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专利商业化运营研究

2021-03-24 01:46中煤地质集团有限公司
现代经济信息 2021年2期
关键词:专利权收益专利

吴 岑 中煤地质集团有限公司

一、专利商业化运营内涵

专利即专有权利,是对发明主体的创造赋予一定时期垄断的权利。所谓专利的商业化运营,即是在专利的特定时间内,对其无形的财产权、垄断权行使权力,与其他商业模式不同,专利商业化运营涉及专利技术的设计、投产、研发一直到销售及后续维权、融资的全链条过程。专利的商业化运营,是基于商业运用价值的运营,即企业可以在充分研究和利用专利的法律属性的基础上,通过恰当的经营策略,使得专利资源充分服务于企业的利润、价值和能力的增长。

二、企业专利商业化运营模式

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强化了经济全球化的逆流,加剧了各国间的战略博弈,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面临深度重构,以知识产权为代表的科技竞争成为发展的关键变量。对于企业来说,以专利权为代表的知识产权的价值日益凸显,尤其对于国有企业,更需要专利来显示自身的技术实力和企业竞争力。企业是专利保护的主体,更是充分挖掘专利价值的主体。通常来说,专利运营模式包括专利权许可、专利权转让、专利维护、专利权资本化与融资等。

(一)专利许可

专利许可指专利权人将已获得授权的专利技术转让给他人,根据许可类型的不同,又分为普通许可、独占许可和排他许可,其中以普通许可最为常见,被许可人只有实施该专利技术的权利。技术往往是一个企业生存发展的命脉,因此专利许可合同的每一个因素都至关重要,每一项条款都有其特定用途。合同的各个条款均应当分条缕析并由双方企业达成一致,能够被许可的权利包括:制造权、使用权、销售权、展示权、分配权的一种或者这些权利的自由组合。

(二)专利转让

专利转让是专利申请权人和专利权人把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让给他人的一种法律行为。专利法对专利权转让作了明确规定,专利权(申请权)可以实施转让,双方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且要向国知局办理相应的转让手续,国知局登记公告之日为生效日,正式完成专利权的转让。专利权转让可以是全部,也可以是部分,但这里应当指明,其种发生法律效力的权利要求只能一并转让。

(三)专利维护

专利权是有时间限制的,发明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10年,在专利权有效期间,专利权人可以行使自己的专利权。对专利权的维护主要包括专利年费的缴纳以及专利维权等,专利是企业无形资产的一部分,价值最大化也是专利权维护的目的。

专利年费会随着时间的增长而增加,这样会加重企业的负担,所以对已经淘汰的专利技术,可以考虑放弃专利权来降低企业负担。

专利维权则是专利权的基本属性,从本质上讲,就是通过法律武器来使企业的利益最大化。专利维权有多种方式,发送侵权声明、侵权各解以及司法起诉等。比如知道了一家企业侵犯了自己的专利权,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告诉对方侵权了,请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要求一定数额的赔偿。如果对方承认侵权,可以就侵权事宜进行和解。如果对方不予理睬,就可以寻求司法途径来解决问题。

国知局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查处专利侵权行为的权利,一般来讲,通过专利管理部门先对侵权产品进行查外,判定侵权产品确实侵权的,可一并查处违法生产的产品和设备,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没有处罚权,所以关于侵权赔偿问题可以申请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进行调解,如果不能达到调解,也可以通过司法的方法进行诉讼,要求法院对侵权事实进行判定,并获取侵权方一定的赔偿。但是通常利用司法诉讼的方式也比较耗费时间、成本,因此专利权人是否利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还需要慎重考虑,只有合理利用法律制度才会取得最大的专利效益。

(四)专利权资本化

企业技术专利成果的资本化,通俗地讲就是专利权融资。通常专利权融资的方式较多,但是主要应用方式主要有技术专利评估入股、专利权证券话、专利信托、专利权抵押贷款等等。专利权融资的发展历史较短,即便在较为发达的国家也仅仅有50余年的发展历程,在我国专利权融资还处于起步阶段。目前主要的融资方式如下:

1.专利权入股融资

技术专利入股,是指拥有专利技术的专利权人将自己的专利评估作价,然后作为资本入股企业,并取得相应的股东地位来享受股东权利,参与公司管理与分红。技术专利入股所涵盖的时间和历程较长,从产品的创新发明到后期的技术开发,再到投入生产以及产品出售,其中涉及到法律、技术、经济等多重关系,其实质是风险投资,有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合伙人风险、技术风险、经营风险等多重风险。

