规定不写总则(序言),从头到尾直接按序号列条写出,一般适合为某一事项或者某一问题而制发的规定。这种写法也可以划分出层次,一般前一两条写制定规定的原因、目的、依据等,中间写规定内容,后几条写施行说明。

拟制规定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法律、政策,不能与国家的有关法律、政策相抵触,要在原则性规范要求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约束措施。

怎样落款

一般在正文的右下方署上制定者的名称和制发日期。有时将制定者的名称和发布时间(或者通过规定的会议名称和时间)写在标题之下,居中用小括号括起来,称为签署。

责任编辑/艾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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