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望眼镜行业数十年的发展历程,标准化建设走过了一条不平凡的发展道路。纵观当今的行业发展现状,标准化建设既成就斐然,也难免诸多尴尬和遗憾。
谈及眼镜行业标准化建设,许多老眼镜人对发生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眼镜产品的首次国家监督抽查记忆犹新:据当时国家质量监督部门对全国部分眼镜产品市场抽查结果显示,眼镜总体合格率仅为30%,即70%的产品质量不合格。这一结果不仅令国家有关部门惊诧,也让广大眼镜同仁汗颜。知耻而后勇,正是此次抽查结果,在相当程度上激发了推进行业标准建设和质量提升的动力。以后的岁月里,国家有关部门和有关组织相继出台了包括镜片、镜架生产和眼镜定配等一系列产品质量标准,特别是2001年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眼镜镜片 光学树脂镜片》QB 2506-2011标准,在此后持续发挥作用,有力地促进了眼视光产品的质量提升。2021年1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网站通报了眼镜产品的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抽查5个省(市)176家企业生产的176批次眼镜架产品,其中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仅为2.8%。产品不合格率从当初的70%到如今的2.8%,两者相比,不啻是天渊之别,眼镜产品质量的飞跃,充分彰显了行业标准建设对于行业进步的巨大推动力。
从改革开放之初到现在,在眼镜行业数十年的发展历程中,除镜片、镜架和眼镜产品定配等基本质量标准之外,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又先后出台了包括太阳镜、儿童眼镜等一系列行业标准。其中,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6年发布并于2007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角膜接触镜附属用品GB20812-2006国家标准,规定了角膜接触镜附属用品的术语、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以及包装、贮存、运输等事项,对于规范角膜接触镜经营行为发挥了特殊重要的作用。此外,特别引人关注的是,仅2017年就有多项行业标准先后出台,2017年更被部分行业人士称为“标准年”:2017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国家轻工行业QB/ 2506-2017《眼镜镜片 光学树脂镜片》行业标准(简称新标准),并于当年7月1日实施,替代施行了16年之久的QB 2506-2011标准;同年3月,丹阳发布了全省首个近视太阳镜团体标准,并于4月1日起开始实施;11月,广东省质监局发布了《防蓝光眼镜片及相关眼镜产品蓝光透射比要求和试验方法》。此外,针对部分眼镜零售企业服务技术水平不高的现实,河南省质监局业于同年着手起草“眼镜验配服务行业质量技术规范”和“眼镜验配服务行业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定规范”,用以“示范一批,规范一批,由市场淘汰一批”……
为适应行业发展的需要,2019 年,有关部门相继发布了GB/T 38004-2019眼镜架测量系统和术语、GB/T 38005-2019 眼镜镜片未割边镜片的基本要求、GB/T 38009-2019 眼镜架镍析出量的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GB/T 38010.1-2019眼镜架和太阳镜电子目录与识别 第1部分:产品标识与电子层级目录等部分标准解读。2020年,中国眼镜协会发布儿童眼镜产品团体标准,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有关机构统计,目前现行有效的眼镜标准共计31项,有9项为强制性产品标准。其中,国家标准22项(17项产品标准、3项基础通用标准、1项管理标准和1项方法标准);行业标准9项(8项产品标准,1项管理标准)。另有8项国际标准转化国家标准的计划项目、1项服务性行业标准计划项目和1项行业标准外文版计划项目;主导在研ISO标准项目1项。
