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校园贷”的风险成因与治理机制研究

2021-03-22 05:27陈代云
生产力研究 2021年1期
关键词:校园贷借贷校园

陈代云

(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贵州贵阳 550025)

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我国网络消费人数逐年增加,其中思想活跃、接受新鲜事物能力较强的大学生群体在网络购物日趋盛行的环境下已成为主力军。由于国内政策限制银行向大学生发放信用卡,校园网贷例如蚂蚁花呗、京东白条、趣分期、分期乐等金融服务平台就受到越来越多高校学生的关注和接受。研究高校校园贷是了解大学生消费状况,为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提供前提。只有充分了解当今大学生校园贷的潜在风险,政府、高校等主体才能有针对性和目的性地对大学生的消费文化和行为进行有效调整和引导,进而形成健康的校园消费文化,促进校园贷健康有序发展。

一、“校园贷”兴起的原因

(一)政府监管机制的缺失

首先,我国校园借贷发展以来长期处于“无门槛、无规则、无监管”的三无状态,商家只需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获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即可运营。校园借贷行业不同于其他行业有着严格的准入标准,没有相关法律对准入条件和标准进行明确限制,门槛极低。其次,政府缺乏专门的监管机制及管理措施,政府部门和银监会都未设立专门的监管部门,加之银监会、金融、工商、教育各个部门相互推诿,监管责任主体不明确。由于没有相关的法律文件对校园借贷平台进行严格把控,以至于可以在校园借贷市场获得巨大利润,很多商家纷纷加入利用政府监管空白进行敛财,校园贷市场十分火热。

(二)高校财商教育不足

目前各大高校的学生工作主要集中在大学生创业、职业生涯规划和心理健康方面,对学生的经济追踪和财商教育十分匮乏。“在2016 年4 月份银监会和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校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和实时预警,同时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应对处置机制”[1]。但是部分学校只是针对校园借贷问题进行口头教育,没有结合实际案例,导致理论与社会实际脱离,不足够引起学生重视。大学生心存猎奇心理接受新鲜事物速度快,加之对于经济金融知识了解较少,认为校园贷方便快捷利率小,为了不脱离潮流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或多或少的加入校园借贷大军。

(三)消费能力提高但生活费用有限

大学生经济能力有限没有固定收入,生活费是其主要资金来源甚至唯一来源。但他们消费观念前卫且思想活跃,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较强。网络购物、网络直播的发展带动了大学生的消费能力,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大学生攀比、追求名牌等超前的消费观念。生活费用有限无法满足其超前的消费模式,因而促进“校园贷”的发展,校园借贷模式的出现刺激大学生消费欲望,进而使得“校园网贷”市场更加广阔。

(四)其他原因

银行对大学生使用信用卡进行限制,信用卡业务自退出大学后在校园市场一直是一个空白。国家禁止银行向大学生发放信用卡,并且银行提供的贷款审批程序严格、审核时间漫长、审批手续复杂,大学生很少会选择银行借贷。银行在校园金融领域的空白催生了一系列P2P 网贷平台及传统电商借贷板块的发展。校园分期付款、校园网贷等金融借贷不同于银行借贷,P2P 平台采取线上审核,门槛低而松懈,无需抵押担保只要提供学生证、身份证、户籍信息等即可申请贷款,并且审核周期很短。虽然贷款额度较低,但是对于大学生群体足够缓解一时资金短缺问题。各大校园网络借贷平台为了在大学校园占据一席之地,采取多种宣传推广方式,不但通过网络广告推销,还雇佣人员去往各大高校发放宣传单甚至进宿舍讲解,有的大型借贷平台还通过发展校园代理方式,深入推广。校园网贷在大学生的生活中无处不在,很多在校学生都或多或少会关注,从而了解或加入“校园贷”行列中。

二、高校“校园贷”的发展现状与失范现象

(一)高校“校园贷”现状调查

目前,我国“校园贷”市场发展迅速,相关金融平台已超过100 多家,大学生市场多集中在蚂蚁花呗、京东白条,趣分期,分期乐等平台。高校“校园贷”主要有五种发展类型:一是传统的电商平台提供分期付款,如蚂蚁花呗、京东白条、唯品花;二是消费金融公司,如趣分期、分期乐等;三是针对大学生的P2P 网络贷款平台,主要用于助学和创业(因监管要求,正规网贷平台均已暂停业务);四是线下私贷,主要是针对大学生的民间放贷机构;五是银行机构面向大学生的校园产品,如招商银行的大学生“闪电贷”、青岛银行的“学e 贷”[2]。大学生借贷市场主要集中在前两种,但仍有部分大学生通过P2P网络借贷和私人借贷,而高校校园贷的失范现象就主要集中在这两方面。