2.专利权信托融资

专利权信托融资属于知识产权信托,拥有专利的专利权人通过将产权商业化之后的部分收益或者全部收益作为代价,将特定时期的专利委托给信托投资公司,在经过信托投资工资的专业经营与管理之后,可以将专利之后的市场价值进一步挖掘出来。并依照信托合同上的约定,吸引更多社会投资人吸纳更多资金,帮助专利获取资金流度过风险投资期,成功实现将专利向资本市场转化的融资。

3.专利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可以将公司拥有的特定资产,比如这类型资产虽然没有流动性,但是却可以产生现金流,然后利用信用增级、出售、转让等方式实现融资。拥有这些特殊项目的上市公司可以首先集合同类型的技术资产,然后利用集合后的资产向社会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吸引社会投资者购买。同时后期投资者用于本息偿还的资金应使用自身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而不能使用因为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所以在利用技术类型资产开展资产证券化的活动后,既可以帮助公司解决融资困难,也能减少技术资产自身具备的流动性风险。与普通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相比,资产证券的发起仅需要对资产项目进行评估,对发起资产证券的公司信用情况并无明确规范与要求。

4.专利质押贷款

专利权质押融资就是指借款人将所拥有的专利做质押物,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一旦借款人或者企业无法在约定时间内偿还借款。债权人就有权把用于质押的专利进行变现,把变卖得来的资金作为优先赔偿款的一种融资方式。简言之就是专利权人将自身拥有的专利以质押的方式来获得资金,将专利进行质押主要是为了融资,因此,对于企业而言专利质押也是一种融资的方式。

三、专利权价值的评估和影响因素

专利权的商品化和资本化必不可少的环节就是价值评估,尤其是国有企业。目前国有企业对专利进行评估主要是使用成本法、收益法及市场法这三种方法。而具体到无形资产评估,收益法是最佳选择。笔者认为专利权价值是由其价值对主体的贡献所决定的,因此,注重考虑专利权未来产生收益的能力,通过专利权在使用年限内所获得净现值来计量其价值的收益法在当前市场环境中具有现实操作意义,具体来说专利权评估采用的是承诺收益法。公式如下:

其中,P为专利权净现值;R为专利权出资者承诺的超额收益;r为折现率;i为经过的时间,i=1,2,3,……;t为专利权折现的时间。

(一)专利权出资者承诺的超额收益

现有的估值方法认为专利产生的超额收益来自于不同专利权的使用会影响生产企业的不同经济技术指标,从而通过对收入或成本这两个变量影响超额收益。承诺的超额收益的计算基础与现有收益法中的收益确定方法相似,通过分析增量收入、分析所节省的成本等超额收益的分析方法实现。

承诺超额收益的确定是按照行业净资产收益率来确定的。如果接受投资的企业在投资前,其净资产收益率大于行业的平均值,此时基于行业值确认承诺的超额收益可能包含其他无形资产或有形资产产生的收益增量,会导致该方法下的承诺超额收益不正确。相反,如果其净资产收益率小于行业的平均值,此时评估出来的超额收益则可能忽视企业的经济性贬值。因此,根据这类方式来确定承诺超额收益时,需要考虑到超额收益的全面性,要具体分析专利权在降低成本费用、提高销售量和销售额等方面的变量。

(二)折现率r的确定

在承诺收益法评估公式中超额收益、折现时间都是站在出资者的角度上所做出承诺的,所以对折现率的确定也需要站在出资者的角度,因此可使用行业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方法。但是这样的评估方法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比如行业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没有考虑行业内部的差异性,从公开统计资料中直接获得的相关数据与被评估专利权的收益能力不相同等。因此,专利权的持有量不同,企业实现相同未来超额收益的风险不同,当然折现率r也不尽相同。由此笔者认为:既然超额收益、折现时间都是出资者所承诺的,那么对折现率r的确定不仅仅需要使用行业平均资产收益率法,也需要站在出资者承诺的角度上来确定一个调整系数。具体方法为确定在行业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基础上进行准确、合理的风险调整,其计算公式如下:

