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视域下彝族歌舞非遗档案开发研究

2021-03-16 07:41
兰台世界 2021年1期
关键词:智能+歌舞彝族

李 燕

2017 年,国务院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国发〔2017〕35 号),从国家层面提出构建开放协同的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体系,关注和发展知识计算引擎与知识服务、类脑智能计算、虚拟现实智能建模技术等关键技术,培育智能经济、智能社会、智能政务等。2019 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智能+”概念,要求打造工业互联网平台,拓展“智能+”,为制造业转型升级赋能。这是人工智能连续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中,同时也是人工智能首次升级为“智能+”国家战略。人工智能和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一起构成了智慧城市的核心板块,“智能+”对文化板块也起到了很大的创新和推动作用。对于档案工作来说,智能时代为档案的创新性开发和档案价值的传播提供了新的思路。

一、彝族歌舞非遗档案创新性开发的必要性

1.资源丰富但开发程度低。国务院先后公布了四批国家级非遗名录,共计1372 个大项3154 个小项。其中,与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项目为50 多项,主要分布于西南地区。截至2018 年,共有12 项彝族传统歌舞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分别为彝族海菜腔、彝族民歌(祝酒歌)、彝族民歌(山歌)、彝族铜鼓舞、彝族葫芦笙舞、彝族铃铛舞、彝族打歌、彝族跳菜、彝族老虎笙、彝族左脚舞、彝族三弦舞(阿细跳月)和彝族三弦舞(撒尼大三弦)。目前,档案部门对彝族歌舞档案的开发利用还较浅,方式也较为单一,仅停留在传统开发方式上,如拍摄彝族歌舞宣传片等,并未推出个性化的档案资源智能开发利用方案,尚未有歌舞非遗档案智能化开发的实例。

2.文化和经济双重价值有待开发。彝族歌舞是一种类似于语言的符号工具,歌舞还是直接传播知识、达成交流信息和记录历史文化的工具。王佳提出:“彝族歌舞的唱词、动作常常总结和传播着先辈人的生产生活知识和经验,通过歌舞传达给年轻人们。在表达情爱、征询事情、记录历史方面,歌舞更是发挥着相当重要的作用。”[1]彝族歌舞就是最具代表性的信息传播媒介。例如,彝族海菜腔传承人李怀秀和李怀福姐弟,通过对海菜腔的演绎,获得第十二届CCTV 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原生态唱法金奖。作为中国原生态民间音乐的代表,曾出访三十多个国家做文化交流演出,深受国内外观众的喜爱和好评。制作发行了数万张演艺光碟,在2011 年还开办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培养了上百名学员,他们所学传承的《花腰歌舞》《打歌》《海菜腔》《花腰舞龙》等节目,不断登上舞台,获取各种奖项。

3.档案的创新性开发是形势所趋。我们身处智能时代,智能技术也势必对人类的工作和生活带来巨大的变革。2013 年,牛津大学的两位学者在研究报告《就业的未来》中指出:“估计到2033 年,电话销售人员和保险业务员有99%的概率失业,而档案管理员有76%的可能性。”[2]随着档案信息资源不断增多,若档案工作者仍以传统开发方式对彝族档案进行开发,不仅开发效率低、开发效果不佳,而且保守和滞后的开发方式会使彝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受到阻碍。在“智能+”时代背景下,开展的非遗档案开发工作应当更具时代特征,更加融入公众生活,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保护、传承与传播。对彝族歌舞非遗档案的智能创新性开发,能够对非结构化信息、数据和知识进行处理,把有用信息转化为知识,快速地把最精确、最个性化、最隐性的知识传递给最需要的人,促进彝族歌舞非遗档案管理的智能化,有利于档案资源的开发利用。

二、彝族歌舞非遗档案创新性开发的可行性

1.政策法规支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1 年2月25 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三十七条提出:“国家鼓励和支持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特殊优势,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开发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和市场潜力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3]《云南省非遗保护条例》第25 条提出:“各级文化馆(文化站)、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应当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展示、传播等工作,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公共媒体应当宣传和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4]由国务院办公厅于2018 年发布的《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科学利用传统村落、文物遗迹及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艺术馆、世界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等文化场所开展文化、文物旅游,推动剧场、演艺、游乐、动漫等产业与旅游业融合开展文化体验旅游。”[5]《档案法》第十三条要求:“采用先进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6]对非遗档案的开发有政策法规的保障,使得对彝族非遗档案的智能化开发得到政府的重视,在资金和人才方面有所支持,有利于开发工作的顺利并长期进行。

