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教授国文,始于识字,此有文字之国之所同。惟字之形体,各各殊异。当教授时,苟其点书不分,形声莫辨,则鲁鱼亥豕贻误无穷。此教授国文所不可不知者其一也。文章之学,求其应用。今之谈者,动谓识字,果尽通其义,则识字既多,自能凑字而成文。此未达一间之说也。譬诸造屋,砖可以筑墙,瓦可以盖屋,我未尝不心知其意,然而营建之事,必待大匠者,以斧斤刀锯之用,皆非我素习故也。然则由积字而成文,其必得修练也明矣。儿童之性,最喜模效,利用其性,日授以便于模效之文字,久之,则融会于心,而指挥在手,自有振笔疾书之乐,而不至有扞格之虞。此教授国文不可不知者其二也。今之学制,儿童七岁入初等小学,四年毕业,才十岁耳。递升高等小学,又四年毕业,亦才十四岁耳。斯时学生心量未广,未可语以高深之学问,故其所授国文,亦宜以实用为归,而不必蹈词章之习。此教授國文所不可不知者其三也。
(节选自沈颐《论小学校之教授国文》,原载于《教育杂志》1909年第一期,后收入顾黄初、李杏保主编的《二十世纪前期中国语文教育论集》)
沈颐,生卒年不详。早期语文教育家。民国时期曾任教育部图书编审员,编有《女子新国文》《初小新国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