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华,肖 容,吴毓强
(三亚市人民医院骨显微外科,海南三亚572000)
GustiloⅢB/C型开放性胫腓骨骨折多为高能量损伤,是常见的胫腓骨开放性骨折,此类创伤骨折严重、创口污染严重,并伴有不同程度邻近血管神经及软组织严重损伤,处理不当可引起伤口感染、骨不连、骨髓炎等一系列严重后果,其手术难度大、治疗周期长、费用高,给患者和社会带来较大负担。近年来,随着皮瓣外科技术和创伤骨科技术水平的提高,此类骨折的治疗效果也明显改善,使得术后致残率及截肢率明显降低,肢体功能得到明显的提高。本科2015年9月~2019年1月收治9例严重胫腓骨GustiloⅢB/C型开放性骨折伴严重皮肤软组织缺损患者,通过分期保肢策略治疗,术后取得满意效果,现报道如下。
9例严重胫腓骨GustiloⅢB/C型开放性骨折伴严重皮肤软组织缺损患者,男5例,女4例;年龄20~64岁。致伤原因:交通车祸伤4例,机器绞伤2例,高处坠落伤2例,摔伤1例。骨折分型:ⅢB型6例,ⅢC型3例,均伴有不同程度皮肤软组织损伤,清创后软组织缺损面积为7 cm×9 cm~41 cm×25 cm。骨折及损伤部位:胫腓骨上段3例,胫腓骨中段4例,胫腓骨下段2例。合并骨缺损者2例,缺损长度为3 cm和5.4 cm。合并其他部位骨折3例,合并胸腹外伤者4例。本研究得到医院伦理委员会的批准,所有患者均签署知情同意书。
一期处理:患者入院后了解病史,评估伤情,立刻开通静脉通道,积极补液抗休克、抗感染治疗,完善相关检查,全身情况允许时急诊行手术治疗。麻醉后,以大量双氧水、稀释淡碘伏络合碘及生理盐水(至少6 000 ml)反复冲洗至创面清洁。消毒铺巾后彻底清创,保留大骨片,然后再次以大量双氧水、稀释络合碘淡碘伏及生理盐水反复冲洗创面及骨折断端,尽可能复位骨折断端,并予外固定支架固定。然后修复小腿断裂主干血管,并以负压封闭引流(VSD)敷料覆盖创面。术后予广谱抗生素抗感染及抗凝、解痉、补液等治疗,观察患肢远端血供、运动及感觉功能。
二期处理:初次术后5~7 d打开VSD敷料检查伤口,若创面清洁无感染且患者全身情况良好则进行二期皮瓣转移术。若创面组织存在坏死或感染,则再次甚至多次清创直至创面局部条件良好。
三期处理:待植皮或皮瓣修复术后3~4周,若植皮及皮瓣完全成活,拆除外固定支架,改行胫腓骨内固定治疗。对于骨缺损者,同时予髂骨植骨或同侧腓骨瓣转移修复。
所有患者一期清创VSD覆盖创面,其中5例因创面污染严重而行多次清创术。二期去除VSD后,3例创面肉芽组织新鲜,无肌腱、神经血管及骨外露,遂行植皮覆盖创面;3例行游离皮瓣转移移植修复,包括其中2例游离股前外侧皮瓣和1例背阔肌皮瓣;2例行带蒂腓肠神经营养血管皮瓣转移;1例行游离对侧股前外侧皮瓣联合小腿内侧穿支皮瓣转移修复术,术后均未发生感染。闭合创面后,三期行髓内钉固定5例,钢板固定4例;2例骨缺损患者行同侧腓骨瓣转移修复。
所有患者均获得随访,随访时间12~24月。9例骨折均达到骨性愈合,其中2例因骨缺损行腓骨瓣转移修复术后达到骨性愈合。典型病例见图1。
图1 患者,男,31岁,车祸伤致右小腿流血畸形3 h入院 1a:术前正侧位X线片示右侧胫腓骨中下段粉碎性骨折 1b:初期外固定术后正侧位X线片显示胫骨大段骨缺损 1c:二期皮瓣转移术后创面愈合情况(正面观) 1d:二期皮瓣转移术后创面愈合情况(侧面观) 1e:三期带蒂腓骨瓣取下即刻 1f:三期腓骨瓣转移,双钢板内固定 1g:三期术后13个月X线片示骨折愈合良好 1h:三期术后13个月患肢负重功能满意
