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大朗医院(523770)周京辉 陈光 叶美凤 杨敏 何柳君
2019年1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从国家政策层面明确了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重点任务、运行思路和实施方式。本方案选取北京等11个城市,并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对应的通用名药品中遴选25个品种,推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1]。为响应国家政策进一步扩大改革效应,广东省于2019年11月28日,全面启动实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2]。临床医师作为落实本次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方案的主体,其对该方案的认知、态度和行为是决定医疗机构中选药品约定采购量能否完成的关键。本文对某院临床医师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方案知信行现状进行调查,为促进医院更好地完成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提供参考。
1.1 资料 选择2020年3月作为本次问卷调查时间,调查对象为某院在院临床医师,问卷通过线上形式发放,依托院内微信公众平台向受访者推送问卷二维码,数据收集载体为问卷星平台。本次调查共回收有效调查问卷236份。
1.2 方法
1.2.1 问卷设计 通过阅读文献[3]并结合实际,自行设计“某院临床医师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方案的知信行情况调查表”,问卷的α系数为0.806,说明该问卷有良好的内容信度。问卷内容包括四部分:①受访者基本情况;②受访者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方案的认知情况;③受访者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方案的认同度;④受访者在执行相关方案时的药品开具和宣传行为。
1.2.2 质量控制 本次调查问卷采用不记名方式,以消除受访者顾虑。通过问卷星平台收集受访者IP及答卷所用时间,每个IP地址只允许填写提交一份调查问卷,以避免同一个受访者提交多份问卷,并剔除所用时间<40s者,以避免受访者不认真、不客观填写问卷情况。受访者提交问卷后将收集到的问卷汇总并进行人工筛选,筛选过滤不同题目答案存在相互矛盾的问卷,避免纳入无效问卷[4]。
1.2.3 评分标准 受访者认知情况评分共设3道题目,每题设5个维度进行评分,不了解1分,不太了解2分,一般了解3分,比较了解4分,非常了解5分,总分15分,得分6分以下为差,7~9分为中等,10~12分为良好,13~15分为优秀;受访者认同度评分共设5题,每题设5个维度进行评分,非常不认可1分,比较不认可2分,一般认可3分,比较认可4分,非常认可5分,总分为25分,得分10分以下为差,11~15分为中等,16~20分为良好,21~25分为优秀;受访者行为评价共设2题,选择不开具或从未及偶尔宣传中选药品的定义为不良宣传,选择开具并经常及每次都宣传中选药品的则定义为良好宣传。
附表1 受访者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方案的认知情况总体得分(分,±s)
附表1 受访者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方案的认知情况总体得分(分,±s)
题目 得分您是否了解我院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3.19±0.98您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的名称、疗效、适应证、价格的熟悉程度? 3.14±0.99您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中选药品所通过的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了解吗? 2.95±0.96
附表2 受访者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方案知信行的影响因素组间比较
附表3 受访者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方案的认同度总体得分(分,±s)
附表3 受访者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方案的认同度总体得分(分,±s)
题目 得分您认为此次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在医改中对医院的作用? 3.80±0.84您是否信赖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中选药品的疗效? 3.52±0.88您是否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方案持积极态度? 3.78±0.89您认为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方案能否增加患者的满意度? 3.59±0.88您认为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方案能否降低患者药费负担? 3.86±0.86
附表4 受访者开具及宣传行为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
1.3 统计学方法 将所得数据导入计算机,运用SPSS19.0统计软件进行处理。计量资料采用±s表示,组间比较采用t 检验或F检验。计数资料用率或构成比表示,不同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多因素分析采用Logistic回归分析方法。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受访者基本情况 在236名受访者中,男性155人(65.68%),女性81人(34.32%);年龄分布在27~67岁之间,平均年龄(39.79±8.79)岁;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年限,最短1年,最长49年,平均(16.24±9.78)年;大专及以下学历30人(12.71%),本科学历191人(80.93%),硕士及以上学历15人(6.36%);初级及以下职称67人(28.39%),中级职称83人(35.17%),高级职称86人(36.44%)。
2.2 受访者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方案的认知情况
2.2.1 受访者认知情况总体得分 经过评分,受访者认知情况平均得分为(9.29±2.58)分。受访者对“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了解”的认知情况得分最低,对“本院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方案”的认知情况得分最高,详见附表1。