从表1 来看,受大学生欢迎的四个借贷平台中,以购买一部新款iPhone X 为例,只有京东白条和蚂蚁花呗年化利率没有超过18.4%,剩余两款均超过18.4%,属于高利贷范围。

(二)高校“校园贷”失范现象

表1

1.放贷人对大学生进行欺诈诱导。放贷人以低利息、无抵押、放贷快等优厚条件诱惑大学生进行贷款,往往放贷人没有将高额的服务费用告知借款人,使大学生掉入高利贷陷阱。《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3]。高利贷为利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 倍,即年化利率高于18.4%。目前,年化利率在18.4%的校园网贷平台中只有2 家,其余虽不足18.4%的年化利率,但是加上服务费等一系列费用之后均属于高利贷行为。而放贷人采取服务费等方式规避高利贷放款方式,于学生而言无疑是欺骗。

2.女大学生“裸贷”行为。“裸贷”是目前校园借贷市场上严重不良现象,非法放贷人需借款者本人提供手持身份证的裸照及父母、老师和同学的联系方式。一旦逾期还款,放贷人就以将借款者本人的裸照上传网络或者提高利息的方式威胁贷款人。很多女大学生为还高额贷款被迫以贷还贷甚至进行卖淫行为,有的心理脆弱不堪骚扰,最后走向极端。

3.大学生逾期还款产生的强行追债。“校园贷”对于逾期未还款的大学生采取电话骚扰、短信骚扰、联系父母等方式进行催收,有的借贷平台还使用骚扰盯梢、跟踪胁迫等非法手段干涉其生活甚至非法拘禁,给在校大学生声誉造成影响。放贷人的高压催债迫使借款人以“举新债还旧债”方式进行更高额利息贷款,威胁借款大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自由。

三、高校“校园贷”的风险分析

(一)高校“校园贷”的风险要素

1.高利贷风险。以购买一部新款iPhone X 为例,一次性全部付清需支付8 388 元。如果选择分期付款方式,按在校大学生在金融市场上接触的分期付款平台,费率最低的付款平台(京东白条)分12 期还款,每月需要支付749.33 元,12 个月的总价格为8 991.94 元,年化利率达到13.3%,在校园借贷市场中属于低利率。而一些受大学生欢迎的分期付款平台年化利率竟高达20%甚至更高,这属于不受法规保护的高利贷范围。在逾期还款后产生的利息是之前的3 倍甚至更多致使很多大学生选择“举新债还旧债”,导致最后无力负担。

2.隐私保护问题。大学生进行借款无需抵押和担保人担保,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和同学老师联系方式等。一旦出现逾期还款,借贷平台往往会选择对欠款人进行声誉绑架,采取向同学老师发送消息、在学校张贴欠款公告等方式使借款人隐私暴露无疑,有的甚至使用非法手段查获借款人更多私人消息。新闻曾报道某借贷平台能够将身为孤儿的欠款人的亲生父母找到,可见对贷款人隐私的侵害多么严重。

3.助长大学生攀比心理增加家庭负担。“校园贷”的出现很大程度上刺激了大学生群体的消费欲望,这种消费方式很容易造成大学生攀比心理。家庭相对困难的学生能够通过“校园贷”在短时间内获得自己想要的高端产品,家庭相对富裕的学生为了体验新型消费模式也容易冲动消费。由此大学生群体生活开销没有了规划,当过度消费以至于生活费用难以弥补贷款时,通常会选择隐瞒或者以贷还贷,最后等到还款数额巨大无力承担时才向父母坦白。而父母为了维护子女信誉,很多并不富裕的家庭打破目前的消费计划,提前预支资金给子女偿还高额贷款,增加家庭负担。