上式中:R表示折现率,Rm则表示整个行业平均净资产收益率;A为出资者承诺的风险调整值。行业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也被称为行业平均净资产报酬率,它是衡量行业盈利性最重要的指标之一。进行专利权投资的目的是被投资企业在使用专利权后,能获得更高的净资产收益率,因此对专利权评估的折现率r往往要比企业或行业大,所以风险调整值的提出更具有实际意义。

风险调整值A,是指投资者因冒风险进行专利权投资而要求的超过行业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那部分额外报酬。风险调整值的确定是一个困难而复杂的问题,分为定性和定量两种方法。定性的确定由投资双方共同协商决定,通过分析技术经济方面的发展对专利权未来收益产生的影响有哪些,这些影响使专利权的风险有什么变化而确定;定量的确定是通过对企业的数据资料进行分析,分析各类因素对预期增量收益的影响比例以及相应权重,然后计算未来现金流的概率、期望报酬率、标准里差率和风险报酬系数,从而计算出风险调整值。风险调整值可以根据企业处于不同的生命周期进行调整测算。

(三)折现期间的确定

专利权人将自己名下的专利权通过交易的方式获取被投资企业的部分股权。但是由于不同类型专利的使用期限是不一致的,因此专利权的使用期限还受该专利权保护期影响。比如在《专利法》中规定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时长一样,都是十年;发明专利的保护期时间要长于以上两者为20年。有效经济受益的年限则是指企业在使用专利权的过程中的受益年限。承诺收益法以承诺为基础,承诺收益法计量公式中所使用的折现时间可直接等同于专利权投资人所承诺的期限,消除因为时间期限不一致所导致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实现以来源于未来超额收益的确定的参数对专利权出资进行估价,并且还可以引入业绩对赌条款等,从而能够更加方便地形成专利权出资价值。

四、国有企业专利商业化运营策略和关注点

(一)建立系统的知识产权管理职能

国有企业都已陆续设立了知识产权部门,并采用中央集中管理的方式,开展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工作。有的企业将知识产权与技术部门合并为一个部门,有的则是将知识产权部门、法务部门作为子系统进行管理。但无论采用的是哪种知识产权管理模式,知识产权的管理都应当涵盖其全生命周期,建立系统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包括以下职能:(1)制定知识产权相关发展战略;(2)做好知识产权相关信息的保密管理;(3)挖掘创新与发明;(4)做好准备工作申请专利权;(5)专利授权管理,做好谈判以及合同管理;(6)专利权管理,涉及到专利的购买、许可、转让、过期处理等工作;(7)处理与专利相关的纠纷与诉讼;(8)专利权创新相关激励管理。笔者认为建立自上至下的知识产权全生命周期管理,有助于专利权价值的挖掘和企业价值的提升,有助于无形资产的闭环管理和系统性运作。

(二)重视专利技术价值分析和资本化运作

2019年,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专利申请数量达到140万件,排名第一,但是中国的专利质量始终不高,在推动国家科技进步中的作用不明显。要想提高专利质量,国有企业就应该发挥领头羊作用,对专利申请进行合理规划和布局,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对所申请的专利进行科学合理的价值判断,在此基础上才能更加有效地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和市场运作。

专利是否具备价值是影响后续其商业化运营的关键步骤,通常主要从专利所具备的技术性、法律以及经济价值等三方面开展完善的分析。确保投资人在查看专家的价值分析报告之后可以对专利的具体价值做出合理的判断。专利权人也可以结合价值分析报告对自己的发明转让、出资等方面所具备的价值进行合理判断。专利的价值分析报告是最基础的环节,有利于帮助不同的主体明确专利所隐藏的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等,为专利后期的交易以及运作提供支撑作用。因此,建立全方位的专利权价值分析体系,有助于企业实施管理策略,加强专利保护,摸清自己的无形资产家底。更重要的是为企业进行专利投资、转让、质押等资本化运营提供支持,实现专利的资本化和市场化运作,提升企业价值。

(三)构建知识产权顶层设计,发挥创新驱动引领作用

2021年恰逢“十四五”开局之年,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大幅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成效”。可见科技创新战略已经纳入到国家“十四五”的顶层设计中,国有企业也需要统筹考虑将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纳入到公司的“十四五”规划编制中,为创新驱动和科技引领构建好组织、制度、人才和资金的保障,实现知识产权和专利权的闭环管理和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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