2.资源可开发程度高。彝族非遗蕴含着丰富的艺术观赏价值和经济价值,档案的可开发程度很高。比如,国家级非遗项目彝族老虎笙,是一种具备祭祀性和自娱性的舞蹈,主要流传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双柏县。舞蹈模仿老虎的动作,惟妙惟肖地表达了彝族人民的图腾崇拜的历史风俗,更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科学发展观。“它承载着许多彝族的历史文化信息和原始记忆,在长期发展中逐渐成为彝族传统文化传承的平台,具有很高的人类学、民族学、民俗学研究价值。”[7]和彝族其他传统歌舞一样,无论是舞蹈编排还是舞台效果,彝族老虎笙具有很强的艺术观赏性,若结合一些智能化的技术,将拍摄好的老虎笙视频增加绚丽的视觉效果和立体空间感,使观看者更有身临其境的感受,有利于彝族老虎笙这项非遗项目得到有效传播。

3.智能技术可行。技术的可行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目前“智能+”技术已经融入日常生活中,自然语言处理、图像识别、机器学习等技术在对彝族歌舞非遗档案的信息深度挖掘、档案馆藏立体构建等工作中有很大的帮助。同时,“智能+”为档案资源提供更大的存储空间和新兴的存储方式,比如云存储。改变传统的存储方式,不仅能大大提高存储量,更能节约时间和空间成本。其二,现在很多档案的开发和利用均能够借助于智能技术,通过多种信息渠道实现档案的充分利用,档案的利用率更高,面向的受众更加广泛,利用方式更加多元。相较于传统档案宣传方式来说,促进各方之间的交流互动,有利于资源合理配置与共享。其三,“智能+”时代,智能技术和平台可以提供多元化的交互方式,从而准确有效地把握档案利用者的动态需求,尽可能地与问题情境相互融合,对智能档案资源的知识价值进行积极探索和高效利用,充分利用档案信息的显性知识,充分挖掘档案的隐性知识,根据情境和需求,提供更高效和准确的信息服务。

三、“智能+”背景下彝族歌舞非遗档案创新性开发方式

图1 彝族歌舞非遗档案创新性开发构建图

1.沉浸式体验。沉浸式体验是目前运用较广、体验感较强的一系列智能技术。彝族歌舞非遗档案开发的沉浸式体验主要有三种方式。其一,利用VR 虚拟现实技术(Virtual Reality),可以通过计算机模拟虚拟环境从而给人以环境沉浸感。VR 虚拟现实影像通过360 度全景相机拍摄,后期使用特定的软件缝合和编辑。当观众佩戴VR 眼镜,坐在特定的VR 座椅上时,便可以置身在虚拟空间中观看影像内容。VR 也可以在彝族非遗歌舞拍摄完成后对影像作品进行美化加工,既可以改善影像本身因割裂时空带来的不适感,同时增强观众的参与性,又可以让创作者结合现在,面向未来,创作出更多更符合观众审美需求的优秀彝族歌舞作品。其二,AR 增强现实(Augmented Reality),即“计算机生成的文字、图像、三维模型、音乐、视频等虚拟信息模拟仿真后,应用到真实世界中,两种信息互为补充,从而实现对真实世界的‘增强’”[8]。2019 年的春节联欢晚会,就在北京主会场、深圳分会场和长春分会场的节目表演中,运用了AR 的三维渲染引擎,并结合4K 的高清画质标准,使观众观看到绚丽多彩的视觉效果,体验极佳。AR 技术就是虚拟物体和真实环境的同步变化,让虚拟的视觉特效看起来就像依附在真实环境中一样。NSW 美术馆举办的《纯净之地:敦煌莫高窟》艺术展,用增强现实技术重建场景,观众可以使用iPad 来实时查看壁画和雕塑的细节。彝族歌舞也可以通过现实增强技术,还原传统歌舞表演的场景和细节,增强彝族歌舞的历史厚重感和真实感。其三,MR 混合现实(Mixed Reality),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可以互动,增强了档案开发产品的趣味性和互动性。将现实场景信息引入到虚拟环境中,在现实世界、虚拟世界及用户之间构建一个可以进行交互反馈的信息回路,这样可以有效强化用户体验的真实感。对彝族歌舞混合现实平台的构建,可以描述并实现古彝族艺术家与数字媒体艺术家的创作意念,极大契合了大众对少数民族传统非遗歌舞的审美,也顺应我国重点支持遗产文化推广的趋势。

2.交互式利用。交互式即系统与操作人员以人机对话的方式一问一答,直至获得最后处理结果。“智能+”时代的档案交互式利用就是通过文字、语音、图像等输入方式,利用者可以便捷地获取想要的档案信息和服务,主要体现于两个方面。其一,将彝族歌舞非遗项目的相关档案,通过人工智能技术进行筛选和信息挖掘,制定出一套适合彝族歌舞非遗档案利用的智能语音系统,通过智能机器人在线与档案利用者进行沟通互动,通过自然语言处理和模式识别,分析用户特征和需求,对用户进行画像,并进行个性化、情景化的智能推送,充分利用智能机器人、聊天机器人,加强与用户的沟通交流与互动,提高利用的效率。智能对话系统还对图片、文字、语言和视频等信息具有自动识别功能,可以快速查找到相关的彝族歌舞非遗档案信息,也可以对这些碎片化的信息与彝族歌舞的音像作品库进行比对,可供查询者浏览播放。还可对互联网上有关彝族歌舞的网页和链接进行相关词搜索,快速获取彝族歌舞非遗项目的信息。其二,在彝族歌舞表演现场,人工智能机器人能够从事向导的工作,引导观看者有序就座,并派发茶水和VR 眼镜。将彝族歌舞档案作为原材料进行编辑和录入,使用人工智能机器人对展览、演出等进行讲解,减少人员工作量,并能对彝族歌舞非遗项目的详细信息按照观看者的喜好进行讲解和介绍。