(二)高校“校园贷”的治理困境

网络社会的飞速发展使得政府在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立法十分滞后,很多提供分期付款的购物平台、校园网贷平台都尚未被纳入政府相关行业制度的监管范围之中,导致互联网校园金融市场鱼龙混杂,很多问题无法通过政府监管得到预防和解决。在校园借贷领域,政府监管不足,法律制度不完善,针对校园借贷没有形成统一的行业规则。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很多借贷平台采取非法方式进行放款催债的现象屡禁不止。直到2016 年8 月才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发布会提出了“停、移、整、教、引”五字方针,严格规范校园贷[4]。虽然有关部门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对校园借贷进行整顿,但不正之风没能彻底整治,导致最后教育部2017 年9 月6 号明确发布“取缔校园贷款业务,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的规定[5]。相关部门缺乏足够的协调和处置能力,最后只能对校园借贷进行“一刀切”,暂停P2P 校园借贷平台所有业务,未能从源头解决问题。由此可见,政府各部门在校园借贷领域所采取的监管措施远远不够。

在校大学生风险防范意识薄弱、自控能力弱,攀比心理强,高校财商教育缺失。大学生群体经济虽来源于父母且资金使用较为自由,学校导师对学生生活追踪较少,校园借贷平台经常利用诱惑力和煽动性极强的广告宣扬物质消费,导致自控能力本身较弱的大学生盲目消费和超前消费。大部分学校针对“校园贷”进行的经济教育较少,学生缺乏金融知识、征信贷款知识,安全防范知识不足理财观念薄弱,往往容易掉入高利贷陷阱。

网络借贷平台放款追债手段不合法,很多P2P借贷平台出现“裸贷”方式放款、期限拆分、自融自保等一系列违规借贷行为。在借贷时收取大量手续费、服务费、资料费等,虽然表面借贷利率较低,但实质上仍是高利贷性质。一些提供“裸贷”商家对于逾期未还款学生采取骚扰、跟踪、威胁等一系列不合法方式进行催债,甚至强迫未还款女大学生进行卖淫行为,危害借款人人身安全和生活自由。而对于高利贷,大学生对相关法律知识了解甚少,有的平台故意规避法律漏洞,使得大学生无法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高校“校园贷”风险的治理机制

(一)法律层面

随着校园借贷市场的发展,虽然在2016 年4 月银监会和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8 月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发布会中提出了“停、移、整、教、引”五字方针[6]。但目前,我国在校园金融市场领域的法律仍有很大空白,相关法律缺乏系统的顶层设计。很多不法商家钻法律空子,进行违规经营。法律作为底线,建立健全校园金融市场的法律制度成为当务之急。只有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行政部门利用法律规范校园借贷平台的行为,整顿现有市场的违规经营行为,才能实现对校园借贷市场的有力监管,减少不良“校园贷”的发生。

(二)政府层面

1.构建多部门联合治理机制。对于校园借贷问题,各监管部门应该借鉴2015 年人民银行联合工信部、银监会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各部委对校园贷市场的监管职责,构建多部门联合治理机制。首先要进行监管分工:由银监会负责校园贷中借贷的具体问题;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办理校园贷产品的工商注册登记;由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对校园网络借贷信息服务、信息内容等业务进行监管;由政府行政部门负责对校园贷市场的不良问题进行整治管理;由教育部联合各大高校建立日常监测机制及应对处置机制。各个部门各司其职,严格把控好职责范围内的校园贷问题[7]。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大校园贷监管整治力度,从源头上治理乱象,防范和化解校园贷风险[8]。各个部门应继续加强合作,对校园贷市场进行联合治理。

2.加强校园借贷市场监管。对于禁止任何网络贷款机构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的方法是不可取的,不能盲目地进行“一刀切”,政府各部门要及时掌握校园借贷市场的基本运用情况,对借贷市场进行有效的监管。通过提高校园借贷准入门槛净化高校借贷市场,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严惩校园借贷违法乱纪现象。首先,政府要加强对借贷平台广告管理。禁止借贷平台通过煽动性广告、虚假广告诱惑大学生。其次,政府要对借贷平台贷款门槛进行管理。要求借贷平台提高借贷门槛,加大对借款人的审核力度。再次,政府要联合教育部门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检测机制和应对处置机制,对校内学生借贷行为进行监控,防止不良事件发生。应尽快将新兴的网络分期付款平台纳入监管体系,形成完整系统的体系,弥补网络电子消费领域的监管空白,减少校园借贷市场的失范行为。