末次随访时,9例中,6例完全无痛,2例活动时轻度疼痛,1例明显疼痛;6例行走正常,无跛行,2例轻度跛行,1例明显跛行;7例下蹲活动正常,1例下蹲活动轻度受限,1例下蹲活动明显受限;6例恢复伤前运动和劳动能力,3例未达至伤前运动劳动能力水平。
在严重胫腓骨GustiloⅢB/C型开放性骨折治疗过程中,VSD具有保护缺损创面,持续吸引排出污物,减少局部细菌负荷,减轻局部组织水肿,改善循环,刺激肉芽组织生长,缩小创面面积等作用[1~5]。但笔者认为,很多毁损伤污染较严重的创面,尤其是一些关键功能部位,如在关节部位,VSD可能也不能使用,因为这种创面可能难以彻底清创,仍有较多坏死残留物滞留,后期会引起VSD堵塞,妨碍创面肉芽生长,因此,在一些特殊创面,如关节部位应尽量避免使用VSD,争取一期皮瓣转移修复创面。本组所有病例均为严重胫腓骨GustiloⅢB/C型开放性骨折伴严重皮肤软组织缺损,均伴有不同程度皮肤、软组织缺损,未累及关节部位,后期需要进行植皮或者皮瓣转移覆盖创面;患者入院后,无论受伤时间,均急诊行彻底清创联合VSD敷料覆盖,部分创面污染严重或者局部毁损严重病例甚至多次清创,为后期重建创造条件。
而随着“损伤控制骨科”(damage control orthopaedic,DCO)理念[6]的发展,采用分期治疗的方法进行保肢越来越受到重视。DCO理念主要主张早期、快速、有效地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如清创、止血、外固定支架固定等应急手术,优先保证患者生命安全,降低感染扩散风险,待患者全身情况允许后进行二期手术处理[6]。对于GustiloⅢB/C型小腿严重开放性骨折,初期清创并以外固定支架固定骨折,二期修复软组织和骨缺损,是安全有效的治疗策略[7]。同时,分期治疗可以实时动态观察创面局部状况,必要时进行二次甚至多次清创,可以保证更彻底清除坏死组织,有利于降低感染率和促进创面、骨折愈合,疗效确切,保肢成功率高。研究表明,对于GustiloⅢB/C型开放性骨折伴严重皮肤软组织缺损时,一期皮瓣转移失败率较高,应延迟进行,但最好在7 d内完成,可以明显提高皮瓣成活率[8、9]。张展等[10]认为皮瓣覆盖时机应在清创术后10 d左右。本组所有病例均在VSD使用6~7 d时,评估创面肉芽组织生长情况,若创面生长良好,则立即行皮瓣修复软组组缺损;若创面仍渗出较多,炎症反应重,则再次清创,直至创面肉芽基底良好,再转移皮瓣。本组所有患者最终创面均成功愈合,说明创面覆盖方式及时机选则把握准确。
初期经过清创、VSD负压吸引后,采用外固定支架固定骨折,可以起到良好固定作用,利于开放伤口及外露创面的观察及敷料更换,没有异物反应,不易发生感染。但随着时间推移,外固定支架容易发生针道感染、支架松动、骨折延迟愈合等并发症,而且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Blauth等[11]研究表明,外固定支架留置时间多于28 d,感染率有上升趋势。本组病例更换外固定为内固定的时间选在初期术后2~3周,患者皮肤局部软组织损伤基本稳定,覆盖良好、针道无感染且患者全身情况良好时进行,术后所有患者均获得了骨性愈合。