3.物联网。档案物联网就是通过射频识别以及激光扫描器等信息传感设备通过相应的协议将档案与互联网进行连接并且开展信息交换,实现档案跨空间智能化管理的一种网络。物联网技术就是RFID 技术,该技术主要由电子标签以及读写器、中央处理系统等组成,另外,纳米技术也是构成互联网的重要技术之一,它使电子标签以及读写器和天线的功能得到了相应的拓展,应用起来更加方便[9]。物联网技术应用于彝族歌舞非遗档案的开发工作可以体现在以下两方面:其一,通过物联网对彝族歌舞非遗档案进行跨空间整合,形成智能馆藏地图,更便于开发。因为物联网技术可以与其他服务平台进行有效的技术融合,诸如物联网与云服务平台间的融合,可以实现对数字化档案信息进行深度挖掘和开发,对利用率高的档案进行筛选,最大限度地发挥档案的开发工作效能。物联网能够对存放于不同地理空间的彝族歌舞非遗档案进行准确定位,使彝族歌舞非遗档案资源形成立体跨空间的档案馆藏,对彝族歌舞非遗档案的管理也将更加高效和安全,为开发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其二,对彝族非遗歌舞档案的准确定位。由于彝族非遗档案的保管主体分散,档案的内容多样,对档案信息的准确定位不仅可以了解到档案的物理位置信息,还可以快速了解到档案的保管情况、主要内容和利用情况,有利于提高彝族歌舞非遗档案的开发和利用工作的效率。

四、彝族歌舞非遗档案创新性开发的宏观支持

1.政府牵头并制定制度,多主体联合开发。彝族歌舞非遗档案由于来源广泛、保管单位众多、开发目的不同等原因,开发应是多主体的。其一,政府部门牵头进行智能化开发规划和制度的制定。由于彝族歌舞非遗档案智能化开发仍处于起步阶段,涉及的开发版权问题、档案信息安全问题等,还未出台具体的标准和规范。政府应联合各级档案局制定好开发的规划和相应的规范标准,并对开发过程进行资金和人才支持。其二,涉及彝族歌舞非遗档案的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非遗中心和民委等机构,可将彝族非遗档案资源进行整合,聘请智能技术的专业人员,对档案信息进行充分挖掘,共同开发。其三,号召彝族非遗传承人积极配合各机构的档案开发工作,将彝族歌舞这一非遗项目通过视频录制、照片采集和人声讲解等方式,提供档案智能化开发的原材料。其四,社会公众可通过档案馆网站、非遗网站等,提出自己的开发想法,并对开发成果进行测评,助益于彝族歌舞非遗档案开发的不断进步。

2.培养复合型人才,专业化开发。智能技术是一门不断发展中的技术,档案工作者在深入地了解相关现有的智能技术的同时,还要不断学习新技术,从而实现技术与创新的深度融合。在对彝族歌舞非遗档案创新性开发工作中,对彝族歌舞知识的掌握同样重要,这就要求开发人员必须对彝族的历史、文化、经济和信仰等有着深刻的了解,对有价值的档案信息有敏锐的观察力和艺术鉴赏力。彝族非遗档案开发主体可以选择具备复合型学历背景或掌握多种技能的人才进行开发工作,也可聘请专门的智能技术人员和从事彝族歌舞演艺事业的表演者对现有的档案工作者进行教学和培训,全面提升档案智能化开发的能力。

3.打造彝族文化品牌,特色化开发。2014 年出台的《关于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产发〔2014〕28 号)指出:“特色文化产业是指依托各地独特的文化资源,通过创意转化、科技提升和市场运作,提供具有鲜明区域特点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产业形态,这给民族地区少数民族特色产业指明方向,也必将带来重大机遇。”[10]彝族歌舞非遗档案具有丰富性和价值性,不仅能成为彝族文化的载体和宣传窗口,有利于彝族非遗的健康、持续发展,更有利于彝族传统文化长久传承,提升民族认同感。还能开发其经济价值,对彝族地区的民族特色产业发展起到带动作用,如特色旅游业、影视业等,助力彝族地区的经济创收。所以,在对彝族非遗档案进行智能化开发时,不能因为使用最新的智能技术就忽略了彝族非遗中优秀的传统文化,而应该立足于彝族优秀文化,树立鲜明的彝族特色文化符号和品牌,最大程度地发挥出彝族歌舞的艺术价值和经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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