为适应行业对于配镜师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前不久由中国眼镜协会质量标准专业委员会公示的《关于公开征集《配镜师职业标准》团体标准立项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8日~1月18日),更是引发了行业人士和经营者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从各地行业的具体发展来看,在中国眼镜协会的指导下,各地眼镜行业协会在以标准化助力行业提升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湖北省眼镜行业协会倡议并联合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武汉市标准化研究院和多家眼镜企业发布了全国首个定配眼镜团体标准《验光配镜技术服务规范》,对验光、加工和检验3大环节做出技术规范;温州市瓯海区以眼镜产业为重点,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推动企业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浙江制造标准的制定修订,促进眼镜企业的产品和质量升级换代、产业的转型发展;丹阳市总工会通过实地多点采集劳动定额数据等,进一步细化,确定了镜架300多道、镜片200多道工序的劳动定额时间标准,然后在全国范围的眼镜产业集群开展验证与完善,并经过严格的专业评审,最终形成《全国眼镜行业部分劳动定额指导标准》,并且由中国眼镜协会与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联合向全国正式发布,意味着丹阳市眼镜行业劳动定额标准已经提升为国家标准。
尽管眼镜行业已经陆续制定、实施了多个行业标准,对于推动行业良性、有序发展,规范行业整体服务水平有着积极意义,但从整体而言,由于各种条件的制约,目前眼镜行业标准化建设还存在诸多不足和短板。
首先,标准建设滞后。有行业人士指出,眼镜行业的专业属性,决定了其有别于普通大众行业,特别是终端的眼镜零售业,是具备一定技术含量的特殊领域,因此,即使按照行业发展的基本要求,进入该行业都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标准。然而,时至今日,眼镜零售业入行的门槛奇低,带有强制性的入行标准完全缺失,开设眼镜店人人皆可为之。特别是近年来,随着验配眼镜生产许可证核发的取消,再加上眼镜验光员和眼镜定配工职业资格认证目录的废止,眼镜零售业仅有的专业门槛形同虚设,在眼镜店遍地开花的情况下,不仅许多眼镜店质量技术服务水平偏低,有些店甚至压根儿不具备验光配镜的条件,本该强检的计量器具,很少有眼镜店主动申请检定,消费风险正在累积。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就连眼镜零售业最核心的验光和视功能检查流程,也缺乏行业统一标准。此外,从产品品类来看,从几年前开始,功能型镜片就成为眼镜店的热卖产品,由于缺乏全国统一的产品质量标准,造成不合格产品充斥市场,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面对该产品的市场乱象,不少行业人士和经营者纷纷呼吁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尽快出台全行业统一的防蓝光镜片质量和检测标准,然而至今尚未成为现实。
从行业的发展需要出发,类似的滞后和空白点还有不少:据有关行业人士介绍,为适应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趋势,越来越多的眼镜店从事中老年渐进多焦点镜片的验配,该产品领域具有很大的增长空间,然而中老年渐进多焦点镜片的生产却没有统一的标准,而是由各个企业自行掌握,导致部分镜片的优化组合光度与终端眼镜店验配的验光光度不合,直接影响到顾客的佩戴效果,甚至导致投诉。随着个性化消费的普及,部分高端消费者对车房片的需求不断增长,但目前对于车房片主要参数的检测缺乏统一的标准,上游厂商的产品出场后直接送达终端零售店,再由零售商自行进行检测,造成最后开具的配镜处方不能很好地满足佩戴者的实际需求。可以说,行业标准的滞后,在一定程度上掣肘了行业的快速发展。
其次,偏离实际。以角膜塑形镜的验配资质为例,按照现有的标准,规定只有二级甲等医院才能开展该项业务,以此标准衡量,不要说普通眼镜店和验配机构,即使全国的医院,也没有多少具备这样的资格。而事实上目前不仅几乎所有的医院或眼科医院在开展该项业务,一些眼镜店在各地监管机构的默许下,或经过有关审核,也在开展角膜塑形镜的验配。说穿了,就是现有的标准和规定偏离实际。
第三,缺乏权威,监督乏力。从若干年前起,一些地方眼镜协会和有关机构出台了一些眼镜零售业的服务标准,这原本是一件好事,然而,由于缺乏法律依据和应有的权威性,更关键的是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督和执行机制(行业组织无执法权),仅靠企业经营者的自觉性,最终大多成了一纸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