3.组建行业自律组织。政府部门和银监会主持建立校园借贷行业的自律组织,通过组建校园网络借贷协会,明确协会的合法定位,赋予校园贷协会进行自律监管的权限,进行行业内部净化。协会要出台《校园网络借贷行业自律公约》,制定行业标准和相应的管理办法,提高行业自律约束力,对违规平台的处罚、大学生权益保护进行明确规定,建立行业内部约束机制,行业内部相互监督,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三)学校层面

1.禁止校园内宣传借贷广告。学校要加大对校园广告的管理,严厉禁止借贷广告进入校园。现如今大学基本上是开放式校园,各种借贷推销人员均可进入宣传,校园广告展板上校园借贷广告占据一席之地。大学生大多通过广告的方式了解校园借贷,面对宣传人员的大力诱惑,很多大学生难以拒绝从而加入校园借贷大军。校园展板作为校园的风向标,学校应当加强管理,严禁张贴不利于学生的借贷广告,同时加强宿舍管理,禁止校内外人员入内宣传,给在校学生一个健康的学习环境。

2.加强对学生财商教育。大学生对相关金融费率了解较少理财观念较差,且在校大学生法律意识不完善、维权意识薄弱容易上当受骗,面对不法侵害往往选择隐瞒、逃避或者以极端方式解决。班主任、辅导员应密切关注在校学生的生活尤其是贫困学生,告诫学生保护好自己的个人身份信息,切勿将个人信息用于借贷平台“刷单”“套现”。学校联合银监会和政府部门开展类似“网信普法进校园”等活动,对大学生借贷行为进行正确引导,普及大学生的金融知识、防骗安全知识和法律知识。同时高校要建立不良校园贷的监测预警机制与应对处置机制,密切关注在校学生的借贷行为,对于学生中出现不良网络借贷及时进行应对处置,避免悲剧发生。

(四)商家层面

1.建立第二还款人制度。校园分期付款、校园网络借贷等金融借贷不同于民间借贷,其往往没有担保人和见证人,一旦发生逾期还款甚至故意不还款情况,放贷人就会采取不当措施追回债款,以致于不良“校园贷”情况发生。校园金融借贷平台可以采取建立第二还款人制度,将父母作为第二还款人,在大学生不能还款的时候父母可以及时补上债务。同时,借贷平台要严格把关,依法对申请贷款的大学生进行身份核实,辨别盗用、假冒和诈骗等情况,各自履行起相应的法律义务。

2.严格遵守法律制度市场准则。校园金融借贷平台要树立良好的网贷信誉与形象,严格遵守市场准则和法律制度,不能因为大学生对金融借贷市场知之甚少而向其进行高利贷款,使大学生掉入高利贷陷阱。在大学生产生贷款行为时,借贷平台禁止采取“裸贷”、暴力催债和泄露信息等不合法手段。借贷平台要加强对借贷人的审核并关注投资者权益保护,各商家要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共同建立绿色的校园借贷环境。

(五)个人层面

1.树立合理的消费观念。大学生没有稳定收入信用风险较高,一旦进行贷款就要面临高额费率,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财务能力进行消费理性选择是否要进行校园借贷。在校大学生要正确衡量自己的经济能力,在财务能力承受范围内避免盲目消费和攀比消费,量入为出,理性消费。大学生在课外可以适当了解征信体系、分期付款的方式和收费情况,在有能力偿还的情况下再进行适度借贷。

2.加强自身法律观念和防范意识。大学生要增加对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增强维权意识,并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大学生应保护好个人身份信息和银行卡信息,切勿借给他人进行借贷。很多借贷平台通过兼职、刷单等形式利用网贷方式向大学生套现诈骗,大学生防范意识不足,往往会受其危害。在受骗陷入网贷或遭遇暴力催款威胁时,应立即选择报警而非隐瞒,不走极端途径。大学生要积极主动学习金融借贷知识、防骗安全知识和法律知识,远离不良“网贷”。

五、结语

“校园贷”是金融领域一股不可忽视的潮流,能够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大学生资金短缺与消费需求日益旺盛之间的矛盾,并且能够促进“互联网+”时代经济的发展,对于校园借贷,我们不能一味地回避或是盲目的进行“一刀切”。政府得构建多部门联合治理机制,加强市场监管,主持建立行业自律组织;高校要加强对不良校园贷的监测和预警,进行网信普法教育;商家需严格审核贷款大学生的条件,严格遵守政府规定和法律法规;大学生应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增强不良校园贷防范意识。以政府监管为主,高校和商家有效配合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校园网络借贷市场的创新土壤,保证校园贷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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