2.2.2 受访者认知情况得分不同组间比较 对不同性别、年龄、工作年限、教育程度、职称等因素进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方案相关内容认知情况组间得分比较。结果发现,不同工作年限、教育程度、职称的受访者的得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而不同性别、年龄的受访者的得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附表2。
2.3 受访者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方案的认同度
2.3.1 受访者认同度总体得分 经过评分,受访者认同度平均得分为(18.55±3.36)分。受访者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中选药品的疗效”认同度得分最低,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方案可以降低患者药费负担”的认同度得分最高,详见附表3。
2.3.2 受访者认同度得分不同组间比较 对不同性别、年龄、工作年限、教育程度、职称等因素进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方案相关内容认同度组间得分比较,结果发现,不同性别、年龄、教育程度、职称的受访者的得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而不同工作年限的受访者的得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附表2。
2.4 受访者给予患者开具及向患者宣传中选药品的行为情况
2.4.1 受访者开具及宣传行为总体情况 94.07%的受访者会选择为患者开具中选药品,5.93%的受访者不会选择为患者开具中选药品;7.63%的受访者每次都会向患者宣传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相关知识,43.22%的受访者经常宣传,35.17%的受访者偶尔宣传,13.98%的受访者从未向患者进行宣传。
2.4.2 受访者开具及宣传行为情况不同组间比较 对不同性别、年龄、工作年限、教育程度、职称等因素进行中选药品开具及宣传行为组间得分比较,结果发现,不同性别、工作年限、教育程度、职称的受访者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而不同年龄的受访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附表2。
2.5 受访者开具及宣传行为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 将受访者开具及宣传行为作为因变量,不良宣传赋值为0,良好宣传赋值为1。将性别、年龄、工作年限、教育程度、职称、认知情况、认同度共7个因素作为自变量。结果显示,受访者认知情况及认同度是良好开具及宣传行为的相关因素,其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详见附表4。
本问卷研究结果显示,受访临床医师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方案的总体认知情况处于中等水平(9.29±2.58)分,说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方案在实施期间临床医师对相关政策及涉及药品等信息有一定的了解,但由于医院开展相关知识培训及宣传活动较少,导致临床医师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方案的总体认知不足,且对药品一致性评价的认知情况偏低。本次调查中,男性受访者人数居多(65.68%),且与受访女性相比较总体认知水平较高(P <0.01),可能由于受访女性多为妇科、产科医师,日常工作中涉及中选药品种类较少,因此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方案总体认知水平较低。本次调查中受访者年龄分布在27~67岁之间,不同年龄段受访者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方案的总体认知水平存在显著差异(P<0.05),其中47~56岁的临床医师认知水平较高,可能由于此年龄段受访者多为门诊医师,对中选药品使用频繁,因此对相关政策和药品较为了解。
受访临床医师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方案的总体认同度处于良好水平(18.55±3.36)分,受访者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方案在促进医疗改革,降低患者药费负担方面持较为积极态度,但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中选药品疗效认同度较低。在本次调查中,不同工作年限受访者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方案的认同度存在显著差异(P<0.05),工作年限长的受访者相较于工作年限短者的认同度较高,可能由于工作年限长者阅历比较丰富,社会责任感更强,对相关政策的态度更加明确[5]。
在受访临床医师开具及宣传行为方面,绝大多数受访者愿意为患者开具中选药品(94.07%),近半数受访者(43.22%)经常为患者宣传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知识。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认知情况及认同度是临床医师主动为患者开具并宣传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知识行为的促进因素。证明行为与认知和态度具有一致性,充分的认知和坚定的态度是行为的前提。受访者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方案的认知水平越高,对其认同度越好,就越倾向于将自己认同的内容宣传给患者。
本次调查结果表明,临床医师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方案的认知情况及认同度是决定其行为的重要因素,而临床医师的行为是医院约定采购量能否顺利完成的关键因素。因此建议对全院临床医师进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方案相关政策的培训,对医师进行政策引导及中选药品合理用药教育,对中选药品用量大的重点科室、重点人群进行专科培训,并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的质量与疗效方面进行宣传;制定考核方案,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定期对科室及个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科室和医生的绩效管理[6];进行处方点评并联合医务质控部门优化临床路径,将国家组织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纳入临床路径使用管理。逐步提高临床医师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方案的解读理解程度及对中选药品的信任度,从而改善其在医疗机构的实施情况,也为进一步推进相关政策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